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第三方报告考评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000-FW2025-11778
二、合同名称:淮安分院第三方报告考评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11778
四、项目名称:淮安分院第三方报告考评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联系方式:18052387702
供应商(乙方): 江苏省设备监理协会
联系方式: 1370158452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淮安分院第三方报告考评服务
项目编号:JSZC-320000-FW2025-11778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项目预算: ¥45000.0
项目地点: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柯山路81号
采购单位: 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
联系人姓名: 淮安分院
联系电话: 18052387702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45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18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1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0-21 08:37
报告考评及现场检验质量抽查服务合同.pdf
江苏服务合同D205甲方: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乙方:江苏省设备监理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谈判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服务: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前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淮安分院检验报告、现场检验质量进行抽查。第二条合同价格本合同项下人民币总价款为¥45000.00(大写:肆万伍仟元整)本合同总价款是完成本项目所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合同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方式相适应的320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提供的检验报告清单;2、乙方提供方案计划书3、响应承诺/服务承诺:第四条权利保证7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技术规格应与方案计划书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第六条服务期限和验收标准1、服务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2025年10月30日。2、验收标准:乙方方案计划书及服务承诺。第七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付款方式及条件:乙方于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开展服务工作,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将合同款额汇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在甲方付款前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邮寄给甲方。4、乙方账户信息开户名称:江苏省设备监理协会纳税人识别号:51320000509182433N;银行账号:604881749;开户银行:民生银行南京河西支行;地址:江苏省南京市石鼓路227号10楼,电话:025-83729912;第八条合同要求1、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相对方未经本院书面同意,不得将合同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2、货物、服务的购买或租赁权利瑕疵条款:合同相对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服务不存在所有权、抵押权、使用权、知识产权等权利瑕疵。3、争议解决条款: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同音提交淮安市仲裁委员会按其仲裁规则裁决,仲裁产生的仲裁费、鉴定费、保全费、担保费、律师费等合理支出由违约方承担。A座洁务款合同签订前、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合同相对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廉洁原则,不得向本院工作人员行贿、变相行贿,不得以任何埋由向本院工作人员及第二方赠送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及其他支付凭证,个以任何理由为本院工作人员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一旦发生上述事由,本院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同。5、保密条款:双方应当对合同的内容、因履行合同期间获得的或收到的对方的商务、财务、技术、产品的信息、用户资料或其他标明保密的文件或信息的内容(简称“保密资料”)保守秘密,未经信息披露方书面事先同意,不得向合同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披露。双方均不得将合同中的内容及在合同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6、送达条款,合同尾部联系方式和联系信息适用于双方往来联系、书面文件送达及争议解决时法律文书送达,送达文书的效力及于本合同纠纷所引发的仲裁、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合同相对方确认的最后送达地址如发生变更等情形,应在二日内重新确认填写最后送达地址并以书面方式予以通知本院,否则原确认的最后送达地址继续有效,合同相对方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正本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采购代理机构执壹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乙方(供应商):(盖章)代表人:代表人:电话:189523777815电话1891599395地址:南京市石鼓路227号10楼地址:淮安市柯山路81号口期,2、10.14签订日期:255.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第三方报告考评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江苏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