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星流量和无人机配套装备保险及短信等服务 无人机及配套装备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2025)
一、合同编号:NMGZCS-G-F-250341-HT-2593178
二、合同名称:卫星流量和无人机配套装备保险及短信等服务采购项目 (第二包)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NMGZCS-G-F-250341
四、项目名称:卫星流量和无人机配套装备保险及短信等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40号
联系方式:6945261
供应商(乙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腾飞大厦D座2层-4层
联系方式:1366403868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无人机及配套装备保险服务
1(项)
¥2,876,180.00
¥2,876,180.00
【无】
合同金额: 2,876,18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捌拾柒万陆仟壹佰捌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16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合同附件:
卫星流量项目第二包合同.pdf
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
2025年10月17日
L合同编号:卫星流量和无人机配套装备保险及短信等服务采购项目(第二包)政府采购合同甲方: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乙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签订地点:呼和浩特市签订日期:2025年10月甲方: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地址:赛罕区如意开发区腾飞南路40号内蒙古矿产有限责任公司西附楼乙方: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路腾飞大厦D座2层-4层甲7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卫星流量和无人机配套装备保险及短信等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MGZCS-G-F-250341)的中标(成交)结果、招标(磋商、谈判)文件、投标(响应)文件等文件的相关内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就如下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一、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一)根据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及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内容如下:提供为期一年无人机及配套装备保险服务。(二)服务项目名称、服务具体内容、服务方式、服务要求、服务成果及与之相关的货物等详细内容,见附件(服务内容清单)。二、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地点(一)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保险期限起止时间以保险单所记载时间为准。(二)服务成果的交付时间和交付要求:满足甲方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1(三)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12盟市及103旗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四)7方代表及联系电话:王帅,13664038683(五)甲方代表及联系电话:王孟时,0471-4695261三、乙方提供服务成果的质量(一)乙方提供的服务应同时满足: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服务质量的要求;2.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对服务的质量要求;3符合7.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或磋商、谈判过程中对服务质量作出的书面承诺、声明或保证。上述质量要求作为甲方对乙方服务质量的验收依据。(一)7方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相关要求、投标(响应)文件及乙方承诺、声明或保证,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服务质量证明文件。四、乙方服务成果的交付方式及载体7方交付服务成果方式及载体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符合甲方招标(磋商、谈判)文件的要求、乙方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对服务成果交付方式及载体作出的承诺。五、甲方对乙方服务的监督甲方对7方提供的服务有权进行监督,当乙方服务质量、服务内容不符合约定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进行整改,对乙方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甲方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并根据具体情况扣除部分或全部服务费用。2六、合同金额在乙方提供完全符合合同要求的服务的前提下,本合同总金额为¥2876180元(小写)贰佰捌拾柒万陆仟壹佰捌拾元(大写)。该合同价款已包含乙方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甲方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除另有约定,甲方不再支付乙方任何费用。七、账户信息及支付方式(一)付款金额:2876180元(二)付款条件:合同签订后且向采购人提供发票10个工作日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100%。即¥2876180元(小写)贰佰捌拾柒万陆仟壹佰捌拾元(大写)。(三)履约保证金:缴纳比例(%):10缴纳方式:保函其它:合同签订之日起10个日历天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中标金额的10%的保函,作为履约保证金。(三)账户信息甲方账户信息:甲方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纳税人识别号:11150000MB1530580B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腾飞南路40号开户行:建设银行呼和浩特腾飞路支行账号:15001706628052503125乙方账户信息:37方名称:中国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呼和浩特呼伦南路支行银行账号:15001706667052500394八、知识产权7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的全部及部分,均不存在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其服务成果的所有权由甲方享有。否则,7方应向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及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名誉及经济损失。九、违约条款(--)甲方没有正当理由逾期支付合同款项的,每延期一日,甲方应按照逾期支付合同总额的0.5%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30日,7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二)甲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乙方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三)乙方逾期提供服务成果的,每延期一日,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的0.5%承担违约责任。延期达到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拒付延期部分的相应服务款项,并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四)7方交付的服务不符合质景要求,或其服务成果存在侵权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五)乙方在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过程中,如存在提供虚假承诺、证明、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除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外,甲方有.4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揚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六)乙方存在其他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注:可以根据情况进行细化);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十、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30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一、争议的解决方式双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履行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当事人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十二、合同保存合同文本一式6份,采购单位、中标(成交)供应商各执3份。合同文本保存期限为从采购结束之日起至少保存十五年。十三、条款(一)保密条款1、保密义务甲乙双方对于涉及本保险项目尚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以各方往来书面文件、电子邮件及信息、软盘资料存储的有关的条款、合同、事故情况、理赔文件、其他有关资料和信息)都负有保密的义5务,未经甲7中其他方事前书面许可,任一方不得将上述信息泄露给其他机构或个人,或者用于本协议之外的目的。以下情形除外:(1)提供给与执行本协议服务内容有关的雇员或顾问;(2)应法律或司法管辖、监管要求而提供;(3)经甲乙各方书面同意。2、保密信息的返还甲7任-方在本合同中所受领的保密信息应及时返还其他联保方或在其他联保方的监督下予以销毁。擅自留存备份信息,视为违反保密约定。3、无论本协议因何种原因终止,本保密条款依然有效。(二)反洗钱条款甲乙双方应遵守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以及《保险业反洗钱工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要求履行相关反洗钱义务。7方应按照反洗钱相关法律规定认真开展客户身份识别工作,核实客户身份、登记客户身份信息、收集并留存客户身份资料与交易记录。在交易过程中发现异常情形,或符合大额交易的情形时,应将相关情形及时告知,并按照《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做好大额交易与可疑交易报告工作。(三)商业秘密保护条款甲7双方应遵循保密原则,双方均应采取不低于对其自身信息保密的措施,妥善保管并保护对方的保密信息。无论本合同是否终止、6解除或撤销,任何一方均不得复制、印刷或通过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传播对方提供的文件、资料等非公开信息以及合作业务中涉及的相关商业信息及客户信息,不得将对方的商业信息及客户信息用于双方合作业务之外的任何目的,无论该等信息是否标注为保密。双方应仅向其有必要知晓保密信息的人员披露该保密信息(且仅可披露必要披露部分的保密信息),以实现本合同项下交易之目的。双方均应告知其人员本合同项下保密条款的要求,双方员工、代理人等违反保密义务的,视为该方违约,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四)反商业贿赂条款双方同意,双方将清楚并严格遵守关于反商业贿赂及其他相关法律规定,双方及其员工均不向对方业务人员或其他与本合同业务有关人员直接或间接地索要、收受、提供、给予合同约定外的任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明扣、暗扣、现金、购物卡、实物、有价证券、旅游或其他非物质性利益等,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可能对本合同的签署或履行产生实质性影响的利益。双方不得通过虚列经济事项、虚增交易金额等方式套取资金并回流至甲方指定人员或指定账户。如甲方或其员工违反前述约定的,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支付任何报酬或要求退还所支付的报酬;或要求甲方继续履行本合同,并向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合同总金额的违约金,在因本项目从任何第三人处收受未经披露的任何形式的报酬或利益时,还应将该报酬或利益转移给乙方。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以及可能引起的对第三人的责任,均由甲方承担。乙方同时可向国家有关部门就甲方的行为进行举报,甲方应当履行协助并配合调查等义务。7十四、双方约定的其他事宜本次保险服务方案中共有约104架大疆多旋翼无人机及配套挂载设备需要购买无人机损失保险(下面附件中的定义为机身损失险,确认下名称)和无人机第三者责任险保额;9架天翌长航时无人机需要购买无人机损失保险和无人机第三者责任险。机身损失险保额按无人机原值价值确认保额,无人机第三者责任险保额详见以下拟投保设备方案,最终保单出具以实际投保设备清单为准。序号拟投保设备信息型号数量(架)机损保额原值(万元)每架无人机的单次和累计三者责任保额(万元)1大疆多旋翼无人机Matrice350RTK1049.7202大疆机载云台禅思H20T1044/3成至机载喊话模块MP1301041.5/4睿铂半画幅倾斜摄影相机RIY-D2M398.515天翌长航时无人机YT-1309295200总计4567.33880+五、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三份。十六、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生效。8【本页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甲方名称:(章)甲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2025年10月16日乙方名称:(章)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2025年10月16日9附件服务内容清单1、保险险种(1)无人机机身损失险(无人机“机身”是指航空器整体及其附属设备)(2)第三者责任险2、报价要求(1)无人机保险报价方式为总价,报价中必须包含但不限于所有保险费、人工费、利润、税费、全额含税发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合同规定责任和义务、达到合同目的的一切费用及企业利润等。(2)免赔额:无免赔。3、服务要求(1)无人机发生事故,在保障额度内由乙方赔偿且不限次数。(2)保险标的(无人机及附属机载设备)受损程度达整机70%及以上,或修复成本超过原厂同型号新机总价80%的,视为该保险标的(无人机及附属机载设备)已发生全损,须立即更换新机(原厂同型号全新整机)或全新不低于原机技术性能的无人机及附属机载设备。如保险标的出险时的市场价低于承保价,以市场价为准,按受损程度达整机70%及以上,或修复成本超过原厂同型号新机总价80%的,视为该保险标的(无人机及附属机载设备)已发生全损,须立即更换新机(原厂同型号全新整机)或全新不低于原机技术性能的无人机及附属机载设备。乙方定损赔付不扣除残值,残值机身可由乙方自行处10理,7方出具理赔计算书等相关资料配合甲方进行资产变更。(3)关于无人机飞丢说明:如果无人机飞丢,甲方需在5小时内保险机构报案,报案后理赔资料不需要提供飞机残值,甲方需配合乙方提供无人机最终丢失的经、纬度信息,供乙方参考。(4)关于新机及附属设备赔付说明:甲方在飞行中,符合保险责任的情况下,发生全损,乙方理赔新机及附属设备后,乙方需要对新机进行保单信息替换,给予新机及附属设备同样保险责任及保额保障,乙方出具理赔计算书等相关资料配合甲方进行资产变更。(5)无人机损坏后,在保障额度内不限次数维修,维修后由乙方出具理赔计算书等相关资料供甲方进行备案保存。(6)承保讨程中产生的快递物流费用、设备数据丢失厂家数据分析费用以及无人机设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无需甲方垫付。天翌长航时无人机适航环境:非应急情况飞行a无人机起飞应取得相应空域;b飞行区域不应处干禁飞或限飞区域,不得处于民航和军航飞行区域或航路内;C飞行区域不应处于城市区域或人口密集区,以免造成人员或财产损失;d执行飞行任务人员应全部取得国家民航局颁发的CAAC(IV类)飞行执照为准;e无人机起飞前,无人机地面检查应确保安全,无人机不得带伤带病升空,油量充足,飞机紧固处确保合格,外观正常(含:蒙皮、桨叶、空速管)且空速管反馈正常;(地面站飞行前检查出具报告)11f无人机起飞范围内,不能有超过30米以上建筑或障碍物,避免影响无人机进入航线和落地。g无人机起飞天气要求:温度:高于-5℃可飞飞行;风力:小于等干五级可飞行:降雨:空中巡航是小雨可飞行,小雨以上降水禁止飞行:降雪:空中巡航小雪可飞行,小雪以上降雪禁止飞行。应急情况飞行a根据任务性质,以甲方文件通知为准;b执行应急任务飞行区域、航路、天气不受限制;c执行飞行任务人员应全部取得国家民航局颁发的CAAC(IV类)飞行执照为准;d无人机起飞前,无人机地面检查应确保安全,无人机不得带伤带病升空,油量充足,飞机紧固处确保合格,外观正常(含:蒙皮、桨叶、空速管)且空速管反馈正常;(地面站飞行前检查出具报告)大疆多旋翼无人机适航环境:非应急情况飞行a无人机需在空旷和视距范围内飞行,飞行区域不得处于禁飞或限飞(含私自破解)区域。飞行任务区域不得处于民航和军航飞行区域或航路内;b无人机需在安全高度飞行,远离高层建筑,获取良好的信号后再起飞;c执行飞行任务人员应全部取得国家民航局颁发的CAAC(m类)飞行执照为准;d无人机起飞前,无人机地面检查应确保安全,无人机不得带伤带病升空,电量充足,飞机紧固处确保合格,外观正常;12e无人机起飞天气要求:温度:-20°C至50°C;风力:小于等干12米/秒均可:降雨:空中巡航小雨可飞行,小雨以上降雨禁止飞行:降雪:空中巡航小雪可飞行,小雪以上降雪禁止飞行。应急情况飞行a根据任务性质,以甲方文件通知为准;b执行应急任务飞行区域、航路、天气不受限制;c执行飞行任务人员应全部取得国家民航局颁发的CAAC(m类)飞行执照为准;d无人机起飞前,无人机地面检查应确保安全,无人机不得带伤带病升空,电量充足,飞机紧固处确保合格,外观正常;(7)7方设立365天无休息日,全天24小时报案、咨询受理电话:95590,发生事故后甲方应按照保险条款规定及时报案;在接到甲方的出险通知后,乙方理赔人员将在1小时内(特殊情况下2小时内)赶到现场。如遇特殊情况查勘人员未能按约定时间到达现场的,甲方在与查勘人员沟通后,提供包括事故现场照片、录像、损失清单、实物证据等有关损失材料,乙方将按照甲方提供的材料进行核赔理算。保险事故发生后,乙方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材料不完整的,将及时一次性通知甲方补充提供。甲方应当按照乙方提供的一次性索赔材料清单,及时提供能够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7方在接到上述索赔材料后的两个工作日内未提出有关审核意见的,则视为认可索赔材料提交齐全,可以据此核定损失金额。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一次性索赔材料清单提交索赔材料后,乙方13将不再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相关索赔材料。经甲方同意再次提交索赔材料的除外。附索赔资料清单如下:索赔需提供的单证①发生事故后第一时间报案(24小时内报案);②现场照片带水印(明确飞手人员信息);③单位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损失照片;⑤飞手证件,飞行轨迹;⑥提供《飞行前安全检查表》(见附件)及相应佐证材料;如非应急情况下发生机损事故,存在天气原因,需提供相应飞行区天气预报数据(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旗县区气象局官网报道为准)。7.方承诺,在收齐全部索赔资料并就赔款金额与甲方达成一致后,赔付无人机及相关设备将在下列时间内进行订货。损失金额订货时效100万元(含)以下的赔案1个工作日100万元以上的赔案3个工作日(8)理赔案件处理完毕后,乙方将协助甲方分析事故原因,总结事故经过,找出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并协助做好事后管控工作,有针对的加强风险防控措施,降低同类事故再次发生的概率。(9)乙方负责为甲方提供有关无人机保险的培训服务,学习掌握国家政策法规、保险内容、理赔流程等知识,相关服务承诺计划见14序号下表:时间节点工作计划备注1项目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保险服务手册采购人指定的数量2中标后至正式出单前协助被保险人收集投保资料、风险查勘收集天翌长航时无人机、大疆多旋翼无人机机身序号,无人机使用地,投保人营业执照,提出无人机存放、使用注意事项3收到出单指示后3个工作日1个工作日内完成出单、批改、出具保险发票;3个工作日内,将审核无误的保单及保险费发票送交贵单位纸质保单、电子保单、电子发票4出单后1个月内进行保险责任、理赔流程会议宣讲通过线上渠道,介绍设备保额、具体理赔要求、理赔所需资料5出单后半年内再次进行理赔流程会议宣讲明确理赔资料,汇集理赔案例进行宣讲15附件:多旋翼无人机飞行前安全检查表序号分类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是否满足飞行条件()备注12天气条件确认风速≤五级风;恶劣天气下请勿飞行雨量≤小雨;雨中飞行务必遵循IP55防护等级说明所述要求。口是口否口不涉及口是口否口不涉及提供气象截图3起降场地选择确保飞行器在空旷、无遮挡、平整的地面起飞,需远离周边建筑物、树木、人群、水面等。口是口否口不涉及提供环境照片4飞行环境检查(低于天气标准不放飞光照与感知系统状态若环境光照条件较差,DIPilot2App的导航信息模块将显示为视觉或红外感知系统失效,此时飞行器视觉系统及红外威知系统可能无法正常工作,将会无法主动躲避障碍物。请通过飞行界面时刻观察周边环境,并保持对飞行器的控制,以保证飞行安全。口是口否口不涉及提供飞行界面照片5措施夜间飞行安全夜间飞行请勿关闭补光灯,并开启夜航灯,以保证飞行安全且飞手具备相应资质。口是口否口不涉及提供夜间开启光源照片6起降平台限制请勿在移动的物体表面起飞(例如行进中的汽车、船只)。口是口否口不涉及提供飞手操作照片7沙尘环境规避起降时请避开沙尘路面,否则將影响电机使用寿命。口是口否口不涉及提供环境照片8设备状态检查(飞机状态不佳不飞行)电池及遥控器检查遥控器、飞行器电池电量充足,电池安装到位并锁紧。口是口否口不涉及提供设备状态照片9检查螺旋桨及机身确保飞行器螺旋桨安装紧固、无破损变形,电机和螺旋桨干净无异物,螺旋桨和机臂完全展开且机臂套筒、起落架均已锁紧。口是口否口不涉及提供设备状态照片10镜头及传感器清洁确保视觉系统、飞行相机、云台相机的镜头以及红外传感器、补光灯的镜片均无异物脏污或指纹等,同时不被机身上的负载或外部配件等遮挡。口是口否口不涉及提供设备状态照片11接口与卡槽检查确保microSD卡槽、扩展接口和网卡仓能。等均盖紧盖子,否则将影响产品防护性口是口否口不涉及提供设备状态照片12遥控器天线展开确保遥控器天线已完全展开。口是口否口不涉及提供设备状态照片13多机作业计划如多架飞行器同时作业,需提前划分空域避免空中相撞。口是口否口不涉及提供航线规划照片14人员状态检查(飞行机组人员配置至少配置1名具有CAAC证书操作人员。许可证书及证件需随身携带备查。口是口否口不涉及提供机组全员照片15执照有效性确认执照是否过期查执照类别是否匹配任务类型,如视距内飞行、超视距飞行、夜间飞行等需要对应的等级类别。口是口否口不涉及提供执照照片16健康指标正常出现发热、气喘、朐闷等症状不可操作飞行。口是口否口不涉及飞手签字17出现心悸、朐痛、头晕、高血压等心血管症状不可操作飞行。口是口否口不涉及18出现胃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不可操作飞行。口是口否口不涉及16序号分类检查项目多旅翼无人机飞行前安全检查表检查内容是否满足飞行条件()备注19员身体不适不出现头痛、肌肉疼痛、关节疼痛等症状不可操作飞行口是口否口不涉及20放飞)睡眠不足、过度劳累等不可操作飞行无可能影响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操控行为的疾病病史。飞手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口是口否口不涉及口是口否口不涉及口是口否口不涉及212223行为能力及处罚记录无吸毒行为。受到酒精类饮料、麻醉剂或者其他药物影响时,不得操控飞行:口是口否口不涉及口是口否口不涉及飞手签字2425近5年内无因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扰乱公共秩序的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记录。口是口否口不涉及注意事项:L、HCAC照(86内)的,诘保视5内飞行目飞行高度请保持120米以下,超限需确认当地法律合规性2、飞行前必须阅读《安全概要》,确认所有检查项完成后方可飞行。3、发现异常情况,立即中止飞行并处理。4、其他未列出,请按照运维管理规定自行检查登记。飞手:检查人:日期:注:以上附件仅供参考,以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提供该表内容为准。17风速辨别表风力/级数名称陆地地面征象风速m/s(相当于空旷平地上标准高度10m处的风速)0无风静,烟直上0~0.21软风烟能表示方向,但风向标不能动0.3~1.52轻风人面感觉有风,树叶微响,风向标能转动1.6~3.33微风树叶及微枝摇动不息,旌旗展开3.4~5.44和风能吹起地面灰尘和纸张,树的小枝摇动5.5~7.95劲风有叶的小树摇摆,内陆的水面有小波8.0~10.76强风大树枝摇动,电线呼呼有声,举伞困难10.8~13.87疾风全树摇动,迎风步行感觉不便13.9~17.18大风微枝折毁,人行向前感觉阻力甚大17.2~20.79烈风建筑物有小损(烟囱顶部及平屋摇动)20.8~24.410狂风陆上少见,见时可使树木拔起或使建筑物损坏严重24.5-28.411暴风陆上很少见,有则必有广泛损坏28.5~32.612飓风陆上绝少见,摧毁力极大32.7~36.9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卫星流量和无人机配套装备保险及短信等服务 无人机及配套装备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内蒙古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