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城乡风貌全域提升环境整治工程采购合同公告(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 WH10CG2025SG75650101
二、合同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2025年城乡风貌全域提升环境整治工程合同备案
三、项目编号: WH10CG2025SG7565(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FS34022220250314号)
四、项目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2025年城乡风貌全域提升环境整治工程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政通路100号                       
联系方式: 0553-7600298                       
供应商(乙方): 安徽康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 安徽省芜湖市繁昌区繁阳镇迎春西路588号(原科技局大楼3楼)                
联系方式: 0553-711787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2025年城乡风貌全域提升环境整治工程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整理绿化用地、清杂、铺种草皮、播种草籽、草坪成活养护、草坪保存养护、围墙工程、种植树等。               
主要标的数量: 1                
主要标的单价: 2470000.00元                            
合同金额: 247000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90个日历天,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人民政府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1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有关要求,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2025年城乡风貌全域提升环境整治工程-合同.pdf

合同协议书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安徽恒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组织的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审,安徽康巨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本项目磋商文件及附属材料、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附属材料、成交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含图纸)。1.2工程1.2.1工程名称: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2025年城乡风貌全域提升环境整治工程;11.2.2工程内容:芜湖市繁昌区孙村镇2025年城乡风貌全域提升环境整治工程,本次工程主要内容为:整理绿化用地、清杂、铺种草皮、播种草籽、草坪成活养护、草坪保存养护、围墙工程、种植树等。;1.2.3工程质量:合格各1.2.4项目经理:赵庆禄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24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肆拾柒万元整元)。1.4付款方式和结算账户1.4.1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具体付款方式:按月进度支付80%进度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办理完结算并经审价确认后付至结算价的97%,剩余3%价款作为工程质保金,待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无质量争议后一次性付清。(剩余3%的质量保证金,成交单位可以开具与质量保证金同等金额的保函或者保证保险置换扣留的质量保证金)。1.4.2结算账户:乙方账户信息:户名:开户银行:账号:是否为政府采购贷款业务银行账户:否(注:填“是”或“否”;如填“是”,则该银行账户如需变更,须经政府采购放贷银行出具书面盖章变更意见,否则不得变更账户信息)。21.5工程工期、工程地点、缺陷责任期等1.5.1工程工期:90个日历天。1.5.2工程地点:繁昌区孙村镇。1.5.3缺陷责任期:自实际交工之日起计算12个月。1.6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1.7权利、义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2)如果甲方延期返还质量保证金、延期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3)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4)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受到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或补偿。(5)甲方提供施工场地范围:甲方将随着工程的进展,视情况分期移交施工场地给乙方,甲方不保证本合同工程范围内的施工用地能全部一次性移交乙方进行施工,乙方不得以此为由向甲方索赔。(6)凡是本合同工程内与本项目其他工程存在共有工作面或互扰的场地,监理人有权协调工程的实施并对工程衔接提供指示,乙方应在监理人的统一协调下工作。甲方应对上述所有工3作负责,甲方将根据乙方的要求给予适当协助。乙方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费用凡不符合工程变更条件的视为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另行支付。(7)工程缺陷责任期的社会交通保障在工程缺陷责任期内,承包人应就工程检查、缺陷调查、缺陷修复等工作,加强社会交通保障,避免因工程缺陷造成相关安全责任。(8)竣工验收时,如果竣工验收工程质量等级达不到合同约定标准的,乙方应除进行处理并承担费用外,发包人还将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质量保证金的100%,以此作为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目标的违约金。(9)未按磋商响应文件或监理人要求及时配备的关键管理人员与技术人员,甲方有权向乙方课以[30000元/人]的违约金。(10)不论何种原因(包括离职、辞职、退休等原因,但不可抗拒力除外)更换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即使取得甲方同意甲方有权向乙方课以下列标准违约金;更换项目经理,[5万元/人·次];更换项目总工,[3万元/人·次];更换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1万元/人·次]。更换人员属于磋商响应文件备选人员的除外。(1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总工每月驻工地时间不得少于20日],不论何种原因离开项目所在地均应向监理人和甲方请假,擅离岗位一经查实,甲方可向乙方课以[2000元/天·人]的违约金。(12)质量、安全等监督部门和上级单位检查中提出的问题,甲方将根据问题的严重性,课以3000元~5万元/条的违约金,问题整改不到位或重复出现的问题每次加倍处罚。4(13)上述违约金从乙方的月度计量支付中扣除。1.8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项目所在地双方认可的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9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每份合计伍页,甲乙双方各执叁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单位盖章:单位盖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2025.10.17日期:2025.10.17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城乡风貌全域提升环境整治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芜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