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2025)
合同编号:Y304001202400021_001_002
合同名称: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402001560
项目名称: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技术服务项目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
地址:青岛市海宁路7号
联系方式:88018320
供应商(乙方):青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235号
联系方式:13589252898
合同签订日期:2024-10-08
合同金额:34.865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林业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4.8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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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技术服务项目采购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受托方(乙方):青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7政府采购合同甲方: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海宁路7号乙方:青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住所地: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235号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1采购法》和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采购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服务名称: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技术服务项目服务内容:(1)外业调查:对各区市上报的对国家林草局、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下发的图斑和省自然资源专项督查反馈问题自查情况进行市级外业核实;对国家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下发、经确认为违法图斑的查处、整改情况进行现地核实;(2)内业整理:外业调查核实情况进行整理、建档;(3)市级逻辑关系、拓扑检查:对全市森林督查成果数据进行逻辑检查和拓扑检查,确保成果数据符合国家林草局、省自然资源厅要求;(4)建立森林督查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专项督查年度数据库;(5)汇总全市森林督查成果数据、全市合图;1(6)建立全市违法图斑数据库;对各区市整改情况进行现场复核;为市园林和林业局编制工作报告、整改报告提供资料和依据。第二条合同总金额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捌仟陆佰伍拾元整(¥698650元)。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该价款包括了服务价格及与之配套的设计、制造、正版软件、检验、包装、运输、保险、税费以及安装、组织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提供等)、质保期服务等全部价款,除此之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第三条服务交付1、交付日期:2025年7月20日。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第四条交付验收服务期满或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第五条所有权归属乙方将服务成果交付甲方,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后,乙方将所有权转移给甲方,在所有权交接之前,标的物损毁、灭失的风险归乙方,乙方保证所交付的服务成果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2如乙方交付的服务成果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总金额价款已经支付完毕或者开始支付合同价款时才发现产权有瑕疵的,乙方仍须支付上述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由此所遭受的一切损失。第六条包装、装运及运输1、乙方负责包装、装运和运输,造成任何损坏均由乙方负责。2、包装费、运费及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金额内。第七条合同款支付1、根据合同约定由甲方负责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10日内付款叁拾伍万元整(¥350000元)。提交的服务成果经采购单位审查确认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余款,即叁拾肆万捌仟陆佰伍拾元整(¥348650元)乙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款账户并对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安全性、准确性负责。除以上约定的合同价款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甲方的财务正常结算流程不构成逾期支付。乙方指定账户名称:青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营业部银行账号:9020102510142050001578发票税费及其他税费由乙方承担。3、甲方在收到乙方发票后按约定支付合同价款。3甲方开票信息: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税号:11370200MB2858780X地址:青岛市海宁路7号开户行:农行崂山支行银行账号:38090101040077890电话:88018393第八条知识产权卡1、乙方保证,甲方在享受服务或者服务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起诉。如发生此类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全额赔偿。2、乙方为执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技术资料或者其他相关资料等由甲方永久免费使用。第九条甲方责任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乙方办理有关事宜。3、对合同条款及所知悉的乙方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第十条乙方责任1、保证所提供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且满足甲方的需求,保证其配套项目部件为全新的未使用的且符合相关的质量要求。2、保证其所供服务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行为,否则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4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供服务成果及与之配套项目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拒收。同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2、乙方不能交付服务成果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二3、乙方逾期交付服务成果时,每逾1日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4‰的逾期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30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甲方决定终止履行合同的,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且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4、因十一条乙方违约,双方发生纠纷,甲方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乙方应当承担甲方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等相关费用。第十二条不可抗力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情况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终止履行合同的,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第十三条保密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甲方的工作秘密(包括相关业务信息),不得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合同双方以外的其他方(包括乙方内部与本合同无关的任何人员),乙方的保密责任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5乙方违反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按照本合同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并承担因此所造成的损失。第十四条争议解决甲乙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诉。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被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甲方:青岛市园林和林业局乙方:青岛林业调查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单位名称(公章):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代表)签字:传青言胨签字:202年10月8日2024年月8日6#idc error#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森林资源保护监督管理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