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公立卫生院)2025)
一、合同编号: N5101122025000215-1
二、合同名称: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N5101122023000282
四、项目名称: 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地 址: 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友谊路393号
联系方式:15902897241
供应商(乙方):成都春旺食品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高新区新雅横街5号附23号1楼
联系方式:1890823017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其他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300000.000000元
合同金额: 51.54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1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0-1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合同.pdf
2025年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合同.pdf
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中国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N5101122025000215-1签订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友谊路393号签订时间:22025年10月15日采购人(甲方):成都市龙泉弹区十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供应商(乙方):成都春旺食品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四川煜安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122023000282)的《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本项目的《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成交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服务内容配送内容为食堂所有食材,含蔬菜类、肉类、粮油类、干杂调料类、奶类、禽蛋类、水产类、水果类、预包装食品等相应配送服务。二、服务期限、服务时间要求及地点1.服务期限:本合同总服务期限为叁年;第三年服务合同时间为:2025年11月01至2026年10月31日。2.配送时间:每天配送,每天早晨7点前送达。3.服务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友谊路393号三、合同结算费用、支付方式(一)合同费用金额一年货款总额不得超过预算金额60万,按当月供货结算基准价格和当月实际供应量为准,按以下公式计算:实际结算金额=结算基准价格*(1-成交下浮率)*实际供货数量,进行据实结算,本项目成交单价下浮率14.1%/年。(二)支付方式费用支付: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需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乙方在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15日前凭正规发票向甲方申请付款且甲方确认无误后,10个工作日内以对公转账的方式将费用支付给乙方。(根据考核结果进行支付)。1.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称:成都春旺食品有限公司开户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犀浦支行账号:0240300101200100016452.考核办法及标准(1)日常考评根据各项服务日常检查和处罚标准对日常食堂食材配送服务质量进行的考核,甲方将按各项服务标准严格管理。(2)月考评①月考核作为支付当月服务费的主要依据,由甲方根据服务公司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态度进行综评打分,按考核打分档次支付当月食材费。②单项方面工作被点名或通报批评,本月考核结果扣5分。③根据附件《考核评分表》考评打分结果计算出月考核评分。当月得分95分(含)以上的,当月的费用按双方结算金额全额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当月综合平均得分95分(不含)—90分(含),支付当月费用时在双方结算金额中从95分起计,按每扣0.5分扣除当月费用1000元后支付,扣除不满0.5分的按照0.5分计算扣除(如94.8分,按照94.5分计,扣除当月费用1000元):当月综合平均得分90分(不含)-80分(含),支付费用时在双方结算金额中扣除10000元后,从90分起计,按当月每扣0.5分扣除当月费用1500元后支付,扣除不满0.5分的按照0.5分计算扣除当月费用(如84.2分,按照84分计,扣除当月费用28000元):当月综合平均得分检查结果为80分(不含)以下,则扣发当月双方结算费用的50%。若月考核评定低于90分,则乙方须就服务工作方面的问题向甲方提供整改报告。每年度月考核中累计有三个月月得分低于90分,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3.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等进行支付结算,如乙方未提供或者提供的发票资料不符合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四.质量要求1.品种预包装类:米、面、油、奶;生鲜食品类:肉、蛋、禽;蔬菜、调味品、水果等。2.标准:(1)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强制性规定要求,为质量合格产品。不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2)预包装类食品原料应具有SC标记。其中大米为籼米(一级)执行标准:粮食GB2715-2016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面粉为特精粉(一级),执行标准:GB1355-86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标准应符合国家标准GB2762-2017规定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即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并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3.猪肉(冷鲜肉一级、热鲜肉)执行标准:GB2707-2016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具备《动物检验检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章》及追溯体系。其它肉类可提供包括定点屠宰卫生防疫合格证明材料、动物检疫(或检测)等相关证明材料。肉类必须保证供应为当日生产的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物检疫证明。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码放整齐。肉类、禽类需全程冷链配送。4.蛋类执行标准:GB2749-2015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5.蔬菜类必须保证无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保证菜面完全于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无须二次处理可以直接进行熟加工。每一批需在供货时提供农残检测报告。6.乳制品执行标准:GB12693-2010或国家卫生、食品安全最新标准;调味品、小食品须保证规格品种完全符合使用方要求,大小包装规格齐全、生产日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之内,凭出厂合格证与检验员章确认质量。7.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好。8.供应商所提供其他产品须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规定。9.如国家制定新的相关标准,即按新标准执行。五.包装、交货及验收1.包装要求: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货物未经甲方签收前的毁损灭失风险由乙方承担。2.交货及验收(1)乙方必须自行提供配送服务,不得将配送工作进行任何方式的转包或分包。(2)肉、禽等鲜活食品必须当日配送,其余食品原料按实际需求酌情配送,但必须确保食品原料新鲜、优质、安全、可靠。(3)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原材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应符合国家检验检疫标准。(4)乙方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配送物资的保鲜、保质措施,同时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5)验收标准:按照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若有)、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以上验收标准若有相互抵触或不一致情况,按以下原则处理:甲方磋商文件与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若有)抵触或不一致的,以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若有)为准;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若有)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合同约定标准抵触或不一致的,以较高标准为准。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他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货物的有效证据。(6)如所有货物质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签署质量送货单。3.乙方应在交付货物时将所提供货物的相关资料一并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的,须在3日内补齐。六.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行业)标准、乙方响应文件服务响应内容、乙方服务承诺(若有)、本合同约定条款提供服务。以上售后服务条款若有相抵触或不一致的,以为甲方提供最优售后服务的(条款)及甲方实际需求为准。2.货到现场正式交付甲方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等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害,乙方亦负有更换产品义务,但费用由甲方承担。3.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a·Cow联系人:郑联系方式:1778070912(手机)289679050°(电子邮箱)4.特殊约定:本合同第6项售后服务条款内容,若有相抵触或不一致的,以为甲方提供最优售后服务内容及甲方实际需求为准。七、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拥有监管权。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费用或终止合同。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甲方的应付费用已包含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支出的全部必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输费、装卸费及税费等),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内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按照磋商文件及乙方的响应文件购买食品安全责任保险。4.乙方负责运输、装卸全过程,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在配送运输中要确保安全,在运输装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或不良事件,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5.由于乙方配送食材未能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且造成甲方食用人员食物中毒或出现不良反应,乙方将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6.乙方不得以甲方之名向外赊欠货款及借贷货款,如发生任何经济纠纷和司法责任与甲方无关,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若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予以赔偿。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按时配送相关食品材料,若乙方未及时配送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00元,超过3次(含本数)以上的,除要求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非因对方违约而提前终止合同,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损失不能准确计算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20000.00元的违约金。3.任何一方违法本合同约定的,除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费、差旅费、公证费、评估费、拍卖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担保保险费、律师费、执行费等合理支出的费用)。4.乙方退出机制,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与食品、产品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配送资格,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1)因食品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2)服务期内检查3次出现配送产品不合格、企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等情况;(3)在配送期间相关资质失效、丧失或被相关部门行政处罚的;(4)经监管部门抽检不达标的。若因此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5)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配送工作进行督查。对乙方提供不合格产品或不按要求配送,影响正常就餐的,给予警告并支付相应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取消配送资格,因配送产品引发的食品安全事故或造成责任事故的取消供应商配送资格,并将追究其法律责任。(6)每年度月考核中累计有三个月月得分低于90分,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由乙方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十、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乙方同意,本合同的取消、调整,以及疫情对配送的影响,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适用不可抗力有关规定。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4.单方变更订立合同后、合同履行中如出现因不可抗原因,缩小配送规模的情形,乙方确认并同意甲方可单方对合同进行相应的变更。但合同的重大变更,由甲、乙双方按风险共担的方式予以协商、确定。十一、解决合同纠纷方式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若合同中约定生效条件或生效时间的,生效条件成立或生效时间达到为合同生效时间。若同时存在,以先到达(成立)时间为准。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贰份,乙方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乙方:成部春旺食品有限公可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垌世春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十陵街道友谊路393号地址:成都高新区天河路6号一幢1层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成都龙泉驿西河支行开户银行: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犀浦支行账号:119901714640账号:024030010120010001645电话:02884601331电话:17780709129传真:/传真:签约日期:20月5签约日期:2025年10月15日附件:考核月评分表年月一、质量(满分25分)评分项目评分说明分值说明1、是否过期(25分)采购过期食品的一次扣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二、品质(满分40分)评分项目评分说明分值说明1、品相(10分)发现有异物的一次扣5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2、品质(20分)发现有变质的一次扣10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3、重量(10分)出现重量偏差3%以上的,一次扣1分,并依次递增,本项分值扣完为止。三、服务考核(满分35分)评分项目评分说明分值说明1、品种符合(5分)发现品种出现差错,一次扣1分,并依次递增本项分值扣完为止。2、退、换货情况(5分)出现商品退换货的,一次扣1分,并依次递增,本项分值扣完为止。3、送货时间(5分)未按合同规定时间供货的,一次扣1分,并依次递增,本项分值扣完为止。4、应急响应(5分)一次应急超3小时未响应扣5分,并依次递增,本项分值扣完为止。5、发票报送(10分)不按时提供发票、发票数据不实,一次扣2分,并依次递增,本项分值扣完为止。6、每月数据统计(5分)每月15日之前上报上月供应数据统计,不报扣5分、数据有错扣3分、迟报扣2分,本项分值扣完为止。合计10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材配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