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物资 磷酸二铵采购合同公告(隆德县农业农村局2025)



隆德县农业农村局隆德县2025年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物资采购项目隆德县2025年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物资采购项目(二标段)供货合同

一、合同编号:20251017HT(GY)000014
二、合同名称:隆德县农业农村局隆德县2025年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物资采购项目隆德县2025年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物资采购项目(二标段)供货合同
三、项目编号:D640423-20250912103926526
四、项目名称:隆德县农业农村局隆德县2025年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物资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隆德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隆德县人民东路
      联系方式:09546011385
      供应商(乙方):宁夏壹加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吴忠市红寺堡区光彩村肉牛科技园
      联系方式:0951830755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磷酸二铵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第一部分内容
      主要标的数量:200吨
      主要标的单价:5400
      合同金额:108.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第三部分及第四部分内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0-1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0-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隆德县2025年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物资采购项目(二标段)供货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隆德县2025年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物资采购项目(二标段)供货合同甲方(管理单位):隆德县农业农村局乙方(实施单位):隆德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丙方(供应商):宁夏壹加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隆德县2025年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物资采购项目二标段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D6404000141100179,采购计划编号:2025NCZ(GY)001600)确定丙方为本项目(二标段)中标供应商,甲乙丙三方本着公平、公正、协商一致的原则,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一、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中标金额产品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中标金额(元)磷酸二铵品牌:滇金麦,颗粒,50kg/袋200吨5400元/吨1080000.00合计金额大写:壹佰零捌万元整(¥:1080000.00元)二、项目总金额:本次所采购物资总金额为人民币¥:1080000.00元(大写:壹佰零捌万元整),由丙方提供税务发票。1三、质量标准、检验及合同履行要求1、丙方确保供应的磷酸二铵符合国家标准,签订合同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生产厂家出具的当批次货物质量合格检验报告原件。2、丙方在供货全过程中,必须接受甲、乙方对货物的采购验收及监督抽检,若所供的货物为不合格产品(含量不足),甲乙双方不予支付货款并追究违约责任。3、丙方协助乙方搞好施肥技术指导及服务。4、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10月20日至2026年6月30日。四、交货时间、地点、验收方法1、交货时间:2025年11月5日前。2、交货地点:由丙方送货至乙方指定地点3、运费(包括装卸费):由丙方承担。4、验收方法:丙方将肥料运送到乙方指定交货地点后,丙方应及时通知甲乙双方,由甲乙双方组织有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现场根据中标通知书规定的规格数量,对所供肥料进行验收并随机抽取一定数量予以封存备检。现场验收经丙方签字确认后由验收小组出据政府采购验收报告,作为乙方付款的依据。五、结算方式和期限1、丙方货到,经甲乙双方组织人员验收合格,丙方向乙方提供税务发票及相关资料;乙方收齐相关资料后支付95%的货物款。丙方未能按期内向乙方提供所需资料的,乙方可延迟付款,2直至丙方资料提供齐全至。2、丙方提供的肥料待2026年施用后未发生任何质量纠纷的,乙方于2026年6月30日前付清剩余5%的货物款。3、所有货款均由丙方提供银行账号由乙方通过银行转账结算。六、三方责任及违约处理1、甲方责任甲方全面负责项目的招投标及肥料的到货组织验收,并向乙方全额拨付项目资金。2、乙方责任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结算方式及期限,及时向丙方付款。非丙方原因导致逾期付款的,按逾期付款总额的5支付违约金。3、丙方责任(1)质量责任: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无生产厂家合格检验报告的作退货处理。(2)本次所需肥料必须于2025年11月5日前足量发放到位,逾期视为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丙方应向乙方按照货款总额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1(3)丙方在送货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由丙方自行承担,甲乙方概不负责。(4)丙方应向乙方指定的肥料使用单位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服务,否则视为违约,承担货物总价款1‰的违约金。3七、肥料质量安全事宜1、丙方须对所提供的肥料质量负全权责任。因丙方供应的肥料存在质量问题,必须承担农户全部种植损失。如发生肥料质量纠纷,甲、乙、丙、种植主体四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隆德县人民法院通过法律程序解决。2、未严格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的质量要求,足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违约金的,赔偿金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日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八、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丙三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丙三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如发生纠纷,三方当事人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隆德县人民法院通过法律程序解决。九、本合同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贰份。农甲方:隆德县农业农村局(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爱(签字)A经办人(签字):地址:宁夏隆德县县城人民路北电话:0954-60113854开户银行:农业银行隆德县支行帐号:29427001040000013乙方:隆德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经办人(签字):杨浩地址:宁夏隆德县县城人民路北电话:0954-6011501开户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隆德县支行帐号:964006010000069051丙方:宁夏壹加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吴慧经办人(签字):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光彩村肉牛科技园电话:0951-830755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农行红寺堡支行帐号:29376001040014486签订日期:2025年10月17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生产防灾救灾资金物资 磷酸二铵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