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消防维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5)
一、合同编号:11N40570127820251402
二、合同名称: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5-2027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2139
四、项目名称: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5-2027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
地 址:晋中市文华街369号
联系方式:0351-5678334
供应商(乙方):山西航泰消防检测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天鑫花园2单元3201
联系方式:1310351235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5-2027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796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响应文件服务要求:详见响应文件服务时间:2025年10月17日至2027年10月16日。服务标准:详见响应文件
2.合同金额(元):1796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5年10月17日至2027年10月16日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0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2025-2027消防维保服务项目.pdf
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5-2027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合同(11N40570127820251402).pdf
编号:工科大[2025]第号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后勤保卫部)采购合同项目名称:2025-2027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项目编号:1499002025CCS021392025年9月采购合同需方: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供方:山西航泰消防检测有限公司供方在山西宇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5-2027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招标采购中中标(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项目名称及服务内容本合同项目名称为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5-2027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且供方承诺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质量具体如下:1.服务范围为需方提供消防维修保养服务,维保服务面积705257.75㎡,包括行政楼01—02、教学楼01—12、实训01—12、公寓01—17、餐厅01—04、图书馆01—02、体育场(东、西)、体育馆、产教融合楼、教工宿舍01—02、人才公寓、学术交流中心(A、B、C区)等建筑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及联动系统、消火栓灭火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防火分隔系统、防排烟系统、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消防通讯及消防广播系统等相关消防设备设施。2.服务内容(1)检查测试:目的是通过对消防设施的检查测试,一方面来评定消防系统运行的正常情况,另一方面发现系统隐藏故障,以便有计划的排除。(2)故障排除:包括故障发生原因确认、故障的处理过程、更换故障的零件、排除故障的跟进、填写有关记录表格。(3)保养:清洁、润滑、紧固接线。目的是通过对消防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接线,使消防设备最大限度延长使用寿命、处于正常工作状态。(4)通过检查测试发现故障隐患,并及时将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中;通过有效的保养使消防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确保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3.维保原则(1)做好日常保养巡检工作并做记录,维修保养工作不能干扰正常的教学和工作秩序。(2)不影响设施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以修为主,以换为辅,尽量缩短维修时间,无维修价值的由需方确认。(3)对已经发现需要更换零配件或者已有故障隐患的设备提前进行维修。(4)接到维修通知1个小时内响应,4个小时内到现场,对于不更换零部件的一般性维修和故障排除,在接到通知的4个小时内完成维修任务。(5)维修要遵守需方制度和安全规程。(6)维修开始和结束后,对维修现场进行必要的清理,确保活完场地净。(7)维修造成机损事故的,照价赔偿,对于不听需方指令维修人员,需方有权要求清退,造成事故的,责任由成交供方承担。(8)需方制定的更详细的维修标准以及违反维修标准的处罚措施,供方应该遵守。4.服务人员配备要求(1)24小时值守,供方为需方每班配备4名专业技术人员(24小时持证上岗,维修、维护时多人),委派杨峥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13103512351委派李爱芳为现场技术代表,联系电话16636042119,负责对工程内容所包括的所有消防设施进行维修保养。维修保养工作结束时,供方应出具一份全年维修保养工作报告。供方应该配合需方做好消防部门的检查验收,保证每次验收合格。供方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服从消防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达到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供方维保的供方人员应遵守需方的管理制度及作息时间,充分尊重需方的意见,与需方密切协调配合完成维保工作。(3)消防维修保养人员工作期间应穿统一服装、佩戴工作证件等,维修保养期间供方的安全责任和由供方商引起的安全责任由供方负责。(4)派人24小时值守,保证维修保养人员24小时不脱岗随叫随到,维修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值班人员需落实值班和管理措施。(5)保证在10分钟内响应,20分钟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完成维修维护,对不能及时完成的服务项目,要提出应急预案和解决措施。(6)供方每学期要提供一次建筑消防设施的联动检查情况表,对建筑消防设施系统的联动控制功能进行综合检查、评定。要对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每层、每回路报警系统和联动控制的功能进行试验。要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末端放水,进行系统功能联动试验,水流指示器报警,压力开关、水力警铃动作。要对消防给水系统最不利点消火栓(消防炮)出水,分别用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泵供水。(7)供方除正常的定期检测、维护外,能够及时处置消防突发异常情况。(8)供方须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并积极配合学校安全保卫部进行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工作。5.维保要求5.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每月检查火灾报警控制器自检功能、消音复位功能、故障报警功能、火灾记忆功能和主备电源自动转换功能。(2)每月检查消防控制室或消防值班室工作环境以及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控制器、层显器、探测器。(3)每月检查探测点的显示,联动程序。(4)每月检查备用电的充放电功能。(5)每月检查探测器肮脏度、灵敏度、自动环境补偿、预报警、响应域值、通讯故障及其他必要的功能试验。(6)每月检查模块通讯故障、自动诊断、历史记录。(7)每月检查手动报警按钮外观有无损坏,报警及指示灯是否正常。(8)每月检查本系统的值班记录,同消防值班人员共同做好维护保养的记录。(9)每月检查(警铃)音响度、灵敏度,部位的正确。(10)每年检查下列功能:(11)采用检测设备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工作情况。(12)试验手动按钮,抽检数量为总数的100%。(13)自动或手动试验相关联动控制设备的控制和显示功能。(14)对系统回路电压、回路电阻、回路对地电阻进行检查、测试。(15)对消防电话插孔和对讲电话,按实际安装数量的100%进行通话试验。(16)综合上述各分项试验,测试消防主控屏的报警、故障显示、消音、复位、火灾记忆功能,并进行消防主电源和备用电源的自动切换模拟试验和充放电实验,对非消防电源切换、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设备的联动进行模拟试验。5.2自动喷淋灭火系统(1)每月检查消防泵房工作环境及喷淋泵、消防泵、稳压设备、电源控制柜、蝶阀、闸阀、止回阀、湿式报警阀、水泵接合器、储水设备等是否处于正常状态。(2)每季度检查消防泵功能,当消防水泵启动后,应模拟自动情况下,测试管网阀门的严密性能,对系统的供水能力和联动启动泵功能,同时试验主、备泵的供水情况。(3)每季度试验抽检喷淋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4)每季度进行末端试水、屋顶消火栓出水,检查管网压力。5.3通风、排烟系统(1)每月检查送风、排烟机房工作环境以及送风机、排烟机、电源控制柜,送风口、排烟口、防火阀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2)每年试验自动方式打开排烟口、启动送风机、排烟机,抽查楼层数量为总数的100%。(3)每年试验手动打开排烟口、启动送风机、排烟机,抽检数量为总数的100%。5.4防火分隔系统(1)每月检查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周围有无影响门正常启闭障碍物,门能否处于正常启、闭状态,门的附件是否齐全完好。(2)每年试验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开闭、升降功能。(3)每年检查启动防火卷帘门手动按钮功能。5.5应急照明、疏散指示系统(1)每月抽查安全出口疏散指示标志、重要场所的应急照明或疏散指示标志。有损坏情况,应及时修复。(2)每季试验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灯的工作照度和疏散照度,抽查数量不少于总数的100%。5.6消防通讯(1)每月检查电话插孔、重要场所的对讲电话、播音设备、扬声器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2)每年度试验电话插孔和对讲电话的通话质量,抽查数量为总数的100%。(3)每年度试验选层广播、抽检数量为总数的100%。(4)每年度试验从背景音乐状态下强切至事故应急广播状态的功能。5.7其他(1)每月检查消防电梯迫降按钮、消防电源及切换设备等是否处于正常完好状态。(2)每年度试验消防电梯的紧急迫降功能。(3)每年度试验消防电源的切换功能。(4)每年度试验切换非消防电源功能。(5)每年配合需方组织消防演练两次(提供技术支持)。(6)每年寒假、暑假期间分别对各个建筑的消防系统进行一次全面联动(此时消防系统应处在自动状态)。5.8台账管理如实填写每月消防设施设备检查情况台账,包含检查时间、检查人员、检查项目及发现的问题,确保台账信息与设备实际状况同步,严格履行合同约定,规范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形成以下表格,存档备查。(1)消防巡查记录表(2)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3)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4)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情况记录表6.执行标准严格执行《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山西省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规程》DB14/T2489-2022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作为月底考核依据。7.其他服务要求(1)供方应该配合需方做好消防部门的检查验收,保证每次验收合格。(2)供方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服从消防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达到要求,并承担相应的责任。二、合同总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玖万陆仟伍佰元(小写):¥1796500元供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总价中,需方不再向供方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三、履约保证金及款项支付1.供方在签订合同时,向需方交纳合同金额5%的履约保证金,所提供服务经双方验收合格,一次性无息退还。2.支付方式:服务费按月考核,按月结算。需方于每月底根据《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第三方服务单位监督考核办法》和《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第三方服务单位合同履约监管细则》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及评定结果核定实际结算金额,如供方服务通过需方考核验收标准,需方每月支付人民币¥74854.16元(大写人民币:柒万肆仟捌佰伍拾肆元壹角陆分);如供方考核评定等级未达需方验收标准,则按《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第三方服务单位监督考核办法》第四款第六条核定金额为准(《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第三方服务单位监督考核办法》和《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第三方服务单位合同履约监管细则》详见合同附件)。并于次月5日前结算相关费用。3.付款凭证付款前供方应向需方开具等额增值税发票,否则需方有权拒绝付款并无需承担违约责任。四、服务地点与服务期限1.服务地点: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服务期限:2025年10月17日至2027年10月16日。五、质量标准和要求1.供方所提供的服务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及需方的要求和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的或者需方的要求和标准,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2.供方所交付的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晋中市有关安全、环保、卫生之规定。3.供方确认并承诺:(1)供方提供服务时涉及的所有服务人员(“供方人员”)与需方均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供方应当自行处理与供方人员之间的纠纷,并且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保证供方人员及需方的安全;(2)供方及供方人员向需方所提供的服务应达到需方的要求和标准,如供方提供的服务或交付物不符合需方需求的,供方应在需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需方意见进行修改及完善。此外,需方有权随时要求供方更换供方人员,供方应当根据需方要求在3日内更换供方人员。4.权利瑕疵担保:(1)供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2)如需方使用该服务构成对任何第三方的侵权或第三方因服务向需方提出索赔或诉讼的,则由供方承担全部责任并使需方免于遭受一切损失。六、维修费用约定1.在维保期内,每发现一次故障,维护修理产生1000元以内(含1000元)更换设备、部件等费用,均由供方承担。2.在维保期内,每发现一次故障,维护修理产生1000元以上更换设备、部件等费用,均由需方承担。七、验收1.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供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需方递交验收通知书,需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10个工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需方有权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供方应当配合。2.如果属于非需方原因致使服务未通过验收,供方应当在需方指定的期限内排除故障或重新提供服务,并自行承担相关费用,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如供方拒绝纠正或在指定期限内未纠正完成的,需方有权聘请第三方纠正或提供服务,该费用由供方承担,需方有权在支付供方合同款项时扣除相应金额。3.如果属于需方原因致使服务未通过验收,需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由双方再次进行验收,供方应当配合需方进行验收。4.需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供方需配合需方进行合同验收单的填写和相关交付工作,需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八、需方的权利义务1.需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2025-2027年消防维保服务项目,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服务事项,需方有权要求供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或纠正服务,直至符合要求为止。2如果供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准的,造成无法正常运行,需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服务费用由供方承担;如果供方不支付,需方有权在支付供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相等的金额。3.由于供方服务质量不符合要求或供方延误提供服务的原因,使需方遭受任何经济损失的,需方有权要求供方进行经济赔偿。4.需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应尽合理努力为供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的工作环境,协助供方完成服务工作。5.当发生故障时,需方应及时告知供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供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6.如果需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服务进行调整且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及时通知供方,并与供方协商解决。7.在双方就签订合同而进行协商的过程中以及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需方向供方提供的、为供方生产产品所需的所有图纸、技术规格、质量标准或其它任何有关资料(如有)的所有权(包括其上的任何知识产权或专有信息)均仍属于需方所有。九、供方的权利义务1.供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需方在合同服务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供方有权要求需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该费用和具体安排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另行达成书面协议确定。2.供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需方事先书面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项目运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3.供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在发现之日起3日内及时与需方联系,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如因供方履行服务而导致该缺陷或故障的,供方应当在发现之日起10日内排除故障并修复缺陷,需方因此遭受任何损失的,供方应当赔偿需方一切损失。4.如果供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应事先征得需方的书面同意(包括但不限于是否需要第三方以及第三方服务商的确定),并由供方承担该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所有因第三方原因导致供方未能完成合同项下目的和约定的,视同供方违约。5.供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和更换的部件和任何部分是全新的、质量合格的、且从未使用过的。如果证实供方的服务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供方应采取补救措施并对需方进行赔偿。6.需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向供方提供的信息、文件等一切资料,供方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用途,否则需方有权追究供方由此给需方造成的损失。7.供方保证其在按照本合同规定为需方提供服务的过程中没有侵犯他人的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且其向需方提供的服务或交付的成果亦不会侵犯他人的任何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也不会导致其他任何第三人向需方主张任何权利。十、违约责任(一)补救措施和索赔1.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供方服务存在缺陷,需方有权向供方提出索赔。2.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供方服务存在缺陷而需方提出索赔,供方应按照需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需方所遭受的损失,甲乙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价格或供方赔偿需方损失。(2)供方应在接到需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造成设备或货物损失的,应采用符合需方要求的规格、质量和性能的新零件、部件、设备或货物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供方负担。(3)如果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供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供方接受。如果供方未能在需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需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需方同意的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需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需方损失的,需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供方赔偿。(4)需方对供方累计3次月考核结果为不合格,学校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维保单位同时根据合同约定向学校支付合同金额10%的赔偿金。(二)履约延误1.供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2.如供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供方的违约责任(如发生拖延情况,供方每拖延一天,违约金按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零点二(0.2%)记取,直至供方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在该情况发生后3日内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需方。需方在收到供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未获得需方书面同意前,供方不得延期。(三)误期赔偿除合同第十条规定外,如果供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或提供的服务在约定的期限内未达到需方满意的标准的,需方可以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根据本条约定,供方每误期一天,其应赔偿合同项下服务的总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直至供方提供服务且服务达到需方满意的标准为止。需方也可向供方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十一、不可抗力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二、争议解决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需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十三、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由供、需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捌份,需方持陆份,供方持贰份。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十四、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1.采购文件2.投标(报价)文件3.投标人(报价人)所做的其他承诺4.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第三方服务单位合同履约监管细则5.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第三方服务单位监督考核办法0010531……………………………………………………………………………3信信南*:减号公HYT(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需方(章):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供方(章):山西航泰消防检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或经办人:地址:晋中榆次区文华街369号地址: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平阳路天鑫花园2单元3201电话:0351-5678334,电话:0351-7036119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太原迎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宾路支行,山大支行账号:0502122309025800016账号:146766423038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附件: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第三方服务单位监督考核办法为加强对第三方服务单位的管理,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规范服务行为,优化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的正常秩序,助力学校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监督考核办法。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与学校签订服务合同,为学校提供后勤、安保服务的所有第三方服务单位,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安保服务、消防维保、特种设备维保等单位。二、考核原则(一)公平公开原则:考核过程和结果应客观、公正,考核标准、过程及结果向服务单位公开,接受监督。(二)量化科学原则:以具体指标为核心,以事实为依据,以考核标准为准绳,避免主观随意性,确保打分有据可依。(三)动态监管原则:结合日常抽查、定期考核及突发事件处理,实现全周期跟踪。(四)合同导向原则:考核内容严格依据已签订的服务合同条款,确保权责一致。三、考核办法(一)考核主体主导主体: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部)监管相关服务单位的中心(科室),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结果汇总及应用。协同主体:服务对象(学校师生及学校其他部门)、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部)与服务相关的其他中心(科室)。(二)考核形式监管第三方服务单位的中心(科室)成立考核工作组,建立“月度考核”机制,以自然月为考核单元,形成“月度评估、月度复盘、月度改进”的闭环管理,提升考核时效性与导向性。物业服务、特种设备每三个月支付一次服务费,考核得分为该周期内每月月度考核得分的平均值。(三)考核内容依据招标文件要求与合同约定标准,从日常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管理、满意度等方面进行量化考核,各服务项目具体考核内容详见附表。四、考核结果(一)学生公寓物业、室内外物业(绿化)、特种设备(电梯、锅炉)服务费支付比例根据考核得分确定:90分及以上:支付100%;75-90分(含75分,不含90分):支付80%~90%;60-75分(含60分,不含75分):暂停支付,待整改合格后按70%支付;60分以下(不含60分):解除合同。扣罚金额从服务费中直接抵扣(如电梯困人救援超时扣200元/次)。(二)校内商贸网点按照《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校园商贸服务网点管理办法》处罚规定:年度前两次下发处罚通知单,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年度第三次、第四次下发处罚通知单,视情节轻重给予不同期限的停业整顿;第五次下发处罚通知单,考核结果不合格,终止租赁合同。(三)安保服务安保服务满分为400分,综合得分360分及以上为优秀,300-360分(含300分)为基本合格,300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优秀足额支付当月安保服务费用;考核结果基本合格扣除当月安保服务费的5%,同时要求保安公司立即改进;考核结果不合格暂停支付当月安保服务费,要求保安公司立即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扣除当月安保服务费的10%。一年内月度考核三次及以上基本合格与不合格的,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保安公司需根据合同约定向学校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四)消防维保考核项目结果实行百分制,消防管理科考核占比70%,其他部门考核占比30%,两项考核总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75-90分(含75分)为基本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考核结果优秀足额支付当月维保费用;考核结果基本合格扣除当月维保费用的5%,同时要求维保单位立即改进;考核结果不合格暂停支付当月维保费用,要求维保单位立即整改,待整改合格后扣除当月维保费用的10%。一年内月度考核三次及以上基本合格与不合格的,校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维保单位根据合同约定向学校支付相应的赔偿金。五、其他(一)本办法自发布自之日起施行。(二)本办法由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附表1:学生公寓物业服务考核表附表2:学生公寓物业服务满意度评分表附表3:室内外物业(绿化)服务考核表附表4:电梯维保考核表附表5:锅炉维保考核表附表6:安保服务考核表附表7:消防维保考核表1附件8:消防维保考核表2附表7:,消防维保考核表1考核项目达到的标准参考分值消防管理科考核分值维保每月监督考核项目乙方单位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平台登记注册取消合同乙方配备固定4名专业技术人员值守(持消防设施操作员证上岗)乙方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乙方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日常误报警清查接到甲方故障报告或电话通知后,派遣持有消防设施操作员证的维修人员,30分钟内到现场排查故障发现隐患在24小时内排除修复,重大隐患在征得甲方同意后,立即采取应急措施每日填写建筑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记录表每日填写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表每日填写消防巡查记录表每日填写建筑消防设施故障处理情况记录表每日填写消防检查维修明细每月提交一次维修保养月底总结维保每月抽查考核项目(任意一栋楼内随机抽查)楼内消火栓喷水测试室外消火栓喷水测试楼内喷淋系统末端试水压力楼内喷淋系统报警阀压力消火栓、喷淋泵运行测试稳压泵自动运行启动查看消防水箱、水池液位抽查疏散灯损坏情况抽查应急灯损坏情况抽查消防主机故障情况抽查排烟风机运行情况抽查防烟风机运行情况维保考核项目得分100加分项目大型活动前提供消防安全检查服务和消防安全保障服务为学校师生、社会服务人员提供消防安全知识培训服务为学校师生、社会服务人员提供疏散演练、灭火演练服务冬季对校内所有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做保温冬季对漏风百叶窗做防冻措施加分项目得分10综合得分附表8:消防维保考核表2考核项目达到的标准参考分值考核得分第三方服务单位考核项目消防管道漏水,接到第三方服务单位通知后30分钟内到场排查故障10消防报警设备损坏,接到第三方服务单位通知后12小时内到场维修故障10消防应急灯损坏,接到第三方服务单位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维修故障10大型消防故障,接到第三方服务单位通知后5天内维修故障10消防维保人员服务态度是否满意10消防维保人员维修完成后是否清理垃圾10消防维保人员维修过程中是否遵守楼内各项规章制度10消防维保人员是否统一着装10消防维保人员仪容是否整洁10消防维保人员维修结果是否满意10维保考核项目得分注:消防管理科每月随机抽取2个二级网格和1家其他第三方业务相关公司对消防维保单位进行考核,每项考核合格计分,不合格不计分。附件:山西工程科技职业大学第三方服务单位合同履约监管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内第三方服务单位合同履约监管工作,明确监管规则,堵塞监管盲区,保障学校及师生合法权益,提升服务管理效能,制定本监管细则。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校内第三方服务单位提供的各类服务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物业服务、安保服务、消防维保服务、电梯维保服务、锅炉运行服务等。第三条合同履约监督管理坚持以下原则,确保监管规则明确、过程规范透明、结果公平合理。1.学校主导,权责明晰2.预防为主,全程管控3.动态调整,持续改进4.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第二章日常监管第四条监管部门要为每个服务项目建立专属合同管理台账,统一记录合同基础信息(含编号、服务内容、履约期限、服务标准、付款条件、违约责任等)及履约过程信息(含履行进度、检查结果、发现问题及整改情况等);台账实行电子化与纸质化双存档,确保合同履约全流程可追溯。第五条聚焦合同核心履约要求,明确以下监管要点:服务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如人员配备情况、物业服务的保洁消杀频次、电梯维保的检修标准等);履约进度:是否按合同时间节点推进服务(如维修响应时限、定期维保周期、工作安排的执行情况等);安全规范:是否遵守合同及法律法规中的安全要求(如锅炉运行的操作规范、电梯维保的安全防护、消防设施的维修保养等);条款执行:是否履行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如人员资质、服务记录提交等)。第六条监管部门按照以下检查频率及记录要求开展合同履约监管工作。1.检查频率:日常抽查:每月组织不少于4次,覆盖各类服务项目;专项检查:配合上级监管部门(如市场监督管理局、消防大队等)开展;动态核查:随机抽取履约资料(服务记录、安全报告等)核实,每季度不少于1次。2.记录要求:每次检查需形成书面记录,注明检查时间、人员、内容、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经检查人员与被检查单位签字确认后存档,作为履约评估依据。第七条监管部门严格依据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如服务验收合格、进度达标等),审核第三方服务单位的付款申请;核对费用支付(服务费、租金等)与合同约定的一致性,对未达履约标准的,暂缓或拒绝支付相关费用;建立付款与履约情况的关联台账,确保财务结算与履约监管同步。第三章整改与处罚第八条为规范第三方服务单位履约管理,及时纠正履约偏差,将履约问题整改流程明确如下:1.问题核实:发现履约问题后,需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面核实,同步通过照片、书面记录等形式固定相关证据,确保问题事实清晰、依据充分;2.整改通知:向第三方服务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需明确指出具体问题、详细整改要求及整改完成时限(一般问题整改时限不超过5个工作日,复杂问题可根据实际情况延长至10个工作日);3.复核验收:整改期限届满后,监管部门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专人进行复核验收。验收合格的,相关材料及时存档;验收不合格的,立即启动对应处罚程序,督促问题彻底解决。第九条为强化第三方服务单位履约约束,确保服务质量符合合同约定标准,根据违约情节轻重,采取以下违约处理措施:1.首次轻微违约:若出现服务质量略低于标准等轻微违约情形,向第三方服务单位发出书面警告,明确违约细节及整改要求,限期完成整改;2.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合格:对于收到整改要求后逾期未完成整改,或整改结果经复核仍不合格的,按合同约定扣减相应比例服务费;若合同无明确约定,将根据问题实际影响程度,经后勤保障部党支部支委扩大会议研究确定扣减比例,最高不超过当期服务费的30%;3.严重违约:若发生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服务质量严重不达标且拒不整改等严重违约行为,将立即暂停合作,视情况终止合同,并依据合同约定追究其违约责任;若因违约行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偿相关损失。第四章附则第十条本细则自发布自之日起施行。未尽事宜,按合同约定及学校相关规定执行。第十一条本细则由后勤保障部(安全保卫部)负责解释。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消防维保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山西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