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旅行社参观服务 委托旅行社参观合作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



合同基本信息

合同名称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A1项目委托旅行社参观合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合同金额
320000
采购方式
询价

采购人(甲方)信息

序号
甲方单位名称

1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乙方)信息

序号
乙方单位名称

1
中旅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

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内容
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A1项目委托旅行社参观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
1

续期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12个月

其他需要补充事项

附件

文件类型
文件名

履约评价附件

续期合同附件

合同履约情况评价表合同名称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A1项目委托旅行社参观合同;深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旅行社参观合作服务补充协议(一)合同编号0309-HBZB-服务-2024-2280;0309-HB7B-服务-2024-2280补1合同相对方中旅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合同起止时间2024年11月1日-2025年11月1日合同价款叁拾壹万玖仟玖佰柒拾玖元伍用伍分319,979.55元合同履约评价优秀承办部门对合同履行情况简述..LFrElHrceanfnaikA八T2LJ14712HH、,人立中人目乐全保02024-2025F文HNK上为1公司白经,目元rTT。第1页共2页投资发展部(评价)中旅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服务态度良好、完成工作迅速及时,并且专业度很高。有助于我司工作顺利开展。评价人(签名):收日期:05年10月15日投资发展部经理(意见)投资发展部经理(签名):兴:5日期:20年10月刂日第2页共2页合同编号: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2026年委托旅行社参观合作合同委托方: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受托方:中旅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合作期限:2025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日参观合作合同为更进一步促进海外国家了解国内垃圾焚烧发电现状,促进公司海外项目拓展,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方)拟邀请潜在海外市场区域当地政府及居民代表赴中国境内前往委托方所属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进行参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拟委托中国境内旅行社(受托方)办理参观相关事宜,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事项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方)拟邀请潜在海外市场区域当地政府及居民代表赴中国境内前往委托方所属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进行参观第二条合作期限双方合作期限:2025年11月2日至2026年11月1日第三条合作范围在合作有效期内,委托方根据自身需求向受托方发出《参观行程单》(以下简称“《行程单》”),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后,受托方按照《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范围提供服务。第四条委托方的权利1、要求受托方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履行相关义务;2、拒绝受托方未经事先协商一致的转团、拼团行为;3、有权自主选择产品和服务,有权拒绝受托方未与委托方协商一致或者未经委托方要求而指定购物场所、安排参观者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行为,有权拒绝受托方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参观者购物、参加另行付费项目的行为;4、在支付参观费用时要求受托方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为6%,税费由委托方承担。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税率变更,则以税前价为基础相应调整税后价格。5、要求受托方对参观者的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和宗教信仰得到尊重;6、参观者在人身、财产安全遇有危险时,有权请求救助和保护;人身、财产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获得赔偿;7、参观者在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时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要求受托方协助索赔;8、《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委托方和参观者的其他各项权利。第五条委托方的义务1、收集和提供《参观报名表》、游客安全信息卡等各项内容,告知与参观活动相关的个人健康信息;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参观费用;3、告知参观者在参观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不损害委托方、受托方及其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不得采取拒绝上、下机(车、船)、拖延行程或者脱团等不当行为。第六条受托方的权利1、根据参观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及相关条件决定是否接纳参观者报名参团;2、核实参观者的相关信息资料;3、按照合同及《行程单》约定向委托方收取参观费用;4、参观团队遇紧急情况时,可以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和紧急避险措施并要求参观者配合;5、拒绝委托方和参观者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6、要求参观者对在参观活动中或者在解决纠纷时损害受托方合法权益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7、要求参观者健康、文明出行,劝阻参观者违法和违反社会公德的行为。第七条受托方的义务1、按照合同和《行程单》约定的内容和标准为参观者提供服务,不擅自变更参观行程安排;2、向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3、不得诱骗参观者,不得通过安排购物或者另行付费项目获取回扣等不正当利益;4、组织、接待参观者,不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不安排另行付费项目;5、在出团前如实告知具体行程安排和有关具体事项,具体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所到参观目的地的重要规定、风俗习惯;参观活动中的安全注意事项和安全避险措施、参观者不适合参加参观活动的情形;受托方依法可以减免责任的信息;应急联络方式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告知的事项;6、按照合同约定,为参观团队安排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管理条例规定的持证导游人员;7、妥善保管参观者交其代管的证件、行李等物品;8、为参观者发放用固定格式书写、由参观者填写的安全信息卡(包括参观者的姓名、血型、应急联络方式等);9、参观者人身、财产权益受到损害时,应当采取合理必要的保护和救助措施,避免参观者人身、财产权益损失扩大;10、积极协调处理参观行程中的纠纷,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扩大;11、向委托方提供正式增值税专用发票;12、依法对参观者个人信息保密;13、参观旅游行程中解除合同或取消行程的,受托方应当协助参观者返回出发地或者参观者指定的合理地点;14、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告知参观者不在参观行程中从事违法活动,不参与色情、赌博和涉毒活动;15、告知参观者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尊重参观目的地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宗教信仰,爱护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等文明行为规范;16、告知参观者妥善保管自己的行李物品,随身携带现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在行李中夹带;17、告知参观者在自行安排活动期间,应当在自己能够控制风险的范围内选择活动项目,遵守参观活动中的安全警示规定,并对自己的安全负责;18、参观者在参加参观活动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时,受托方应作出必要的协助和处理。若因受托方的原因导致参观者人身或财产损害时,受托方应承担赔偿责任。第八条费用参考标准及支付1、本合同期限内,参观费用根据每次行程的参观人数及实际发生费用进行结算,合同总价不超过中标金额319,979.55元(含6%的增值税税率)。费用标准(上限)参考下表,受托方不得安排超过下列标准的项目:序号费用名称收费标准(元)备注1始发地-参观地往返交通费以实际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2住宿费600元/人天住宿收费标准为上限,以实际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3餐费230元/人天不含酒水。收费标准为上限,以实际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4人身意外险10元/人天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旅游人身意外保险》,最高保额11万元/人。保险费用以实际保单为准。5市内交通(租车)按实际租车类型计费参考价:中巴:1500元/天 商务车:900 元/天以实际订单或发票金额为准暂估金额合计300000该表所列为费用上限标准。每次参观人数、人员名单、参观行程以双方另行签订的行程单为准。受托方服务费及税费按如下计取:序号费用名称报价预估总额(元)备注1参观费用预估费用300000按上表标准执行,本项无需供应商填报2供应商服务费服务费费率为3%1867.51、服务费费率:取费基数为住宿费和餐费之和;2、预估总额=(住宿费600元+餐费230元)×75人天×供应商所报的服务费费率。3税金税率为6%18112.05预估总额=(1+2)×供应商所报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4合计--319979.55合计金额=1+2+32、结算款结算与支付:受托方履行完《行程单》规定服务内容,须向委托方提供费用清单及相关票据凭证,经委托方指定负责人书面审核确认后办理结算,结算金额自委托方书面审核确认后15个工作日内由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当次行程费用。受托方的收款账户:单位名称:中旅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右安门支行银行账号:1100602610130053651533、每次办理付款前受托方应向委托方开具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如下:公司名称: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91440300279365110C地址及电话: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科杰二路375号龙邦高科技产业园3栋13020755-23676063开户银行及账号:中国银行深圳时代金融中心支744568619887受托方迟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委托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4、受托方迟延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委托方有权顺延付款期限。第九条合同与行程的变更:1、合同的变更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盖章签字确认。2、行程的变更(1)委托方和受托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行程单》约定的内容,但应当以书面形式由合同指定负责人签字确认。由此增加的费用及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由变更提出方承担;由此减少的费用,受托方应当退还委托方。(2)行程开始前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受托方、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的,双方经协商可以取消行程或者延期出行。(3)行程中遇到不可抗力或者受托方、履行辅助人已尽合理注意义务仍不能避免的事件,影响参观行程的,按以下方式处理:A.不能完全履行《行程单》的,受托方经向委托方作出说明,委托方同意变更的,可以在合理范围内变更,因此增加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减少的费用退还委托方。B.危及参观者人身、财产安全的,受托方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因此支出的费用,由受托方与委托方分担。C.造成参观者滞留的,受托方应采取相应的安置措施。因此增加的食宿费用由委托方承担,增加的返程费用受托方和委托方双方分担。第十条合同的转让参观行程开始前,经委托方同意后,参观者可以将本合同中自身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受托方没有正当理由的不得拒绝,并办理相关转让手续,因此增加的费用由委托方承担。正当理由包括但不限于:对应原报名者办理的相关服务不可转让给第三人的;无法为第三人安排交通等情形的;参观活动对于参观者的身份、资格等有特殊要求的。第十一条合同的非法解除合同签订生效后未经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除非解除一方拥有法定或者约定的解除权,否则非法解除方应向守约方支付人民币壹万元的违约金。第十二条委托方的违约责任1、委托方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参观费用,每逾期一天应支付当次《行程单》总额2‰的违约金。第十三条受托方的违约责任1、受托方应按照《行程单》日期出团,未经委托方同意不得转团、延期出行和改签线路,否则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受托方应退还已收取委托方的全部费用,向委托方支付当次《行程单》总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全部损失。2、受托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或者未经委托方同意调整行程,造成项目减少、参观时间缩短或者标准降低的,委托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受托方应退还已收取委托方的全部费用,向委托方支付当次《行程单》总额20%的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全部损失。3、受托方具备履行条件,经委托方要求仍拒绝履行本合同和《行程单》约定义务的,受托方向委托方支付当次《行程单》费用总额30%的违约金,参观者采取订同等级别的住宿、用餐、交通等补救措施的,费用由受托方承担;造成参观者人身损害、滞留等严重后果的,委托方还可以要求受托方支付当次《行程单》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赔偿金。若前述赔偿金额不足以赔偿给参观者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及滞留后果的,受托方应赔偿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4、未经委托方同意,受托方转团、拼团的,受托方应向委托方支付当次《行程单》费用总额20%的违约金;委托方解除合同的,受托方除支付前述约定的违约金外,应承担由此给委托方造成的全部损失。5、与参观者出现纠纷时,受托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否则应当就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者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五条其他约定事项未尽事宜,经参观者和受托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列入补充条款。(如合同空间不够,可以另附纸张,由双方签字并盖章确认。)1、双方指定本合作项目负责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负责协调、通知等事宜,下列地址亦为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委托方:沈炜杰联系电话:18023992399;通讯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01号时代金融中心;受托方:蔡悦,联系电话:13811715003;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1号1号楼十层1015室第十六条合同效力本合同一式5份,委托方持3份,受托方持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当事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条款均为打印的清洁版本,不存在手写的添加、修改内容。(以下无正文)(本页为参观合作合同签字盖章页)委托方: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科杰二路375号龙邦高科技产业园3栋1302联系人:沈炜杰电话:18023992399合同经办人:续照州电话:19927528933账户名称: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时代金融中心支行账号:744568619887签字日期:2025年月日受托方:中旅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1号1号楼十层1015室联系人:蔡悦电话:13811715003账户名称:中旅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右安门支行账号:110060261013005365153签字日期:2025年月日委托方: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深圳市光明区马田街道薯田埔社区科杰二路375号龙邦高科技产业园3栋1302联系人:沈炜杰电话:18023992399合同经办人:续照州电话:19927528933账户名称:深圳能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深圳时代金融中心支行账号:744568619887签字日期:2025年月日受托方:中旅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授权委托人(签字):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单北大街1号1号楼十层1015室联系人:蔡悦电话:13811715003账户名称:中旅国际会议展览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右安门支行账号:110060261013005365153签字日期:2025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委托旅行社参观服务 委托旅行社参观合作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