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氧化氮治疗仪 传感 过滤器 同步流量传感器 可重复使用混合器 大储水杯采购合同公告(浙江康复医疗中心(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康复医院、省儿童早期干预中心)2025)


浙江省本级 | 物理治疗、康复及体育治疗仪器设备

一、合同编号:11N738449226202515201
二、合同名称:一氧化氮治疗仪采购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ZJXL-KFYL-202506
四、项目名称:一氧化氮治疗仪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康复医疗中心
地 址:滨江区滨盛路2828号
联系方式:0571-86790875
供应商(乙方):杭州炬鸿商贸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
联系方式:1506809775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一氧化氮治疗仪
数量:1.00
单价(元):34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睿普规格型号:eNO-200

2.合同金额(元):34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甲方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0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0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一氧化氮治疗仪合同.pdf

一氧化氮治疗仪合同.pdf

浙江康复医疗中心购销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单位):浙江康复医疗中心乙方(供应商):杭州炬鸿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一、配套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备注1一氧化氮治疗仪eNO-200348000一套2合计(大写)叁拾肆万捌仟元整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保密期限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质量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质保期和质保金1.质保期伍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质保金元[质量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至采购单位,乙方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时,自货物验收合格个月后,可无息退还]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2.交货方式:按甲方交货要求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八、货款支付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40%货款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139200元货款,设备安装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60%货款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208800元货款乙方的账户信息:开户行:泰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户名:杭州炬鸿商贸有限公司账号:33020020201000001999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十一、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货到后,甲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十二、货物包装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011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5、乙方怠于履行质保义务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和安全后果由乙方承担。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一方先行违约导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得援引不可抗力免责以及延长履行期。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盖章浙江康复医疗中心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2828号法定(授权代表人合同签字日期:1025年1o月14日乙方(盖章):杭州炬鸿商贸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兴国路519号6幢423室“五登梅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2025年1月14日配置清单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一氧化氮治疗仪主机睿普eNO-2001台2台车睿普eNO-2001个3NO/NO2浓度监测传感器睿普RT1-04020011套使用寿命≥4000小时,仪器不工作不累计时间4过滤器睿普RT1-03020011个使用寿命≥1000小时,仪器不工作不累计时间5同步流量传感器睿普eNO-2001套6可重复使用混合器(一氧化氮管路)睿普RTO-010100110套7大储水杯睿普1000ml1个8使用说明书睿普eNO-2001本9合格证睿普eNO-2001份柜杭州炬鸿商贸有限公司1易损件、零部件价格清单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单价过滤器睿普RT1-0302001使用寿命≥1000工作小时(设备不工作不累计时间)6000元/个NO/NO2浓度监测传感器睿普RT1-0402001使用寿命≥4000工作小时(设备不工作不累计时间)8000元/套混合器(NO气体管路)睿普RTO-0101001硅胶材质,可重复消毒使用800元/套迎杭州炬鸿商贸有限公司浙江康复医疗中心购销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采购单位):浙江康复医疗中心乙方(供应商):杭州炬鸿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署本合同。一、配套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名称规格单价数量备注1一氧化氮治疗仪eNO-200348000一套2合计(大写)叁拾肆万捌仟元整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保密期限不因本合同的终止而终止。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五、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质量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质保期和质保金1.质保期伍年。(自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计)2.质保金元[质量保证金于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交至采购单位,乙方不存在任何违约情形时,自货物验收合格个月后,可无息退还]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2.交货方式:按甲方交货要求3.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八、货款支付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40%货款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139200元货款,设备安装验收合格,甲方收到乙方60%货款发票15个工作日内支付208800元货款乙方的账户信息:开户行:泰隆银行杭州临平支行户名:杭州炬鸿商贸有限公司账号:33020020201000001999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商品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商品与合同不符,甲方(使用方)有权拒收或退货,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2.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十一、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验收。货到后,甲方需在5个工作日内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十二、货物包装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011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5、乙方怠于履行质保义务所导致的一切损失和安全后果由乙方承担。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一方先行违约导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得援引不可抗力免责以及延长履行期。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五、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3.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甲方(盖章浙江康复医疗中心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盛路2828号法定(授权代表人合同签字日期:1025年1o月14日乙方(盖章):杭州炬鸿商贸有限公司地址:杭州市临平区兴国路519号6幢423室“五登梅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2025年1月14日配置清单序号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备注1一氧化氮治疗仪主机睿普eNO-2001台2台车睿普eNO-2001个3NO/NO2浓度监测传感器睿普RT1-04020011套使用寿命≥4000小时,仪器不工作不累计时间4过滤器睿普RT1-03020011个使用寿命≥1000小时,仪器不工作不累计时间5同步流量传感器睿普eNO-2001套6可重复使用混合器(一氧化氮管路)睿普RTO-010100110套7大储水杯睿普1000ml1个8使用说明书睿普eNO-2001本9合格证睿普eNO-2001份柜杭州炬鸿商贸有限公司1易损件、零部件价格清单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单价过滤器睿普RT1-0302001使用寿命≥1000工作小时(设备不工作不累计时间)6000元/个NO/NO2浓度监测传感器睿普RT1-0402001使用寿命≥4000工作小时(设备不工作不累计时间)8000元/套混合器(NO气体管路)睿普RTO-0101001硅胶材质,可重复消毒使用800元/套迎杭州炬鸿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一氧化氮治疗仪 传感 过滤器 同步流量传感器 可重复使用混合器 大储水杯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