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标准提升行动辅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知识产权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MB1906242202524602
二、合同名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两新”标准提升行动辅助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2542429
四、项目名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两新”标准提升行动辅助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
地 址:杭州市莫干山路77号
联系方式:13588845533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衢州市计量质量检验研究院,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
联系方式:0571-85027161,15868147576,18143697767,1355665490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两新”标准提升行动辅助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100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要求: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时间:满足采购文件要求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合同金额(元):100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0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服务合同-“两新”标准提升行动辅助服务项目.pdf
合同编号:11NMB1906242202524602服务合同项目名称:“两新”标准提升行动辅助服务项目合同内容:“两新”标准提升行动委托方(甲方):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受托方(乙方):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衢州市计量质量检验研究院、浙江省建筑装饰行业协会、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有限公司(联合体)2085年9月签订时间:签订地点杭州有效期限:2025年9月—2026年8月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服务合同本合同为甲方委托乙方就“两新”标准提升行动进行的专项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委托乙方进行服务的内容如下:1.服务的目标:聚焦设备更新18个重点领域、消费品以旧换新4类大宗产品、循环利用5个方面,选取重点标准宜贯解读,开展标准实施情况绩效评估及成效分析;2.服务的内容:(1)开展重点标准宜贯解读,围绕“两新”工作重点领域及我省重点产业,通过“一图读懂”、小视频、技术解读报告等多种形式,开展宣贯解读,在“浙江标准在线”发布标准解读材料不少于50份。聚焦重点领域,组织开展线下培训宣贯不少于2次。(2)开展重点强制性标准绩效评估。在儿童及学生用品、消防安全产品、建筑保温材料、充电宝及其它“两新”重点领域,遴选15项以上强制性标准,对其标准执行情况、标准适用性、标准协调性、标准推广性、标准实施效果等进行研究分析,形成标准实施绩效评价报告1份。(3)开展“两新”标准提升相关案例总结,开展全省“两新”标准提升行动工作案例总结,在“浙江标准在线”发布案例不少于20个。(4)开展“两新”标准提升行动总体评价,聚焦“两新”标准提升行动主要做法及成效,评价“两新”标准对促进设备更新、促进消费提质增效方面的效果,形成分析报告1份,3.服务的方式:按照采购文件、响应文件等相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要求完成服务工作:1.服务地点:浙江省:2.服务期限:2026年8月15日前完成服务内容。由于不可抗力等因素无法完成项目,允许乙方申请一次且不超过6个月的延期时间:3.服务进度:按合同及招标文件要求完成第三条合同价格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及支付时间为:1.合同总价为【中标金额:1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整)】1口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2.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3.服务费由甲方分期(一次性或分期)支付给乙方。合同款支付:第一次付款:在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总价总额70%的首付款(即70万元)结算手续。第二次付款:项目全部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式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办理合同总价总额30%的尾款(即30万元)结算手续。注:以上款项支付前,乙方需开具发票。如届时产生纠纷,则在纠纷处理完毕之后予以支付。4.合同中有联合体等多家单位合作完成的情况,甲方支付款项均支付给联合体牵头单位【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相应发票亦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开具给甲方。第四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及成果归属:1.双方同意保守在缔结和履行合同过程中获知的对方保密信息,除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必要或法律、法规规定应披露的之外,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人披露和不正当使用,否则,应当赔偿因泄露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的损失。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本项目的服务成果归甲方(甲、乙、双方)所有。第五条合同的转让、变更及解除1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移给第三人。2经审批,且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合同,必须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合同。3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另一方可以解除本合同3.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本合同的目的。3.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3.3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15日】仍未履行。3.4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5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第六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方式向甲方提交服务成果:乙方需在合同规定服务2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期限内字成服务内容,将服务成果(包括纸质件、电子材料等)提交至甲方。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加因7方原因造成未能按本合同的约定提交服务成果,应当支付违约金为合同金额的2%,并继续履行本合同。2.因乙方违约或服务质量问题,使得甲方遭受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相应损失。3.双方均可由于对方没有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而终止本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第八条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因无法预见、无法避免且无法克服之原因发生的事项,包括但不限干地需、台风,海啸、瘟疫、火灾、洪水、重大疫情、政府行为、战争、恐怖袭击、蓄意破坏等客观情况。2.本合同项下任何一方对于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违约责任。3.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则受影响的一方应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以减少因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3】个工作日内通知对方,并在14个工作日内出具官方证明文件。4.不可抗力影响因素消失以后,双方应协商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如果不可抗力因青对合同一方的义务产生实质性、无法补救的影响,导致合同已无法履行,双方应通过书面形式终止本合同。5.如果因本条第2款和或第4款所述原因导致本合同被提前终止,则任何一方均无需继续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也无需为此向另一方承担任何责任:但双方应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合理确定本合同终止前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服务所应支付的费用,并进行相应的结算。第九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委托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3口9扫描全能王420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1.“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约定双方权利义务的文件和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2.“中标金额”系指根据合同规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价款。3.除有特别说明外,“天”、“日”均指自然日。第十一条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2.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均应以补充合同的形式作出,由双方签署后生效。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文件、中标通知书、招标文件及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补充条款或说明(如有)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以下无正文,为本合同签署页)甲方(盖章):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乙方(联众体牵头单位盖章):浙江省质量科学研究院n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联系人:周福清联系人:刘晓明地址:杭州莫干山路77号地址: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路300号电话:0571-89761454手机:18042014642纳税人识别号:11330000MB19062420纳税人识别号:12330000470030220R开户银行(只出不进):农业银行杭州分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曙光路支行账号:19048101040039976账号:1202024509008808219签约日期:202年0月F签约日期:202年10月9日4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标准提升行动辅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