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5)



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山东省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心城区岱岳开发区南片区等3个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900000202502000108B_001
二、合同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心城区岱岳开发区南片区等3个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900000202502000108
四、采购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心城区岱岳开发区南片区等3个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382号建设大厦
联系方式:0538-8226019
供应商(乙方):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楼16层1601
联系方式:17746076902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

1
100
1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泰安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0-09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0-11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同衡修改意见_附件:采购合同(岱岳片区二标段清华同衡)定稿(1)(1).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心城区岱岳开发区南片区等3个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900000202502000108B_001计划编号:37090000004600120250014采购人: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本级供应商: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龙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一十月九日招标人(甲方):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金保障单位(乙方):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资金支付单位(丙方):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中标人(丁方):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第29号)、《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43号)、《山东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鉴于丁方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资质等级承揽该项目业务,经四方协商一致,特签订山东省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心城区岱岳开发区南片区等3个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第二标段:泰安中心城区天平湖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项目编号:SDGP370900000202502000108-02)采购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本项目采用统采分签的形式,由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以下简称甲方)作为招标人进行招标,四方签订本协议后,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丙方)与中标人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丁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简称“分签合同”),根据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乙方)资金到位情况,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款。第一条合同组成文件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一)本合同条款:(二)中标通知书;(三)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四)中标人投标文件(不得出现与招标文件背离部分,且仅限甲方认可部分有效);(五)招标文件;(六)合同附件、补充条款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文件。第二条服务事项及内容泰安中心城区天平湖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具体服务内容满足招标文件需求要求(详见后附附件)。第三条服务标准本条内容由甲、乙、丙三方根据招标文件、丁方投标文件、丁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说明、承诺或者补正文件予以明文约定。第四条服务费用本项目服务费用总金额为:¥1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第五条付款方式四方签订本合同后,丙方根据乙方资金到位情况,支付合同金额的30%作为预付款;剩余款项,根据规划编制节点完成情况及乙方资金到位情况,由丙方进行支付,具体支付时间节点在分签合同中约定。注:①如果审查审批程序及实时政策发生变化、则参照相应工作量据实拨付,但不得超过合同约定数额。②具体付款情况以财政拨款到位情况为准;丁方不得因合同款项未支付而延误成果交付,因乙方资金不到位等非甲方、丙方可控因素造成的资金支付延误等情形,甲方、乙方和丙方均不构成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丁方自行承担风险。第六条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事项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招标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第七条服务期限本合同签订生效后180天内完成规划编制,按照国家、省有关要求履行审查报批程序。第八条履约检查验收与考核依据《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履约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鲁财采[2025]9号)执行。验收与考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丁方承担。第九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监督丁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二)审核规划编制成果,根据实际情况要求丁方做出调整。(三)按照本合同约定督促丙方对丁方的履约情况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四)有权要求丙方和丁方履行必要的通知、配合、协助、保密等义务。(五)行使有关法律、法规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权利。(六)履行必要的通知、配合、协助、保密等义务。第十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资金到位。乙方根据丙方提出的各节点完成情况做好资金保障。丙方应足额列入预算,确保项目分签流程顺利完成,并确保专款专用,如发生财政、政策、不可抗力等原因致使资金无法按时拨付给丙方的,乙方须及时做出相关说明。第十一条丙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丙方应在项目合同签订之后10个工作日内,向丁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效性负责。丙方提交上述资料及文件超过规定期限,丁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规划设计文件时间顺延。(二)丙方变更委托规划设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丁方规划设计返工时,双方协商后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丙方应按丁方所耗工作量向丁方支付工费,且交付规划设计文件时间顺延。在未签订补充协议丁方已同意不再收取返工费用时,丁方为丙方所做的各项规划设计工作,丙方不再支付相应规划设计费。(三)在合同履行期间,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丁方已开始规划设计工作的,丙方应根据丁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费用。(四)丙方要求丁方比合同约定时间提前交付规划设计文件时,须征得丁方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规划设计周期。(五)丁方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由丁方自行承担,但丙方应为其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第十二条丁方的权利和义务(一)丁方应按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规划设计,按合同约定或甲方、丙方要求的内容、时间、份数提交规划设计成果(出现本合同中规定有关交付规划设计文件顺延的情况除外),并对提交的规划设计文件的质量负责;根据甲方、丙方要求,提供驻场办公服务。同时应履行在《投标文件》中明确的优惠条件及服务承诺,具体内容详见《投标文件》。(二)丁方负责对规划设计资料进行审查,负责项目规划设计主创与各阶段成果汇报、成果制作,负责该合同项目的规划设计联络工作。丁方工作人员的差旅费用以及办公、交通等产生的各项费用由丁方自行承担,但丙方应为其提供工作、生活及交通等方面的便利条件。(三)丁方对规划设计文件出现的遗漏或错误负责修改或补充。由于丁方规划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丁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受损失部分的规划设计费,并赔偿丙方的经济损失。(四)由于丁方原因,延误了规划设计文件交付时间,每延误一天,应减收该项目该阶段应收规划设计费的千分之一。但经丙方同意的,丁方不负有违约责任。其中,丁方提交规划方案以及阶段或最终成果后,等待甲方、丙方组织内部审查、专家论证评审、上报审批、成果验收的时间应予扣除。(五)合同生效后,丁方因其自身原因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丁方应返还丙方已支付的设计费用,并且如丁方已经开始部分设计工作,丙方不支付设计费用。(六)丁方交付规划设计文件后,按规定参加有关会议审查、论证等,并根据审查结论或论证结论,负责对规划内容做必要调整补充。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一)丁方延迟提供/完成约定服务事项的,每延迟1日,按服务费用总额1‰向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产生的赔偿金总额不超过丙方已经支付费用。(二)丁方在服务期限内擅自终(中)止服务的,应当按照服务总费用30%的标准向丙方支付违约金。前述行为给丙方造成直接损失的,丁方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违约产生的赔偿金总额不超过丙方已经支付费用。(三)丁方服务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甲方、丙方同意改正的,丁方应当限期完成改正、补救,甲方、丙方也可解除合同或要求丁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四)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7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守约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五)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六)按照本合同约定应当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3日内,由违约方全额支付至守约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七)经丙方和丁方约定的或有关行政部门依法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丁方提供服务所用物料、工具、用具等存在质量缺陷,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丁方应依法承担责任。(八)丁方有确切证据证明由于丙方自身责任导致丁方的服务无法达到合同约定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九)其他未尽事宜,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无相关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协商约定。(十)其他需要补充的内容:双方因任何一方违约产生的赔偿金总额以本合同设计费金额为上限。第十四条知识产权保护甲方、乙方、丙方和丁方均应保护对方的知识产权。(一)本项目规划方案设计的作品所有权、著作权归甲方和丙方所有。丁方享有该成果的署名权,并有权为进行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研讨、自身宣传、行业评奖评优等原因使用技术成果。丁方应保护甲方、丙方的权利,除用于教学与科研目的以外,不得向第三人泄露、复制或转让。由于丁方向第三人泄露、复制或转让而给甲方和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丁方应向甲方和丙方赔偿。(二)甲方、丙方应保护丁方本项目规划方案设计作品(包括投标书、规划方案、文件、资料图纸、数据、计算软件和专利技术)的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作品完整权。未经丁方同意,甲方和丙方对丁方交付的规划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第十五条不可抗力条款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各方协商解决。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第十六条解决争议方式合同发生纠纷时,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采用下列第(二)种方式解决:(一)向泰安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二)依法向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其他(一)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有经各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二)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及银行账户等信息有变更应当在变更当日书面通知对方。第十八条补充条款(一)谅解与备忘条款:/(二)各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三)各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第十九条合同生效和其他(一)由于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各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按时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任何一方对于因不可抗力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二)本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即生效。一式十四份,甲、乙、丙、丁四方各三份,招标代理机构二份,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三)各方认可的来往传真、电报、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四)未尽事宜,经各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二十条合同附件甲方(公章):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乙方(公章):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政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地址:电话:电话:丙方(公章):泰安市岱岳区自然资源局丁方(公章):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授权代理人(签章或盖章)法定代表人开户名称: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账号:地址:地址:电话:电话:签订日期:年月日附件1:分项报价明细表附件2:项目服务内容附件2:附件1:分项报价明细表投标报价明细表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中心城区岱岳开发区南片区等3个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项目第二标段序号服务项目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1规划方案方案和文本套1850000.00850000.002图则套150000.0050000.003数据库制作套1100000.00100000.00总价1000000.00(元)投标人名称(公章):京清华同衡矩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日期:2025年9月25日附件2:项目服务内容第二标段:泰安中心城区天平湖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一、编制背景天平湖片区作为泰安中心城区西北门户,是城市发展的重要节点,具有独特的自然生态资源和区位优势。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区域发展战略的深入推进,天平湖片区的功能定位和发展需求发生了显著变化。为科学引导片区开发建设,优化空间布局,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同时兼顾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亟需编制天平湖片区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此次规划编制旨在贯彻落实国家和地方关于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相关要求,统筹片区内的生态保护、产业发展、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及基础设施建设,明确片区的功能定位、用地布局、开发强度及管控要求。通过规划编制,进一步强化天平湖片区的区域协同作用,推动其成为集生态宜居、文化旅游、创新产业于一体的综合性功能片区,为片区的高质量可持续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行动指南。二、规划范围本次片区规划编制范围与《泰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确定的天平湖片区范围保持一致,东至环山路、西至京台高速、南至天平大街,总面积约26.49平方公里,其中城镇开发边界用地面积约17.58平方公里、永久基本农田用地面积约0.16平方公里、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三、主要任务内容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要求,根据《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工作的意见》(鲁自然资字[2024]72号),编制单元控规,以落实上位规划、衔接专项规划,指导具体项目实施。规划编制重点确定片区内功能定位、用地布局、交通组织、产业发展、品质提升、管控实施等方面的内容,成果应符合国家、省和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满足规划管理需要,并按法定程序报批。具体内容如下:1.夯实底图底数,明确传导内容。整理现状情况、已批未建等有关基础资料及数据,梳理总体规划、各专项规划等有关空间管控的强制性与引导性内容,对片区内已批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评估,明确天平湖片区的有关传导内容。2.立足特色,找准发展定位,促进融合发展。在上位规划的基础上,综合分析天平湖片区未来的发展趋势,对片区内优秀山水资源和旅游度假产业进行综合分析研判,立足特色,统筹生态和发展关系,提出片区发展目标,明确片区功能定位,优化产业结构,完善旅游配套设施,支撑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创建,促进融合发展。3.优化空间结构,细化用地布局。在对已批控规评估、存量用地分析、已批未建等用地进行综合判定的基础上,梳理可开发改造用地,结合上位规划情况,合理优化居住、商业、公共服务设施及公用设施等各类用地的结构和布局。综合人口容量及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因素,划分街区范围,综合确定单元的开发强度等分区以及人口、用地规模、建设用地、建筑面积等总量指标。强化天平湖特色,研究用地分类、用地开发强度、用地性质兼容或混合用地的有关要求,以促进土地合理复合化利用。4.明确有关指标,指导街区控规编制。明确单元控规约束性内容,确定15分钟社区生活圈等相应级别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市政公用和防灾减灾等设施的用地规划建设指标,对5-10分钟社区生活圈级别的各类设施作出空间布局安排,将单元规划内容分解传导至街区,指导街区控规编制。细化其它各类用地土地使用强度的具体管制要求,提出容积率、建筑高度、建筑密度等控制指标,作为单元控规引导性内容,可结合规划管理进行深化或通过编制街区控规进行调整。同时,对开发边界外的用地提出管控要求。5.完善专项支撑,保障城市安全。梳理各类专项规划空间矛盾,优化各类专项设施配置要求,合理确定道路系统布局、主次干道路网密度、重要交叉口形式等内容,对各类公用设施、防灾减灾等公共安全设施进行合理布局安排,明确竖向控制、地下空间开发的具体指标要求。四、成果要求(一)规划成果深度规划内容、成果深度应符合《城乡规划法》《山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山东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程》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等的要求,主要应包括规划文本、图则、附件(说明、图纸、专题研究报告、会议纪要、公众参与说明、征求意见说明等)、数据库。具体图纸与文本内容,允许编制单位根据规划研究的深入进行必要调整,但须经委托方确认同意。(二)成果格式要求规划成果应包括纸质文档和数字化文件形式两种形式。纸质文档采用A3幅面横开本装订。数字化文件采用通用的文件存储格式,其中文本、规划说明、专题研究报告、纪要、相关说明等采用*.wps、*.doc(*.docx)、*.pdf格式,图纸采用*.jpg格式,矢量数据采用*.dwg、*.gdb格式,表格数据采用*.mdb格式。(三)成果提交要求1.阶段性成果。为各阶段汇报和报批时应提供的成果,包括:纸质版成果,具体数量视相关会议和报批程序情况而定,主要包括规划文本、图集、说明书、专题研究报告,该阶段所有成果、数据的电子文件;根据实际需要制作汇报多媒体,时间30分钟以内;图板,含主要规划图纸,视具体情况而定。2.最终成果。包括纸质版文本成果20套,其中,盖用成果章的成果6套。所有电子版成果刻录光盘10套(具体成果数量将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 区域规划和设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