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村建设项目采购合同公告(肥东县店埠镇人民政府2025)
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
合同编号:
2024ADDGZ00189-001
合同名称:
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4ADDGZ00189
项目名称:
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
项目所属行业类别:
工程招标
招标人(甲方):
肥东县店埠镇人民政府
合同甲方编号:
11340122003006096B
中标人(乙方):
安徽展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乙方编号:
91340104MA2W08J29W
所属地域:
安徽省
合同金额:
678.477949万元
主要人员:
姓名: 王克义 证书名称: 二级注册建造师 证书编号: 皖234121345148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2025年04月22日
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9月24日
代理机构:
肥东县公共资源交易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公告:
合同附件:
详情见附件
免责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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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4小时21分45秒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提交节点:
2024-09-24
中标人签章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9-24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46分
交易中心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2024-09-24
办理用时:
0天3小时16分
附件:
(施工合同)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1).pdf
174f2ee1828a34dd7c2de8f15abf270.jpg
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4ADDGZ00189
标段编号:
2024ADDGZ00189
招标人(甲方):
肥东县店埠镇人民政府
中标人(乙方):
安徽展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资金困难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5年04月22日
2025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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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8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5-04-24
附件:
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4ADDGZ00189
标段编号:
2024ADDGZ00189
招标人(甲方):
肥东县店埠镇人民政府
中标人(乙方):
安徽展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资金困难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5年05月09日
2025年0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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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4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5-05-14
附件:
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4ADDGZ00189
标段编号:
2024ADDGZ00189
招标人(甲方):
肥东县店埠镇人民政府
中标人(乙方):
安徽展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资金困难加上连日阴雨天气,影响施工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5年06月18日
2025年0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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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6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5-06-26
附件:
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4ADDGZ00189
标段编号:
2024ADDGZ00189
招标人(甲方):
肥东县店埠镇人民政府
中标人(乙方):
安徽展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资金困难,高温天气影响施工进度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5年07月20日
2025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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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6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5-07-23
附件:
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4ADDGZ00189
标段编号:
2024ADDGZ00189
招标人(甲方):
肥东县店埠镇人民政府
中标人(乙方):
安徽展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资金困难,天气原因,影响施工进度。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5年07月31日
2025年08月20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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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5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5-08-12
附件:
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合同变更内容
项目名称:
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
2024ADDGZ00189
标段编号:
2024ADDGZ00189
招标人(甲方):
肥东县店埠镇人民政府
中标人(乙方):
安徽展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合同信息:
变更原因:
部分细节工程在完善,资金困难。
合同预定完成时间: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2025年08月20日
2025年09月21日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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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招标人对填写的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办理时间:0天0小时1分14秒
交易中心见证
提交节点:
2025-09-17
附件:
履约信息详情第1次
主体代码:
91340104MA2W08J29W
主体名称:
安徽展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主体类型:
法人
主体角色:
投标人
交易项目编号:
2024ADDGZ00189
交易项目名称:
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
标段编号:
2024ADDGZ00189
标段名称:
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
合同金额(元):
6784779.49
合同结算金额(元):
6784779.49
合同工期(天):
210
实际工期(天):
210
合同签署时间:
2024-09-24 00:00:00
履约信息递交时间:
2025-10-17 10:00:33
安全达标情况:
合格
环保达标情况:
合格
质量达标情况:
合格
发布部门:
肥东县店埠镇人民政府
附件: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pdf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目录第一节合同协议书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附件第一节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肥东县店埠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安徽展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2.工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店埠镇。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东美办〔2024〕12号。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5.工程内容:本工程属于市政公用工程。内容包括肥东县店埠镇秦杨组、杨坝组两个村民组,实施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包括垃圾收集点、卫生改厕及新建公厕、排水管网工程(污水管网工程、雨水管网工程)、生态净化池(人工湿地)、隔油池、检查井、墙面修缮、房屋拆除、强弱电整治、杆线迁移、垃圾清除、道路工程、塘坝清淤、明沟、管涵、节点广场、小游园、标识及景观小品、路灯、绿化等施工图纸内容、工程量清单及答疑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9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4月2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21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陆佰柒拾捌万肆仟柒佰柒拾玖元肆角玖分(¥6784779.49元;其中:本合同于2024年9月23日签订。九、签订时间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八、词语含义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总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王克义。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4年9月23日签订。账号:账号:185763572048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振巢支行电子信箱:电子信箱:/传真:传真:/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张丽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38000地址:街道亚光产业园2号一楼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居巢经开区亚父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40104MA2W08J29W(签字)张军(签字)张丽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肥东县店埠镇人民政府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陆份,承包人执陆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张军(签字)张丽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码:91340104MA2W08J29W地址: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居巢经开区亚父街道亚光产业园2号一楼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3800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张丽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振巢支行账号:账号:185763572048第二节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予的含义:1.1.1合同1.1.1.1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括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为“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3中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为“投标函”的文件。1.1.1.5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为“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7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1.1.1.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1.1.1.9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8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2.9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1.1.3.3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1.1.3.5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9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1.1.4日期和期限1.1.4.1开工日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1.1.4.2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1.1.4.3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括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4.4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1.4.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1.4.6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1.1.5.2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5.3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1.1.5.5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附件7: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建设工程廉政责任书发包人:肥东县店埠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安徽展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加强建设工程廉政建设,规范建设工程各项活动中发包人承包人双方的行为,防止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保护国家、集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订立本廉政责任书。一、双方的责任1.1应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有关法律、法规,相关政策,以及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1.2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1.3各项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不得为获取不正当的利益,损害国家、集体和对方利益,不得违反建设工程管理的规章制度。1.4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及时提醒对方,情节严重的,应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纪检监察、司法等有关机关举报。二、发包人责任发包人的领导和从事该建设工程项目的工作人员,在工程建设的事前、事中、事后应遵守以下规定:2.1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2.2不得在承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的费用。2.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2.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和相关单位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2.5不得向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发包人工程建设管理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和设备。三、承包人责任应与发包人保持正常的业务交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程序开展业务工作,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有关方针、政策,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遵守以下规定:3.1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索要、接受或赠送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及回扣、好处费、感谢费等。3.2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和相关单位报销应由对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3.3不得接受或暗示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装修住房、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3.4不得以任何理由为发包人、相关单位或个人组织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四、违约责任4.1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二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2承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本责任书第一、三条责任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4.3本责任书作为建设工程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建设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五、责任书有效期本责任书的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六、责任书份数本责任书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地址:法定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巢湖市居巢经开区亚父街道亚光产业园2号一楼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张丽其委托代理人:张军(签字)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18605653120传真:传真:/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巢湖振巢支行账号:账号:185763572048邮政编码:邮政编码:238000附件8: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示范文本编号:,(受益人名称):鉴于(以下简称“受益人”)与(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标段编号)的(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元(¥)。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张丽(签字)地址:邮政编码:,电话:,传真:开立时间:年月日附件9:暂估价一览表12-1:材料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2:工程设备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12-3:专业工程暂估价表序号名称单位数量单价(元)合价(元)备注附件10: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肥东县店埠镇人民政府(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安徽展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1.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3.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4.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5.本合同正本—式2份,副本8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份,副本/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盖单位章)承包人:(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张丽张军2024年9月23日2024年9月23日附件11: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附件14: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项目经理质量终身责任制承诺致:肥东县店埠镇人民政府本人作为施工项目经理,承担相关质量终身责任,现郑重承诺如下:一、在取得施工许可证后进行施工。二、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及标准。三、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并确保所有人员到岗履职。四、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的工程设计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精心组织施工。五、施工中采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等,并严格按规定执行见证取样制度。六、建立、健全质量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质量的检查和记录。七、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义务。八、履行相关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及事故处理等职责。九、履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项目经理:工支义(签字)日期:年月日前海汇银担保QHHYQianhaiHuiyinDanbao履约保函保函编号:HY2024092802防伪码:733639肥东县店埠镇人民政府(受益人名称)鉴于肥东县店埠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受益人”)与安徽展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请人”)于年/月日就2024ADDGZ00189(标段编号)的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标段名称)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签订《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基础合同”),开立人根据基础合同了解到申请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承包人,受益人为基础合同项下之发包人,基于申请人的请求,开立人同意就申请人履行与受益人签订的基础合同项下的义务,向受益人提供不可撤销、不可转让的见索即付独立保函(以下简称“本保函”)。一、本保函担保范围:承包人未按照基础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应当向受益人承担的违约责任和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利息、律师费、诉讼费用等实现债权的费用。二、本保函担保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大写)壹拾叁万伍仟陆佰玖拾伍元伍角玖分(¥135,695.59)。三、本保函有效期自开立之日起至基础合同约定的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但最迟不超过2025年04月22日。四、开立人承诺,在收到受益人发来的书面付款通知后的七日内无条件支付,前述书面付款通知即为付款要求之单据,且应满足以下要求:(1)付款通知到达的日期在本保函的有效期内;(2)载明要求支付的金额;(3)载明申请人违反合同义务的条款和内容;(4)声明不存在合同文件约定或我国法律规定免除申请人或开立人支付责任的情形;(5)付款通知应在本保函有效期内到达的地址是: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受益人发出的书面付款通知应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五、本保函项下的权利不得转让,不得设定担保。受益人未经我方书面同意转让本保函或其项下任何权利,对我方不发生法律效力。六、与本保函有关的基础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不影响本保函的独立有效。七、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均在保函有效期到期后自动消灭。八、本保函适用的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保函产生的纠纷案件,由受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九、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开立人:深圳前海汇银非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邮政编码:518000开立时间:2024年09月23日扫一扫查询真伪http://www.ghhydb.com/cx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编号:肥东县2024年度和美乡村省级中心村建设店工程名称埠镇杨坝社区秦杨坝中心村建设项目竣工日期2025年9月8日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限209年和美多村省级中设项锁标社区标中CH建设项目工程地点肥东县店埠镇建筑面积工程造价678.477949万元结构类型层数规划许可证号施工许可证号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建设单位肥东县店埠镇人民政府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中大设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郝慧哲监理单位安徽荃顺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总监及岗位证书号崔且红31006691施工总包单位安徽展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经理及证书号王克义皖234121345148分包单位/1资质等级及证书号/分包单位/资质等级及证书号/分包单位/资质等级及证书号/施工图审机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编号检测机构(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监督机构二、验收组人员组成验收组成员姓名工作单位职称职务本人签名组长副组长iyL亿Y崔卫红安徽荃顺建设负理有同总遢崔卫红成员2构项社医记政1韦使构坝社区副主件韦采它全杨中大海计风有调金杨的祥安顺重设设有限的吉教末链纪晏杨刀杨法工大义安效展火建筑工程2目经理工大文弘的安经展建2有限公司技弘备注:提示:建设单位对竣工验收的工程质量负首要责任家三验收结果验收意见*项目体上报的充成建设机的的任务各建价价级发了本工:到及时发规、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监理单位对设工程的投费管理和管理部发用了重要作用,为本项目提供了报多有建设性的参考意见,设计单位根限实际情况,认中定后及时出具修改设计的变更,为保证工期正常提供了保限、施工单位能应心取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意见并实施,也很大程度上保障了工程的质量。-验收结论: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4施工单位(公章)3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公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中大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公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公章)法定代表人: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心村建设项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