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市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供应商名称:乌鲁木齐迁居喜搬迁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341101000024601399
五、合同编号:11N8986637X32025110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定点搬家、搬运箱式货车、企事业、家庭搬运、长途运输、物流配送服务
详见附件
次
3.00
300
9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人:周慧
联系电话:15699047706
传真:/
地址:东环路166号天山区政府1楼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2_迁居喜搬迁合同(天山区退管中心)(2).pdf
合同编号11N8986637X3202511001天山区退管中心大厅搬迁合同甲方: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系人:腊玉文联系方式:0991-2329292乙方:乌鲁木齐迁居喜搬迁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1号楼底商-2联系人:钟文治联系方式:0991-888483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内容1.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将甲方物品配送至甲方指定位置。乙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搬迁方案的策划制定和组织实施,以及搬出地点和搬入地点间的运输、运输至搬入地点后将物品搬运至甲方指定位置等工作。乙方负责提供搬迁过程中所需的搬运工具和人工等各种配合搬运的物资。1.搬迁物品:2.搬出地点:新华南路68号3._搬入地点:天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东大梁东街530号)第二条、合同价格及付款方式1.服务价款(1)搬迁服务费为:每车300元,3车,总计金额:900元大写:玖佰元整。甲方根据双方签字确认的实际搬迁量对乙方进行结算。若搬迁量,需要变更服务费的,需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否则,甲方不予认可。(2)合同价格为包干价格,包括车费、人工搬运费、保险费、税金费用。(3)非经双方书面协议变更,本合同总金额不得做任何变更与调整。2.付款条款-1-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4.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开户名称:乌鲁木齐迁居喜搬迁服务有限公司税号:916501025991880026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青年路支行账号:65050161605100000156行号:105881000567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给予乙方现场相应的配合。2.在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搬迁后甲方应及时组织验收。3.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材料并履行合同约定的支付服务款义务。4.甲方提前1天通知乙方安排相应数量的车辆和人员。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照甲方指定搬入地点并搬运至甲方指定的位置。2.搬迁所需要的人工、工具等全部由乙方提供。3.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足够的搬迁人员以确保按合同进度顺利完成搬迁,搬迁人员应当身体健康并购买人员意外险。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甲方物品损坏或者丢失的,乙方进行修复损坏或协商解决。5.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搬迁任务。6.乙方应负责对搬出地点及搬入地点的保护,包括大堂、走廊、地面、墙角、电梯及搬运过程中容易被损坏的搬入地点的其他部位。每次搬运前应对搬入地点进行保护,以确保搬入地点的完好无损。7.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已经对搬运的物品以及对运输路线进行了详细的考察,并已经获得了全部的信息且已经充分考虑了各种困难与风险。第五条、违约责任-2-如乙方超过甲方的约定时间,乙方仍不能完成搬迁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应违约金。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和变更1.当合同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在新合同未达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变更的一方应及时按照本合同约定地址书面通知对方,对方在接到通知后10日内给与答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2.如乙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第七条、不可抗力1.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地震、暴雨、洪水、台风、罢工等事件)、政府法令以及其他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原因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不能履行的一方应及时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并积极排除不可抗力所造成的影响,同时七天内提供发生地政府主管当局签发的证明原件给另一方确认。2.任何一方因以上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不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以上原因的,不能免除其违约责任。第八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1.与本合同有关的或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提请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管辖。第九条、合同组成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签完即时生效,双方在签订合同后的往来文件,及对本合同的修改、补充、替换或更改等,虽未在本合同中全部列出,均视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具有法律效力。第十条、其它约定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商定,并签署书面补充合同。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各条款执行完毕,自动失效。-3-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环路166号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青年路31号楼底商-2电话:0991-2329292电话:0991-8884838开户银行:乌鲁木齐银行天山区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青年路支行账号:0000020000110042837172账号:65050161605100000156年月日,年月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乌鲁木齐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