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采购合同公告(阳泉市郊区林业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0123255312025602
二、合同名称:阳泉市郊区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2025GC010191
四、项目名称:阳泉市郊区 2025 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阳泉市郊区林业局
地 址:阳泉市郊区荫营东大街2号
联系方式:13643532297
供应商(乙方):山西荣源造林绿化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长治市沁源县
联系方式:138347700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第二标段 数量:1.00 单价(元):834325.1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834325.1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0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二标.pdf
合同协议书甲方(发包方):阳泉市郊区林业局乙方(承包方):山西荣源造林绿化有限公司以上双方根据2025年9月30日在山西中恒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阳泉市郊区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项目编号:2025GC010191)公开招标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工程内容1、工程名称:阳泉市郊区2025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项目(二标段)2、工程地点:阳泉市郊区平坦镇东西珍村、侯家山村、芦葫村3、工程范围及规模及质量要求:作业面积1673亩,依据设计标准,图纸与标书清单等要求。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合同价款:该工程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捌拾叁万肆仟叁佰贰拾伍元壹角¥834325.1(元)以上合同价款包括工程绿化、购苗、抚育管护、税金等完成本工程产生的所有费用。本工程的最终结算金额,以验收结果为准。6、要求工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开工,2025年11月30日前完工。如遇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情况工期顺延。7、管护期:管护期到2027年10月31日,如遇不可抗力、情势变更等情况工期顺延。二、工程质量及验收标准:1、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合格(验收标准按设计要求及行业规范执行),因乙方故意延误工期致使工程未能按时提请验收的,甲方有权扣除当年应付款的10%。2、工程质量监理: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人负责,乙方应接受监理并提供有关信息资料;竣工验收由甲方聘请第三方验收工程质量,乙方应提供有关详细资料。3、乙方在施工作业时,必须按工序进行。上一道工序未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4、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须事先控制质量,须具备“三证一签一说明”(苗木检疫证、苗木合格证、林木种子许可证、苗木标签、苗木使用说明),苗木规格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选择,苗木种植质量必须严格按照绿化种植规范。5、验收:本工程验收按照《造林技术规程》的规定执行,分为三次验收。三、付款方式此项目款分三年进行支付:第一年:乙方进场开始施工,经监理签发工程开工令后,甲方支付合同款的25%;乙方应于2025年11月30日前竣工,经甲方聘请的第三方验收单位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合同款的25%。第二、三年:该工程管护期为2年(自2026年1月1日开始起算),乙方每完成一年管护任务,经甲方聘请的第三方验收单位验收合格后,第二年支付总工程价款的30%,第三年支付总工程价款的20%。四、甲、乙双方相关权利及义务1、甲方(1)甲方委托第三方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建设进行全面管理;(2)甲方在本合同规定的开工日前应提供本工程的作业设计及施工图纸;(3)甲方委派有关技术人员对乙方的整地和苗木栽植进行无偿的技术指导;(4)阶段验收不合格且整改后仍不达标的,甲方可委托第三方代履行,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扣减当期应付款的20%。2、乙方(1)乙方委派特为项目经理,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管理;(2)严格按公开招标文件中的要求和作业设计及乙方在公开招标中的承诺执行,负责施工中的进度及施工组织;(3)乙方不得擅自转包工程,如乙方擅自转包工程,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如因乙方擅自转包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实际损失,造成第三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甲方无责。(4)乙方工程要按期完工并负责将施工现场清理于净、整洁;(5)乙方施工的工程不达甲方要求和质量标准时,乙方必须无条件返工,费用自负;(6)乙方必须按相关安全法规进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规定,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防火、防盗、防止事故发生等安全责任,若出现安全问题,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7)工程交付甲方前,应负责已完工工程的保护工作,在此期间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修复并按合同约定交付甲方;(8)乙方在工程中拖欠苗木款或劳动者工资,由其承担责任,不得借工程款未拨付之名搪塞或授意权利人向政府部门或拨款方讨要:(9)严格按照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进行整改,否则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10)整改要求:收到监理方书面通知后10日内提交整改方案,并完成后续补救,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服从甲方的监督和管理,如甲方两次书面提出整改意见,乙方仍不予履行或履行无效果;转包或违法分包;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群体事件;管护期内因失职导致林木大面积死亡(保存率<60%);拒不履行合同义务且经两次书面警告无效,视为严重违约。(11)管护期内,承包人需每月向发包人提交管护工作报告(含浇水、施肥、病虫害防治记录及影像资料),发包人有权不定期抽查,管护期内苗木保存率低于80%时,承包人须自费补植至达标。五、违约责任1、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进行竣工验收的由甲方承担约定验收期后的工程保管及风险责任;2、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由乙方无偿修复或返工,如因此延期完工,由乙方承担责任。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连续停工两个工作日以上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且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造成甲方工期延误或其他损失的,乙方应予赔赏;4、如甲、乙双方无故解除合同,向对方支付实际损失的30%以内,超出部分不予支持;5、若延期完工,如因甲方未按甲方责任中规定的条款完成工作造成的工期拖延,甲方承担责任;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拖延,每延长一日,甲方向乙方收取违约金500元;6、如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可在应付未付款中扣除,应付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可继续向乙方追偿。7、发包人支付至90%资金后,若承包人未履行后续管护义务,发包人可追偿已支付资金的10%作为违约金;因乙方过错导致工程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的,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直接及间接损失。8、黑名单机制若承包人存在以上行为,甲方有权将其列入阳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黑名单、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以及信用中国进行通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并将其报送行业主管部门(阳泉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申请公示违约记录,并限制其1-3年内不能参与招投标项目:承包人在管护期内不履行管护义务或履行管护义务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执行。六、争议解决合同履行中若发生争议或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可向建设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请诉讼。七、其它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从签订日期起生效,且具有法律效力。2、如有未尽事项,双方另立书面协议。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李音有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约时间:2025年0月10日签约地址:阳泉市郊区林业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