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环境质量、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与污染源执法监测服务 监测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承德县分局2025)
一、合同编号: ZFCG2025090076001
二、合同名称: 承德县2025年声环境质量、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与污染源执法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监测服务合同书
三、项目编号: HB2025094670020001
四、项目名称: 承德县2025年声环境质量、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与污染源执法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承德县分局
地 址: 承德市承德县下板城镇
联系方式:0314-3114285
供应商(乙方):河北泰庆环境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承德市双滦区下店子村广仁岭风情商业街7号楼4层
联系方式:0314-42263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承德县2025年声环境质量、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与污染源执法监测服务采购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71000
合同金额: 77.1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1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0-14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承德县2025年声环境质量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与污染源执法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河北泰庆环境检测有限公司.pdf
承德县2025年声环境质量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与污染源执法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河北泰庆环境检测有限公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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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测服务合同书合同编号:ZFCG2025090076001项目名称:承德县2025年声环境质量、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与污染源执法监测服务采购项目委托方(甲方):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承德县分局受托方(乙方):河北泰庆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0月14日委托方(甲方):承德市生态环境局承德县分局受托方(乙方、小型企业):河北泰庆环境检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承德县2025年声环境质量、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与污染源执法监测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成交通知书,就承德县2025年声环境质量、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与污染源执法监测服务采购项目提供相应的服务并按照要求提交成果资料,签订本合同。双方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并各自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承德县2025年声环境质量、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与污染源执法监测服务采购项目;(二)项目地点:河北省承德市承德县;(三)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四)项目监测范围:1、河北省承德县14家重点排污单位监督性监测工作所涉监测事项。2、区域环境噪声133个点位、道路交通噪声24个点位、功能区噪声8个点位开展监测事项。3、承德县乡镇及农村级饮用水2个水源地水质监测监测事项。(五)技术要求:乙方所提供服务内容及成果资料必须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技术要求及国家有关规定,以及乙方响应文件中要求。二、合同总价及付款方式(一)合同总价:小写:771000.00元;大写:柒拾柒万壹仟元整。(二)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乙方结合甲方要求及时安排采样/检测计划,检测任务基本结束,相关数据经与甲方沟通无误且甲方支付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用后,乙方方可提供CMA章签发版检测报告(包括扫描件或纸质版)及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6%)。三、合同文件组成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的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一)本合同书;(二)成交通知书;(三)竞争性磋商文件(磋商文件项目编号:ZFCG2025090076001);(四)乙方响应文件;四、违约责任(一)甲乙双方若未履行本合同义务,均属违约,并应为对方承担因违约而造成的一切损失。(二)如果乙方未能达到甲方要求的监测频次时间或在甲方发出监测任务后未按规定的要求时间响应的,将受到以下制裁:承担违约金或终止合同。(三)如乙方逾期交付成果,乙方应向甲方偿付逾期应付监测费违约金。违约金为每逾期一天,按逾期部分合同价款款的千分之二计算,甲方可从应付合同价款中抵扣。(四)甲方延期付款(有正当理由除外),应向乙方偿付拖欠款项的滞纳金,其金额为每日按逾期拖欠款的万分之三计算。(五)上述违约金、滞纳金尚不能补偿对方损失时,双方有权向对方追索实际损失的赔偿金,最高限额为不能履约部分总值的10%。(六)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应事先通知甲方并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延误提交监测成果或不能提交监测成果,或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影响甲方付款,可不执行违约责任条款,由双方协商解决,对不可抗力的解释,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典法》有关规定。(七)在不违背上述条款的原则下,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本合同需要修改或补充时,双方应签署书面文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八)如双方争议达不成一致意见时,经双方同意,提请协调。如协调不成,则由仲裁委员会裁决。(九)本合同采用网签方式签订,签订日期为:2025年10月14日。本合同签订日期应为双方网签当日,签订合同后两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本合同进行公告,在公告后,同时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副本提交采购监督部门备案。五、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六、合同生效1、本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0月14日。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委托方(甲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日期:2025年10月14日受托方(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章)日期:2025年10月1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声环境质量、乡镇及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与污染源执法监测服务 监测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