陕西省室外及场所改造工程 宅外及场所改道工程 室外及场所改造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西安戒毒康复所2025)
一、合同编号: YZZB-25087
二、合同名称: 管理区室外及场所改造工程
三、项目编号: YZZB-25087
四、项目名称: 管理区室外及场所改造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陕西省西安戒毒康复所
地 址: 郭杜西街68号
联系方式:13379095365
供应商(乙方):陕西科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经开区一方中港国际B座908室
联系方式:153980997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管理区室外及场所改造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463300.3800元
合同金额: 46.330038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陕西省西安戒毒康复所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29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0-10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合同及会签单.pdf
合同及会签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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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安戒毒康复所合同会签单合同编号:XTKHT-03b9月29日日期:2025年合同名称陕西有西安戒每康复所管理区宅外及场所改道工程地工分同合同金额43300.38元对方名称陕西科筑工程有限公司经办部门办公合同内容概要管理区室外及场所改造经办部门经办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办公室经办人签字:负贵人签字:计财科经办人签字:负责人签字:武g法律顾问刘思程经办部门分管领导5所长注:1、合同编号由所办公室合同管理员统一确定;2、合同审批时应提供合同定稿;3、此件应与正式合同一并归档。XJKH7-036(正本)陕西省西安戒毒康复所管理区室外及场所改造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管理区室外及场所改造工程项目地点: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西街68号发包人:陕西省西安戒毒康复所承包人:陕西科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8月29日第一部分合同通用条款一、定义(一)“合同”是指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已达成的协议,即由双方签订的合同格式中的文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组成合同部分的所有其他文件。(二)“合同价格”是指根据合同规定,在乙方全面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时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三)“甲方”是指采购相关服务的采购单位。(四)“乙方”是指成交后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二、保密条款乙方知悉应当承担的保密义务,如违反以下条款,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赔偿因违反承诺造成的损失,接受甲方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作出的处罚。参与本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的乙方所属员工发生失密泄密的,由乙方承担连带责任:(一)严格遵守国家和军队保密法规制度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保密管理制度,设置保密部门,配备保密人员,开展保密培训,严格约束所属员工行为,接受和配合甲方或军方采购管理部门、采购机构组织开展的保密指导和监督检查。(二)未经甲方或有权单位许可,不得以摘抄、复制、告知、公布、出版、传递、转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组织和人员知悉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甲方提供的或参与本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获悉的所有信息均视为保密信息。(三)乙方对于本采购项目及其合同订立履行保密信息,包括以手写、打印、软件、磁盘、光盘、胶片、图片、音视频或其他可读取方式记载的数据信息和文档资料,实行专人管理、专室专柜存放、定期审核销毁,不擅自复制留存。(一)乙方应当保证甲方在使用物资和服务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的指控,对此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或赔偿责任。(二)基于项目合同履行形成的知识产权和其他权益,其权属归甲方所有,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四、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一)因合同变更、解除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甲乙双方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合同履行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三)合同履行中,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①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继续履行合同将损害国家或军队利益,且无法通过合同变更或中止方式解决;③采购任务调整或取消,不能通过合同变更方式达成新协议;④乙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五、履约监督(一)乙方承诺接受甲方对其资质和履约能力进行监管,并保证在其资质和履约能力发生变化时向甲方通报,乙方存在法律规定的丧失或可能丧失合同履行能力有关情形时,甲方有权中止合同:①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②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的;③丧失商业信誉的;④有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合同能力的其他情形。六、争议解决方式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按照下列方式解决:(一)甲方和乙方协商解决。(二)协商不一致的,甲方或乙方向采购机构负责合同履约的部门反映情况,请求第一次调解处理;第一次调解不成功的,向上级单位采购管理部门或同等权限的采购管理部门请求第二次调解处理。(三)调解不成功的,甲方或乙方应当向建设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二部分合同专用条款发包人(甲方):陕西省西安戒毒康复所承包人(乙方):陕西科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陕西省西安戒毒康复所管理区室外及场所改造工程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管理区室外及场所改造工程。1.2工程地点: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西街68号。1.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1.4资金来源:1.5工程内容:《陕西省西安戒毒康复所管理区室外及场所改造工程-投标总价》(附件1)。1.6工程承包范围:工程全部内容,其余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2.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0月3且。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23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如遇恶劣天气或不可抗力,经双方商定后工期可向后顺延。3.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等相关国家强制性标准及行业现行规范要求,并满足本项目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及技术说明中的具体要求。3.1其他要求:(1)施工材料、工艺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做好成品保护,施工期间造成损坏、污染的,需无偿维修或者更换。(3)项目必须执行环保、安全文明施工要求4.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4.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肆拾陆万叁仟叁佰元叁角捌分(¥463300.38元);4.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提示;单价合同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单价不作调整;总价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以施工图、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及有关条件进行合同价格计算、调整和确认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约定的范围内合同总价不作调整。)4.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经发包人批准设备进场后,甲方凭乙方出具的有效票据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预付款(不含其他项目费)项目全部完工、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价的100%。5.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杨荣;身份证号:******************建造师注册编号:陕261232401529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陕建安B(2024)0061381。(证件见附件2)6.承诺6.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6.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6.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7缺陷责任与质量保修7.1本合同工程缺陷责任期(以下简称“质保期”)为2年,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7.2质保期内,承包人(乙方)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质量缺陷的修复责任。一旦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7个工作日内免费完成修复工作。若乙方未能及时履行保修义务,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发生费用及损失由乙方承担。7.3本条款约定的质保期及质保责任,不影响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就工程质量问题向乙方主张违约责任的权利。8.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月2日签订。9.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10.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1.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以下无正文)承包人(甲方):(盖章)发包人(乙方):陕西科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盖章)地址:西安市长安区郭杜西街68号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开区一方中港国际B座908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邹梦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金泰假日花城支行账户:账户:61050186580000000317经办人:u205年9月9日经办人:季彩225年9月29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室外及场所改造工程 宅外及场所改道工程 室外及场所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