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展示架 荣誉墙展示架采购合同公告(长春市二道区东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



一、采购人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东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长春市禹盛印刷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东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771101000024731855
五、合同编号:11N69776026020257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2025.10.11-24 锦旗展示架
详见附件

1.00
100
100

2
2025.10.11-23 荣誉墙展示架
详见附件

1.00
350
350

3
2025.10.11-22 文化墙
详见附件

1.00
1800
18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东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冯晓红
联系电话:13766044690
传真:/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蔚蓝国际25栋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其他印刷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69776026020257001).pdf

政府采购网上服务市场合同编号:11N69776026020257001采购单位(甲方):长春市二道区东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单位(乙方):长春市禹盛印刷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吉林省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吉林服务市场-印刷服务-长春市禹盛印刷有限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吉林服务市场-印刷服务-长春市禹盛印刷有限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吉林服务市场-印刷服务-长春市禹盛印刷有限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2025.10.11-24锦旗展示架品牌:100.00100.0022025.10.11-23荣誉墙展示架品牌:350.00350.0032025.10.11-22文化墙品牌:1800.001800.00合同总价(元)2250.00合同总价(大写)贰仟贰佰伍拾元整二、付款方式1、印刷费用:2250.00元,大写:贰仟贰佰伍拾元整;2、付款方式:乙方向甲方提供正式合格的发票后,甲方收到货物验收合格后,于30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服务费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3、甲方开票信息甲方名称:长春市二道区东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税号:1222010569776026004、乙方付款信息乙方名称:长春市禹盛印刷有限公司地址:长春市二道区东盛大街666号,长春万科1948项目S7号楼101号电话:0431-81637858税号:91220102MA0Y4CLY4E开户行:长春农商银行大经路支行帐号:0710727011015200010180行号:3142410005925、本协议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没有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所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三、服务条款1/2(一)双方权利义务1、在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当按照约定及时履行付款义务。2、在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当提前准备好符合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质量要求的服务,并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具体服务标准及相关细节问题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约定。(二)违约责任1、甲方应在付款周期内付款,因本合同款项为财政资金,如甲方已向财政部门递交了付款申请及相关文件,即视为甲方积极履行付款义务,财政部门履行付款手续导致实际付款时间延后,不视为甲方违约。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0.1%的违约金;乙方逾期—10日不能提供服务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1%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没有按网上超市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提供服务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撤回订单、拒绝服务、服务质量未达标准等,导致甲方利益受损,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货款20%的违约金。5、甲乙双方在本合同项下出现违约行为,违约方除需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向守约方赔偿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与第三方诉讼及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上述损失所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公证费、鉴定费、执行费、评估费等全部费用。(三)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长春农商银行大经路支行账号:账号: 071072701101520001018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展示架 荣誉墙展示架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长春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