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采购合同公告(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2025)
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红寺堡区2025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防灾救灾第五批)红寺堡区2025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防灾救灾第五批)二标段供货合同
一、合同编号:20251021HT(WZ)000003
二、合同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红寺堡区2025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防灾救灾第五批)红寺堡区2025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防灾救灾第五批)二标段供货合同
三、项目编号:D640303-20250905092352476
四、项目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红寺堡区2025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防灾救灾第五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街3号
联系方式:0953-5098561
供应商(乙方):宁夏嘉益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光彩村
联系方式:173412488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磷酸二氢钾 (膨化闪溶型)、腐殖酸水溶肥、14-羟基芸苔素甾醇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磷酸二氢钾(KH2PO4)≥99%,含水溶性五氧化二磷(P2O5)≥52%、氧 化钾(K2O)≥34%、水份≤0.5%、氯化物(C1)≤1.0%、水不溶物≤0.3%。 剂型:粉剂。包装:1000 克/袋。 含氮≥350g/L,钾≥20g/L,腐植酸 40g/L, EDTA 锌≥1.45g/L,海藻提取物≥20g/L. 剂型:水剂。包装: 1000 克/瓶。 含 14-羟基芸苔素甾醇0.01%, 剂型:可溶液剂。包装:100ml/瓶。
主要标的数量:12500
主要标的单价:16
合同金额:20.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吴忠市红寺堡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10-20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10-21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嘉益禾的供货合同.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红寺堡区2025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防灾救灾第五批)二标段供货合同甲方(采购方):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乙方(供货方):宁夏嘉益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25年9月26日在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的红寺堡区2025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项目公开招标采购中,宁夏嘉益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为第二标段供货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一、名称、规格、数量、价款等产品名称含量、规格单位数量单价(元)金额(元)磷酸二氢钾(膨化闪溶型)磷酸二氢钾(KH2PO4)W99%,含水溶性五氧化二磷(P20s)W52%、氧化钾(K20)W34%、水份≤0.5%、氯化物(C1)≤1.0%、水不溶物≤0.3%。剂型:粉剂。包装:1000克/袋。袋416719.581256.5腐殖酸水溶肥含氮≥350g/L,钾≥20g/L,腐植酸40g/L,EDTA锌W1.45gL,海藻提取物W20gL.剂型:水剂。包装:1000克/瓶。瓶416719.581256.514-羟基芸苔素甾醇含14-羟基芸苔素甾醇0.01%,剂型:可溶液剂。包装:100ml/瓶。瓶4167937503合同总金额大写:贰拾万零壹拾陆元整小写:200016.00元-1-二、质量标准执行国家标准三、交货方式、期限1.交货方式:乙方负责送货到甲方指定地点,整个过程中发生的运费、装卸费、税金及损耗等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后5日内供货完毕。3.所有货物送到以后,甲方将取样抽检(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不符合要求的按照退货处理,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四、合同金额与付款方式本项目资金金额为200000.00元。超出的16元不予支付。项目实施完毕,经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100%。五、违约责任1.乙方如不能履行合同,应向甲方一次性偿付总货款20%的违约金;如有特殊情况甲方可以单方面终止此合同,并以书面形式告知乙方。2.凡乙方所供产品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标准或自行调整的,按不能履行合同处理。3.若乙方不按期完成供货,每逾期1天,向甲方偿付总货款5%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全部损失。六、不可抗力若其中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并经有关机关证明确实不能完全或部分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说明,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延期、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2-七、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签订后,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八、其他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财务一份。甲方单位名称吴忠市红寺堡区农业农村局宁夏嘉益禾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单位地址吴忠市红寺堡区文化西003号吴忠市红等堡区光彩村代表签字依电话0953-509851017341248855开户银行宁夏银行红寺堡支行帐号25080140100002472签订日期2025年10月20日2025年10月20日-3-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