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CS存储 分布式存储设备 分布式存储交换机采购合同公告(天台县人民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11N472780914202525202
二、合同名称:天台县人民医院PACS存储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TCCG-2025-Z134
四、项目名称:天台县人民医院PACS存储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台州市天台县人民医院
地      址:浙江省天台县始丰街道康宁中路1号
联系方式:0576-81302401
供应商(乙方):浙江璟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网云街 566号威新曦地科创中心14幢5层 501室-1
联系方式:1596880109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PACS存储
数量:1.00
单价(元):59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深信服、信锐规格型号:aStorEDS3650-W;RS6800-56CQ-EI-48X

2.合同金额(元):59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接采购人通知1个月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0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PACS合同S.pdf

项目名称:天台县人民医院PACS存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CG-2025-Z134甲方:天台县人民医院乙方:浙江璟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根据台州市天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天台县人民医院PACS存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货物内容序号设备名称品牌、规格型号配置参数单位数量1分布式存储设备深信服、aStor-EDS3650-W详见甲方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台32分布式存储交换机信锐、RS6800-56CQ-EI-48X台2二、合同金额和价款支付2.1本合同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伍拾玖万伍仟元整(¥:595000.00元整)。2.2合同价款包括项目实施所需的产品货款、人工费、材料费、质检(自检)费、运输(货物运到采购人指定的现场及分批次供货产生的运费)费、装卸费、损耗费、检测费、检验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服务费、运维服务费、升级费、不可预见费、无缝对接费、管理费、保险费、税费、利润、验收、技术服务及售后服务费用等完成合同所需的一切本身和不可或缺的所有工作开支、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及采购代理服务费及所有与工作相关的各项全部费用。乙方应列入而未列入其中的费用,均视为已包含在内,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2.3付款方法: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支付合同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支付预付款前,乙方需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预付款担保的主要形式为金融机构独立保函、保险公司保单、担保公司保函:预付款担保期限自预付款支付给乙方起生效,至项目建设期结束为止),乙方完成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90%,余款在项目验收合格满1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以上二个阶段的款项支付时间均为具备付款条件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三、技术资料3.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要求、时间和方式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3.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或泄露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四、知识产权4.1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组成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因乙方货物的知识产权引起的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4.2本项目作业过程中提供的或涉及的所有数据属甲方拥有,乙方无权在技术要求规定之外自行处置数据,不得自行删除、复制、调整完善、转移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提供。五、履约保证金无。六、转包或分包6.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6.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分包给他人供应。26.3如有转让或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七、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7.1履行时间:合同签订接采购人通知后1个月内完成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并交付甲方使用。7.2履行方式:交钥匙项目7.3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八、保密8.1甲方应为乙方提供能使本次项目建设正常进行的一切便利;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建设需要的有关资料,乙方要对甲方的有关资料保密。8.2乙方要对甲方的管理信息系统、业务、生产有关资料和数据信息保密。8.3乙方技术人员在操作和维护时,不得采取任何形式获取和传播应当保密的甲方内部信息。九、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9.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防破损和装卸等要求进行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9.2货物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运送。9.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4小时内或货到甲方12小时前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准备接货。9.4货物在甲方初步验收合格签收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十、调试和验收10.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要求、质量标准在10个工作日内进行现场初步验收,货物及附件工具的外观、说明书符合采购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10.2乙方交付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付甲方。10.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如需进行调试的,乙方负责免费安装、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以达到能够熟练使用,并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1110.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乙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10.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不参加现场验收的,推定货物存在质量问题,视为乙方对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无异议、放弃验收抗辩权,甲方有权按照12.3条款进行处理。10.6乙方完成产品供货、安装、调试后,甲方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验收,验收按照国家有关验收标准、采购文件要求、投标文件执行,所有的技术资料向甲方提交并签署验收报告后视为合格;10.7验收流程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执行;10.8验收标准:根据采购需求、投标制作方案以及合同等进行验收;10.9验收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风险由乙方承担。十一、税费承担11.1本合同履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十二、质量保证期和售后服务12.1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向甲方提供标的服务。12.2项目整体质保期8年,包含硬件、软件升级及运维服务(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2.3乙方提供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达不到技术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更换货物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货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包括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12.4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12.5在质保期内,乙方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12.6货物免费保修期为8年,包含硬件、软件升级及运维服务(同质保期,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十三、风险承担13.1在服务期限内,乙方应对可能出现的风险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十四、违约责任14.1甲方无故逾期验收或逾期付款的,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14.2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应按逾期交付总价款每日千分之6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价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百分之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14.3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或解除合同。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承担价款总额10%的违约金。14.4乙方未依约提供技术资料、承担保密义务的,依合同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14.5乙方货物经甲方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乙方未在甲方要求期限内整改完成或整改后仍不合格或已不能整改的,甲方有权拒绝支付未支付款项并解除合同,同时可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款项并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14.6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14.7乙方未按采购文件规定和投标文件承诺向甲方提供售后服务的,甲方有权视情节轻重对乙方做出价款总额1%-5%的违约金处罚。14.8甲方有权对乙方投标时所承诺的技术参数响应情况进行复核,如发现存在虚假承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承担价款总额30%的赔偿金。如造成损失超过该赔偿金的,甲方保留继续要求乙方赔偿的权利。如果设备已装机、运行,乙方在上述赔偿的前提下,甲方有权要求退货,乙方须无条件接受。14.9因乙方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经济损失,乙方还应当赔偿甲方其余经济损失,包括直接经济损失及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违约事项致使守约方损失的可期待利益及守约方为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鉴定费、评估费、保全费、执行费等费用以及其它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5.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15.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15.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双方协商解决。十六、争议处理16.1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本合同签订地为浙江省天台县。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7.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17.2有关本合同中未写明的内容以本项目TCCG-2025-Z134采购文件的规定为准。17.3本合同未尽事官,双方协商解决。17.4本合同一式五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相关部门各执一份。甲方(盖章):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美音委托代理人:(负责人联系方式:委托Hth账户名称:联系方式:1395800/952开户银行:天信投术有限司司账户名称:7账号:州/联金银行徉将行开户银行:2签订时间:账号:201000233957461签订时间:205.10-1y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PACS存储 分布式存储设备 分布式存储交换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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