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国土绿化示范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西营街道办事处2025)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西营街道办事处西营街道办事处山东省黄河下游环泰山区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192000202502000151A_001
二、合同名称:西营街道办事处山东省黄河下游环泰山区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192000202502000151
四、采购项目名称:西营街道办事处山东省黄河下游环泰山区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西营街道办事处
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西营街道办
联系方式:15863146639
供应商(乙方):济南泽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6-1号逸东花园1号楼410室
联系方式:null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
/
1
313.603523
313.603523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按采购人要求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0-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0-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西营街道办事处山东省黄河下游环泰山区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合同.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西营街道办事处山东省黄河下游环泰山区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合同编号:SDGP370192000202502000151A_001计划编号:37019200010300520250012采购人: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西营街道办事处供应商:济南泽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鸿熙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0月15日采购人(全称):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西营街道办事处供应商(全称):济南泽俊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西营街道办事处山东省黄河下游环泰山区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西营街道办事处山东省黄河下游环泰山区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内容和范围:西营街道办事处山东省黄河下游环泰山区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详见山东省黄河下游环泰山区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南部山区)作业设计。二、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025年12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实施任务,2026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中幼林抚育分两年实施,其中2025年度中幼林抚育(采伐、养护等)1161.31亩,2026年度中幼林抚育(采伐、养护等)837.82亩,共1999.13亩,包括修枝、疏伐、补植等。三、服务标准符合合格,满足国家、行业标准和采购人要求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壹拾叁万陆仟零叁拾伍元贰角叁分(¥3136035.23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谭名国。六、资金来源财政拨款七、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款的30%,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97%,剩余3%审计完成后支付。注:具体付款时间根据上级财政拨款进度为准,如上级财政资金拨付延迟,采购人不承担上述损失及违约金。八、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或成交通知书;(2)报价函及其附录;(3)合同条款;(4)服务标准和要求;(5)图纸(如果有);(6)服务费用报价表;(7)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十、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项目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十一、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10月15日签订。十二、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西营街道办事处签订。十三、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签章)盖章之日起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伍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贰份,供应商执贰份,代理机构壹份。采购人:(公章)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华信路6-1号住所:逸东花园1号楼410室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15098923172传真:,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50000合同条款第一条合同内容1.1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实施提供本项服务工作,供应商承诺提供并完成此项服务工作。1.2服务阶段:按照服务内容及要求执行。1.3服务内容:西营街道办事处山东省黄河下游环泰山区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具体包括:2025年12月底前完成2025年度实施任务,2026年11月底前完成全部工作,具体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中幼林抚育分两年实施,其中2025年度中幼林抚育(采伐、养护等)1161.31亩,2026年度中幼林抚育(采伐、养护等)837.82亩,共1999.13亩,包括修枝、疏伐、补植等。注:详见山东省黄河下游环泰山区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南部山区)作业设计。1.4服务的进度安排:按照采购人要求执行。1.5服务的机构、职责与人员配备安排1.5.1服务机构。供应商按照服务内容和目标要求成立服务机构详见附件人员配备。1.5.2职责。服务机构在项目经理领导下,按照职能要求和目标任务确定工作职责,于项目启动后三日内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1.5.3人员。供应商根据部门职能和采购人需要配备有关专业人员。1.5.3.1驻工地代表发生变更时,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并明确指出交接时间、权限。1.5.3.2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协商,建议更换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如供应商未按采购人要求予以改进,采购人有权最终与其解除全部合同,并要求供应商承担全部经济损失。“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界定标准:(1)连续3次未按进度计划完成施工;(2)因管理失误导致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3)无正当理由缺席采购人组织的重要会议3次及以上。1.6服务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服务工作完成之日止,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时,应及时向采购人报告服务工作推进情况和进展。第二条双方的责任和义务2.1采购人工作2.1.1采购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1)保证施工现场达到具备施工条件的具体要求和完成的时间:开工前已经具备施工条件。采购人协助供应商做好群众利益关系协调工作。(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等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由供应商自行解决。(3)负责施工场地与道路的通道开通的时间和要求:由供应商自行解决。(4)由采购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协助供应商办理中幼林抚育林木采伐手续,涉生态红线、自然保护地及辅助设施用林、用地手续。采购人负责提供办理手续所需的项目审批文件,供应商负责具体申报流程;因采购人文件提供延迟导致手续办理受阻的,工期顺延;因供应商申报失误导致延误的,由供应商承担责任。(5)组织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的时间:另行协商。(6)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无。(7)双方约定采购人应做的其他工作:无。2.1.2采购人应为供应商就项目服务推进提供正当工作便利,费用由供应商负担。2.1.3采购人委托供应商办理的工作:双方另行协商。2.2供应商工作2.2.1供应商为采购人的技术人员前往供应商驻地和考察提供必要的设施和交通便利。2.2.2除了合同第一条所列的技术人员外,供应商还应提供足够数量的称职的技术人员来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供应商应对其所雇的履行合同的技术人员负完全责任并使采购人免受其技术人员因执行合同任务所引起的一切损害。2.2.3供应商应根据服务的内容和进度安排,按时提交技术报告及有关资料。施工期间每天记录施工日志;合同签订后7日内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以及承建标段情况,提交施工方案和计划报表,开工后每周五提供本周工程进度统计报表及下周进度计划简报。每月25日前提交当月工程进度统计报表及下月进度计划报表。所有报表一式贰份。2.2.4施工有关手续办理要求:在采购人协助下,完成以下施工手续办理工作方可开工建设:中幼林抚育等森林质量提升分项工程施工前,办理林木采伐手续。2.2.5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等设施的责任和要求:供应商负责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机械施工、交通运输、用电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以及森林防火、施工人员安全等工作,并根据情况,设置必要的施工公示栏、警示牌等安全警示、信息公开设施,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2.6供应商对因执行其提供的服务而给采购人工作人员造成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承担责任并予以赔偿,但这种损害或损失是由于供应商人员在履行本合同的活动中的疏忽所造成的。供应商仅对本合同项下的工作负责。2.2.7供应商对本合同的任何付出和所有责任都限定在供应商因付出专业服务而收到的合同总价之内。2.2.8供应商必须按照采购人确认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并接受监督和检查。因供应商原因导致实际进度与进度计划不符的,供应商无权就改进措施提出追加合同价款。2.2.9供应商负责加强对进场施工、管护人员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严禁在施工区域吸烟、焚烧等一切违规用火行为,由此产生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2.2.10工程分包: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对工程进行分包。第三条质量与检验3.1质量标准3.1.1达到本合同所有文件约定的质量标准。3.1.2中幼林抚育合格率(按面积验收)达到90%以上。3.2隐蔽工程质量检验供应商应在隐蔽工程覆盖前48小时书面通知采购人及监理方等验收,验收合格后签署记录方可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3日内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隐蔽工程建设未经过中间验收环节,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第四条安全施工4.1供应商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供应商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2供应商负责加强对进场施工、管护人员的森林防火知识教育,严禁在施工区域吸烟、焚烧等一切违规用火行为,由此产生的安全生产责任和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4.3采购人负责加强项目区域森林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从严落实新造林地块及周边区域“禁烧”管控措施,不定期开展项目区森林防火安全检查。采购人不得要求供应商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采购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采购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第五条事故处理5.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它安全事故,供应商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上报当地应急管理部门并通知采购人,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对于迟报、瞒报的,采购人有权扣除合同总价的5%作为违约金。5.2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处理。第六条服务报酬6.1计取依据: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6.2本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所提供的所有服务和技术费用,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供应商因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采购人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如采购人所要求的服务超出了本合同附件一规定的范围,双方应协商修改本合同总价,任何修改均需双方书面签署,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6.3服务价款支付:合同签订后预付合同总价款的30%,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额的97%,剩余3%审计完成后支付。注:具体付款时间根据上级财政拨款进度为准,如上级财政资金拨付延迟,采购人不承担上述损失及违约金。6.4对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采购人将以上述方式或比例予以付款。采购人向供应商支付服务报酬时,供应商按照财务制度提供发票。6.5工程量确认6.5.1森林质量提升面积以验收后的落地上图矢量数据为准。6.5.2以小班为单位,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严重施工质量问题,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该小班工程量不予确认:中幼林抚育小班质量合格率低于80%,或该小班有10%以上面积未开展抚育间伐作业的。6.6工程价款确认6.6.1年度任务完成后,采购人组织开展项目初验,未予确认工程量的小班,根据小班面积暂停拨付部分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时,未予确认的小班工程量不结算工程价款。6.6.2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要求时:竣工验收时,根据各小班验收结果加权平均,中幼林抚育合格率每降低1个百分点,在竣工结算中扣除该标段中幼林抚育工程价款的1.5%。第七条变更7.1设计变更施工中采购人对原设计变更,采购人向供应商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供应商按照通知进行变更。如果供应商对原设计提出变更申请,经采购人、监理方审核后,报项目法人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7.2其他变更施工中如发生除设计变更以外的其他变更时,采用协议形式双方加以确认。第八条验收与结算8.1项目验收8.1.1供应商应在2026年11月10日前向采购人提供三份完整的项目资料和验收报告。供应商提交的验收资料及验收报告如不符合要求,采购人不予验收。8.1.2采购人在收到完整的验收报告后20日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10日内提出修改意见;采购人如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10日内未提出修改意见,视为验收报告已被认可。8.1.3项目验收中,工程量的最终审核确认确定执行第6.5条规定。8.2结算8.2.1双方办理项目验收手续后,双方进行项目结算。8.2.2供应商在验收通过后15日内向采购人提交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8.2.3采购人收到的结算资料报告经结算审计完成后,采购人办理项目结算。第九条质量保修9.1质量管护9.1.1质量管护期自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计算。供应商在工程初步验收后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9.1.2工程质量保修责任森林质量提升:对刺槐等林分森林质量提升区域多次清理萌糵枝条。9.2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费用由供应商承担。第十条保密10.1由采购人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供应商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采购人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供应商。10.2合同有效期内,双方采取适当措施对相关资料或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一方的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10.3一方和其技术人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保密信息,另一方有义务予以保密,未经其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使用或泄露从他方获得的上述保密信息。第十一条税费11.1国家根据税法对甲乙双方征收的与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甲乙双方各自方负担。第十二条保证12.1供应商保证其经验和能力能以令人满意的方式富有效率且迅速地开展服务,其合同项下的服务由胜任的技术人员依据双方接受的标准完成。12.2如果供应商在其控制的范围内在任何时候、以任何原因向采购人提供本合同附件一中的工作范围内的服务不能令人满意,采购人可将不满意之处通知供应商,并给供应商三天的期限改正或弥补,如供应商在采购人所给的期限内未能改正或弥补,所有费用立即停止支付,直到供应商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提供令采购人满意的服务为止。12.3供应商应设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每月5日前向采购人提交工资支付凭证;若发生拖欠工资情况,采购人有权从工程款中直接垫付,且供应商应按拖欠金额的20%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第十三条服务成果的归属13.1所有提交给采购人的技术报告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采购人的财产,供应商在提交给采购人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13.2供应商可保存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包括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但未经采购人的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第十四条转让14.1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无论是采购人或是供应商均不得将其合同权利或义务转让或转包给他人。第十五条不可抗力15.1任何一方由于战争及严重的火灾、台风、地震、水灾和其它不能预见、不可避免和不能克服的事件而影响其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的,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将发生的不可抗力事故的情况及时通知另一方。15.2受影响的一方对因不可抗力而不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合同义务不承担责任。受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消除后尽快通知另一方。15.3双方在不可抗力事故停止后或影响消除后立即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合同有效期和/或有关履行合同的预定的期限相应延长。第十六条争议解决16.1合同发生纠纷时,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七条语言和标准17.1除本合同及附件外,采购人和供应商之间的所有往来函件,供应商给采购人的资料、文件和技术咨询报告、图纸等均采用中文。第十八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18.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服务工作结束且支付完毕服务报酬后失效。18.2所有对本合同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等均以书面完成并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生效的修订、补充、删减、或变更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8.3双方之间的联系应以书面形式进行。18.4补充条款:无。附件一:报价明细表单位:元服务内容单价数量总价备注中幼林抚育(采伐、养护等)1568.701999.13亩3136035.23此内容包括2025年度中幼林抚育(采伐、养护等)1161.31亩,2026年度中幼林抚育(采伐、养护等)837.82亩,共1999.13亩。合计3136035.23附件二:森林抚育项目规划设计小班作业设计一览表序号乡镇村小班号面积(亩)抚育方式优势树种郁闭度胸径(cm)公顷株数(株)间伐强度(%)采伐株数(株)出材量(m3)补植修枝株数(株)剩余物清理等(亩)作业前作业后作业前作业后作业前作业后株数蓄积面积(亩)模式树种密度(株/亩)株数(株)1西营街道石岭村NSF064177.78疏伐、修枝侧柏0.80.78.89.23292264819.5911.29764343.440731374177.782西营街道石岭村NSF065104.87疏伐、修枝侧柏0.750.6599.43240259519.9111.27451026.71418142104.873西营街道石岭村NSF066138.34疏伐、修枝侧柏0.750.659.49.92640216018.187.58442620.62719922138.344西营街道汪家场村NSF069107.01疏伐、修枝侧柏0.750.659.610.32692218318.947.6363717.543115568107.015西营街道秦口峪村NSF070241.27疏伐、修枝侧柏0.80.78.68.93225259519.5314.131013164.507541742241.276西营街道黑峪村NSF07116.82疏伐、修枝侧柏0.850.758.89.12955238519.2911.986393.761267516.827西营街道黑峪村NSF07260.84疏伐、修枝侧柏0.750.659.610.22520207017.868.61182510.531839660.848西营街道黑峪村NSF0738.55疏伐、修枝侧柏0.80.79.19.52895235518.6511.453081.96713428.559西营街道黑峪村NSF074195.21疏伐、修枝侧柏0.80.78.793285264019.6313.87839253.162134359195.2110西营街道黑峪村NSF07515.27疏伐、修枝侧柏0.750.658.58.83195258019.2512.96263.5772262715.27序号乡镇村小班号面积(亩)抚育方式优势树种郁闭度胸径(cm)公顷株数(株)间伐强度(%)采伐株数(株)出材量(m3)补植修枝株数(株)剩余物清理等(亩)作业前作业后作业前作业后作业前作业后株数蓄积面积(亩)模式树种密度(株/亩)株数(株)11西营街道黄鹿泉村NSF076181.38疏伐、修枝侧柏0.80.799.52722222818.189.53598431.655226930181.3812西营街道南龙湾村NSF077128.44疏伐、修枝侧柏0.80.78.68.83120250519.7113.74526633.868321450128.4413西营街道积米峪村NSF07867.55疏伐、修枝侧柏0.750.659.19.41710150012.285.529464.3229675567.5514西营街道拔槊泉村NSF07917.83疏伐、修枝侧柏0.80.710.611.11695148512.393.752501.1408176517.8315西营街道道沟村NSF08017.17疏伐、修枝侧柏0.80.78.68.82280190516.459.154292.1502218117.1716西营街道道沟村NSF0815.08疏伐、修枝侧柏0.80.710.611.11605142511.213.3610.26854835.0817西营街道大南营村NSF082168.22疏伐、修枝黑松0.80.711.912.2112510655.330.766722.791211944168.2218西营街道藕池村NSF08381.18疏伐、修枝侧柏0.80.710.711.42295193515.695.83194911.09331047281.1819西营街道藕池村NSF08427.14疏伐、修枝油松0.80.711.512.11710151511.42.333531.4748274127.1420西营街道下降甘村NSF085144.74疏伐、修枝赤松0.80.714.314.81807159811.622.25202611.859415410144.7421西营街道下降甘村NSF08694.44疏伐、修枝侧柏0.90.811.512.1151513659.92.059443.7132859494.44附件三:人员配备(1)项目人员配备情况表序号姓名职称证书种类及级别在本项目中拟任职务备注1谭名国工程师身份证项目经理/2李唯助理工程师身份证技术负责人/3肖伟助理工程师身份证管理员/4王元永助理工程师身份证管理虽/5田和英助理工程师身份证管理员/6杨丙阔助理工程师身份证技工/7宁方红助理工程师身份证技工/8沙阵水助理工程师身份证技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国土绿化示范 林木抚育管理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济南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