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垃圾填埋场管理服务 CODc 氨氮采购合同公告(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2025)



【初始合同】龙城街道回龙埔垃圾填埋场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示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CSHT-LGCG2025000343-A-2025-1
二、合同名称:龙城街道回龙埔垃圾填埋场管理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 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LGCG2025000343
四、项目名称:龙城街道回龙埔垃圾填埋场管理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供应商(乙方):深圳佳国盛环保控股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丰田路184-1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龙城街道回龙埔垃圾填埋场管理服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651504
合同金额:1651504.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2025年10月01日至2026年09月30日,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9-3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0-11
九、其他补充事宜:本项目无其它补充事宜

附件:

龙城街道回龙埔垃圾填埋场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告版.pdf

龙城街道回龙埔垃圾填埋场管理服务项目合同-公告版.pdf

interface return error龙城街道回龙埔垃圾填埋场管理服务项目承包合同书合同编号:【2025】龙城市政017号项目编号:LGCG2025000343发包单位: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承包单位:深圳佳国盛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9月30日1龙城街道回龙埔垃圾填埋场管理服务项目承包合同内容发包单位: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如意路98号联系人:联系电话:承包单位:深圳佳国盛环保控股有限公司地址: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丰田路184-186联系人:联系电话:根据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龙岗分公司)2025年9月22日LGCG2025000343号项目招标结果,深圳佳国盛环保控股有限公司为中标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编合同)》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和(深圳佳国盛环保控股有限公司)协商,就发包单位委托承包单位承担龙城街道回龙埔垃圾填埋场管理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第一条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龙城街道回龙埔垃圾填埋场管理服务项目;2、项目内容:1)龙城街道回龙埔垃圾填埋场日常管养维护(含环境监测和跟踪管理、资料汇总);2)渗滤液抽运及渗滤液全量化处理;承包方负责上述回龙埔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常态化、规范化管理制度,开展渗滤液抽运,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堆体稳定监测、水位监测、地表水监测、地下水监测、大气环境监测,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件,2编制月度总结报告、季度总结报告、年度总结报告等。3、服务时间: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止。2)该项目为长期服务项目,合同期限可以延续,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六个月。如采购方对履约情况不满意,采购方不再续约。一年合同期满后,经履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可按原合同条款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每次续签期限为一年,最多可续签二次。如遇预算调整等政策调整,可提前终止服务合同,中标人予以无条件配合。3)中标供应商在合同期满后,应无条件配合采购人及新的中标供应商,做好服务项目的无缝交接。所有交接手续(含人员培训交接、证件变更手续等)均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全部办理完毕。履约保证金(保函)在履行完合同约定义务事项后无息退还中标人。4、合同价款及结算方式4.1、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1,651,504.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陆拾伍万壹仟伍佰零肆元整),含用工成本、车辆使用成本、环境监测和跟踪管理、资料汇总及污水抽运处理费、利润、税金、管理费、水电费等本项目运营所需之一切费用。合同金额由填埋场日常管养维护费用(含:环境监测和跟踪管理、资料汇总等)及渗滤液抽运及全量化处理费三个部分组成。其中:1)填埋场日常管养维护(含环境监测和跟踪管理、资料汇总)为固定费用,全年服务费用为:940,000.00元/年(包含项目环境监测和跟踪管理、资料汇总等),每月固定费用为78333.33元。2)渗滤液抽运费按中标价【1470.00元/车次(12立方米)】结算渗滤液抽运费用,全年以216车次作为渗滤液抽运量的上限控制工程总量(即:1470.00元/车次×216车次/年=317520.00元),超出上限控制工程总量的部分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每月渗滤液抽运费用按实际抽运车次乘以中标单价【1470.00元/车次(12立方米)】进行结算。3)渗滤液全量化处理单价按中标价(152.00元/吨)进行结算,暂估年处理量为:2592吨/年、暂估年处理费用为:393984.00元/年(大写:叁拾玖万叁仟玖佰捌拾肆元整)的模式,实际实施时采用承运流量计计量及签字的方式进行结算支付处理费用,即: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费=中标综合单价×月实际渗滤液签字计费量,暂估年处理费3金额也是本项目渗滤液处理结算上限控制量,超出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遭遇突发事件(台风或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的自然灾害造成瞬时产生量超出合同暂估最大处理量时,为不发生二次污染须采取应急处置的,承包方应无条件接收处置,应急处理费按合同渗滤液全量化综合处理单价支付。4)本合同总价包括中标单位为实施本项目(龙城街道回龙埔垃圾填埋场日常管养维护)所需的设备仪器费、车辆租赁费、服务和技术费用、水电费等,包括中标单位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单位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4.2、结算方式每月服务费用按日常管养维护费用(78333.33元/月)+每月渗滤液抽运费用+每月渗滤液处理费用三项之和,再根据每月考核结果进行结算。承包方于次月5日前(法定节假日顺延),将上月的渗滤液抽运单及处理确认表及相关附件资料报发包方,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办完所有支付手续。管理服务费用汇至承包方在本合同的指定银行账户(如账号有变动,则承包方须书面告知发包方)。本项目费用为财政拨付,如因经费审批等客观原因导致费用结算不及时的,不视为甲方违约。发包方付款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等额正规发票,发包方如未收到相应发票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构成违约。承包方结算银行账户信息如下:承包方:深圳佳国盛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6546648开户行:中信银行深圳龙岗支行开户名:深圳佳国盛环保控股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110301051100825481地址:龙岗区龙岗街道新生社区丰田路184-186号6层601乙方提供的银行账户信息应当准确无误。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的银行账户信息发生变更或者注销,乙方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甲方,否则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二条服务范围1、填埋场日常管养维护(1)场内设施设备维护。包括:截洪沟、排水沟的清理修复,发现裂缝或损坏或4崩塌的须及时修复,及时清理杂物,保证地表水及时、有序排放;定期检查维护填埋气排放井、渗滤液抽排设施(包括渗滤液降水井、导排管及收集桶),保持设施完好、畅通,开展填埋气排放口甲烷、渗滤液水位日常监测并形成台账;(2)消杀除臭。负责封场区域内的消杀除臭,采用低毒、高效、环保药剂,每季度对封场区域进行一次消杀工作,控制老鼠、蟑螂、蚊子与蝇密度。(3)绿化管养。负责封场区域内的绿化管理养护工作,主要包括草坪的养护管理,日常清除隔离带杂草等。(4)巡视检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场地日常巡查和管理,尤其是安全隐患巡查、排查和整治,轮流值班,做好防火防盗等各类安全事故的防范工作和日常记录。遇有火、风、暴雨、暴力、盗窃、破坏等险情作应急处理,并及时报告龙城街道市政管理中心,情况紧急时应立即报警处理。(5)按警示标志实施封闭管理,严禁无关人员进入。(6)落实填埋场管理制度,配合进行填埋场迎检、督查等工作。2、渗滤液抽运及渗滤液全量化处理(1)根据日常监测的渗滤液水位情况,定期对渗滤液进行抽运处理及安全转运,并规范建立渗滤液收集转运台账。渗滤液最终转运去向由中标单位负责落实,运输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按实际抽运量进行结算)。按抽运费1470.00元/车(12平方米)结算渗滤液抽运费用,以全年216车次作为渗滤液抽运量作为上限控制工程总量,每月渗滤液抽运费用按实际抽运车次结算(含人工费、运输费等包于一切费用),超出上限控制工程总量的部分费用由中标方自行承担。(2)为龙城街道回龙埔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委外全量化处理,供应商提供服务时须出示《安全生产许可证》。本项目由于无法正确计算本垃圾填埋场渗滤液的年产生量,本项目采用固定委外全量化处理单价152.00元/吨、暂估年处理量计:2592吨/年、暂估年处理费用计:393984.00元/年的模式,实际实施时采用承运流量计计量及签字的方式进行结算支付处理费用,即(二联单签字盖章:发包单位、承包单位)。主要包括如下内容,但不仅限于此:承包负责将回龙埔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承运至处理点进行全量化处理,同时将所产生的污泥及残留物委托专业处置企业处理。编制和实施垃圾渗滤液全量化处理生产工艺计划,按需要购置垃圾渗滤液全量化处理所需材料。编制和实施工艺控制、机械、电气、自控、化验等设备的检修维护方案及人员配置计划,按时填写各项生产、维修、化验记录周报、月报、年报,确保垃圾渗滤液全量化处理5达标排放。如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遭遇突发事件(台风或暴雨)等极端恶劣天气的自然灾害造成瞬时产生量超出合同暂估最大处理量的时,为不发生或出现二次污染状况须采取的应急处置,承包单位应无条件接收处置,应急处理费按合同综合处理单价结算支付。(3)技术要求3.1渗滤液原液水质指标序号项目水质指标1CODcr20092000mg/12BOD5200350mg/13悬浮物SS50mg/14氨氮(NH4-N)700600mg/15pH8.286总汞(THg)0.007mg/17总镉(TCd)0.05mg/18总铬(TCr)0.15mg/19六价铬(Cr6+)0.08mg/110总砷(Sn)0.12mg/111总铅(Pb)0.22mg/112总氮(TKN)703600mg/1出水需要达到以下排放标准,出水最终排入市政污水管道,污泥及残留物运送至专业处置企业处理。3.2出水水质指标序号项目水质指标1CODcr60mg/12BOD520mg/13悬浮物SS30mg/14总氮(TKN)20mg/15氨氮(NH4-N)8mg/16总磷(TP)1.5mg/17粪大肠菌群数1000个/L8色度30稀释倍数9pH7~910总汞(THg)0.001mg/111总锅(TCd)0.01mg/112总铬(TCr)0.1mg/113六价铬(Cr6+)0.05mg/114总砷(Sn)0.1mg/115总铅(Pb)0.1mg/13、环境监测和跟踪管理.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1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GB51220-2017)、《广东省镇级填埋场整治技术要求及评分细则》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开展环境监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大气:对场界大气环境质量进行监测,监测频率为1次/季度;(2)填埋气:对填埋气体导气管排放口开展气体监测,监测频率为1次/季度;(3)地表水:在场界内地表水排放口处(下游100m范围内,包括湖、河、鱼塘、水库、常年有水的水坑等)开展地表水监测,监测频率为1次/季度;(4)地下水:在本底井、污染扩散井、污染监测井开展地下水监测,监测频率为1次/季度;(5)渗滤液:开展渗滤液原水监测,监测频率为1次/季度;(6)堆体稳定性:开展垃圾堆体沉降、位移监测,监测频次为1次/季度。以上检测报告须具有CMA标志。4、资料汇总规范并建立日报、月报台账及环境监测台账,负责填埋场静、动态档案整理工作和对外函件沟通。5、配合做好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第三条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71、合同签订15工作日内1)完成与发包单位对项目的管理交接,组建项目部及管理运营团队。2)完成日常管理用设备、设施的配置。3)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编制包括填埋场日常管理工作大纲和填埋场管理服务考核细则:环境监测和跟踪管理的办法及实施细则;垃圾渗滤液全国量化处理排放执行标准。4)将本项目垃圾渗滤液抽运至处理点进行渗滤液全量化运营处置。2、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2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环境监测技术要求》(GB/T18772-2017)、《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封场技术规范》(GB51220-2017)、《广东省镇级填埋场整治技术要求及评分细则》等相关规范标准要求,负责回龙埔垃圾填埋场的日常管养维护和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渗滤液抽运及渗滤液全量化处理,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堆体稳定监测、水位监测、地表水监测、地下水监测、渗滤液原液监测、大气环境监测,按项目约定要求编制月度总结报告、提交(月度监测报告、季度监测报告),编制年度总结报告等。3、负责将回龙埔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承运至处理点进行全量化处理,同时将所产生的污泥及残留物委托专业处置企业处理。编制和实施垃圾渗滤液全量化处理生产工艺计划,按需要购置垃圾渗滤液全量化处理所需材料。编制和实施工艺控制、机械、电气、自控、化验等设备的检修维护方案及人员配置计划,按时填写各项生产、维修、化验记录周报、月报、年报,确保垃圾渗滤液全量化处理达标排放。未端排放执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或(GB16889-2024)表3标准。第四条服务资料归属1、所有提交给发包单位的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发包单位的财产,承包单位在提交给发包单位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2、承包单位未经采购单位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发包单位的书面同意,承包单位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第五条发包单位的义务81、负责与本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2、向承包单位提供与本项目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3、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管理成果评估报告的评审。4、发包方承诺提供给承包方的回龙埔垃圾渗滤液是已向政府相关监管职能部门及承包方处理点所在地街道申报并经同意或确定认可的。5、发包方应在收到承包方提供的付款文件后及时按合同要求完成所有支付手续。第六条承包单位的义务1、应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工程进度和工作质量,并满足验收相关标准。3、按时间节点向发包单位提交检测报告、项目管理等相关资料各1套。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第七条发包单位的权利1、有权向承包单位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d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3、当发包单位认定承包单位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发包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发包单位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单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八条承包单位的权利1、承包单位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发包单位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发包单位提出书面报告。2、承包单位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服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3、承包单位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第九条发包单位的责任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承包单位造成的损失。92、发包单位向承包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承包单位的各种费用的支出。第十条承包单位的责任1、承包单位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承包单位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2、承包单位的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承包单位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发包单位进行赔偿。3、承包单位对发包单位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承包单位应承担责任。4、承包单位向发包单位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发包单位的各种费用的支出。5、承包方不得将本项目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整体或原液或膜浓缩液中的某一单项再进行委托处理(污泥及结晶物除外),如承包方违反约定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对承包方按不诚信处理。6、运营期间,承包方须无条件接收回龙埔垃圾填埋场的垃圾渗滤液,同时负责系统的人员管理、安全生产、运行管理及维护,保排放水质符合《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或(GB16889-2024)表3标准要求。7、由于承包方的原因无法继续承担渗滤液处理工作,承包方需提前三个月书面告知发包方,否则,除解除合同外,承包方还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责任。8、承包方承诺严禁垃圾渗滤液的偷排乱倒行为。如有足够证据表明承包方出现偷排刮倒行为发包方有权单方面无条件终止合同,承包方承担相关环保违法、违规的法律责任。十一条人员要求1、参加本项目管理服务的人员必须具备招标文件(项目人员需求一览表)所规定的相应资格要求配置。项目人员需求一览表序号★人员类别★数量人员可偏离条件1项目负责人1人1、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设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环境治理高级工程师)证书。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书和有限空间(高级)操作员专业人才技能培训证书和有害生物防制员(中级或以上)证书。3、具备3年(或)以上生活垃圾填埋场维护管养或渗滤液运营处理管理经验。注:需是同类项目垃圾填埋场维护管养或渗滤液运营处理管理经验,其他项目(如:城市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处理)等项目运营管理经验。2技术负责人1人1、具有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设备)从业人员专业技术证书(环境治理)高级工程师证书;2、具有有害生物防制员(中级或以上)证书和具有城市管网管理专业人才技能培训(城市管网管理高级工程师)证书;3、具备3年(或)以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维护管养或渗滤液运营处理管理经验。注:需是同类项目垃圾填埋场维护管养或渗滤液运营处理管理经验。3沼气检测员1人具有沼气检测和病媒生物防治防治员和(污废水处理工相应证书。4边坡安全巡视检测员1人具备边坡安全监测(高级)证书或病媒生物防治防治员证书或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培训等相应证书或资料员(高级)证书。5维护员1人具备绿化工(高级)证书和有害生物防制员证书和安全(高级)巡视员相应证书。合计5人2、参加本项目的管理服务人员的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项目整体实施方案一致。3、必须以承包单位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第十二条承包单位服务工具要求1、承包单位应配备承包项目所需的足够数量的仪器、仪表以及工具等设备。承包方在回龙埔垃圾填埋场旁设置一个集装箱作为办公室,配置电脑等满足办公11需求的设备,并配置两台发电机提供电源,以上设备的购置及维修等费用由承包单位负责。设备(含车辆)需求一览表序号★设备名称★数量设备可偏离条件1集装箱2个租赁2密闭式污水运输车辆1辆租赁3供水增压机2台自有4发电机2台自有5多功能除草机4台自有2、发包单位不需向承包单位提供项目管理服务工具和仪器、仪表。第十三条保密要求1、由发包单位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承包单位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发包单位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承包单位。2、承包单位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发包单位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3、承包单位在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4、承包单位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同发包单位签订保密协议。第十四条验收1、质量管理和监督措施1)中标人必须按照相关质量标准、规范进行作业。2)中标人必须服从采购人的严格监督管理。3)中标人要组织所有项目管理和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技术、安全、服务意识等方面的培训,并组织骨于进行技术强化培训。2、质量及安全生产要求1)质量要求:按国家标准验收合格。122)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及《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并接受政府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3、按照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响应内容的填埋场日常管理维护、渗滤液抽运及全量化处理、环境监测和跟踪管理、资料汇总等相关内容及约定要求,结合《龙城街道回龙埔垃圾填埋场管理服务考核细则》,按月度、季度、年度完成内容指标考核结果进行验收签证支付相关费用。4、验收依据为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第十五条争议解决办法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发包方承包方)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的,应提交发包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十六条风险责任1、承包单位应完全地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承包单位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京2、承包单位在实施项目管理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非因发包单位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发包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3、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由自然力量引起的水灾、风灾、旱灾、地震等;由社会原因引起的战争、封锁、政府禁令等。4、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受到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向对方书面通知,以减轻不必要的损失。在取得相关机构证明后,双方协商决定本合同不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七条违约责任1、因承包单位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发包单位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2、由于承包单位原因造成项目管理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项目约定要求时,应继续完善项目管理工作,其费用由承包单位承担。3、承包单位负责的管理项目成果经验收不合格,应于7日内无条件整改,费用由承包单位自行承担,在发包单位要求整改后再次验收不合格的,发包单位有权解除合同、要求承包单位返还发包单位已支付的合同款项,并有权要求承包单位按合同总额133.0%支付违约金。4、若发包单位发现承包单位派出的项目管理服务人员或提供的项目实施仪器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承包单位应在3天之内按要求派出人员或提供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仪器设备,否则发包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承包单位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5、承包单位或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发包单位有权要求承包单位按合同总额0.5%支付违约金;造成不良影响或对发包单位造成损失的,发包单位有权要求承包单位消除影响,承担赔偿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6、因承包单位提供的服务成果受到侵权指控或者引发法律纠纷,影响发包单位使用服务成果或者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发包单位有权要求承包单位按合同总额1.0%支付违约金,并有权解除合同。第十八条其他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中标(成交)通知书(5)投标(响应)文件(6)采购文件(7)有关技术文件,图纸(8)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LGCG2025000343号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2)投标文件;(3)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本合同一式陆份,发包方、承包单位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认可之日起生效。1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经双方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附件:1.龙城街道回龙埔垃圾填埋场管理服务考核细则2.龙城街道回龙埔垃圾填埋场管理服务考核表以下无正文发包单位(采购人):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办事处(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2025年9月30日承包单位(供应商):深圳佳国盛环保控股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日期:2025年9月30日15附件1:龙城街道回龙埔垃圾填埋场管理服务考核细则序号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评分标准得分日常管理(50分)1.场区入口设置标志、标识情况。2.进场道路设置指示牌,车辆限速标识牌情况。3.场区环境卫生情况。4.场区道路维护情况。5、截洪沟、排水沟维护情况。6、填埋气排放井、渗滤液抽排设施维护情况。7.进场人员登记制度落实情况。8.场区内空地无积水情况。9.管理房设置情况。10.场区绿化情况。11.场区禁止乱堆放、乱搭建情况。1.进场路口未设置规范标志、标识,扣0.5分,设置不规范扣0.2分。2.进场道路两侧未设置指示牌、车辆限速牌扣0.5分,设置不规范扣0.2分。3.场区道路、空地、绿地内有成堆垃圾或散在垃圾每处扣0.2分。4.场区道路维护不到位,存在严重破损的,每处扣0.2。5.截洪沟、排水沟有裂缝或损坏或崩塌未及时修复的每处扣0.2分,有杂物未清理的每处扣0.2分。6、填埋气排放井、渗滤液抽排设施(渗滤液降水井、导排管及收集桶)有破损、不畅通的,每处扣0.2分;7.进场人员未进行登记的扣0.2分,场区内存在非工作人员的扣0.2分。8.场区内存在积水的每处扣0.2分。9.场区管理房存在破损的,扣0.2分;管理用房用水用电不规范的,扣0.2分:管理用房杂物乱堆放、不整洁的,扣0.2分。10.绿化植被修剪不及时,杂草乱生长的,扣0.2分。11.场区发现有乱堆放、乱搭建的,每处扣0.5分。二安全管理(20分)1.安全设施配备情况。2.安全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3.按规范要求设置气体导排设施情况。4.安全警示标志设置情况。5.场区内禁止烟火情况。1.防洪、消防等安全设施不齐,每少一项扣0.2分。2.安全制度未建立的扣0.5分,制度不全缺一项扣0.2分。3.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扣0.5分,安全标志不全缺一项扣0.2分。4.场区存在明火和火种的扣0.5分。5.凡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按每处扣0.2二安全管理(20分)6.按要求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分。6.没有应急预案的,扣0.5分:应急预案不健全,每少一项扣0.2分。三设备管理(5分)1.场区设备日常维护、检查、保养情况。2.建立机械设备档案情况。1.没有日常维护、保养措施扣0.5分,措施未落实扣0.2分。2.无机械设备档案扣0.5分,不全扣0.2分。四场区消杀(10分)1.蚊、蝇、鼠等消杀方案制定落实情况。2.消杀设施配置情况。3.蚊蝇等消杀情况。1.无蚊、蝇、鼠等消杀方案,扣0.5分:2.未配置消杀设施,扣0.5分,未实施定期消杀扣0.2分。3.蚊、蝇密度超标扣0.2分,发现鼠痕迹扣0.2分。五报表资料(10分)1.按时提交月、季、年报表。2.安全管理资料。3.监测资料(水、大气、地下水、渗滤液、地表水等)。4.防火、防洪专项预案。5.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情况。1.月、季、年报表每少报一项扣0.2分。2.安全管理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3.监测资料每少一项扣0.2分。4.防火、防洪预案每少一项扣0.2分。5.管理制度每少一项扣0.2分。六公众评价及上级批评通报(5分)1、居民或单位向有关部门、媒体投诉及各类媒体负面报道情况。2、出现上级批评通报的情况。1、经核实,有责投诉每次扣0.5分,媒体负面报道每次扣1分。2、根据不同级别的批评通报进行扣分,街道级扣0.2分,区级扣0.5分,市级扣1分,省级及以上扣1.5分。合计:(满分100分)七、结果运用(一)按质付费。月度考核综合得分为100分,对服务质量问题进行扣分后,所得分数为当月考核综合得分,根据综合得分情况支付承包费。每扣0.1分,折合扣款100元。(二)淘汰制度。1、月考核综合得分低于90分的视为不合格,在执行按质付费措施的同时,扣除当月合同款的10%;对干连线2个月(或全年累计3个月)综合得分不足90分的,除执行不合格扣款外,并终止服务合同。2、发生2人(含)以上重伤或1人(含)以上死亡安全事故,且乙方负主要及以上责任的,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17附件2:龙城街道回龙埔垃圾填埋场管理服务考核表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龙城街道回龙埔垃圾填埋场管理服务项目地点龙城街道考核月份:年月项目服务单位深圳佳国盛环保控股有限公司考核验收方式口月底验收口季度验收口竣(完)工验收口日常检查检查情况考核得分及扣款验收组签名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填埋场管理服务 CODc 氨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深圳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