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一般执法执勤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合同公告(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2025)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一般执法执勤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采购合同公示

一、合同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0821A_001
二、合同名称:一般执法执勤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
三、采购项目编码:SDGP370600000202502000821
四、采购项目名称:一般执法执勤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
地    址:
联系方式:0535-5667098
供应商(乙方):烟台裕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389号
联系方式:1861535597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合同金额(万元)

轿车
详见合同
1
53.92
53.92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0-15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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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一般执法执勤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0821方: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方:烟台裕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乙签署日期:2025年10月15日一般执法执勤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由山东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SDGP370600000202502000821号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乙方)烟台裕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单位,甲方)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与乙方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合同文件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招标文件(2)投标文件(3)乙方在投标时的书面承诺(4)中标通知书(5)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6)附件2.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3.货物名称与数量:详见附件。4.乙方提交的货物应符合投标文件中所记载的详细配置、技术指标、参数及性能,并应附有此类货物完整、详细的技术资料和说明文件。乙方提交的货物必须按国标、部标或行业标准要求制造、验收:需进口的应执行原产地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正式标准。乙方应保证将货物按国家或专业标准包装并确保货物安全无损的运抵合同规定的交货地点,并进行安装。5.合同总金额:本合同总金额:¥539200元。(大写):伍拾叁万玖仟贰佰元整。6.付款方式:合同签订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货到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后结清剩余款项。7.交货期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自接招标人通知之日起20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8.材料设备采购(1)甲方不负责采购、供应任何材料设备。(2)所有材料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范及甲乙双方确认的投标文件中所说明的种类和标准。(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订货应包括附件、配件和专用工具以及技术说明书。(4)乙方保证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5)乙方使用替代产品必须事先经甲方书面批准,但不能因此减轻乙方按本合同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更不能因替代产品而影响设备投资额和工程质量。(6)乙方必须保证设备的来源合法,若所投产品是进口产品,货到验收的同时必须提供该设备的海关报关证明、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材料。(7)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其产品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9.验收方式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成立履约验收小组进行一次性整体验收,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10.验收方案(1)本项目采用甲方成立政府采购项目验收小组负责项目验收的方式,共分为一期。合同履行达到验收条件时,乙方应向甲方发出项目验收建议。甲方自收到验收建议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启动项目验收,并通知乙方。(2)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做好项目验收,提供项目验收相关的生产、服务、数量、质量、安全等资料。(3)验收环节包括出厂检验、到货检验等,其中检验合格证明由乙方提供。(4)验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清单,品牌、规格、数量及外观质量,质量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承诺,合同履约时间、地点、方式等。(5)验收小组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按照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政府采购合同进行逐一核对、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验收小组以书面形式作出结论性意见,由验收小组成员签字及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报告甲方。(6)乙方对验收意见存在异议拒不签字盖章的,视同未通过验收,甲方将更换专业技术人员或邀请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参与,重新组织验收。重新验收后乙方仍拒不认可验收意见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并在验收报告上注明。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当终止资金支付,并按合同约定对乙方提起法律追偿。(7)对项目验收发生的检测(检验)费、劳务报酬等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11.售后服务条款(1)质量保证期为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36个月或10万公里(以先到者为准)。免费质保期内,整车和所有附件的维修、维护服务不得收取任何额外的费用,并由生产厂家提供售后服务。质保期满后终身提供成本价配件及售后维修服务技术支持。若国家有明确规定的质量保证期高于此质量保证期的,执行国家规定。(2)在设备质保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质量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3)对不符合本合同第4条规定要求的设备应立即进行调换,调换本身并不影响甲方就其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4)在设备安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派出技术人员,满足用户技术咨询,做好技术培训,能够及时到安装现场处理设备异常问题。(5)设备安装完成后,乙方应继续向用户提供良好的技术支持。必须要有专门队伍从事此项工作,并提供全天候的热线技术支持服务,必须对用户所反映的任何问题立即做出响应,在2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实地解决问题。(6)乙方必须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7)设备及主要配件乙方应负责维修。保修期内,乙方对设备(人为故意损坏除外)提供全免费保修或免费更换;保修期后,收取成本费维修(备品备件投标人应以优惠的价格提供)。12.项目管理乙方要指定一人全权负责该项目的商务和技术。每一项目实施必须由相关负责人现场管理。在项目施工或实施阶段验收时,相关负责人必须配合。13.分包与转让(1)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成为合同的一部分外,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除了合同各方共同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14.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15.违约条款(1)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履行该合同不符合约定,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备,设备每迟交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除迟交货物以外,乙方若出现其它违约行为,每天应按合同总金额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2)乙方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乙方应予以赔偿。(3)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实际履行合同:不履行或履行合同不符合约定,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向乙方索赔。(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16.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5天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但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免予承担责任。17.争议的解决方式(1)在解释或者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出现疑问或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通过协商方式解决。(2)经协商不能解决的争议,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仍应按合同条款继续履行。18.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19.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乙方及山东安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各两份甲方: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法院乙方:烟台裕祺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名称:(盖章)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李恒产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开户银行:建设银行烟台卧龙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37050166566000000097化1化时品附件:报价明细表序号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及主要技术参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单项价(元)制造商名称、品牌及产地制造商规模(大、中、小、微)型企业1.广汽传祺GS3影速劲享辆鱼293800187600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传祺Tnmpchi)牌、广州大型2.广汽传祺E8悦享辆1179800179800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传祺(Tnmpchi)牌、广州大型3.广汽传祺M6辆1171800171800广汽乘用车有限公司、传祺(Tnmpchi)牌广州大型4合计总价539200(元)(注:以上车辆单价已包含警用设备安装及警用喷绘费用)m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般执法执勤车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烟台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