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制氧站维保 空压机机头专用油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11N457630715202514801
二、合同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三批次)合同(标项四)
三、项目编号:XZJ256-146(2)-ZK
四、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三批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
地 址:天山区健康路1号
联系方式:0991-3632483
供应商(乙方):湖南一特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高新开发区火炬城M5组团1栋
联系方式:1360744574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制氧站维保 数量:1.00 单价(元):75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制氧站维保等招标文件内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要求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
2.合同金额(元):75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9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扫描件_政府采购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三批次)标项四制氧站维保合同编号:581-200509-008-023甲方: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乙方:湖南一特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地: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签订日期:202年9月28日2025年8月1日,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以公开招标对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项目(三批次)项目标项四制氧站维保项目进行了采购。经新疆新之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评标专家组评定,湖南一特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为该项目中标供应商。现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以下简称:甲方)和湖南一特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乙方承诺合同内容均满足甲方采购需求,本合同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采购需求、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原则上以甲方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为依据,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是合同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乙方投标承诺超出甲方采购需求质量标准的外: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招标文件。1.2标的1.2.1标的名称:制氧站维保1.2.2标的数量:1年;1.2.3标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758,000.00元(大写:柒拾伍万捌仟元整人民币,含税)。分项价格:(下表)1序号全部货物及服务内容服务范围维保服务期限服务标准备注1制氧站维保制氧站维保等招标文件内要求的全部服务内容1年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合计小写(元):758000.00元大写(元):柒拾伍万捌仟元整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第一次付款日期:合同生效后三个月内付全款的50%,即379000.00元(需开具50%收据);第二次付款日期:服务期满后支付全款的50%,即379000.00元(需开具50%收据)。1.4.2发票开具方式:一次性开具。1.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1.5.1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1.5.2履行地点: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城北院区;1.5.3履行方式:在合同约定日期内完成设备的维保,详细维保内容须与投标技术参数所述一致,见附件。1.5.4其他要求:1、如遇水、气泄露、停电、火灾及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维保方须以保护设备为首要任务,协助甲方保护设备安全、防止损失扩大,并尽快恢复设备的正常工作,如未在规定响应时间响应视为违约。2、维保方在维保期间须按院方要求,配合完成制氧系统应急演练及高压氧舱系统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3、瓶氧气更换时负责空瓶、满瓶转运及安装及拆卸工作(24小时随叫随到)具体工作内容由院方安排。特别说明:由于甲方单位城北院区目前存在运营主体变更的可能性,鉴于此,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同意如城北院区运营主体发生变更,甲方对城北院区维保2服务享有单方面解除权。如城北院区运营主体发生变更,甲方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乙方收到书面通知后,有权停止城北院区维保服务。维保费用自执行之日起至停止之日实际维保天数结算,不再执行1.4.1条款约定。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0.0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0.03%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3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乙方接到紧急故障通知后30分钟内未响应的,每逾期1小时支付1000元违约金;维保后设备因乙方原因30天内复发同一故障的,乙方需免费重新维修,并支付该部分服务费用20%的违约金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解决: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或者签字时生效。甲方:乌鲁木齐市第一人民医院(乌鲁木齐儿童医院)乙方:湖南特医疗股份有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0100457630715W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0007506482283住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健康路1号住所:长沙市高新区华龙路7号湖南一特医疗股份有限公司1栋601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设备科负责人:联系人:使用科室:锐示3联系电话:18899199385附件合同附件(技术参数)湖南一特医疗股份有限公司总部位于长沙市,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设有售后服务维修中心,能够保证为客户提供及时、周到、完善的售后服务,联系方式如下: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西八家户路710号高层C座1单元302室,联系人:白祖武,联系电话:18273185889服务区域本项目服务涵盖分子筛制氧站成套设备、高压氧舱空压机组,以及各类减压箱、各类管路(包含负压、空压、氧气、减压箱及管路)、设备带等配套设施,同时涉及瓶装氧气管理服务。维保单位工作职责和内容工作职责1、保障分子筛制氧站成套设备、高压氧舱空压机组及各类减压箱、管路、设备带等配套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全院氧气使用科室、高压氧舱空压机组工作正常开展,符合《医用气体工程技术规范》GB50751-2012等相关规定的要求。2、负责按照合同约定的分子筛制氧站成套设备、高压氧舱空压机组及各类减压箱、管路、设备带等配套设施维保方案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维修。3、配合院方管理科室对分子筛制氧站成套设备、高压氧舱空压机组及各类减压箱、管路、设备带等配套设施进行优化和调整。(包含负压、空压减压箱及管路)。4、负责分子筛制氧站成套设备、高压锅、脉动真空灭菌器、蒸汽发生器等设备安全附件拆卸、校检及安装工作,安全附件校检后出具校检报告;安全附件校检不合格时,由我司负责采购并重新校检(安全附件校检费用由我司承担)。服务期限及相关要求1、本项目维修保养服务期限为一年,我司对上述范围内的场所和设备提供日常保养和故障维修:每天24小时内随叫随到:每天对设备和机房巡视检查至少2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对分子筛制氧站成套设备、高压氧舱空压机组及各类减压箱、管路、设备带等配套设施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例行保养(包5括自控系统和传动系统),对于不达标的参数立即进行调整,并做好机组设备的清洁工作。如遇紧急故障,维保人员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赶到现场处理情况。2、定期保养与应急维修保证我院分子筛制氧站成套设备、高压氧舱空压机组及各类减压箱、管路、设备带等配套设施正常使用。若遇有关配件损坏及时提供并采取措施。保证分子筛制氧站成套设备、高压氧舱空压机组及各类减压箱、管路、设备带等配套设施达到原设计的指标。3、分子筛制氧站配备24小时值班及专职操作人员每两小时记录一次运行记录(专职人员持压力容器操作证R1),进行日常维护清洁保养和氧气瓶的接收配送工作并做好交接班工作。4、制氧站值班人员负责氧气瓶的接收及科室瓶装氧的配送工作。(院方管理科室配合值班人员按照危化品“五双”管理要求一起配送氧气瓶至科室)5、维保方在维保期间按院方要求,配合完成供氧系统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熟练掌握应急处置流程,确实保证医用的氧气供应安全。6、维保期内,因维保的设备跑、冒、滴、漏等故障造成大面积房屋及墙面损坏、其他非维保内设备损坏,均由我方负责照价赔偿或维修、修复还原。维修配件1、投标货物是原厂的、合格的、未曾使用过的全新的耗材及配件。2、供货方式和交货期:按采购人确认的维修要求按量供货,货到采购人指定的使用地点。其它说明1、分子筛制氧站成套设备、高压氧舱空压机组及各类减压箱、各类管路、设备带等配套设施(包含负压、空压、氧气、减压箱及管路)维护保养所需的耗材配件,以及设备维修过程中使用的所有配件,均由我司承担费用并负责提供。2、我司负责分子筛制氧站成套设备、高压氧舱空压机组及各类减压箱、管路、设备带等配套设施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大、中、小维修)。3、分子筛制氧氧气每年采样送检一次(附氧浓度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送检样品不合格时,我司负责检修分子筛制氧设备直至送检合格。4、若制氧机需要更换分子筛,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由我司承担,确保制氧机的正常运行和氧气的质量。5、高压氧舱空压机组每月需定期对设备进行运行测试、维护保养和日常巡检,及时发现并解决潜在问题,保证机组正常运行。6、高压氧舱每月定期对不间断电源(UPS)进行断电操作,以测试氧舱的应急供电电路是否正常。同时,至少每季度要对UPS进行一次彻底放电,维护蓄电池的蓄电能力,延长其使用寿命。若在放电期间,应急连续供电时间不足半小时,考虑更换蓄电池。7、对于高压氧舱成套设备,若因设备停用,每月需进行一次设备检查及设备运行测试,确保设备在再次启用时能够正常使用。8、上级部门检查时,因我司未履行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等内容条款产生罚款,上级部门罚金由我司承担。9、如设备进行大修需记录设备维修方案及更换配件,维修完成后由第三方检测(富氧浓度检测)并出具合格的检测报告及留存,并提供维修质保。10、其它情况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7分子筛制氧系统售后服务技术要求一、总则配备24小时值班人员及专职操作专职人员(专职人员持压力容器操作证R1)负责分子筛制氧设备的管理、进行日常维护和清洁保养和氧气瓶的管理工作做好交接班工作,人员上岗前由院方进行培训和审核。每日打扫机房及设备外壳内部卫生,清除各类杂物,保持机房及设备卫生,保证环境干净整齐。每次巡检维护、故障排除、设备清洁等工作后做好记录,每月汇总盖章后移交院方。维护前将设备中的氧气排空,并用无油干燥空气或氮气进行置换,使设备中的氧含量符合规定要求。当排放容器管道的氧气时,将氧气导放至安全区。维修用的工具清洗无油,维修完毕全部清点无误方可,维修工的衣着及场地也清洁无油。管道及其组成件安装结束后宜分段逐步进行吹除,特别要注意将阀、流量计、过滤器及容器上流侧管端作为分段吹除的出口(排至系统外),以防止吹扫出来的杂物入阀、容器等部件的死角或损坏零件,吹除气体为无油干燥空气或氮气,吹除彻底,直至无尘埃及其它杂物为止。氧气管道、阀门等与氧气接触的一切部件在停用后再投入使用前进行严格除锈,必要时还需进行脱脂。维护保养中心供氧系统严格按照《GB50030-2013氧气站设计规范》标准执行。二、软件维护1、及时对分子筛制氧设备进行必要的故障报警排除,以保证设备及联动设备处于最稳定和最优化状态。2、定期检查电源接触器和控制操作系统系统数据,使其数据处于正常范围状态内。3、系统数据出现错误代码是可通过控制器进行复位。4、定期检查各设备仪器仪表数据参数及复位情况,对不正确参数进行重置8和调整,保证其处于最稳定的状态。三、硬件维护1、保持设备机组电器元件的清洁度,防止因为积灰太多、湿度高、温度高而导致的硬件问题。2、检查系统线路,防止发生线路断掉的情况,或是漏电的情况。3、检查设备联线,防止发生线与设备连接松动,而使设备工作不正常。4、检查继电器和接触器与设备连接处,防止线头脱落,松动而使系统工作不正常。5、检查设备各项告警指示灯是否处于报警状态,如出现报警及时处理。四、维保细则(一)每天维修检查内容1、派专业技术人员对分子筛制氧设备系统进行日常巡检维护并做好巡检记录。2、常见故障清查及排除,对报警故障、已维护的工作事项建立台账档案记录。3、巡检防漏连接和软管。4、巡检冷却液液位。5、巡检冷凝水排放操作。6、巡检维修指示控制器。7、巡检防堵塞机组预滤网。(二)每月维修检查内容1、检测防堵塞气冷步序冷却系统。2、检测水冷步序冷却系统。3、检测启动箱动力驱动模块滤网。4、替换所有不正常的电气设备。5、检查控制器、电器件、氧分析仪是否正常,及时修理或更换。6、定期检查分子筛制氧机上的各个阀门(如气动截止阀、电磁阀、单向阀、调压阀等)及自动压紧系统等,若易损件、密封件等损坏应及时更换。7、经常检查PLC控制器及二位五通电磁阀接电、接气部位是否正常以免出9现故障。8、容器、仪表、压缩机、管道、阀门及过滤器等系统原件检查其油脂残留量及锈蚀情况,如不合格必须及时处理。9、检查自动压紧填充装置进气管路中的止回阀的功能(如止回阀失效,则压紧系统将会上下窜动,失去压紧功能)10、检查和启动备用机组,随时处于待机状态,保证正常状态。(三)每季度或2000小时维修检查内容1、检测空气滤芯。2、检测冷却剂滤芯。3、检测启动箱动力驱动模块滤网。(四)半年或4000小时维修检查内容1、检查防堵塞回油滤网。2、更换空气滤芯。3、更换冷却剂滤芯。4、更换启动箱动力驱动模块滤网。5、更换机组预滤器芯。6、检查/清洗水冷步序冷却系统。7、清洁气冷步序冷却系统。8、电机轴承维护。9、压力传感器校准。10、检查管道连接部位有无泄漏、管道穿楼层、穿墙处有无生锈现象,必要时予以防腐处理。(五)一年或8000小时维修检查内容1、检查及调校系统和设备以保证系统能按照制造厂的标准运行。2、更换标准冷却剂。3、更换冷却剂分离器芯。4、更换无损冷凝水排放维修模块。5、维修最小压力止回阀。6、维修进气阀。107、检查及调校有关时间控制器、阀门等。8、核对传感元件的工作情况、数据误差。9、每年进行一次气密性检查,特别是管道螺纹连接和焊接处。发现系统漏气或调压器、压力表、防爆装置损坏及异常现象时,立即修复或更换。10、建档并定期回访。(六)压力容器、压力表、安全阀定期检测工作为了保证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工作的质量,确保压力容器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第三条规定需要进行年度检查,是指为了确保压力容器在检验周期内的安全而实施的运行过程中的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固定式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可以由使用单位的压力容器专业人员进行,也可以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以下简称检验机构)持证的压力容器检验人员进行。1、压力容器投用后首次内外部检验周期一般为3年。2、外部检查:在压力容器运行中的定期在线检查,每年至少一次。3、内外部检验:在压力容器停机时检验,其检验周期分为为两种,分别是:3.1安全状况等级为1、2级的每6年至少一次。3.2安全状况为3级的,每3年至少一次。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一般可分为外部检查、内外部检验和全面检验三种。检验是在容器停用期中进行的,其周期根据容器的技术状况、使用条件和有关规定由使用单位结合具体情况自行确定。但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验。若维保期内遇到压力容器内外部检测或全面检验,检测机构要求对罐体漆面进行抛光处理及检测完毕需要漆面恢复处理或其他罐体操作相关事宜,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人工、材料、检测费等)均由我司承担。4、按《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按期对制氧站所有压力表进行一年二次的定期检测,所有安全阀进行一年一次的定期检测,全部取得合格证书。5、检测期间遇到压力表或安全阀损坏或报废,需要更换新表或新阀的由我11司按要求更换。6、按期进行压力容器、压力表、安全阀定期检测工作,并取得合格证书。若未按期检测或使用不合格压力表、安全阀造成院方损失,责任由我司承担,维保服务要求1、与医院保持密切联系,经常了解系统运行情况,听取医院对维护工作的意见。2、每天确定专人值班,发生故障随叫随到,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院方考勤及考核管理。3、每次故障排除后,填写维修记录单。4、当设备设施因使用寿命问题出现设备故障需要更换设备材料时,免费提供配件,并负责安装,向用户提供的配件,负责保修一年。5、在全面维护的基础上,对医院人员进行专业培训,让之全面掌握系统构成和操作程序,在紧急情况下,能做到应急处理。6、严格按照维护细则具体内容,定期对中心供氧系统设施设备(含各类减压箱、管路、设备带等配套设施)进行维保,完成相应工作后有相关记录回执,双方签字确认,按月将各类巡检、维修、维护、保养、耗材更换等相关记录、回执精装成册(精装要求有目录及相关内容),建立中心供氧系统月维护工程档案,交院方设备科留存。7、每年售后到期前三个月提出下一年管理建议及方案预算,供管理的单位参考。12耗材附件附件1分子筛制氧系统维护保养耗材清单序号设备配件名称单位数量备注1三滤保养包套4保养一次配件(原厂配件)2空压机机头专用油桶4保养一次配件(原厂配件)3DD215过滤器滤芯支4保养一次配件(原厂配件)4PD215过滤器滤芯支4保养一次配件(原厂配件)5QD215过滤器滤芯支4保养一次配件(原厂配件)6QD110+过滤器滤芯支2保养一次配件(原厂配件)7DD110+过滤器滤芯支2保养一次配件(原厂配件)8冷冻式干燥机保养台4保养一次配件(原厂配件)9压力表校检块31每年二次10安全阀校检个16每年一次11富氧浓度监测次1每年一次12汇流排高压软管根2013值班人工费人2一年14补充制氧机吸附塔医用制氧分子筛立方米按需配置因分子筛原因造成氧气纯度低于90%时,执行此项目,产生费用由我司承担。15合计13附件2供应室细菌过滤器序号设备配件名称规格过滤精度效率单位数量备注1细菌过滤器W5立方/min0.01um99.9%个1根据现场实际尺寸采购附件3高压氧舱及空压机维护保养耗材清单序号设备配件名称型号单位数量备注1G-15A空压机三滤保养包G-15A套2保养一次配件(原厂配件)2稳健螺杆机专用油110K-00018桶1保养一次配件(原厂配件)3合计附件4检验科、供应室特种设备安全附件校检清单序号科室名称设备名称设备数量(台)安全附件名称每年校检次数备注1门诊四楼检验科高压灭菌锅4压力表21、每台设备由我司提供一套备用安全附件,安全附件校检不合格时,我司及时采购并重新校检,采购及校检费由我司承担:2、属地管理单位的门诊四楼检验科、感染楼检验科、供应室后期新采购设备安全附件拆卸、送检、及安装由我司负责2安全阀13感染楼检验科高压灭菌锅2压力表24安全阀15供应室脉动真空灭菌器2压力表26安全阀17蒸汽发生器4压力表28安全阀1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制氧站维保 空压机机头专用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