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被恢复工程采购合同公告(榆神工业区管理委员会2025)
一、合同编号:SXHS-2025-72
二、合同名称:榆神工业区协合光伏东侧植被恢复工程项目
三、项目编号:SXHS-2025-72
四、项目名称:榆神工业区协合光伏东侧植被恢复工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榆神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陕西省榆林市榆神工业区清水工业园
联系方式:18609126181
供应商(乙方):神木市麟州创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东兴街开发大厦
联系方式:1839228149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榆神工业区协合光伏东侧植被恢复工程项目
1(项)
¥949,800.00
¥949,800.00
无
合同金额: 949,8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15日
履约地点:榆神工业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协和光伏植被恢复合同.pdf
榆神工业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10月15日
工程合同6工程名称:榆神工业区协合光伏东侧植被恢复工程项目工程地点:榆神工业区甲方:榆神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乙方:神木市麟州创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1月1日1合同协议书甲方:榆神工业区管理委员会乙方:神木市麟州创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甲方委托神木市麟州创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榆神工业区协合光伏东侧植被恢复工程项目的工程施工任务。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8-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榆6神工业区协合光伏东侧植被恢复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榆神工业区协合光伏东侧植被恢复工程。2.工程地点:榆神工业区。3.工程承包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有内容。4.工期总数:30日历天。第二条: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2.1提供工程批准文件及征地红线范围。2.2提供工程施工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2.3提供测区范围内已有控制点资料。第三条:乙方向甲方提交施工成果资料并对其质量负责。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交该项目资料2份。第四条:开工及提交施工成果资料的时间和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24.1开工及提交施工成果资料时间4.1.1榆神工业区协合光伏东侧植被恢复工程项目工作按约定时间完成,由于甲方或乙方的原因未能按期开工或提交成果资料1时,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办理。4.1.2施工工作的时间以双方约定为准,如遇特殊天气等情况,1工期顺延。·0f4.2收费标准及付费方式4.2.1榆神工业区协合光伏东侧植被恢复工程项目费以甲方审定价为准。4.2.2榆神工业区协合光伏东侧植被恢复工程项目费用为949800.00元(大写:玖拾肆万玖仟捌佰元整),施工工作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结清全部施工费用。第五条:甲方、乙方责任5.1甲方责任5.1.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明确施工任务及技术要求,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5.1.2在施工工作范围内,没有资料、图纸的地区(段),甲方应负责查清地下埋藏物,若因未提供上述资料、图纸,或提供的资料图纸不可靠、地下埋藏物不清,致使乙方在施工工作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或成经济损失时,由甲方承担民事责任。5.1.3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并解决现场工作条件和出现的问题,并承担其费用。5.1.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施测工作人停、窝工,除工期顺延外,甲方应支付停、窝工费(计算方法见6.1);35.1.5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的其它责任。5.1.6甲方应按合同约定付款。5.2乙方责任5.2.1乙方应按国家现行的施工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的任务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施工资料,并对其负责。5.2.2由于乙方提供的施工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负责无偿给予补充完善使其达到质量合格。5.2.3在现场工作的施工人员,应遵守甲方的安全保卫及其它有关的规章制度,承担其有关资料保密义务。5.2.4在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补充协议中乙方应负的其它责任。第六条:违约责任6.1由于甲方未给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而造成停、窝工或来回进出场地,甲方除应付给乙方停、窝工费(金额按合同价款的平A均工日产值计算),工期按实际工日顺延外,还应支付乙方来回进出场费和生活费用。6.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施工成果资料质量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时,其返工施工费用由乙方承担。6.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拨付施工费,每超过一日,应偿付未支付施工费部分千分之三的逾期违约金。6.4由于乙方原因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交施工成果资料,每超过一日,应减收施工费千分之二。4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方与乙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1、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2、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相关工作。第九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列第(一)种方式解决:(一)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签定补充协议;(二)提交榆林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本合同自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乙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1甲方榆业区理T1(盖章)乙方名称:神木市麟州创景(盖章)刘忠法定代表人:(签字)刘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h刘忠法定代表人:(签字)610981504823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签字)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植被恢复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