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品制作服务 印刷品采购合同公告(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2025)
一、采购人名称: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二、供应商名称:克拉玛依日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81101000024858270
五、合同编号:11NMB1849073202538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宣传品制作服务、印刷品
详见附件
次
1.00
4800
48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成文星
联系电话:17797902798
传真:/
地址:宝石路27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克拉玛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
联系人:龚新
监督投诉电话:0990-6239160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关于宣传品制作服务的服务市场合同(11NMB184907320253801).pdf
合同编号:11NMB184907320253801采购单位(甲方):中共克拉玛依市委员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服务单位(乙方):克拉玛依日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并严格遵循克拉玛依市本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或)团体组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日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日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服务协议,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定点服务全疆一张网(服务市场)-供应商在线征集(2021年第一批类目)-克拉玛依日报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服务事宜,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服务项目、价格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计数单位成交单价小计1宣传品制作服务、印刷品--增值服务:安装拆卸,品牌:,设计类型:展板,生产机器:国内机器,生产工艺:uv打印,制作时效:1-3天,产品材质:PVC1次4800.004800.00合同总价(元)4800.00合同总价(大写)肆仟捌佰元整二、付款方式1.结算方式:一次总付,在印刷结束并交付后,经甲方验收确认,由乙方向甲方送达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费用。乙方未送达上述发票的,视为付款条件未达成。三、服务条款2.违约责任:(一)甲方的违约责任因甲方自身原因,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的,每逾期一日,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印刷费用万分之1的违约金。(二)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违约责任: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交付印刷品的,每逾期一日,向甲方支付印刷费用1%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未按合同约定要求印刷的,应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后3日内及时整改并向甲方支付印刷费用1%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如乙方经3次以上(含)整改未通过的,甲方有权利单方解除合同,并在甲方发出的解除通知到达之日起3日内由乙方按比例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费用,并承担总合同款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以甲方损失为准。未经甲方同意,转委托他人印刷的,应向甲方支付印刷费用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1/2(三)本合同具体印刷的项目以甲方书面发出的印刷内容和要求为准。(四)本合同产生纠纷的,双方本着友好原则协商解决,无法友好协商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3本合同由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4.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市光明西路支行账号:账号: 107089028060签订日期:签订日期:2/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宣传品制作服务 印刷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