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生活食材 食材采购合同公告(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办事处2025)



一、合同编号:N5101882025000156-1

二、合同名称:2025年正兴养老院生活食材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882025000156

四、项目名称:2025年正兴养老院生活食材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正兴街道广东街248号
联系方式:028-85670082
供应商(乙方):四川国经国康农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西航港街道会缘路666号-附2号
联系方式:1388046672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025年正兴养老院生活食材采购项目
1(批)
¥795,960.00
¥795,960.00
详见附件

合同金额: 795,96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伍仟玖佰陆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14日至2026年10月13日
履约地点:正兴街道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13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1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5年正兴养老院生活食材采购项目合同+2025.10.13-备案.pdf
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办事处
2025年10月15日

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办事处2025年正兴养老院生活食材项目货物合同甲方: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办事处乙方方:四川国经国康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0月13日政府采购合同(货物类)采购编号:N5101882025000156签订地点: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办事处签订时间:205年10月13日甲方名称(甲方):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办事处中标人名称(乙方):四川国经国康农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办事处2025年正兴养老院生活食材采购项目(项目编件号:N5101882025000156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基本情况及产品概况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的品类、数量,在合同期限内提供食材配送。各类货物应当满足《招标文件》中第3章关于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中参数要求,否则未符合参数要求的货物视为未交付。二、合同期限本项目合同期限一年,自22年1。月14日起至2026年10月13日。三、供货质量要求(一)总体要求-1-乙方为甲方提供肉禽蛋生鲜类食材、蔬菜水果类食材、米面油、干杂类等物资及相关配送、运输、搬卸等服务。(二)采购货源:乙方应建立稳定的食材货源渠道和供货基地,必须加入成都市食品流通溯源电子商务平台,确保食品安全可靠,来源可追溯,保证食材质量,干净卫生。(三)采购标的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食品技术参数和服务要求的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标准,配送期间如有最新标准的,则按照最新标准执行;新增食材品种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且不低于《招标文件》中同类食材的标准。需提供每批次相关货物的检疫检测报告,随货品送达,做到清洁新鲜,48小时留样。四、服务要求(一)配送要求1.甲方于配送当期货物的前一日下午16:00前告知乙方具体配送清单,乙方收到通知后按配送清单在早上8:00前(甲方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要求变更配送时间,乙方应积极配合)将所需食材送达甲方指定地点。如食材种类不能满足甲方需求的,须及时告知甲方,并提供不少于3种可替换食材解决方案供甲方选择,经甲方确认后方可配送。如遇不可抗力造成配送延误的,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应按甲方另行指定的地点和时间及时送达。2.双方需确定专人联络配送事宜,负责联系并确认食材种类、数量、配送时间及配送要求,信息交换方式等由双方自行商定。如需变更应提前3个工作日告知甲方,否则视为乙方违约。接收时,需现场抽检核查保质期、质量、数量等,并由甲方签收人员和乙方共同在供应单上签字确认。3.如遇应急配送或甲方临时改变订购的货物种类、规格、数量等,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1.5个小时以内送达。待甲方签收、核对后完成供货,临时变更原则一天不超过两次。-2-4.收货时甲方发现乙方未按甲方要求的品类、数量等进行食材配送,或者供应的食材质量不满足甲方要求等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拒绝收货的,乙方应于甲方拒收货物后2小时内完成产品更换或完成交货所缺资料的补充。乙方自行将甲方拒收的前述食材运离甲方项目现场并承担所有费用,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时限重新供应合格的食材或完成交货所缺资料的补充,需按照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配送车辆:为保证配送时效,乙方应保证用于本项目的配送车辆厢式配送车1辆。驾驶员应与配送车辆相对应,一人一车。车辆内部应保证干净、整洁、卫生,配送工具做到每日清洁、消毒,避免二次污染。车辆和配送工具应建立消杀、防疫的完整台账,乙方应当完整保存配送车辆从出库(出发)到用户接收产品为止的行车记录,以便进行抽查。乙方须于项目开始前提供拟投入车辆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拟投入车辆相对应的驾驶员登记表(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准驾车型、驾驶证有效期等)、驾驶证复印件。6配送人员:每辆车至少配备两名配送人员,配送人员应具备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无犯罪、吸毒史。7.交货地点:正兴街道正兴养老院。(二)配送食材管理要求1.食材送出前应完成自检,所有食材均须留样,留样地点、时限等以相关国家标准及甲方要求为准。2.配送时须向甲方提供当批次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猪肉生产厂家须具有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乙方在每次配送猪肉时应向甲方提供上述证书复印件:配送生鲜畜肉类、禽肉类时应向甲方提供当日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其他有效检疫合格证明:其他食材提供相应合格的检测报告。3.乙方应建立完善的食品溯源体系(包括二维码,内容有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及时间、进货日期及时间)与召回制度,如接到甲方反映质量问题的通知,必须立即做出响应,到达现场进行处理。如发现不合格食材,乙方须负责销毁。(三)其他要求1.乙方在配送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对配送的食品的质量安全负责,因食材本身质量存在问题或配送中污染等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相应损失(造成甲方先行赔偿或承担连带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配送资格。2.乙方应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甲方将会同相关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对乙方进行监督考核,如遇定期或不定期的相关职能部门抽样检验或食品安全检查等,乙方应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因乙方配送的食品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检查不合格,造成甲方被通报或处罚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相应损失,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3.服务期限内,因乙方原因导致的甲方拒绝收货或未按时送货或未按甲方要求品类、数量、质量进行食材配送的情况总数达到3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配送资格,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4.甲方如对乙方配送的某批次食材质量存在异议,有权将可能存在质量问题的食材提交相关专业检测单位进行抽样检测。如经检测存在食材质量问题的,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取消乙方配送资格,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应加强公司内外的社会责任感的培养,加强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增强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提高工作人员的意识观念。6.乙方所供应的所有生鲜类食材须留样保存48小时,其他产品须留样保存一周,所有留样的储存条件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和规范。7.乙方严禁供应一切现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严厉打击的食材,例如含“瘦肉精”或注水的肉类物资,一经发现甲方将严查到底并向行政主管部门投诉、举报等,依法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4-8.乙方应建立24小时监控体系,所有食材物资在出库前和交付时均应检查其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干净完好、是否有异物、是否有腐烂霉变等,确保将食材物资完好无损地交付给使用者。如因食材卫生、配装、溯源等问题引起甲方或相关监督人员的合理质疑,乙方须在1小时内无条件免费进行物资调换、补齐,并做出公开的书面解释,提出整改方案;若涉及物资数量较大,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另行紧急处置,乙方须全面配合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9.乙方应对所供应食材物资的安全性负责,若因所供食材本身质量问题、配装或运输不规范、配送人员健康卫生不达标等非甲方原因而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出现其他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其他相关法律责任(造成甲方先行赔偿或承担连带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0.为防止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出现,乙方应当在本合同签订前购买0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食品安全责任保险,r乙方确保本合同服务期限内保险合同真实、有效。五、合同金额及结算付款方式(一)本合同签约金额(暂定总额):795,960.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玖万伍仟玖佰陆拾元),合同中标百分比为93.5%,最终款项以实际发生情况据实结算。乙方配送价格包含货物本身的费用、乙方履行本合同下义务的所有税费、成本、加工、检测、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甲方无需再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二)结算金额=基础单价×中标百分比×实际结算数量。双方按月度据实结算食材配送费用,但年结算金额不超过本项目预算总金额,超过部分甲方有权不予支付。(三)基础单价的确定方式:以甲方所在地市场中同品名、同规格、同品质的商品零售价询价结果为准;同一商品需至少询得三家不同市场零售商的价格的平均价作为基础单价:对以上市场都不能询到的商品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基础单价。原则上每月询价一次,若在确定当月基础单价后,-5-市场价格涨/降幅度超过15%的,乙方有义务提出申请/告知,经双方协商、核实后,重新询价确定自当月提出申请后续时段的基础单价。(四)付款方式:甲方按月支付乙方食材结算费用。每月10日前,乙方向甲方提交上一月份食材结算资料(含当月货物总配送清单、经甲乙双方确认签署的验收送货单、询价单等),经甲方确认结算金额后,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正式等额完税有效发票。甲方收到有效发票后,于15个工作日内支付上月结算金额,节假日顺延。因未及时提供发票导致的付款延迟,甲方不承担责任。(五)本合同所有款项均以转账方式支付,乙方收款账户详见签字盖章栏,乙方对其收款账户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有变更需提前【10】日书面告知甲方,因乙方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不正确、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变更但未及时书面告知甲方、银行过失等非甲方原因导致甲方未能及时付款或付款错误的,由此产生的所有损失及其他不利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六、履约验收(一)验收方式和标准:由甲方自行验收,包含日常验收和半年度考核。严格按照四川省财政厅《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招标文件及投标文件关于食品原料要求商务要求中的检验要求进行验收。安全责任一切由乙方自行负责。(二)日常验收内容:每次交货时甲、乙双方共同清点货物、验收确认。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货物数量将货物配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签收人员会同乙方依据提供的检验合格证书、质量标准等有关资料共同签收确认。如有短缺、规格质量不符、资料不全等,由乙方在当日内无偿给予更换、补齐,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三)半年考核程序及内容:合同期内每满半年,甲方对乙方的配送货物及服务进行考核,扣分总数小于6分(含)的,考核结果为合格;扣-6-分总数大于6分的,乙方须就考核反映的相关问题向甲方提供书面的问题整改报告,并在后续服务中进行整改。七、退出机制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食品、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2.服务期内出现【3】次及以上供应食材不合格、质量不符合标准或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但乙方整改不到位等情况;3.在食材供应服务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或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4.经监管部门抽检累计不达标次数达【3】次;5.本合同其他条款明确的甲方享有单方解除权的情形。八、无产权瑕疵条款7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货物及项目涉及其他内容的所有权完全n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或司法限制(查封、冻结)等产权瑕疵,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引起的所有法律后果及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和甲方因此发生的律师费、公证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且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百分之十的违约金。九、双方权利义务(一)在签订本合同当日,乙方必须将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卫生许可证等原件送甲方查验后,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一并交甲方备案。(二)乙方所送货物均应保证新鲜、卫生,符合国家标准,且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因乙方提供货物不符合前述要求而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导致甲方先行赔偿或承担连带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7(三)合同期间乙方配送货物的人工费、装卸费、运输费等乙方因履行本合同支出的其他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除本合同约定之款项外,甲方不再就本合同向乙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发生的交通事故及其他安全事故所造成的包括但不限于其自身、甲方及第三人的人身损害、财产损毁等经济损失及其他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甲方无关。(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约定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乙方与第三方之间的纠纷由乙方负责妥善解决并承担所有责任,与甲方无关。(五)甲方有权对合同约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六)乙方应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七)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八)甲方就餐人员因发生食物中毒,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的食材质量问题引发的事故,乙方除需负担全数的医药费外,并应承担法律上一切责任且放弃先诉抗辩权。甲方可立即解除服务合同。十、违约责任(一)除本合同对违约情形另有约定外,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存在违约行为的,每发生一次,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0】元(本合同其他条款对违约金标准另有不同约定的除外),且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应无条件服从并确保整改后符合甲方要求,违约达-8-【3】次的或经甲方催告后拒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二)本合同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行使单方解除权而提前解除的,乙方还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且甲方不再与乙方结算或支付任何货款,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三)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违约但合同最终继续履行或虽未继续履行但仍存在甲方需向乙方支付费用情形的,对于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均有权在应当支付给乙方的费用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还应负责补足。(四)一方违约,本合同未约定违约金或约定的违约金无法弥补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该方还应当就其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或补足赔偿责任。本合同所称的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范围包括守约方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守约方为解决争议、实现权利支出的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律师费、保全费、诉讼费、公证费)、他人索赔的费用、守约方承担的先行赔偿责任、连带赔偿责任或其他法律责任等。十一、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一)因产品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二)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一致的,由当事人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9-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其他(一)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二)本合同一式陆份,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效力。(三)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四)本项目所涉及的项目方案、承诺等其他事项和要求根据乙方投标文件中的响应内容、方案及有关承诺实施。十四、合同附件(一)半年度考核标准表(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四川天府新区正兴街道办事处乙方:四川国经国康农业有限责任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会缘路666号-附2号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成都华阳支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鹭岛支行账号:511610018012015021030账号:128915740310001电话:028-85670082电话:签约日期2225年10月13日签约日期做人青平一-10-考核标准表(总分100分)质量类(90分)序号考核标准减分值(分/次)扣分项得分1食材不新鲜有变质倾向的-12肉类制品有异味的-13食材被水漫泡后增重的-14食材有砂石污染的-15食材混有危害健康政病寄生虫、卵的-26食材被交叉轻微污损的-17未按食材标准进行配送的-18食材以次充好的-19一批次食材个别品种不洁净的-110一批次食材3个以上品种不洁净的-111食材整批不洁净的-212配送破损变形食材料的-113配送未经检疫的肉类及其它原材料的-114配送食材混杂有明显异物的-115退换食材仍然不合格的-216配送成品原料无包装的-117配送成品原料无生产批号或“三期”的-118配送无卫生许可证的食材及原辅料的-119提供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出厂的食材-220配送的食材包装变形、渗漏的-121配送的食材无正当理由私自调换外包装的-122配送的食材外包装污染未造成内装食材受污损的-1-11-E23配送油脂产品不洁净、浑浊的-124配送的米面油类等无与产品的名称、商标相一致的食品卫生检验合格证-125配送的食材有发潮现象的-126配送食材有霉变现象的-227配送禽蛋外壳有霉点影响品质的-128配送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格-129冷冻制品外置时间长出现化冰严重的(未变质)-130冷冻制品外置时间长出现化冰变质的-1服务类(10分)31供货满意度考核(得分说明:“优+”得10分,“优”得7-9分,“良”得4-6分,“一般”得1-3分,“差”不得分)说明:“良”以下须提供扣分原因,并及时告知乙方。合计考核说明:1.本项目的考核总分为:100分(其中:质量类90分,服务类10分)2.质量类为减分制,总分90分,依据考核标准逐项扣减3.最终得分=质量类得分+服务类得分。-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生活食材 食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