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贸易招商推介会会务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省玉溪市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

4530400HT2025016440101

二、合同名称:

第18届中国-南亚商务论坛暨玉溪市2025年贸易招商推介会会务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0400JH202501644

四、项目名称:

第18届中国-南亚商务论坛暨玉溪市2025年贸易招商推介会会务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省玉溪市委员会

地             址:

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保安大厦10层

联 系 方 式 :

0877-2662524

供应商名称(乙方):

云南优景智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19号东航投资大厦708室

联 系 方 式 :

157585951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第18届中国-南亚商务论坛暨玉溪市2025年贸易招商推介会会务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按照要求完成第18届中国-南亚商务论坛暨玉溪市2025年贸易招商推介会会务服务工作,包括场地租赁、会场布置、住宿餐饮、交通保障等会务工作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95.986

合同金额(万元):

95.986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止;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澄江市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10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0-12 至 2025-10-13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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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届中国一南亚商务论坛暨玉溪市2025年贸易招商推介会会务服务合同.pdf

云,一站式政府采购云平台一合同中心https://middle.zcygov.cn/indenture-center/#/contract/file政府采购合同(电子交易项目适用)D生无项目名称:第18届中国-南亚商务论坛暨玉溪市2025年贸易招商推介会会务服务2合同编号:4530400HT2025016440101(系统编号)(自编号,如有)甲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省玉溪市委员会乙方:云南优景智海受化传播有限公司EE米1共1页2025-10-091甲方(采购人公章)名称: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省玉溪市委员会地址: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西路7号保安大厦10层邮编:653100新全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文娀项目(技术)负责人:电话:0877-2662524签订日期:2025年10月10日3乙方(供应商公章)名称:云南优景智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19号东航投资大厦708室邮编:650222茶光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经办人:杨部电话:15758595199签订日期:2025年10月10日第一部分合同书甲方: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省玉溪市委员会乙方:云南优景智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云南省玉溪市委员会组织的“第18届中国一南亚商务论坛暨玉溪市2025年贸易招商推介会会务服务”的采购结果,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以下合同内容:一、项目服务内容义为第18届中国一南亚商务论坛暨玉溪市2025年贸易招商推介会提供场地服务(会场租赁、会场布置、设备租赁、安装调试和现场执行等)、会务服务(物料及相关制作、视频图片资料、会议服务保障)、交通保障、餐饮3保障、住宿保障、会议统筹管理、验收交付等相关服务。具体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服务内容及要求。D二、合同总价1小写:¥959860.00。大写:玖拾伍万玖仟捌佰陆拾元整。以上价格为含税总价,该费用为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全部费用,3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再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2.甲方有权随时了解乙方的工作进展情况。3.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为完成服务工作所需要的信息、资料和其他协助。4.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甲方有F权确认各阶段及最终工作成果是否满足甲方具体需要及该项目是否验收合格。5.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如发现与合同约定不符或不满足甲方需求,有权拒绝接受该工作成果。该工作成果已经提供给甲方的,甲方有权就与合同约定不符或不满足甲方需求的部分拒绝支付相应工作成果的合同价款。如造成甲方无法实现合同目的,甲方有权拒绝接受全部工作成果并拒绝支付全部合同价款。(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并提交工作成果。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的约定提交相关文件、资料。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工作成果进行验收。4.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履行保密义务。5.在合同履行期间及工作成果提交后,对甲方提出的有关本合同项目的任何问题,乙方有义务提供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免费修改、免费咨询等。四、以上内容与甲方确认采购和乙方中标承诺情况一致并不得改变或放弃。五、完成时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本项目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止。因乙方原因造成完成时限延误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签约合同价8%的违约金。违约金若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六、合同价款结算甲方应10月14日前,预付¥400000.00人民币肆拾万整,项目经甲方书面验收合格并提交合法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559860.00人民币伍拾伍万玖仟捌佰陆拾元整。因财政资金支付进度导致延迟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收款信息如下:1名称:云南优景智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530111MA6N5KON98地址、电话: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春城路219号东航投资大厦708室0871-68250700开户行及账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人民西路支行871906976610902开户银行联行号:308731021042七、违约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与赔偿责任或终止合同。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质量目标,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服务费用总额10%的违约金,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或终止合同。八、甲方有权拒付合同价以外的任何费用;乙方有权拒绝合同整体范围以外的条件。九、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以便相关部门进行协调或处理;或按以下方式处理:(请在口内打,其余打×)口向合同签订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管辖提起诉讼。本合同签定地:云南省玉溪市红塔区秀山街道7号十、本合同其他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处理。十一、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二、合同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三、本合同不可分割之部分及解释顺序(1)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通知;(2)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3)成交通知书;(4)附件。十四、附件1无。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成交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成交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成交人的价格。12.1.3“服务”系指成交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成交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l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成交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服务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策划方案、设计图纸、文档、报告、数据、图片、音频、视频资料等,其全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申请权等)自产生之日起即归甲方所有。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之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1结算方式:详见第一部分合同书1.4。付款条件:根据甲方要求提供发票等付款证明材料后,甲方在收到完整的付款材料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付款(因财政支付程序导致延迟付款的,甲方不承.J担任何责任)。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1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且如果系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那么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价的10%;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S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3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由甲方组织验收。2.16通知和送达2.16.1任何一方因履行合同而以合同第一部分尾部所列明的联系方式发出的所有通知、文件、材料,均视为已向对方当事人送达;任何一方变更上述送达方式或者地址的,应于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当事人,在对方当事人收到有关变更通知之前,变更前的约定送达方式或者地址仍视为有效。2.16.2以当面交付方式送达的,交付之时视为送达;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发出电子邮件之时视为送达;以传真方式送达的,发出传真之时视为送达;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邮件挂号寄出或者交邮之日之次日视为送达。2.17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7.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7.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8履约保证金无。2.19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贸易招商推介会会务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云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