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山大集采购合同公告(五莲县户部乡人民政府2025)
五莲县户部乡人民政府五莲县户部乡2025年莲山大集项目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1121000202502000169A_001
二、合同名称:五莲县户部乡2025年莲山大集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1121000202502000169
四、采购项目名称:五莲县户部乡2025年莲山大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五莲县户部乡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18763312397
供应商(乙方):山东省五莲县山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洪凝镇前旋子村
联系方式:138633477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其他建筑工程
无
1
78.22
78.22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90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0-13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0-15
九、其他补充事宜:
五莲县户部乡2025年莲山大集项目合同(1).pdf
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工程类)项目名称:五莲县户部乡2025年莲山大集项目合同编号:SDGP371121000202502000169A_001计划编号:37112100086200120250012采购人:五莲县户部乡人民政府供应商:山东省五莲县山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方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签订时间:二〇二五年一十月一十三日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五莲县户部乡人民政府(发包人)所需五莲县户部乡2025年莲山大集项目经山东方正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SDGP371121000202502000169采购文件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确定山东省五莲县山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为成交供应商。发包人、承包人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一、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一)政府采购文件(含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四)成交供应商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五)成交通知书;(六)技术标准和要求;(七)图纸;(八)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九)其他合同文件。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三、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五莲县户部乡2025年莲山大集项目工程地点:五莲县户部乡工程内容:详见采购需求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四、工程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及以上标准五、合同金额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工程造价:人民币(大写:柒拾捌万贰仟贰佰元整)(¥78220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单价合同。六、付款方式按采购人要求进场后付至合同金额的30%,施工过程中按形象进度拨款,最高付至合同额的80%,工程顺利通过验收且结算完成后付至工程结算价款的97%;剩余3%作为质保金,2年后若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七、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退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八、施工日期、地点1.开工日期:2025年10月18日2.竣工日期:2026年01月15日3.合同工期:90日历天。九、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合同章后生效。十、合同保存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贰份,承包人贰份,代理机构贰份。十一、关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前开展融资业务的。成交供应商持政府采购成交通知书提前与金融机构进行合同融资商洽,双方达成融资意向后,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合同中供应商的银行账户要与合同融资的回款账户一致。成交供应商和贷款金融机构要及时将政府采购合同作为融资质押的信息告知采购人。采购人要从严加强合同付款账户管理,未经贷款银行同意,不随意更改合同付款账户。2.政府采购合同签定后开展融资的账户管理。在合同履约期间,成交供应商持已经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可能出现政府采购合同中供应商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不一致的情形。为支持供应商通过政府采购合同成功获得银行贷款,采购人应积极协助供应商及时变更政府采购合同中的供应商收款银行账户,保障供应商收款的银行账户与拟贷款银行回款账户一致。3.当成交供应商成功获批银行贷款后,采购人还应根据信息公开平台推送的“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采购人不得以未看见“确认单”信息为由,不经贷款银行同意擅自更改合同账户、非法支付项目资金,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十二、权利瑕疵担保1.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2.乙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3.乙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4.如甲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山东省五莲县山阳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1(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签字)组织机构代码:913711211658810885地址: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洪凝镇前旋子村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623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电子信箱:传真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CA13第二部分通用条款参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7-0201)。第三部分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发包人、承包人共同书面确认的,与工程有关的补充协议、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等资料。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为修建临时道路施工租用的土地、修建现场围墙占用的公共人行道、占路、占用公共场地等。1.1.3.9永久占地包括: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10临时占地包括:建设临时工程的用地或用于施工所需的场地,如:临建用地、仓储、组装用地、居住生活用地,临时占路、占人行道、占用公用场地等。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国家规定的现行法律法规及山东省、日照市相关的法律、法规。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建筑工程管理条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开工前14日内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另行规定;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本工程包括的全部图纸。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签订合同前;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3套;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书面形式;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文件后14日。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7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工地现场甲方办公室;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甲方代表;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本工程所在地;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项目经理;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0.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担。1.11知识产权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仅限本工程使用。1.11.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同通用条款。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同通用条款。1.11.4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同通用条款。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单价合同发生清单工程量错误时,修正工程量清单。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督促指导监理工程师行使职权,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协调解决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有关图纸和签证的问题,在其权限内确认现场签证,审核工程进度报表,组织工程中间验收及竣工验收。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7日。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通用合同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编制并提交。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报价中。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4日内。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书面形式提交。(6)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1)工程质量监督备案、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许可办理、规划公示牌制作安装、规划验线等由承包人负责,包含办理过程中的资料准备及递交、跟踪协调、验收及取证等一切内容,发包人给与必要配合。2)承包人负责所有验收工作,包括验收资料准备、资料递交、跟踪协调、缴费及取证等一切内容。3)施工存土区域属工程施工现场的一部分,严格按照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执行,沿路应设置围挡及公益广告,费用包含在工程签约合同价中。4)承包人应严格按照住建部门等各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治理防控体系,设置必要的扬尘防控设施,采取必要的扬尘防控措施,安装扬尘自动监测设备,符合《日照市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细则(试行)》要求。施工现场及周边存土区域土方覆盖绿化及扬尘治理由承包人负责,扬尘治理费已包含在工程签约合同价的环境保护费中。5)承包人负责其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与公安、城管、环保、排污排水、交通、绿化、环卫及周边人员、单位等方面的关系由承包人自行协调,建筑垃圾处理费等费用由承包人负责交纳,费用已包含在工程签约合同价中。6)本工程施工期间,承包人需随时清除工地、工地附近道路内一切废料、垃圾、非必要或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工具及其它设备,以确保工地安全、整洁、有序。7)承包人作为一个有丰富施工经验的承包商,必须熟悉并掌握最新的设计及验收规范,与工程验收相冲突的设计做法应及时与发包人沟通,因未及时提出造成的验收困难及工程返工费用由承包人协调解决并承担返工费用,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损失。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卜庆光姓名:卜庆光;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贰级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号:鲁2372007202393475;建造师执业印章号:鲁2372007202393475;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鲁建安B(2005)1101046;联系电话:13406331422;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山东省日照市五莲县洪凝镇前旋子村;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负责项目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全过程管理,建立健全工程合同、信息、组织等管理体系,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常驻施工现场,离开一天以上需经工程师和发包人代表批准,并保证现场有其他有决策的负责人。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由承包人承担。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生一次扣减其合同价款20000元,发生两次及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发生一次扣减其合同价款20000元,发生两次及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接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另行规定。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经发包人批准。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发生一人次扣减其合同价款10000元,承包人应立即提供符合发包人要求的管理人员。发生两次及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五大员等主要人员未经发包人批准脱离现场超过1天的发生一次或一人次扣减其合同价款500元,发生两次扣减1000元,发生三次及以上,发包人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令承包人立即退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执行合同通用条款。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开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止;设备/人员进场至验收交付使用前由承包人负责保修,无其它特殊要求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2)/;(3)/。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合格。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同通用合同条款。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同通用合同条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1、承包人应贯彻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政府主管部门关于文明施工的相关要求。2、采取综合措施治理控制扬尘,承包人应严格按照住建部门等各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切实可行的扬尘治理防控体系,设置必要的扬尘防控设施,采取必要的扬尘防控措施,安装扬尘自动监测设备,符合《日照市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细则(试行)》要求。施工现场及周边存土区域土方覆盖绿化及扬尘治理由承包人负责,扬尘治理费已包含在工程签约合同价的环境保护费中。3、承包人应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同通用合同条款。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承包人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施工组织设计:1)根据现场和承包人人员、设备等编制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和施工方案;不得突破总工期和阶段验收计划,进度计划和方案作为实施和验收的依据,施工方案不得作为增加费用的理由;2)承包人应在施工组织中采取可靠的措施减少对相邻工程施工的干扰影响和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并在施工组织中采取可靠的措施防止对施工现场周边地区的污染及影响;3)施工单位要对本工程的施工工作和安排充分重视,科学组织、管理到位,劳力资源充足,农忙及节假日承包人要保证人员投入,并提前上报农忙时劳力保证措施,否则发包人有权采取措施;4)项目实施过程中都应配备的机械设备、检测设备和仪器;5)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包含上述内容但不仅限于上述内容,其他未明确的内容承包人结合项目概况自行编制。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承包人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日期前7日内。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收到后7日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收到后7日内。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协商要求,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因承包人影响总包工期,责任有承包人承担;总包有权变更施工范围、内容或更换施工单位,如违约违约金按照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天。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台风;(2)对本工程形成灾害的洪水;(3)其他不可抗力。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由承包人承担。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承包人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及其他费用。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同通用条款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同通用条款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同通用条款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1、发包人可以提出变更,变更指示通过发包人代表发出,承包人收到经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2、涉及变更的,应由发包人提供变更后的图纸和说明,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及时办理规划、变更等审批手续。3、设计变更及签证必须经发包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工程变更引起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应按照下列规定调整:(1)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项目的,采用该项目的单价。(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但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可在合理范围内参照施工做法相类似项目的单价,并在单价分析中置换主材价格,其他子项不动,作为此项目的综合单价。(3)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没有适用也没有类似于变更工程项目的,按下列方法确定:1)计价依据:a.审核通过的工程设计图纸;b.定额依据《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版)、《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版)、《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版)、《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16年版)、2020年省价目表,市场定额人工单价按照日财评【2021】1号文,建筑工程96元/工日、装饰工程106元/工日、安装工程100元/工日、市政工程88元/工日、绿化工程83元/工日。2)本工程规费及取费类别执行鲁建标字[2022]7号文件,其中住房公积金按日建发[2018]17号文规定执行。本项目对于项目创优等级无具体要求,优质优价费费率暂不考虑。3)一般计税法,税率执行9%。4)材料价格参照《日照工程经济信息》及市场价格。5)材料、设备和定额中无合适定额子目可参考的、定额套项明显偏离市场行情的项目,结合日照市施工同期市场行情确定价格。施工过程中遇政策性调整时,不调整。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日内审查完毕并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7日内审批完毕。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暂估价详见工程量该清单,投标报价时必须按照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列出价格进行计取不得修改,否则按废标处理;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应对暂估价材料进行竞价采购,并及时审核确定价格,竣工结算时按实调整。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11.价格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不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检验试验费、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并考虑合同明示和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不可抗力以外的一切风险因素。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根据相关规定,合理分摊到相关综合单价中(1)供应商的投标综合单价若与甲方根据国家规定定额标准测算的综合单价有明显背离的(超出甲方测定的综合单价±10%的),由甲方根据测定的招标综合单价予以认定,相关责任由供应商承担。(2)供应商在投标报价时应统盘考虑措施费用及总承包服务费,在磋商文件中明确未予考虑的措施费项目除外。(3)项目的重大设计变更、隐蔽工程等必须经建设单位审核确认,否则在结算时不予考虑。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预付款支付期限:/。预付款扣回的方式:/。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提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量清单报价说明》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每月25日为当月计量截止日期(不含当日)和下月计量起始日期(含当日)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提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2)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12.4.5支付分解表的编制1、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2、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小时提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小时。13.2竣工验收13.2.1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不按照本项约定组织竣工验收、颁发工程接收证书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13.2.2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后7天内。发包人未按本合同约定接收全部或部分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合同价款的万分之三/天。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同通用条款。(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2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13.4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发包人在接收过程中所发生的建筑垃圾清运费、搬迁费等实际损失由承包人承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提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本项目经相关职能部门竣工验收合格10日历天内,最终结算价以审计机构审计结果为准。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执行通用合同条款。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执行通用合同条款。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签发竣工付款申请单20天内。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施工中因承包方私自变更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引起的造价变动一律不得计入结算,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14.3最终结清14.3.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提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6份。承包人提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缺陷责任期满后30日内。14.3.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收到申请14天内。(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收到申请14天内。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24个月。15.3保修15.3.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执行相关专业工程的保修期限。15.3.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16.违约16.1发包人违约16.1.1发包人违约的情形发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同通用条款。16.1.2发包人违约的责任发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1)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前7天内下达开工通知的违约责任:顺延开工时间。(2)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违约责任:/。(3)发包人违反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约定,自行实施被取消的工作或转由他人实施的违约责任:/。(4)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规格、数量或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因发包人原因导致交货日期延误或交货地点变更等情况的违约责任:/。(5)因发包人违反合同约定造成暂停施工的违约责任:/。(6)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没有在约定期限内发出复工指示,导致承包人无法复工的违约责任:/。(7)其他:/。16.1.3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承包人按16.1.1项〔发包人违约的情形〕约定暂停施工满天后发包人仍不纠正其违约行为并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承包人有权解除合同。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因承包人原因达不到规定的工程质量要求。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发包人有权按通用条款扣除承包人质量保修金,承包人同时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弥补该项损失,使之达到上述标准的全部费用。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同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同通用条款。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同通用条款。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同通用条款。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同通用条款。19.争议解决19..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19.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其他事项的约定:/。19.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19.2仲裁或诉讼19.2.1争议的解决程序在争议提交调解之日起30日内,双方仍存有争议时,或合同任何一方不同意调解的,在以下方式中选择(2)作为双方解决争议事项的约定。(1)提交日照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由约束力。(2)向项目所在地的具有管辖权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合同争议的最终解决方式,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作为双方解决争议事项的约定。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莲山大集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