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绿化管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01142023000243-1

二、合同名称:新都区交通运输局三木路及成绵高速货运大道立交桥下绿化管护服务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142023000243

四、项目名称:新都区交通运输局三木路及成绵高速货运大道立交桥下绿化管护服务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镇北新路115号
联系方式:83940690
供应商(乙方):成都仟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医学院小区21栋6单元2号
联系方式:13689016308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三木路及成绵高速货运大道立交桥下绿化管护服务
1(项)
¥767,039.00
¥767,039.00
1、内业资料整理; 2、乔木、灌木、花卉、草坪等园林植物的日常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 3、管辖区域绿地保洁和容貌维护,保证绿化区域内清洁、无生活垃圾、无杂物、无建渣、无人畜粪便等; 4、绿化管辖区域的设施维护(标示牌、公里桩、栏目杆),保证绿化管辖区域内的设施的完好、整洁、清晰,无遮挡物、无附着物、无损坏缺失、无位置倾斜或偏移,并定期进行设施的刷新; 5、道路巡查每日不低于三次,在巡查期间发现问题需及时上报,若因巡查不到位而导致的任何问题及安全事故均自行负责。

合同金额: 767,039.00元,大写(人民币):柒拾陆万柒仟零叁拾玖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18日至2026年10月17日
履约地点:新都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政府采购合同_1.pdf
成都市新都区交通运输局
2025年10月21日

政府采购合同1合同编号:签订地点:签订时间:202年10月1日采购人(采购人)供应商(中标供应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四川采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新都区交通运输局三木路及成绵高速货运大道立交桥下绿化管护服务采购项且”(采购项目编号:N5101142023000243)的《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第一条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名称:新都区交通运输局三木路及成绵高速货运大道立交桥下绿化管护服务采购项目2、招标编:N51011420230002433、服务范围序号服务范围面积备注1三木路及成绵高速货运大道立交桥下绿化管护服务140477平方米第二条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合同期限一年,自202年10月18日至2026年10月17日止。第三条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一)服务内容1、内业资料整理;2、乔木、灌木、花卉、草坪等园林植物的日常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3、管辖区域绿地保洁和容貌维护,保证绿化区域内清洁、无生活垃圾、无杂物、无建渣、无人畜粪便等;4、绿化管辖区域的设施维护(标示牌、公里桩、栏目杆),保证绿化管辖区域内的设施的完好、整洁、清晰,无遮挡物、无附着物、无损坏缺失、无位置倾斜或偏移,并定期进行设施的刷新;5、道路巡查每日不低于三次,在巡查期间发现问题需及时上报,若因巡查不到位而导致的任何问题及安全事故均自行负责。(二)服务标准1、浇水排水(1)原则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2)浇水的年限树木定植后一般乔木需连续浇水3年,灌木5年;土壤质量差、树木生长不良或遇干早年份,则应延长浇水年限。(3)浇水次数乔木不少于4次/年,灌木不少于6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6次/年,绿篱不少于6次/年,草坪不少于24次/年,盆草花不少于48次/年。(4)浇水量乔木不少于40公斤/株·次(胸径10公分以下),灌木不少于3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绿篱不少于30公斤/m·次,草坪不少于20公斤/m·次,盆草花不少于20公斤/m·次。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喷灌浇水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地面无迳流为准。(5)乔灌木浇水时间一般集中在12月至次年6月,以“过冬水”“发芽水”和4月至6月的“抗旱水”为主。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6)雨季应注意排涝、及时排出积水。2、施肥(1)原则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2)施肥对象定植五年以内的乔、灌木,生长不良的树木,木本花卉,草坪及盆草花。(3)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聚效应础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4)施肥次数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9次;盆草花以施叶面肥为主,每半月1次。(5)施肥量施基肥乔木(胸径在10公分以下)不少于20公斤/株·次,灌木不少于1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少于0.5公斤/m·次,草坪不少于0.2公斤/m·次。施追肥一般按0.5%—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干施化肥一般用量,乔木不超过250克/株·次,灌木不超过150克/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超过30克/m·次,草坪不超过10克/m·次。(6)乔、灌木施肥应挖掘施肥沟、穴,以不伤或少伤树根为准,深度不浅于30公分。3、修剪(1)原则修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花繁叶茂的目的。(2)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3)养护性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型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造型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廊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4)乔木的修剪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3至6:4之间。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5)灌木的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稍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在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6)绿篱和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的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cm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若生长过密影响通风透光时,要进行内膛疏剪。当生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要进行强度修剪,强度修剪宜在休眠进行。(7)藤本的修剪藤本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2-3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曼、理顺分布方向,使叶幕分布均匀、厚度相等。(8)盆草花的修剪要掌握各种花卉的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增多开花枝数,要不断摘除花后残花、黄叶、病虫叶,增强花繁叶茂的观赏效果。(9)草坪的修剪草坪的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cm,当草高超过12cm时必须进行修剪。混播草坪修剪次数不少于20次/年,结缕草不少于5次/年。(10)修剪时间落叶乔、灌木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常绿乔、灌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亚热带植物在早春萌发前进行,绿篱、造型灌木、色块灌木、草坪等按养护要求及时进行。(11)修剪次数乔木不少于1次/年,灌木不少于2次/年,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12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8次/年。(12)修剪的窗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13)修剪应按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须特别注意安全。4、病虫害防治(1)原则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10%以下。(2)病虫害的药物防治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种类、剂型、浓度和施用方法,使之既能充分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3)喷药应成雾状,做到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喷药均匀,不留空白。喷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喷药时要注意行人安全、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喷药范围内有食品、水果等存放物,要待移出或遮盖后方能进行。喷药后要立即清洗药械,不准乱倒残液。(4)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5)施药要掌握有利时机,害虫在孵化期或幼虫三龄期以前施药最为有效、真菌病害要在孢子萌发期或侵染初期施药。(6)挖除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5-20cm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人工刮除树木枝干上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刮除树木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烧毁。(7)农药要妥善保管施药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戴好风镜、口罩、手套及其他防护用具。5、松土除草(1)松土土壤板结时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5-10cm为宜。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2)除草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6、补栽(1)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缺株断行应适时补栽。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2)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不同方法。7、支柱扶正(1)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眼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2)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柱,支柱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8、管辖区域绿地保洁和容貌维护(1)随时保持绿地清洁、美观、平整,做到全天候清扫保洁。(2)及时清除生活垃圾、建渣、人畜粪便等废弃物,废弃物在绿化现场停留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3)标示牌、公里桩、栏目杆等公共设施每天擦洗1次。(4)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藓及乱涂乱画痕迹。(5)及时清运草屑、树枝、死树等管护残留物,清理出来的废弃物应及时清理,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当天。(6)按规定处理垃圾(不得将垃圾扫入排水设施、绿化带内;不得就地焚烧;不得倒入河道内);每周至少进行一次绿化冲洗。(7)经常冲洗树木枝叶上的积尘,防止堵塞气孔和影响市容。行道树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1日保证每周冲洗1次以上。9、绿化管辖区域的设施维护(1)绿地设施包括标识牌、公里桩、栏目杆等绿地设施及供水阀门、喷头等设施。(2)绿地设施应保持完好、整洁和清晰,保证无遮挡物、无附着物发现设施被污染、遮挡等应及时清洗冲刷。(3)绿地设施应保持无损、倾斜或偏移,发现设施缺损、倾斜或偏移应及时修补、扶正、更换。(4)绿地设施应保持信息有效,定期进行刷新。(三)项目服务要求1、作业单位应无条件服从业主单位对恶劣天气、突发事件、高温季节的作业安排;2、绿化管辖范围内的临时性突发应急由作业单位负责清除,业主单位不涉及相关费用;3、全天候对绿化进行日常巡查并真实填写巡查记录,大风、大雨恶劣天气情况下加强巡查及夜间巡查;4、及时发现和处置突发安全事件,如未及时清除安全隐患所引起自身和他人的任何事故责任由承包方全部承担;5、如遇重大活动、重要节日,完成业主方安排的临时性任务;6、作业单位须具备应急抢险机制与能力,遇应急突发事件能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进行应急抢险工作;7、中标单位项目经理在本项目合同期限内,按业主单位规定按时参加会议,若无故缺席3次及以上或请假5次及以上,业主单位有权及时终止合同。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一本项目服务费用:合同总价:767039.00元/年(大写:柒拾陆万柒仟零叁拾玖元整。)月价款: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3.3.5支付约定,每个合同服务年度内,第一至第十一个月,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3%,63894.34元/月(大写:陆万叁仟捌佰玖拾肆元叁角肆分。);第十二个月,支付合同总金额的8.37%,64201.16元/月(大写:陆万肆仟贰佰零壹元壹角陆分。)(二)服务费支付方式采购人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根据考核标准按月考核,按月支付服务费,在经考核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上一月的服务费。同时将考核结果作为下一个年度续签合同的依据。第五条知识产权中标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第六条履约验收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进行验收。验收办法:中标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的要求和招标文件中的考核标准及办法进行验收。第七条无产权瑕疵条款中标供应商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中标供应商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中标供应商违约。中标供应商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第八条采购人的权利和义务1、采购人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中标供应商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中标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采购人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中标供应商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中标供应商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应付服务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采购人承担的其它责任。第九条中标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采购人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采购人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中标供应商承担的其它责任。第十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中标供应商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采购人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人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采购人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中标供应商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5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二条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成都市新都区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采购人贰份,中标供应商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四条附件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3、项目投标文件4、中标通知书5、其他采购人:(盖章)1\中标供应商:(盖章)成都仟彩园林绿化工程有限责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医学院小区21栋6单元2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新都支行账号:账号:583505220800015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签约日期:2023年10签约日期:年月日附件1:绿化管护考核标准及办法依据《成都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成都市城市绿地广场和新、改、扩建道路绿化管理暂行办法》、《新都区城市管理标准》制定城区绿地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1、监督考核对象中标供应商2、监督考核试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受采购人委托从事城区绿地、广场、街旁游园及道路配套绿化等管护单位作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3、监督考核内容(1)绿化带、行道树管护质量。(2)绿地区域保洁质量。(3)设施维护质量。(4)边沟、涵洞畅通情况。(5)巡查频率及质量,记录。(6)安全作业管理。(7)作业人员及机具的配置、到岗及规范管理情况。(8)公路应急、防汛应急事件等重大突发事件或活动的处置情况。(9)督办整改和临时性安排工作任务完成情况。4、监督考核办法(1)依据《成都市新都区城市管理标准(试行)》及委托协议,考核措施考核和直观考核两部分。(2)措施考核主要指要求必须采取的一些技术措施。技术措施须列入月养护工作计划,在实施过程中,养护单位应通知甲方考核人员到现场进行全过程监督,填制《单项工程签证记录》作为措施考核依据。(3)直观考核以现场检查为主,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相结合方式对管护单位的作业情况进行检查考核。(4)定期检查由采购人养护办公室负责,采取日巡、周检、月评方式。日巡发现的问题,在养护办公室签发《管护问题通知单》时,管护作业单位应立即整改;周检现场打分,填制《绿地、广场管护周检情况表》,每月四次,四次周检的平均分值占月考核部分的70%,检查结果一并列入每月考核。(5)《城市绿地管护考核扣分法》、《城市广场管护考核扣分法》中单项扣分累计若超出项目分值时,将继续扣分并进入当月考评。(6)不定期检查由养护办公室平时的考核、数字化城管中心的通报和上级领导的抽查组成,每月不定期检查占每月考核分值的30%,会同养护办公室每月考核一并列入每月考核。(7)实行优胜劣汰,依据每月的考核结果,对管护工作不力、措施不到位、管养效果差导致重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以及全年累计3次月考核结果不合格的企业,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管养过程中,整改问题提出3次以上仍未整改好的,采购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8)管护费计算:月单项管护费=[(四次定期考核分值之和/4×70%+N次不定期考核分值之和/N×30%)/100]×(年度单项管护合同价/12)(9)月考评结果由养护办公室统计汇总,报采购人审批,形成正式月考评表。5、检查时间及等候地点(另行书面通知)6、检查要求(1)每周的定期检查由甲方考评人员与乙方项目经理或现场管理人员参加进行考核,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地点和时间等待,若在指定的地点和时间乙方无人单次扣款500元。因甲方工作原因不能参加检查则及时通知乙方另日检查。(2)检查中若上次检查指出的问题,无合理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除当月考评扣分外,情况较轻的单次扣款1000-2000元,情况较重的扣款加倍,情况特别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当月考核直接扣除月管护总金额的10%-20%。(3)不定期检查、现场既无管理人员又无工作人员而又存在问题的,每处单次扣款500-1000元。(4)加强工作自查,若因上级检查指出,采购人督查部门通报以及群众信访、举报的有关绿化方面问题,经甲方核实后确系管护不当造成的每次扣款1000-2000元。7、加分、扣分评定(1)考核加分重要接待保障受到区领导表扬的,加5分/次。重要迎检在市、区检查、考核排名在平均成绩以上的加8分/次;排名第一的,加10分/次。(2)考核扣分项目扣分标准内业资料未完善规章制度、未按时制定工作计划作出工作总结扣1~2分。未按时向业主单位书面报告工作计划和总结、文字资料扣1分。浇水因明显缺水或积水造成树木萎蔫一株扣1分;草黄草死每平方扣3~5分施肥未按计划施肥每次扣2~5分病虫害防治病虫害发生率超过标准,树木一株扣1分、草坪每平方扣3~5分;未定期完成树木刷白扣3~5分修剪未按规定进行常规修剪的,一次扣3~5分。未对绿篱和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进行造型修剪,一处扣3~5分(50m为一处)草坪高于8cm未修剪,一处扣3~5分(50m为一处)。松土、除草未及时进行松土的,一次扣2~5分。未及时除草,杂草超过2%,一处扣3~5分(50m为松土、除草一处)。补栽、支柱扶正未按同品种、同规格及时进行补栽的,一株扣2~5分。树木倾斜超过10度未进行扶正的,一株扣1分。绿地容貌未及时清理白色垃圾等废弃物,一次扣1~3分。未及时清运草屑、树枝、死树等残留物,一次扣1~3分。未按规定处理垃圾、砖头、瓦块等残留物,一次扣1~3分。未每天擦洗座椅、果屑箱、标专牌等公共设施,一次扣1~3分。未每周更换喷泉水池水,未随时打捞水面漂浮物,一次扣1~3分。未每天冲洗绿化,一次扣1~3分。未及时处理绿地积水淤泥,一次扣1~3分。绿化裸土,一处扣1分(1m为一处)绿地设施未及时清晰绿地设施,出现遮挡物、附着物等,一次扣1~3分。未及时修补、扶正绿地设施,一次扣2~4分。未及时更新和刷新绿地设施信息,一次扣1~3分。未每月定时清理排水设施淤泥积水,一次扣2~4分。边沟涵洞未每月定时清掏边沟、涵洞,一次扣2~4分。未每月定时清理边沟、涵洞的杂草和垃圾,一次扣2~4分。巡查及突发事件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一次扣2~4分。巡查未发现已发生的异常情况或发现异常未汇报的,一次扣5~10分。未及时处理突发事件,一次扣5~10分。完成业主方安排临时任务不力,一次扣5~10分。安全生产及考核未按安全规范作业,一次扣5~10分。未进行安全知识培训或学习,一次扣3~5分。对业主单位的考核活动不配合的,一次扣1~3分。业主单位在前次考核中提出整改意见未落实的,一次扣3~5分。对绿化管护出现的突出问题,采购人下发《整改通知书》并限期整改的,一次扣5分;对于未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或多次出现重复问题的,次扣10分。(3)其他扣分①信访件(人大、政协提案,书记、区长信箱,96110)、督办件等整改处置不力的,或在作业区域内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经查证属实。对造成影响面较小的每次扣作业2分,对造成影响面特别大的每次扣5分。②凡被局领导带队检查发现的问题,按2倍扣分。③凡被区领导通报的问题,按4倍扣分。④凡被省、市、区新闻媒体曝光的,按5倍扣分,并责令写出书面检查。⑤凡在重要迎检中,排名在成都市二圈城区(市、县)平均成绩以下的扣10分/次;排名倒数第一的,扣20分/次。(4)考评计分方式每月考评基础分为100分,加上加分减去扣分后,为各管护作业公司当月的最终考评得分。若加分当月未扣分,加分的分值自动延续到下一月。8、资料上报(1)月工作计划、小结的报送乙方每月应制定工作计划和小结当月工作,每月必须在25日18时前报送到采购人养护办公室,若不按时报送计划或不报送,甲方将单次扣款1000--2000元。若不按计划按时完成各项管护工作的,甲方将实行单项、单次扣款2000-4000。(2)管护费用结算资料的报送乙方在接到甲方考评结果通知后应及时领取相关资料,并在3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票据报送到养护办公室以便甲方集中办理,因不及时报送导致付款工作不能正常进行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9、签证的确认管护工作中的技术措施签证,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到现场察看,并于3日内报送甲方签证确认,过期不报甲方均不予确认,若当月的技术签证未确认,则视为技术措施未完成,甲方将按《绿地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除当月考评扣分外,并实行单项单次扣款2000-4000元。合同外的工作内容,乙方应先通知甲方并报预算,经甲方同意后组织实施,若乙方擅自实施甲方均不予确认。10、管护对象的保护(1)乙方应加强对甲方委托管护责任段成品(管护设施、园林小品、植物)的保护,管护段内的设施、小品、植物等发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若造成损失不及时处理恢复的视情况每处单次扣款500-1000元,规定时间内若不处理的,甲方可直接组织施工恢复,其费用从当月管护费中扣除。(2)若未按照技术措施标准和要求实施,因技术处理不当造成植物局部病虫害或植物损伤、死亡的,视情况甲方将按《绿地监督管理考核暂行办法》的规定除当月考评扣分外,每处扣款3000-5000元,若情况较重导致大面积植物病虫危害和损伤、死亡的当月考核将直接扣除月管护总金额的10%--20%,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3)因突发事件及重大活动,甲方需调动乙方人员、设备时,乙方应服从安排予以配合,但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11、工作例会(1)时间及地点以养护办公室为准。(2)参会人员甲方监管人员,乙方项目经理或现场管理人员。(3)例会内容乙方简要汇报上阶段主要工作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甲方通报检查情况,分析管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工作要求和安排下阶段工作。(4)纪律要求参会人员不得迟到、早退、缺席,乙方参会人员不得随意替换、若无故迟到、早退、缺席的每次从当月的管护经费中扣除500--1000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管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