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教学宣传牌制作 教学宣传牌制作与安装采购合同公告(黑龙江省商务学校2025)
一、合同编号:ZBJ-20251010083626-103456
二、合同名称:ZBJ-20251010083626-103456
三、项目编号:e721b8111f594a50a9bc1c10eb2fcbcf
四、项目名称:教学宣传牌制作与安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省商务学校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496号
联系方式:13845122358
供应商(乙方):哈尔滨利奇马广告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505号604栋1单元1层6 号(住宅)
联系方式:1834513086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教学宣传牌制作
1(个)
¥4,000.00
¥4,000.00
教学宣传牌制作
合同金额: 4,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0日
履约地点:哈尔滨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14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cf1ab83d3aae9efbf747bd22b2e5a4d5.pdf
黑龙江省商务学校
2025年10月14日
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黑龙江省商务学校采购计划号:黑财购备字[2025]16521号供应商(乙方):哈尔滨利奇马广告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LJGCYC23150100Z20252194079签订地点:网上签约签订时间:2025年10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教学宣传牌制作与安装项目(招标编号:HLJGCYC23150100Z20252194079)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教学宣传牌制作与安装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教学宣传牌制作教学宣传牌制作与安装14000.00004000合计¥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三、服务项目及要求1、采购项目名称:校企合作实训基地(教学宣传)牌制作安装服务;采购计划编号:黑财购备字[2025]16521号;2、乙方为甲方提供牌匾的改造、制作与安装,招生牌匾制作,校企合作牌制作。3、乙方应协助甲方实施项目,包括安装时的协调工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4、乙方应协助甲方进行项目验收,确保项目的质量符合要求。5、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专业、高效、优质的服务,确保项目的成功实施。6、质保期一年,自本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质保期内,凡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材料、工艺、安装等质量问题)导致的任何缺陷或损坏,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48小时内无条件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服务。若乙方未能及时响应,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修,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应支付给乙方的任何款项中直接扣除。7、发票约定(1)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2)发票开具后,乙方应在3日内及时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延迟支付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3)在发票交付甲方之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情形,乙方应按规定协助办理增值税抵扣事项。(4)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乙方需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四、合同期限(任选其一)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0日,共7天。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1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五、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4000元(大写:肆仟元整);3、付款方式:全额付款4、付款期数:一期-第1页-5、结算方式: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1结束阶段验收合格后支付4000152025-10-28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六、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需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4、甲方在服务期间有权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管;5、甲方提供相关合法有效的手续;6、服务过程中如有设计或技术变更,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并负责随时检查、督促工作进度和质量。(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7、乙方未经甲方准许不得转包或分包七、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所有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图纸、成品宣传牌的照片、视频等,其全部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自该成果产生之日起即归甲方单独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用于商业宣传、作品展示等)使用、复制或向第三方披露上述任何成果。知识产权归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项目知识产权用于商用用途。八、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九、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3日-第2页-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二条承担违约责任;3、验收工作由双方代表共同验收确定。但验收合格与否的最终决定权属于甲方。甲方应以本合同约定、采购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标准作为验收依据。(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5)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不能通过验收的,将按照退货处理,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予以更换符合要求的货物,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6)如因产品性质需要定制,乙方需结合甲方实际需求履行服务,若因此导致履约时间超过合同截止日期,经甲方书面确认系因甲方提出定制化需求所致,则乙方不承担逾期履约的违约责任,但乙方仍应保证其交付成果的质量符合合同约定。十、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履约保证金退还: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相同的合同标的,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双方签署书面补充协议,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除此之外本合同条款不得有任何变更。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的履行。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者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4、合同成立后,因政策调整或者市场供求关系异常变动等原因导致价格发生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涨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或者对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3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第3页-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3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十三、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向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起诉十四、补充条款就本合同未尽事宜另达成的补充协议或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从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20日任务完成时止;并以甲方最终验收通过为工作任务完成并终止合同的标志。2.验收工作由双方代表共同验收确定。3.违约责任3.1甲方违约(1)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时,甲方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包括图纸在内资料及其他相关物品等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未按照约定期间向乙方支付服务款项的,承担违约责任;(4)根据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单、签证进行服务变更造成服务逾期的,甲方承担相应责任。3.2乙方违约(1)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或未经甲方同意顺延服务期的,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每逾期一日按结算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2)因乙方原因履约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甲方从结算款中扣除结算总价10%违约金;(3)乙方不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乙方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未履约垫付资金义务,因资金短缺影响服务履约进度,乙方承担违约责任,所有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5)因乙方原因没有及时提供相关保护服务,造成拖延,成品保护不当造成丢失损坏,影响服务验收等问题,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6)无故停工5天以上、施工中发现偷工减料行为、服务质量存在严重问题、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改变设计并造成严重后果,乙方在服务中出现上述现象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服务合同,乙方已提供的服务作为对甲方的赔偿。由上述原因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7)乙方不得拖延服务期限,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4.甲乙双方有争议的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在争议解决期间,合同其他部分并不因此失去效力,仍应当继续履行。十五、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响应)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成交)通知书。本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第4页-甲方(章)乙方(章)签订时间:2025年10月13日签订时间:2025年10月13日签订地点:网上签约签订地点:网上签约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496号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505号604栋1单元1层6号(住宅)法定(或授权)代表人:王鹏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李超委托代理人:戴佩荣委托代理人:李超电话:13845122358电话:18345130868电子邮箱:857121314@qq.com电子邮箱:1669063383@qq.com开户银行:工商银行东直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哈东支行账号:3500070109008977004账号:23050186713700000326账号名称:黑龙江省商务学校账号名称:哈尔滨利奇马广告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50056邮政编码:150056-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学宣传牌制作 教学宣传牌制作与安装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