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考古勘探劳务采购合同公告(陕西省考古研究院2025)



一、合同编号: WSQ-2025-368
二、合同名称: 陕西聚新恒煤矿业有限公司塔湾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考古勘探劳务协作
三、项目编号: WSQ-2025-368
四、项目名称: 陕西聚新恒煤矿业有限公司塔湾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考古勘探劳务协作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陕西省考古研究院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终南大道与文苑南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029-89053256
供应商(乙方):西安市雍科考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长乐东路甲字一号
联系方式:13186145033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考古勘探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877650.0000元
合同金额: 87.765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西安市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1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0-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025-435 陕西聚鑫恒煤矿业有限公司塔湾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PDF

2025-435 陕西聚鑫恒煤矿业有限公司塔湾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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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古勘探劳务协作协议书陕古协[2025]435号项目名称:陕西聚新恒煤矿业有限公司塔湾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项目地址:榆林市横山区协作单位:西安市雍科考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7月日陕西省考古研究院SHAANXIACADEMYOFARCHAEOLOGY考古勘探劳务协作协议书陕古协[2025]435号甲方: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乙方:西安市雍科考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切实有效保护好地下文化遗存,发挥有经验有能力有信誉社会考古勘探力量的作用,甲乙双方本着“既有利于文物保护,又有利于基本建设”的原则,就陕西聚新恒煤矿业有限公司塔湾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的考古勘探劳务协作有关事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协议内容完成项目规划占地范围的考古勘探。勘探面积352349.389m,并完成《陕西聚新恒煤矿业有限公司塔湾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考古勘探工作报告》。协议工期100个工作日。第二条勘探原则及工作要求2.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陕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条例规定进行考古勘探,确保地下文化遗存不受破坏。2.2严格按照《考古勘探工作规程》(试行)等要求开展勘探工作。以普探1x1米的梅花点布孔密度,加点位置偏差小于20厘米,深度为天然原始土层以下10厘米。2.3对勘探出的古遗址、古墓葬等做好绘图、照相、测绘、定点等工作,重要或代表性遗迹单位应有平、剖面图。第三条工作费用及支付方式3.1项目勘探劳务协作金额为人民币捌拾柒万柒仟陆佰伍拾元整(¥877,650.00元)。1/43.2费用结算协议签署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金额的60%,即人民币伍拾贰万陆仟伍佰玖拾元整(¥526,590.00元),作为项目启动经费,以便于乙方顺利开展工作。待乙方按照协议约定及要求完成所有勘探工作,提交正式勘探工作报告,移交所有勘探资料。并经甲方验收,验收优秀、良好等次,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金额的40%,即人民币叁拾伍万壹仟零陆拾元整(¥351,060.00元)。验收合格等次,甲方向乙方支付协议金额的30%,即人民币贰拾陆万叁仟贰佰玖拾伍元整(¥263,295.00元)。第四条勘探责任及其他4.1乙方必须对其勘探成果的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经后期发掘验证,测绘图与地面标记的地面偏差>20厘米,深度误差>20厘米,视为小型质量事故;地面偏差>30厘米,深度误差>30厘米,视为中型质量事故;地面偏差>40厘米,深度误差>40厘米或由于地面位置偏差造成清理扩方或造成地下文物被破坏的,均为大型质量事故。如出现错探、漏探、偏差等质量事故,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或终止协议。4.2勘探验收在乙方工作开始及结束时,应及时告知甲方。甲方在工作期间不定期进行现场工作监督、检查。检查验收如不合格,乙方应就具体问题实施整改,并做出书面汇报。4.3勘探结项勘探项目完成后,乙方须向甲方移交工作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资214料,包括日志、记录、图纸、摄影、摄像,以及测绘数据、电子资料等,并出具符合甲方要求的《陕西聚新恒煤矿业有限公司塔湾矿井及选煤厂建设项目考古勘探工作报告》一式陆份。4.4后期发掘时,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对前期勘探发现的古文化遗存进行现场指认、放线、定点等有助于考古发掘的协助工作。第五条协调及安全责任5.1工作过程中,与当地政府、群众关系的协调和青苗树木赔偿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做好相关配合工作。5.2乙方应做好勘探资料及勘探过程的保密工作,为进行测绘等进行的地面标识应在工作完成后及时清除,避免因勘探引起的地下文化遗存被破坏。对于勘探发现的重要遗存,乙方应及时报告甲方,做好发现的重要地下文化遗存的安全工作,同时,乙方对勘探工作中的人员安全和文物安全负责并承担责任。第六条成果归属及保密条款6.1本次协议约定的考古勘探劳务协作工作成果归属于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许可或转让给第三方使用,违反本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2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信息等,乙方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本协议以外的任何他方泄露,如违反本约定,甲方有权提出索赔。第七条其他7.1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履行完协议规定的义务后,本协议终止。7.2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正文完)3/4(签署页内无正文)甲方: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乙方:西安市雍科考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或委托代理人:电话:029-89057005电话:13809151483传真:029-85526892传真:联系人:陈钢联系人:赵富康开户银行:建行西安纺建路支行账户:西安市雍科考古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账号:61001793700052502071日期:2025年7月15日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考古勘探劳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陕西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