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周血栓抽吸导管 外周血栓抽吸导管栓塞移除装置采购合同公告(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11N458493214202531202
二、合同名称: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介入室外周血栓抽吸导管、外周血栓抽吸导管栓塞移除装置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XJBTBJ[2025]2470号
四、项目名称: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介入室外周血栓抽吸导管、外周血栓抽吸导管栓塞移除装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地 址:石河子市北二路107号
联系方式:0993-2850405
供应商(乙方):陕西杰康顺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中心一期A座406室
联系方式:1361929326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外周血栓抽吸导管、外周血栓抽吸导管 栓塞移除装置 数量:1.00 单价(元):2174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苏州中天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2.合同金额(元):2174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指定地点。,乙方对所供试剂、耗材适当备货,确保甲方需要,在接到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后,须在 3天内(或双方约定时间)按计划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不得因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正常医疗工作。运输过程中出现损耗需赔偿。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0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抽吸导管合同.pdf
政府采购合同项目名称: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介入室外周血栓抽吸导管、外周血栓抽吸导管栓塞移除装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XJBTBJ[2025]2470号甲方: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T乙方:陕西杰康顺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地点: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签订时间:2025年10月1日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介入室外周血栓抽吸导管、外周血栓抽吸导管栓塞移除装置采购项目(项目名称)经以XJBTBT[2025]24700项目编号)采购文件在国内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审,确定乙方陕西杰康顺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采购文件、成交方投标响应文件,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中6一、合同标的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单价(元)1外周血栓抽吸导管中天各规格型号详见附件苏州中天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1根/盒109802外周血栓抽吸导管栓塞移除装置中天各规格型号详见附件苏州中天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1根/盒4270二、合同金额:年度总预算为¥2174800.00元(大写:贰佰壹拾柒万肆仟捌佰元整)(年度总预算不超过¥2174800.00元,具体以实际使用量为准,以招标单价计算结算价)。上述价格是指乙方医用耗材的交货价格,包括买价、包装费、运费、保险、配送税费、知识产权费等所有费用。三、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质保服务期结束为止。四、付款方式:按医院试剂、耗材付款每季度按实际使用量与招标价格计算结算价款。五、交货时间、地点交货时间:乙方对所供试剂、耗材适当备货,确保甲方需要,在接到甲方提供的采购计划后,在3天内(或双方约定时间)按计划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确保不因供货不及时影响甲方正常医疗工作。运输过程中出现损耗乙方负责赔偿。交货地点: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具体为院内买方指定地点)。六、质保期:12个月。七、供货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八、合同终止:供货服务期限与年度总预算任一项先达到,合同内容即终止。合同到期前3个月或耗材货款结算至合同总价的80%时,乙方须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甲方确认,否则超出金额甲方有权不予结算。九、验收1、医用耗材到货后,由甲乙双方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本《中标通知书》、成交方《响应文件》、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等规定的标准共同验收。2、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必须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符合医用耗材质量标准。乙方向甲方提供使用说明书和质量标准及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并具有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质检部门的检测检验报告书。3、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必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及行业规范,具有相应的质量证明文件,如医疗器械注册证、生产许可证、检验报告等。4、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规范对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进行验收,乙方应配合甲方完成验收工作。5、冷链运输要求:对有保存温度(低温)要求的耗材,乙方在运输配送过程中,必须配置具备专业制冷设备的运输车辆运输(须符合冷链运输规范标准),并全程按照产品温度要求控温,保证其产品质量,确保病人使用安全和检测结果的准确。十、售后服务1、售后服务响应时间:接到甲方电话通知1小时内。2、按甲方要求供货,过期产品予以无条件退换,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承担一切相关费用。3、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需要进行培训的,按照甲方的要求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长电训,直至甲方人员熟练掌握其使用方法为止。21修4、常规耗材的有效期必须保持在半年以上有效,若无法满足此要求,需另附有关即将过期产品退换的协议书。十一、包装提供的医用耗材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保证耗材包装完好无损。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须满足《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印发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财办库(2020)123号文)。交付的所有合同货物应具有适于运输的坚固包装,并且应根据合同货物的不同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确保合同货物安全无损地送达交货地点。十二、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限或甲方下达的采购计划及时配送到位,不得随意增减数量、变更品名、规格、生产厂家或自行决定替换商品,也不得将计划外的医用耗材存放在甲方使用科室或库房,产品质量必须满足使用科室需要,确保不影响甲方的正常医疗工作,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及相关方全部损失。2、乙方配送的产品,如出现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标准规范规定的质量(包括产品的包装、说明书等)情形,乙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如经政府有关管理部门或法定质检部门确认,造成政府职能部门、行业主管机构或上级单位对甲方处罚或者是造成病人和甲方损失的,乙方须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及相关方全部损失。3、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以自己行为表示不再履行本合同义务的,甲方停止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其他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赔偿甲方实现合同权利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4、质保期内,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资质、业绩或其它造假行为,以及违反投标规定的违法行为,一经核实,甲方停止支付任何费用,并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其他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赔偿甲方实现合同权利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5、若乙方未按照甲方要求时间配送耗材到指定地点,甲方有权直接向乙方发出违约通知书,违约金自逾期之日(无法确定逾期之日的按违约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按合同总价的1%计算每日违约金。6、国家和自治区对中标物品的价格下调低于合同价格,合同价格在调价文件生效之日起随即下调至文件规定的价格,直到供货期限满为止。如发现乙方未照此执行的甲方有权拒付货款。7、供货期间若国家及自治区集中带量采购目录中如包含本次项目产品,医院按国家和自治区集中带量采购要求执行,同时停止本合同产品的供货。8、若中标商品有断货或停货等特殊情况时,乙方必须提前30日通知甲方,并出示加盖公章的停货书面说明。断货期间,甲方有权向其他供货商购买同类产品,直到原供货方能继续供货为止。9、乙方提供货物如不满足甲方要求,经甲方确认可以由乙方更换的,由乙方负责包换,并承担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全部费用;乙方不能调换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如甲方认定为乙方根本违约的,按本合同第十三条第1.1款执行,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并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甲方其他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并赔偿甲方实现合同权利所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保全费、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费用。10、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付款要求履约,若非不可抗力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款项时,需事先告知乙方。甲方若无故未按期支付合同款项,每逾期1个工作日,按合同总价的1‰承担违约责任。但若甲方因财政拨付问题导致未按合同约定付款,不视为甲方违约。11、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12、乙方提供的医用耗材发生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时,乙方有责任第一时间向甲方说明不良事件的原因及解决方法,包括但不限于退货、换货处理。如拒绝处理问题,视为乙方根本违约,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及相关方全部损失。13、以上各项涉及交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乙方未如约支付的,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若货款金额不足,可向乙方追偿,但并不影响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的各项义务。14、因医用耗材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可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耗材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十三、合同解除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通知对方解除合同1.1因对方根本违约使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1.2在甲方对乙方违约后采取的补救措施不予接受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1.2.1如果非因甲方原因,乙方未能在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服务承诺提供服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2.2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违约通知后5日内,未能纠正其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1.3如果乙方在服务采购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人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欺诈行为”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甲方的利益,包括投标(报价)人之间串通报价,人为地使投标(报价)丧失竞争性,剥夺甲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1.4如果乙方无实际履行能力、破产或无清偿能力时,甲方可随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终止该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补救措施的权利。1.5由于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2、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3、双方可依据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解除合同。4、因乙方的原因,甲方依上述条款解除合同后,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相同或者类似未提供的服务,乙方应负担甲方因另行购买相同或者类似服务而多支出的费用。十四、不可抗力1、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法律变化和政府行为等事件,但不包括乙方的违约和疏忽。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发生不可抗力事由之日起[71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另一方,并提交不可抗力发生地政府相关部门证明资料。按不可抗力对合同履行的影响程度,甲乙双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商定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4、除另一方明确要求外,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合同义务,并尽可能地及时采取合理的措施减轻不可抗力对本合同的履行所造成的影响。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该方不得就扩大损失的部分要求免责或赔偿。十五、合同的生效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六、其他约定事项1、供应商须按医院要求,每月定期查询阳采平台(请再次确认此平台名称是否完备、正确,并使用完整、正确的名称记载)最低价,并及时联系作为合同甲方的医院进行主动降价,如在每月抽查中发现没有按照阳采平台最低价执行,超出价格部分不予以付款。2、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工作人员到甲方单位办理与合同有关的相关事宜,必须持有乙方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在委托书中注明委托事项和权限,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接待。3、本合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解决,经协商在十五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可提交石河子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西杰康附件1.法人身份证证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胡亚琴性别女民族汉居民身份证出生1963年1月14日住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西华路1号内散居423号签发机关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公民身份号码610402196301140302有效期限2006.07.04-2026.07.044.合同履行期间,耗材供货如与国家、自治区、兵团、八师石河子政府的政策或政府文件精神发生冲突及供货价格出现调整,则按国家、自治区、兵团、八师石河子政府的政策或政府文件精神执行,甲方有权处理后续事宜,乙方须响应甲方的要求。如甲方终止合同,双方互不承担相应的责任。5、任何一方对其获知的本合同及附件中其他各方的商业秘密和国家秘密负有保密义务。6、双方其他约定:与本合同有关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答疑及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7、产品经销人员如有业务,直接到相关部门联系洽谈,按照有关程序办理。特别是公司业务人员和厂家代表不得以任何借口进入门诊和病房等诊疗区域宜传厂家产品,不得于预、影响医院的医疗用品购销工作及诊疗秩序。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进入门诊、病区、护士站、药房、检验科、后勤保障科、计算机管理中心等科室调取、获得其产品销售情况统计数据。8、如为进口耗材、试剂,因国际形势或国家政策调整导致进口耗材、试剂加征的关税、进口增值税和耗材、试剂加征税款部分的其他费用,均包含在设备、耗材、试剂报价总价中,中标人不得向采购人再另行收取。附:1.法人身份证件2.产品规格型号3.廉洁协议书甲方: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乙方:陕西杰康顺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号:29900004584932142社会统一信用号91610131MAEPIRCU7:I维法定代表或授权人州胡亚G02001003790010017121身份证号:******************联系人:蒋力平联系人:张梓行电话:0993-2850405身份证号:******************单位地址:石河子市北二路32小区107号电话(手机号):13619293267学院(兵团)支行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南路8号泰维智链开户行账号:30726601040000208开户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营业部开户行账号:456010100101494675附件2:产品规格型号如下★二、分项报价表分项报价表L霆项目编号:XJBTBJ[2025]2470号7项目名称:石河子大学第一附属医院介入室外周血栓抽吸导管、外周血栓抽吸导管栓塞移除装置采购项目价格单位:%序号货物名称数量单位规格品牌产地生产厂家单价统一投标下浮率(%)1外周血栓抽吸导管1批52000405052000407052000409052000410552000412052000413552000414552000605052000607052000609052000610552000612052000613552000614552000805052000852005205205252000520010050520010070520010090520010105520010120520010135520010145520004050MP苏州天苏州苏州中天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39%1外周血栓抽吸导管1批520004070MP520004090MP520004105MP520004120MP520004135MP520004145MP520006050MP520006070MP520006090MP520006105MP520006120MP520006135MP520006145MP520008050MP520008070MP520008090MP520008105MP520008120MP520008135MP520008145MP520010050MP520010070MP520010090MP520010105HP520010120MP520010135MP520010145MP52000505052000052052G105520520051520005N520007050520007070520007090520007105520007120520007135520007145520009050520009070520009090520009105520009120520009155520009145520012050520012070520012090520012105520012120520012135520012145520005050MP520005070MP520005090MP520005105MP520005120MP520005135MP520005145P520007050MP520007070MP520007090MP520007105MP520007120MP520007135MP5200075200520525252052000520009145P520012050HP520012070MP520012090HP520012105MP520012120MP520012135P苏州天苏州苏州中天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39%5520012145MP2外周血栓抽吸导管栓塞移除装置1批521142120521142150521142210521163120521163150521163210521164120521164150521164210521185120521185150521185210521216120521216150521216210521217120521217150521217210苏州中天苏州苏州中天医疗器械科技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外周血栓抽吸导管 外周血栓抽吸导管栓塞移除装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