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干道沿线综合整治提升采购合同公告(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人民政府2025)
禾云镇主干道沿线综合整治提升项目设计
采购项目名称:
禾云镇主干道沿线综合整治提升项目设计
采购项目编码:
44182700730674X2509111697
项目业主: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人民政府
服务机构:
清远市清新区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禾云镇主干道沿线综合整治提升项目设计
合同编号:
44182700730674X2509111697
合同总金额:
¥86,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9月30日
履约人员:
谢光华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10月09日至2026年06月30日
服务内容:
对禾云镇主干道沿线综合整治提升项目进行设计
合同附件
禾云镇主干道沿线综合整治提升项目.pdf
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人民政府 2025-10-10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民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工程名称:禾云镇主干道沿线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工程地点: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合同编号:2025-SJ015设计证书等级:乙级(A244019384)发包人: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人民政府助察设设计人:清远市清新区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9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监制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发包人: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人民政府设计人:清远市清新区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禾云镇主干道沿线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工程设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本合同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法规和规章。1.3建设工程批准文件。第二条本合同设计项目的内容:名称、规模、阶段、投资及设计费等见下表。序号分项目名称建设规模设计阶段及内容工程预算费(元)设计费(元)建筑面积方案施工图预算编制1禾云镇主干道沿线综合整治提升项目/√√约2300000元工程设计及预算编制费包干价:86000元合计86000元说明:1、对清远市清新区改造项目进行设计工作(含预算编制)。2、设计收费参考依据《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3、上述设计费含税、含增值税普通发票。2第三条发包人应向设计人提交的有关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设计要求及相关文件1合同签订时第四条设计人应向发包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序号资料及文件名称份数提交日期有关事宜1施工图4双方商定2预算编制书2双方商定第五条本合同收费共计为86000元人民币。设计费支付进度详见下表。付费次序占总设计费%付费额(元)付费时间(由交付设计文件所决定)第一次付费30%¥25800提交施工图及预算编制书后十个工作日内第二次付费70%¥60200设计成果通过第三方图纸审查机构审查后十个工作日内第六条双方责任6.1发包人责任:提交有效的设计相关资料等文件。6.1.1发包人按本合同第三条规定的内容,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设计人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设计人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发包人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内,设计人按合同第四条3规定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超过规定期限15天以上时,设计人员有权重新确定提交设计文件的时间。6.1.2发包人变更委托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设计人设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外,发包人应按设计人所耗工作量向设计人增付设计费。在未签合同前发包人已同意,设计人为发包人所做的各项设计工作,归属本合同的工作范围,不另行支付设计费。6.1.3发包人应为派赴现场处理有关设计问题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便条件。6.1.4发包人应保护设计人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未经设计人同意,发包人对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发包人应负法律责任,设计人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6.2设计人责任:按时提交质量合格的施工图纸及文件。6.2.1设计人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发包人提出的设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按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资料,并对其负责。6.2.2设计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建设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规定的规程规范。6.2.3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符合国家及地方有关规范、规定及标准。62.4设计人按本合同第二条和第四条规定的内容,进度及份数向发包人交付资料及文件。6.2.5设计人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的设计审查,并根据审4查结论负责对不超出原定范围的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设计人按合同规定时限交付设计资料及文件,负责向发包人及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6.2.6设计人应保护发包人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发包人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发包人有权向设计人索赔。第七条违约责任7.1在合同履行期间,发包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发包人已付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发包人应根据设计人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7.2发包人应按本合同第五条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设计人支付设计费,每逾期支付一天,应承担支付金额千分之二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以上时,设计人有权暂停履行下阶段工作,并书面通知发包人。发包人的上级或设计审批部门对设计文件不审批或本合同项目停缓建,发包人均按7.1条规定支付设计费。如发包人使用的为财政资金,设计人确认,发包人在收到设计人递交的发票后按合同约定时间向政府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时间)则视为按期支付,设计人不得以未实际收到款项要求发包人承担逾期支付的违约金。7.3设计人对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设计人员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设计人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若须设计人对发包人支付赔偿金的,其赔偿金额不得超过已取得的设计费。57.4由于设计自身原因,延误了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设计资料及设计文件的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应收设计费的千分之二。7.5合同生效后,设计人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设计人应双倍返还定金。第八条其他8.1发包人要求设计人派专人留驻施工现场进行配合与解决有关问题时,双方应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技术咨询服务合同。8.2设计人为本合同项目所采用的国家或地方标准图,由发包人自费向有关出版部门购买。本合同第四条规定设计人交付的设计资料及文件份数超过《工程设计收费标准》规定的份数,设计人另收工本费8.3本工程设计资料及文件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应当注明规格、型号、性能等技术指标,设计人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发包人需要设计人的设计人员配合加工定货时,所需要费用由发包人承担。8.4发包人委托设计配合引进项目的设计任务,从询价、对外谈判、国内外技术考察直至建成投产的各个阶段,应吸收承担有关设计任务的设计人参加。出国费用,除制装费外,其他费用由发包人支付。8.5发包人委托设计人承担本合同内容之外的工作服务,另行支付费用。8.6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8.7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发包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8.8本合同一式肆份,正副本各贰份,发包人持正副本各壹份,设计人持正副本各壹份。8.9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810本合同生效后,按规定到项目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部6门备案。双方认为必要时,到项目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鉴证。双方履行完合同规定的义务后,本合同即行终止。8.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清远市清新区禾云镇人民政府设计人:(盖章清远市清新区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1法定代表人:(签字)械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账号清新明霞支行账号:44050176004300001376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2025年9月10日电话:2025年9月30日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主干道沿线综合整治提升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