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暖维修和保养服务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中共喀什地区委员会专用通信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喀什地区委员会专用通信局
二、供应商名称:喀什市金霸管业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共喀什地区委员会专用通信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51101000024227632
五、合同编号:11N59916937020258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水电暖维修和保养服务
详见附件

1.00
4995
4995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中共喀什地区委员会专用通信局
联系人:蔡天将
联系电话:15739939000
传真:/
地址:解放南路264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0、(地委办)关于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pdf

合同编号:11N59916937020258001采购单位(甲方):中共喀什地区委员会专用通信局服务单位(乙方):喀什市金霸管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喀什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市金霸管业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市金霸管业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喀什市金霸管业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采购计划文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Ksbj[2025]10546号水电暖维修和保养服务--服务内容:按客户要求,品牌,服务方式:现场+远程服务,服务对象:按客户要求,维保内容:按客户要求,设备类型:按客户要求1批4995.004995.00合同总价(元)4995.00(含税价)合同总价(大写)肆仟玖佰玖拾伍元整(含税价)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乙方明确,除本费用外为本合同的履行甲方无需另行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二、项目概况及支付方式1、维修地点:新疆维吾尔⾃治区喀什地区喀什市库⽊德尔⽡扎街道喀什地委办公室2、承包方式:乙方包⼯、包料3、⼯期:合同签订后7个⼯作日内完成4、维修质量:符合国家、喀什地区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上述标准要求不一致的,以要求较高的为准。序号采购计划文号采购目录数量预算资金资金来源性质资金支付方式1Ksbj[2025]10546号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14995.00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授权支付第1页共5页三、费用结算1.甲方按以下第1种方式支付乙方合同价款。(1)一次性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全部货物并经最终验收合格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等额有效增值税发票后20个⼯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合同价款。2.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甲方应根据采购计划确认的资金支付方式,按规定将货款支付给乙方。其中确认“财政直接支付方式”的,甲方应在规定期限内,向财政国库支付机构提出申请支付令、办理国库支付手续;财政国库支付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不计入甲方付款期限),将货款支付给乙方;确认“财政授权支付或单位⾃行支付方式”的,由甲方在规定限期内⾃行将货款直接支付给乙方。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4.甲方以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款项至本合同签署处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乙方应对其所提供的账户信息的准确性、安全性、可靠性负责,因账户信息错误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行承担。若乙方的指定收款账户信息有变更的,乙方须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若因银行过错或乙方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或乙方提供的账号及开户行有误导致合同价款无法进账、支取、承兑、支取迟延,责任由乙方⾃行承担。5.如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或造成任何损失,甲方有权从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违约金或损失,若扣除的合同价款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乙方应及时支付。同时,对于乙方须额外向甲方支付的费用,乙方应⾃接到甲方通知后3日内支付,否则乙方需以应付而未付的金额为基数,按年利率4%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四、关于维修质量及验收的约定1.本项目维修标准必须符合GB50311-2016《综合布线系统工程设计规范》等其他国家制定的维修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2.隐蔽部分维修项目完工后,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进行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经甲方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才能进行覆盖,否则甲方有权随时要求对隐蔽部分工程内容进行复检,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乙方承担。3.由于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合格而影响维修质量,返工花费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提供的材料,经甲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因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4.若乙方采购的材料,不符合质量要求,应禁止使用。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维修完成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三十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手续。若经验收,乙方的维修标准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返工,因返工发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五、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甲方工作1.甲方对接人:蔡天将;手机号码:15739939000;负责合同履行。对维修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七、乙方工作1.严格执行维修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垃圾清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2.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维修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害。乙方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消除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第2页共5页3.维修中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卸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4.维修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及工程成品进行保护。八、保修与售后服务1.质保期为1年,验收合格之日起算。2.乙方应具有稳定的技术支持队伍和完善的服务支持网络(电话:18129115335),提供48小时技术支持服务,及时响应甲方的技术服务支持需求,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并承担检修的人工费和相关材料费,如乙方未及时响应甲方的质保维修需求,或逾期完成维修工作的,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履行相关义务,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应当于每次现场维护后出具书面的维护记录并由维护人员签字,如乙方未出具或相关维护记录未经甲方认可,则视为乙方此次未完成维保工作,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责任。若货物非本身质量原因及乙方原因导致发生故障或损坏的,乙方负责维修或更换新货物,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负责承担。乙方进入检修现场前应获得甲方同意,且不影响甲方正常的生产经营,并应遵守甲方有关保安和保密等规定。九、安全责任1.乙方在现场维修时,应严格听从甲方的管理,并加强自身安全意识。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与安全生产施工有关的规定及条例。2.甲方以书面或口头形式提出的整改要求均有效。3.乙方对维修过程中安全问题负责,并承担配备安全设施、设备所需的全部费用,对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所引发的包括但不限于财产损失赔偿、人身损害、行政处罚赔偿,承担赔偿责任。十、保密条款1.乙方对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甲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应负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利用或对外发表或披露。违反前述约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0%元;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保密期限自乙方接收或知悉甲方信息资料日起至该信息资料公开之日或甲方书面解除乙方保密义务之日止。2.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十一、违约责任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完成维修,自逾期之日起,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本合同总价为基数,按年利率4%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累计超过15日的,或乙方整改三次不合格视为乙方无履约能力,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乙方维修不符合本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绝进行验收,乙方应无偿返工和整改,因逾期竣工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同时按照本条款第1项承担违约责任;若乙方拒绝整改或拒绝履行相关质保义务,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维保公司对项目进行整改,由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均由乙方承担。3.如乙方擅自终止或解除本合同,须按照本合同总价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义务转包、转让、分包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本合同总价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为履行基于本合同项下义务,乙方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否则乙方需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不利后果,并且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总价的1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因乙方或乙方工作人员(含指派人员)的任何违约或不当行为所造成的赔偿或违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害,则甲方可向乙方进行全额追偿,追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为此实际支付的费用、律师费、诉讼费、交通费。7.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质保服务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次的违约金,乙方累计三次违约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还应按本合同总价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8.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按照应付款而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10%。第3页共5页9.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守约方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15%支付违约金;10.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一守约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按照本合同总价款的15%支付违约金和按照一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1.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无需承担任何违约或赔偿责任。十二、不可抗力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物流、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同时应立即尽一切合理努力采取措施,消除影响,减少损失。4.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延续5个工作日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因诉讼、仲裁产生的律师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交通费、食宿费等全部由违约方承担。2.合同双方在本合同签署处填写的通讯地址即为其有效的送达地址。双方确认该送达地址适用范围包括非诉时各类通知、说明、合同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纠纷时相关文件和法律文书的送达,同时包括在争议进入仲裁、民事诉讼程序后的一审、二审、再审和执行程序。双方的送达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于变更发生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向其他合同当事人履行书面的通知义务。否则,因载明的地址有误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未能实际被接收的、邮寄送达的,相关文书及诉讼文书退回之日即视为送达之日。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签订日期以双方中最后一方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的日期为准,如系授权代表人签署合同需出示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委托书和身份证明(加盖公章)。2.本次采购过程中形成的经双方确认的反向竞价文件、响应文件、补充协议、附件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各项文件之间约定不一致的,以签署时间在后者的为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的核心内容必须与成交结果一致。同时,未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甲乙双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签订合同以外的补充协议,擅自修改合同条款,否则将追究其相关责任。5.本合同必须在同签订后30日内备案、公告。6.本合同正文为清洁打印文本,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须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合同正文中任何非打印的文字或图形,除非经双方确认同意,不产生约束力。第4页共5页(以下无正文,以下为本合同签署处)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王小妮地址:地址:喀什市曙光建材城C3-32号电话:电话:13279898796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喀什克孜都维路支行账号:账号:65050174604200000217签订日期:签订日期:第5页共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电暖维修和保养服务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