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卫服务印刷品委印合同印刷 印刷手提袋采购合同公告(东兴市东兴镇卫生院2025)
一、合同编号:12N49883180420252201
二、合同名称:东兴市东兴镇卫生院公卫服务印刷品委印合同(手提袋)印刷
三、项目编号:无
四、项目名称:东兴市东兴镇卫生院基本公卫服务宣传物资印刷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东兴市东兴镇卫生院
地 址:东兴市东兴镇教育路29号
联系方式:13877071809
供应商(乙方):防城港市防城印刷厂东兴分厂
地 址: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市东兴市
联系方式:1378820600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手提袋印刷 数量:7500.00 单价(元):14.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36*29*16.5cm防水帆布材质
2.合同金额(元):105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其他-其他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0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印刷手提袋合同.pdf
东兴市东兴镇卫生院公卫服务印刷品委印合同合同名称:手提袋印刷甲方(委托方):东兴市东兴镇卫生院乙方(受委托方):防城港市防城印刷厂东兴分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本着公正平等、协商一致、诚实守信、互惠共赢的原则签定本印刷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一、印刷品名、规格、数量及要求:-序号品名数量单价金额(元)1印刷手提袋7500个14.00105000.00合计金额105000.00茶二、其它要求:印刷品应具备整体感,版面压力平衡,笔迹清晰,墨色均匀,排版规范。布料颜色为米黄色,里面覆膜防水,加暗扣,编织手提,正反两面彩色印刷,印刷图案有两个版本,以设计稿为准。三、价格与结算方式:1.本合同总价格为人民币大写:壹拾万零伍仟元整¥105000.00元,报价包含上述印刷要求的具体事项及装订、运输等其它费用。2.结算:本合同签订后,乙方印刷完成、由甲方收货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发票后、在30个工作日内付清款项给乙方。四、交货:本合同签定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尽快完成交货,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五、双方责任:,1.甲方责任:(1)甲方提供需要加工产品的工艺要求及相关文件。(2)甲方按所提供的工艺要求检验并接收货物。如甲方在验收中发现产品质量问题,需在五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并将不合格产品及时全部退回乙方,由乙方进行返工或重做:由此产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反之则认定甲方确认产品为合格。2.乙方责任:(1)乙方需按合同约定的材料、品质提供产品给甲方。-1-(2)一旦乙方接到甲方的品质投诉后需立即组织人员将产品回收到工厂返工,并于五日内将合格的产品送交甲方。(3)乙方需按双方约定的交货期完成印刷(制作)并通知甲方准备接收。六、违约责任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否则视为违约。2.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未能按时完成供货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及时解决,乙方对因此可能产生的后果不负责。3.如遇不可抗拒因素,乙方需要适当推迟工作完成时间,但应及时告知甲方协商解决。4.如甲方不履约结算合同款,乙方可向当地法院申诉维权。七、不可抗力影响:因地震、火灾、水灾、战争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交货误期,印刷品及原材料灭失,乙方免于承担各种法律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八、附则17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东兴市东兴镇卫生院乙方盖章防城港市防城印刷厂东兴分厂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世经办人电话0770-7682375开户银行农行东兴支行电话帐号20-779101040002250签订日期:2225年10月1日签订日期:20年10月11日-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卫服务印刷品委印合同印刷 印刷手提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