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造工程采购合同公告(临汾市中心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11N73401433X20251002
二、合同名称:临汾市中心医院原电视台东院北楼改造工程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10992025BCS00239
四、项目名称:临汾市中心医院原电视台东院北楼改造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临汾市中心医院
地 址:解放西路17号
联系方式:0357-2399029
供应商(乙方):河南筑昂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闫楼乡王庄村1组15号
联系方式:1765787605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临汾市中心医院原电视台东院北楼改造工程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031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临汾市中心医院原电视台东院北楼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全部工程内容。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项目经理:许珂鑫执业证书信息: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241212292875
2.合同金额(元):1031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0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临汾市中心医院原电视台东院北楼改造工程项目合同(11N73401433X20251002).pdf
临汾市中心医院原电视台东院北楼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临汾市中心医院承包方(乙方):河南筑昂建设有限公司施工合同发包方(甲方):临汾市中心医院承包方(乙方):河南筑昂建设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1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临汾市中心医院原电视台东院北楼改造工程项目1.2工程地点:临汾市中心医院1.3工程内容:临汾市中心医院原电视台东院北楼改造工程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相关工程。1.4承包方式:独立承包1.5工期:本工程自2025年9月20日开工,于2025年10月19日竣工,总工期30日历天1.6合同价款:人民币(小写):1031800元(大写):壹佰零叁万壹仟捌佰元整第2条甲方工作2.1开工前1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1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2.2指派王龙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3监督乙方施工过程确保周围建筑物及装修、设备管线、古树名木、绿地等不受损坏。-1-2.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2.5协调有关部门做好现场保卫、消防、垃圾处理等工作。第3条乙方工作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2指派本公司项目经理许珂鑫(身份证号码412801199702212323)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4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第4条关于工期的约定4.1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4.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2-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5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及其他技术文件对工程质量验收的要求不得低于《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18)的质量评定验收标准。本规范应与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配套使用。5.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若甲方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十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第6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的约定6.1工程最终结算价以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6.2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付款分(4)次进行付款(%)金额合同签订后合同金额的30%309540元完工验收合格后合同金额的50%515900元竣工结算审计完支付至审定金额的97%一年后无质量问题支付尾款6.3工程竣工验收后,乙方提岀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自接到上述资料60天内审查完毕,到期未提出异议,视为同意。第7条关于材料供应的约定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应禁止使用。第8条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的约定8.1乙方负责其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全部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确保乙方人员具备与作业相关的安全资质和技能;为乙方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备和培训;承担因乙方人员操作不当、违反安全规定或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导致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等全部责任;乙方人员在甲方场所作业时,应严格遵守甲方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接受甲方安全监督。8.2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操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其它相关的法规、规范。8.3由于甲方确认的图纸或作法说明,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和防火设计规范,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甲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8.4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经济损失。8.5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第9条违约责任-4-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停工、窝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或窝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500元。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500元违约金。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9.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10条争议或纠纷处理甲乙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第11条廉洁协议条款1、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商业道德,友好合作,杜绝弄虚作假,商业欺诈,商业贿赂等不道德和非法行为,要规范合同行为,诚实守约,严格履行合同,决不利用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公平公正处理业务。2、乙方在给甲方服务活动中,要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合同条款。3、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乙方索取回扣,或者索要、收受乙方产品发票价外的赞助,不得要求乙方代支任何费用。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以暗示或其他任何形式索要回扣、提成、有价-5-证券、现金、购物卡等。如甲方工作人员暗示或索要,乙方应予拒绝,并有责任如实向甲方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情况。5、乙方不得暗中给予甲方回扣,不得以提成和赠送有价证券、现金、信用卡、购物卡、宴请、娱乐及提供国内或境外学术活动等手段影响甲方的使用产品选择权。6、甲方人员违反本协议,情节较轻的,由所在单位对其进行组织或行政处理,情节较重构成违纪的,由纪检监察部门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7、乙方如违反上述条款,一经发现,甲方有权终止购销服务合同,列入不良行为记录,计入黑名单,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需承担赔偿责任,涉嫌违法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第12条附则12.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12.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甲方:临汾市中心医院(公章)地址:解放西路17号甲方代表:开户行:建行山西临汾车站街支行账号:14001718508050500464联系电话:0357—2399337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河南筑昂建设有限公司(公章)地址:河南省开封市兰考县闫楼乡王庄村1组15号乙方代表:许珂鑫开户行:建行漯河泰山路北段支行账号:41050173285100000676联系电话:13133178559签订日期:年月日-6-成交通知书河南筑昂建设有限公司经评定,编号为1410992025BCS00239采购文件中的临汾市中心医院原电视台东院北楼改造工程项目-包1,确定你公司成交,成交价格为1031800元。自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请按本项目采购文件和响应文件拟定合同文本,并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联系人:卫女士电话:0357-2399029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女士电话:17535773602临汾市中心医院山西鸿业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025年09月15日1/1-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改造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