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屋面防水维修 防水卷材采购合同公告(黑龙江省大庆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2025)
一、合同编号:ZBJ-20251016063753-10752
二、合同名称:ZBJ-20251016063753-10752
三、项目编号:2254390eff044529baaa0d0cc1c1d875
四、项目名称:综合服务大厅屋面防水维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庆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地址:大庆市龙凤区光明产业园光禧南路1号
联系方式:15845951415
供应商(乙方):中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村209号楼一楼
联系方式:158458488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综合服务大厅屋面防水维修项目
1(项)
¥73,700.00
¥73,700.00
综合服务大厅二楼屋面防水层老化、渗水,楼内二楼看守所核心机房、检察院核心机房及档案室等房间存在安全隐患,急需维修,维修面积1100平方米。施工前,需要对基层进行处理,确保其平整、干燥、无油污、无灰尘。基层处理完成后,涂刷底油。底油的作用是增强基层与防水卷材之间的粘附力。底油涂刷完毕后,待底油干燥,开始进行防水卷材的铺设。在拼接处,需要采用专用胶水进行粘结,确保拼接牢固、无渗漏。防水卷材铺设完成后,使用热熔枪对卷材进行热熔焊接,共计维修屋面防水1100平方米。
合同金额: 73,700.00元,大写(人民币):柒万叁仟柒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17日至2025年10月26日
履约地点:监管支队
采购方式:服务工程超市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5cd939f38c376ff8dd7e5bf8a29c543a.pdf
大庆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
2025年10月17日
政府采购工程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大庆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采购计划号:庆财采备字[2025]01869号供应商(乙方):中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招标编号:HLJGCYB08010100Z20252220053签订地点:大庆市签订时间:2025年10月17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综合服务大厅屋面防水维修项目项目(招标编号:HLJGCYB08010100Z20252220053)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综合服务大厅屋面防水维修项目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综合服务大厅屋面防水维修项目2、工程地点: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龙凤区光明产业园区光禧南街1号3、承包范围:综合服务大厅二楼屋面防水维修面积1100平方米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工期:本工程竣工起止时间2025年10月17日,2025年10月26日,共10天。6、工程质量:合格7、合同总价款(人民币):73700元,大写:柒万叁仟柒佰元整。二、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综合服务大厅屋面防水维修项目综合服务大厅屋面防水维修项目173700.000073700合计¥73700元(大写:柒万叁仟柒佰元整)三、甲方权利和义务1、开工前1天,向乙方提供经确认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0份,并向乙方进行图纸会审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水源、电源等施工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施工中使用的水费、电费在结算时予以扣除。提供存放所用材料的场地。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甲方办理的消防等申请、批件手续或委托乙方代办理,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2、指派高雨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对本工程质量、材料、工程进度等合同履行监督检查、认证工作,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如乙方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经甲方代表指出后不改正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严重的停止执行合同,3、委托/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监理合同副本交乙方0份。4、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四、乙方权利和义务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1天内交甲方审定。办理施工所涉及的应由乙方办理的工程质量检测等报批手续和支付费用。2、严格执行实施规范、安全措施规程、防火安全和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和做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和增减项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提供甲方签字认可的工程量变化清单。3、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规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纳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4、施工中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和甲方同意,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工程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五、材料供应1、依据《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本工程项目所用材料、设备应符合节能环保要求,尤其是胶粘剂、涂料等产品必须是国家认可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认证的环境标志产品。-第1页-2、甲方指定材料种类、品牌、规格、型号和单价等,由乙方负责采购、运输和保管,并承担材料采购、运输和保管费。乙方采购的材料必须用于本工程,不准挪作他用。3、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乙方应向甲方提供采购的材料、设备产品合格证明,甲方应予签字认可。六、工期保证1、乙方严格按照本合同要求,保证该工程按时竣工。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提前竣工费用另签协议。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顺延。4、因甲方责任,未按约定时间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可顺延。5、因甲方原因增加工程量或未按本合同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工期可顺延。6、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七、付款方式和结算1、资金性质:财政资金2、付款期数:一期3、付款方式: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11竣工验收合格73700902025-12-31(注:对于有预付款安排的合同,采购人可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预付一定比例采购资金,鼓励采购人将合同预付款比例提高到30%以上(供应商主动要求降低预付款比例的情况除外,预付款比例上限不超过50%))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4、工程结算形式。固定价格形式竣工结算,按中标(成交)价格结算,超出部分甲方不予承认。如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在征求甲方同意的情况下,不论工程内容或工程量如何调整,工程结算时保证不能超出中标(成交)价格。八、质量保证金甲方应在工程验收合格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在预付尾款中按本合同合计金额0%比例预留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过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标注:具体内容甲乙双方严格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的规定,在以上条款基础上自拟添加,鼓励采购人根据项目特点、供应商信用、历史履约情况等因素免收质量保证金或降低收取比例,确需收取质量保证金的,采购人应当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缴纳或提交,并明确质量保证金退还的方式、时间、条件和不予退还的情形,并明确逾期退还质量保证金的违约责任,采购人不得收取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保证金。)九、工程保修1、本工程质量保修期为1年。2、质量保修期间,由于施工质量等发生的问题,需要维修时,乙方无偿负责保修。乙方收到甲方保修通知3日内,进行保修。3、质量保修期间,由于甲方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甲方负责支付人工和材料费用。乙方收到甲方维修通知7日内,进行维修。4、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保修期责任等其它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十、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十一、违约责任-第2页-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甲方应补偿乙方因延期开工或停工所造成的损失,每停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0元违约金。2、由于甲方提供或确定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本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3、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4、甲方未办理验收手续,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5、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乙方应补偿甲方因逾期竣工所造成的损失。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0元违约金。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本工程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并负责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7、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和现场堆放的物品及工程成品,如保管不当造成损失,乙方应照价赔偿。8、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法,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火灾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10、乙方拒不执行保修期责任和服务承诺,甲方有权扣除全部质量保证金,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1、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按规定程序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十二、安全生产和防火1、安全责任范围:乙方作为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全面负责项目施工全过程(自开工日起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之日止)及项目质保期内(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保修期届满之日止)与项目相关的全部安全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现场的人员安全、设备设施安全、作业环境安全、临时设施安全、消防安全、用电安全、高空作业安全、机械设备操作安全等;以及因项目施工或保修行为直接或间接引发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第三者责任等安全风险。2、乙方具体义务:(1)人员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所有进场人员(包括自有员工、分包人员、劳务人员等)均接受岗前安全培训,特种作业人员持有效证件上岗。(2)现场安全管理:严格按国家、地方及行业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如《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等)及甲方要求,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如设置围挡、警示标志、安全网、防护栏杆等),规范施工机械、电气设备的使用与维护,确保作业环境符合安全条件。(3)风险防控与隐患整改: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如深基坑、高支模、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部分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方案并报甲方及监管单位备案(如需),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若因甲方或其他方原因存在安全隐患,乙方应及时书面告知并配合整改。(4)事故处理:如发生安全事故(包括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第三者损害),乙方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第一时间组织救援、保护现场,并在【1】小时内书面通知甲方及相关部门(如应急管理部门、住建部门、特种设备检验研究所等);乙方须承担事故调查、善后处理(包括但不限于伤员救治、家属赔偿、政府罚款等)的全部费用与法律责任,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或要求甲方垫付。3、质保期安全责任:在项目保修期内,因乙方施工质量缺陷(如结构安全隐患、防水失效、电气线路故障、配件质量不达标、配件安装不到位等)导致的保修期发生的安全事故(含维修人员人身伤害、第三方财产损失等),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自行安排具备资质的人员实施保修,确保维修过程符合安全规范。4、责任豁免与限制:因乙方违反本条款约定导致的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伤亡、财产损失、行政处罚、第三方索赔等),均由乙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民事赔偿、刑事处罚、行政责任)及经济费用(如医疗费、赔偿金、罚款、诉讼费、律师费等);甲方因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如名誉损失、连带赔偿、停工损失等),乙方应予以全额赔偿。本条款不因合同解除、终止或项目交付而免除乙方的安全责任。5、特别约定:乙方确认已充分知晓并接受项目施工及保修期的安全风险,本条款为不可协商的核心条款,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甲方未尽提示义务”“费用未包含安全投入”等为由主张减轻或免除责任。6、乙方在施工期间应严格遵守《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建筑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其他相关的法规、规范。7、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防火设计规范。十三、合同争议解决-第3页-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十四、补充条款本项目涉及监室及监区围墙等管控区,施工人员进场时间特定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每日施工现场要求工完场清,监墙区域施工临时搭建的登高架必须当日拆除,严禁施工人员将登高设备及工具遗留在监管区域过夜,非施工作业区施工人员禁止逗留,违规者将受到处罚或清退出施工现场,从此不能参于本单位施工项目的施工。十五、合同文件组成本合同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甲方(章)签订时间:2025年10月17日乙方(章)签订时间:2025年10月17日签订地点:大庆市签订地点:大庆市单位地址:大庆市龙凤区光明产业园光禧南路1号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村209号楼一楼法定(或授权)代表人:高雨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张晓宇委托代理人:高雨委托代理人:张晓宇电话:15845951415电话:15845848888电子邮箱:15845951415@139.com电子邮箱:zysljs888@163.com开户银行:龙江银行华侨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锦绣支行账号:07010120005000198002账号:23050166910000000217账号名称:大庆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支队账号名称:中楹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63000邮政编码:163000-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屋面防水维修 防水卷材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