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辅助工作人员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2025)
一、合同编号:34119920251022000206
二、合同名称:滁州车管所驾考中心考试辅助工作人员(安全员)服务采购项目(2025.10.24-12.23)
三、项目编号:341100222402300400005
四、项目名称:滁州车管所驾考中心考试辅助工作人员(安全员)服务采购项目(2025.10.24-12.23)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地址:滁州市
联系方式:19955000318
供应商(乙方):合肥皖服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
联系方式:138661444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滁州车管所驾考中心考试辅助工作人员(安全员)服务采购项目(2025.10.24-12.23)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00
主要标的单价:314947.80元
合同金额:314947.8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0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附件信息:
滁州车管所驾考中心考试辅助服务项目招标文件8.29.pdf
安徽省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服务类)(2024年版)项目名称:滁州车管所驾考中心考试辅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zsjcg202408-111采购人: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采购代理机构: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24年8月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供应商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第一章投标邀请项目概况滁州车管所驾考中心考试辅助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chuzhou.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9月18日8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sjcg202408-111项目名称:滁州车管所驾考中心考试辅助服务项目预算金额:每年1939800.00元,三年5819400.00元最高限价:每年1939800.00元,三年5819400.00元;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采购需求:滁州车管所驾考中心考试辅助服务项目。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①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前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③投标人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且未被移除的;④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⑤投标人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⑥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披露仍在公示期的严重失信行为的。5.投标人所属分公司、办事处等分支机构存在第4款信誉要求①-⑥项情形之一的,接受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备注:第4、5条按照“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第1页共71页查询或承诺。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8月29日至2024年09月18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方式:网上下载售价:0元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4年09月18日8点0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地点: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账户是否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求。七、其他补充事宜1.本项目只接受在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http://ggzy.ah.gov.cn/ahggfwpt-zhutiku/dengludenglu)登记并进行信息确认提交的投标人投标,未登记的投标人请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并登录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进行信息填写及确认提交;已办理过CA数字证书视为已在省库登记,进行信息更新及确认提交即可。办理流程为登陆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中的“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及“市场主体登记”。相关服务电话:1.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使用相关问题(系统登录、信息登记、录入及提交、数字证书关联等):010-86483801转5-2;2.CA数字证书有关问题:安徽CA客服400-880-4959、0550-3019013(工作日),CFCA客服025-66085508、0550-3801669(工作日);3.市场主体招标环节和投标环节系统使用问题:400-998-0000(8:00-21:00)、0550-3801701(工作日)。因未及时通过CA数字证书登录省主体库对相关信息进行补充完善并确认提交,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为保证系统使用过程中产生的问题能够及时得到解决,请各主体在工作时间进行主体信息登记、更新、投标文件制作等相关操作。2.请投标人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看参加本项目的程序(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投标人填写投标信息、下载文件及网上提问操作手册)。第2页共71页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远程解密)方式,开标时投标人无须至开标现场进行解密,开标采取远程解密方式解密投标文件,投标人远程解密方式: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网址为https://ggzy.chuzhou.gov.cn/BidOpening,等待开标并按系统提示进行相应的投标人解密等事项,无需到开标现场。采用本方式可以观看开标现场音视频直播并进行互动交流。具体操作方法见中心网站>服务指南>交易须知中的《滁州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手册》。解密时间要求为: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投标人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因采购代理机构原因或网上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的,经采购代理机构申请后可延迟解密时间。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称: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址:滁州市南谯区清流西路288号联系人:戴斌斌联系方式:0550-2170052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称: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址:滁州市丰乐南路281号(长江商贸城B区)3幢406室联系人:王颖联系方式:0550-3054269、13955011663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信息称: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址:滁州市龙蟠大道109号房产大厦三楼联系方式:0550-3801656第3页共71页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本表是本项目的具体要求,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不一致,以本表为准。条款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5.2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不组织或不召开□统一组织或统一召开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注:如投标人未参加采购人统一组织的现场考察或采购人统一召开的标前答疑会,视同放弃现场考察或标前答疑会,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6.1网上询问截止时间2024年9月5日17时30分7.1包别划分☑不分包□分为/个包投标人对多个包进行投标的中标包数规定:/10.1投标保证金不收取11.1投标有效期90日历日13.1投标文件解密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以本项目网上招投标系统解密倒计时为准)。14.1资格审查☑采购人审查□采购人出具委托函委托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17.2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综合评分法17.3报价扣除(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适用)(1)小型和微型企业价格扣除:/。(2)监狱企业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同小型和微型企业。(4)符合条件的联合体价格扣除:/。(5)符合条件的向小微企业分包的大中型企业价格扣除:/。21.1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数量评标委员会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21.2确定中标人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采购人确定23.3随中标结果公告同时公告的内容(1)中小企业声明函;(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3)中标(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24.1中标通知书发出的形式□书面数据电文25.1告知招标结果的形式投标人自行登录电子交易系统查看□评标现场告知26.1履约保证金(1)金额:☑免收□合同价的/%□定额收取:人民币/元(2)支付方式: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保险保函(3)收取单位:/(4)收取账号:/(5)退还时间:/注意事项:(1)以上各类机构出具的以担保函、保证保险承担责任的方式均须满足无条件见索即付条件。(2)以担保函、保证保险形式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受益人和收取单位须为采购人。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公开。(2)采购人与中标人不得擅自变更合同,依照政府采购法确需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采购人应当自合同变更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滁州市公共27.1签订合同和合同公告时间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政府采购合同变更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信息和其他依法不得公开的信息除外。28.1代理费用(1)收费对象:采购人中标人(2)收取方式:/(3)收费标准:按照《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以最高限价(控制价)计算。代理费:20700元。31.3质疑函递交方式、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递交方式:供应商可以通过书面形式提出,也可以通过线上提出质疑【通过线上向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交易系统提出质疑(具体操作步骤和程序请参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在线异议、质疑和投诉操作手册)】。一份质疑函只能针对一个项目提出质疑,且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当一次性提出接收部门: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50-2170052、13955011663通讯地址:滁州市南谯区清流西路288号、滁州市丰乐南路281号(长江商贸城B区)3幢406室33其他内容1、解释权:(1)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2)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3)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投标人须知、评标方法和标准、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33其他内容(5)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2、“政采贷”融资指引:有融资需求的中标人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后,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政采贷”栏目,查看和联系第三方平台或者金融机构,商洽融资事项,确定融资意向。中标人签署政府采购中标(成交)合同后,登录“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选择意向产品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关信息,“徽采云”金融服务模块将中标人融资申请信息推送第三方平台、意向金融机构。3、电子保函指引:中标人可访问安徽省政府采购网“融资/保函”栏目,申请办理电子保函(包括: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4、部分可提供线下政府采购合同融资的部分金融机构市本级金融机构名称:兴业银行滁州分行安徽省滁州市琅琊区丰乐大道1090号伏庚:177550808115、系统中提供的表格与招标文件中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中提供的表格格式为准。6、特别提示:(1)投标人应填写投标信息并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无法上传投标文件。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的,牵头人必须完善投标人信息,并在上传投标文件环节添加联合体投标信息。(2)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请投标人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软件下载栏目点击下载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人需采用最新版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运行需在国际互联网络通畅状态,投标人需注意更新,以免造成投标文件制作错误,如因此导致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责任自负。如有技术问题请联系0550-3801701,4009980000。(3)如果过程中出现招标文件更改,应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4)投标人应当用本单位CA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制作成功后进行投标文件上传。(5)投标人须用CA数字证书盖章和加密投标文件,建议使用主锁。(如未办理CA数字证书请及时办理,网上办理和窗口办理均可。查看办理所需资料请登录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南>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因未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6)请投标人注意加密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的有效期,不在有效期的CA数字证书无法解密投标文件。(7)投标人投标MAC地址或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8)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9)评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依法依规予以处理。(10)电子加密投标文件上传到系统后,需要投标企业和招标代理公司到开标截止时间后共同解锁,不存在商务报价等投标信息通过系统泄密的风险;投标截止时间前,已上传的投标文件也可以撤回修改。集中到开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由于投标企业制作电子投标文件不熟练、网络拥堵等不可预知的情况而且无法及时解决,丧失投标机会,请各投标企业提前制作、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否则由于无法及时上传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而废标或无效投标的情况,责任自负!7、评标过程中的澄清、说明或补正:(1)评标委员会通过网上招投标系统将需要澄清、说明或补正的内容以询标函的形式发送给投标人,投标人应安排专人登录网上招投标系统并保持在线状态,以便及时接收评标委员会可能发出的询标函。(2)因投标人未登录网上招投标系统导致无法及时接收询标函(远程网上询标)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视同投标人放弃澄清、说明或补正内容的权利,评标委员会可按对投标人不利的解释进行判定。8、同义词语: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附件1“关于联合惩戒失信行为加强信用查询管理的通知”等章节中“招标人”、“供应商”,等同于“采购人”、“投标人”。9、落实政府采购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策。第9页共71页二、投标人须知正文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1.1采购人:是指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1.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各级人民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与政府采购活动有关的监督管理职责。1.4投标人: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除外。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1.4.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1.4.2以采购代理机构认可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1.4.3若采购需求中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若采购需求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若招标公告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1.5.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招标文件获取手续由联合体中任一成员单位办理均可。1.5.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5.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1.5.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联合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提交。1.5.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联合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1.5.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1.5.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第10页共71页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5.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申请人的资格要求。2.资金落实情况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3.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4.适用法律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其权利受到上述法律法规的保护。5.招标文件构成5.1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三章采购需求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政府采购询问函和质疑函范本5.2现场考察(标前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6.1投标人如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可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网上询问截止时间前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6.2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答复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与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和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发布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第11页共71页6.3任何人或任何组织向投标人提供的任何书面或口头资料,未经采购代理机构在网上发布或书面通知,均作无效处理,不得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4对于没有提出疑问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招标文件(含更正公告的内容)。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7.1项目有分包的,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其中某一个或几个分包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7.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所投包别中的部分内容,其所投包别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7.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服务及工程(如有)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7.4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用中文表述。投标人随投标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资料可以为其它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文。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出现差异时,以中文为准。7.5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8.投标文件构成8.1投标人应完整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投标文件格式的相关内容。8.2投标人应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内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证明文件形式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8.3为保证公平公正,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项目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备选投标方案。9.投标报价12.1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9.2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分项、分包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第12页共71页9.3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4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9.5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10.投标保证金10.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11.投标有效期11.1投标有效期为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的日历天数,投标有效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2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的投标保持有效,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1.3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12.投标文件的递交、修改与撤回12.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在电子交易系统上传。12.2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以接收到电子签收凭证为准),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密或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系统应当拒收。13.开标13.1开标时,各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解密时间前对其投标文件进行解密。13.2开标时,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网上开标系统公布开标结果,公布内容包括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13.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并存档备查。第13页共71页13.4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14.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14.1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14.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审结束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相关投标人信用记录,并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以上信用查询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下载查询结果页面后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14.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本项目评标工作。15.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15.1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15.2投标文件的澄清15.2.1为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询标)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第14页共71页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如有询标,投标人授权代表(或法定代表人)可通过远程登录的方式接受网上询标,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参加询标。因投标人授权代表联系不上、没有及时登录系统等情形而无法接受评标委员会询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关风险。本项目采用远程开标,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服务指南>交易须知>开标大厅远程解密、质疑(异议)及回复以及评标过程中询标流程操作手册。15.2.2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15.2.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15.3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5.3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无论投标人是接受或是拒绝调整后的价格,都应当由投标人在系统中确认。投标人拒绝对投标文件出现的错漏按上述原则进行修正、澄清、说明,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16.投标无效16.1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无论何种原因,即使投标人投标时携带了证书材料的原件,但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与之内容完全一致的扫描件的,评标委员会视同其未提供。16.2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2)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第15页共71页(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5)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17.比较与评价17.1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投标文件作进一步的比较与评价。17.2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四章:(1)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2)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17.3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标准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18.废标、重新招标与变更采购方式18.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第16页共71页(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规定数量的;(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18.2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19.保密要求19.1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19.2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20.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20.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项目招标文件所约定的评标方法,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相同者,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则采取评标委员会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顺序。21.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21.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21.2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或采购人确定中标人。21.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时,采购人有权拒绝任何投标人中标,且对受第17页共71页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22.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是根据全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的报告,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23.中标结果公告23.1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23.2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chuzhou.gov.cn/)、安徽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anhui.gov.cn)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23.3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的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中标公告期限、评审专家名单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约定进行公告的内容。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24.中标通知书24.1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结果公告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须加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公章并经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加盖见证章后,方可发出。24.2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4.3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25.告知招标结果25.1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同时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第18页共71页26.履约保证金26.1中标人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26.2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27.签订合同27.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公告。27.2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27.3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27.4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28.代理费用28.1本项目代理费用的收取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执行。29.廉洁自律规定29.1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29.2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30.人员回避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31.质疑的提出与接收31.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31.2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第19页共71页式提出质疑,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31.3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注:上述条款中所要求的书面形式包含通过电子交易系统递交方式。32.投诉32.1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按有关规定,以书面形式(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727/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或者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ggzy.chuzhou.gov.cn/fwzn/011001/011001001/011001001003/20200221/b079d9ca-90f2-4cce-aa7c-94a444e7ac91.html)。32.2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投诉后30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当事人,并在安徽省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32.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可以视具体情况书面通知采购人暂停采购活动,但暂停时间最长不得超过30日。33.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0页共71页第三章采购需求前注:1.本采购需求中提出的服务方案仅为参考,如无明确限制,投标人可以进行优化,提供满足采购人实际需要的更优(或者性能实质上不低于的)服务方案,且此方案须经评标委员会评审认可。2.政府采购政策(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具体政策要求):(1)如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则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目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2)如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投标人应当执行《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安徽省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皖财购〔2023〕853号)的要求,提供符合需求标准的绿色包装、绿色运输,同时,采购人将对包装材料和运输环节作为履约验收条款进行验收。3.如采购人允许采用分包方式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可以分包履行的相关内容。一、采购需求前附表序号条款名称内容、说明与要求1付款方式服务费按月支付,考核合格后,采购人按月支付服务费;考核不合格,采购人依据考核情况酌情扣减服务费且同步进行整改。若整改仍不合格的终止合同。2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3服务期限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限内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考核办法对中标进行量化考核,考核不合格,采购人依据考核情况扣减服务费且同步进行整改。若整改仍不合格的终止合同。4本项目采购标的名称及所属行业标的名称:滁州车管所驾考中心考试辅助服务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第21页共71页二、项目概况为推动落实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贯彻实施《***关于修改〈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的决定》(***162号令),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制定了《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根据《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拟对滁州车管所驾考中心考试辅助服务项目进行采购。三、人员配置要求(共计配备31人,其中项目负责人1人)1.项目负责人职责(1)主持本项目组织工作,对项目全面负责;(2)根据采购人下达的年度、月度目标,负责编制项目详细的年、月、周进度计划;(3)主持本项目日常会议,对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整改;(4)检查日常安全事务,参与安全员思想教育与技术培训,参与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改进方法和措施;(5)对本项目相关人员进行考核;(6)认真做好工作日志和工作总结;(7)工作中发现的重要情况及时向采购人汇报;(8)做好工作协调、配合,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2.安全员职责序号工作岗位人数年龄相关要求工作内容备注1科目一420-35无酒驾记录,无重大事故/C1共4人1.负责侯考室、待考室、3个考场秩序维护等工作2.执行考场交办的其他事项。2科目二720-35驾照三年以上,无酒驾记录,无重大事故/A1、A2各1人,C1共5人。1.负责候考室:待考室、6个考区秩序维护及考生引导、车辆驾驶等工作。2.执行考场交办的其他事项。3科目三2020-50驾照三年以上,无酒驾记录,无重大事故/A1共计2人,A2共计4人,B2共计6人C1共计8人1.负责候考室、待考室、宣誓教育室、、考试线路的路面考试秩序、车辆驾驶、考试安全等工作。2.执行考场交办的其他事项。第22页共71页四、人员要求1.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素养;2.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三年及以上,没有发生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最近三个记分周期内无满分记录;3.身心健康,无传染性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行为记录;4.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知识,以及考试标准和考试方法,具备考试评判能力;5.具备计算机常识并熟练掌握操作技能;6.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7.没有因违规行为被取消安全员资格的记录;8.进场前提供所有人员无犯罪记录证明;9.按要求足额配备人员,根据车管所实际工作需求进行岗位调整。10.具备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五、管理与考核(考核内容及准则在签订合同事宜中,由招标人具体拟定)1.所有人员必须经过交警支队相关培训并通过相关知识考试后方可上岗。且不得在驾校(驾培机构)兼职(包括管理人员、教练员、后勤工作人员)、不得从事私人驾驶教学。需满足滁州市交警支队车管所考试日的机动车驾驶人正常考试工作,由车管所按工作需要分派当日工作。2.所有人员的管理由中标单位进行管理并签定劳动合同。交警支队只负责对人员在工作期间的工作考评,对违反考试工作纪律、不服从专职考试员(巡视员)指挥调度、迟到、早退、工作不尽责等情形反馈中标单位,由中标单位进行考核,对因违纪不适合从事辅助考试工作的,交警支队可中止违纪人员的辅助评判考试资格。3.辅助安全员具有下列情形的,第一次处以100元/人/次的违约金,第二次处以300元/人/次的违约金,第三次取消安全员资格,具体包括以下情形:(1)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尚不达到取消辅助安全员资格的。(2)不服从专职考试员指挥调度、工作安排的。(3)工作时间迟到、早退的。(4)工作粗暴、对考生呵斥或乱解释考试评判结果等被当值巡视员发现或受到考生投诉查实的。第23页共71页(5)因业务能力不强,造成辅助评判错误的。(6)不按规定着装或衣衫不整影响考试工作形象的。4.辅助安全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辅助安全员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违反考试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行职责,影响考试工作正常开展的;(2)业务知识抽查考试不合格的;(3)在工作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的;(4)组织参与、协助、纵容考试舞弊的;(5)收受企业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礼品的;(6)本人及近亲属参与驾驶培训机构、社会考场经营、管理或者在驾驶培训机构、社会考场领取薪酬的。(7)因工作不尽职,受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舆情反映的。5、中标单位要加强对人员的管理,对因管理不力严重影响考务工作的,交警支队有权解除合同,余款不再支付;在一年内被发现单位员工有三次违反组织参与、协助、纵容考试作弊的及两次因工作不尽职,受到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舆情反应的交警支队有权解除合同。6、中标单位拟派的安全员在服务期间,如考试期间出现交通事故,保险范围外的由中标单位负责。六、考核标准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定期考核,每月一次考核。月度量化考核,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依据招标文件考核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分,连续三个月考核平均分在85分以下即为不合格)则终止合同,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终止后7日内撤离现场,采购人另行招标,不再支付管理费用。考核合格,继续服务,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签订合同前及服务期间采购人有权修改相关考核细则,中标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服从。1.项目负责人及安全员考核细则(100分)序号考核内容考核分值考核标准得分一项目负责人第24页共71页1违反考试工作纪律的每次扣1分2工作时间迟到、早退的每次扣1分3不服从采购人指挥调度、工作安排的每人每次扣1分4未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组织不力的4每人每次扣1分5组织参与、协助、纵容考试舞弊的6每人每次扣3分6收受企业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礼品的每人每次扣3分7本人及近亲属参与驾驶培训机构、社会考场经营、管理或者在驾驶培训机构、社会考场领取薪酬的每人每次扣3分8因工作不尽职,受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舆情反映的每人每次扣3分二安全员1违反考试工作纪律,尚不达到取消辅助安全员资格的每人每次扣1分2不服从专职考试员指挥调度、工作安排的每人每次扣1分3工作时间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扣1分4工作粗暴、对考生呵斥或乱解释考试评判结果等被当值巡视员发现或受到考生投诉查实的每人每次扣1分5因业务能力不强,造成辅助评判错误的每人每次扣1分6不按规定着装或衣衫不整影响考试工作形象的每人每次扣1分7违反考试工作纪律,未正确履行职责,影响考试工作正常开展的每人每次扣2分8业务知识抽查考试不合格的每人每次扣2分9在工作考评中被评为不合格的每人每次扣2分10组织参与、协助、纵容考试舞弊的6每人每次扣3分11收受企业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干股、礼品的每人每次扣3分12本人及近亲属参与驾驶培训机构、社会考场经营、管理或者在驾驶培训机构、社会考场领取薪酬的每人每次扣3分13因工作不尽职,受上级部门通报批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社会舆情反映的每人每次扣3分七、上述要求未尽事宜,由合同签定双方在发生时具体商定。第26页共71页第四章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一、总则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的相关要求及本章的规定评标。二、评标方法2.1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表序号审查因素审查内容格式要求1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1)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或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4)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5)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提供材料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应完整的体现出材料或电子证照全部内容。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提供。2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资格声明书》。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投标人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得存在投标邀请第4条信誉要求和投标人须知正文第14.2条中的不良信用记录情形无须投标人提供,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符合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中小企业证明文件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如招标文件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或者要求合同分包的,且投标人为联合体或拟进行合同分包的,则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具体情况须在《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中如实填报,且满足招标文件关于预留份额的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资格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2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审查表如下:符合性审查表序号审查指标审查标准格式要求1开标一览表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2投标函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授权书格式、填写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无需此件,提供身份证明即可。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4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正文第9条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5商务响应情况符合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对付款方式、服务地点、服务期限等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其他要求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或招标文件列明的其他实质性要求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性审查指标通过标准:投标人必须通过符合性审查表中的全部评审指标。2.3详细审查2.3.1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审查和评分。2.3.2本项目综合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技术资信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80%,价格分值占总分值的权重为20%。具体评分细则如下:类别评分内容评分标准分值范围技术资信分(80分)服务水平的整体设想及策划(技术部分)根据有关法规、政策、标准及本项目特点,拟提出整体设想及策划,包括但不限于高标准、高水平管理的措施,管理深度和广度的做法,超前性、创造性、全方位贴心服务的意识等内容。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以上内容综合评分:①内容详尽,实施措施有针对性的得5分;②内容完整,有实施措施,符合实际需求的得4分;③内容简单、合理的得3分;④内容粗糙,条理不清晰,存在不足的得2分。⑤未提供不得分。0-5分组织实施方案(技术部分)针对本项目提供组织实施方案,包括管理方式:内部管理架构、激励机制、监督机制、自我约束机制、信息反馈及处理机制等。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审:①内容详实完整,准确且合理的得5分;②内容完整,贴合项目实际需求,有可行性的得4分;③内容不缺项,有可操作性的得3分;④内容粗糙,逻辑不合理,有待提高的得2分;0-5分第29页共71页⑤未提供的不得分。人员配备方案(技术部分)结合本项目特点,根据供应商提供的人员配备方案,包括不限于人员数量、岗位分布、工作职责、年龄结构、工作经验等。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审:①人员配备方案周密、详尽、保障措施完善,充分满足项目实施要求、充分考虑各岗位人员配合、日常工作安排实施方案等因素的得5分;②方案具有实施性,具有保障措施,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4分;③方案简单且人员安排合理的得3分;④方案粗糙存在不足,不满足实际需求的得2分;⑤未提供的不得分。0-5分培训及管理(技术部分)根据项目特点提供整体的培训及管理方案,包括:人员培训: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方式、目标及行为规范的培训等;人员的管理:录用与考核、淘汰机制、奖罚、协调关系、服务意识、量化管理及标准运作等。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审:①方案切合实际情况,各部分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合理、有具体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的得5分;②方案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整、表述清晰,有保障措施,有针对性的得4分;③方案满足项目要求,内容完整,考虑了保障措施,保障措施及解决方案出现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内容的得3分;④方案满足项目要求但有矛盾点、可行性受影响,对各个环节的保障措施、解决方案等缺项0-5分第30页共71页或关键点缺失的得2分;⑤未提供不得分。应急处理预案(技术部分)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应急预案方案,对突发事件如火灾、停供电、断网、雨雪恶劣天气等事项,有详细的应急预案及处理措施。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以上内容综合评分:①方案完善,可行性高,有针对性,应急响应时间安排合理,应急设备及应急服务人员配备充足,突发情况应急处理控制措施完整可行的得5分;②方案合理,应急响应时间安排合理,应急设备及应急服务人员配备可行,可以完成突发情况应急处理得4分;③方案简单,应急响应时间、应急设备及应急服务人员配备勉强满足项目需求且出现非专门针对本项目特性内容,方案有待改善的得3分;④方案、应急响应时间安排不合理,应急设备及应急服务人员实施有矛盾,有逻辑漏洞、常识性错误的情形的得2分;⑤未提供不得分。0-5分安全预案(技术部分)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预案,对考试现场、考试车辆、考试人员、考试数据等,有详细的安全预案及处理措施,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以上内容综合评分:①方案切合实际情况,各部分有深入的表述,解决方案合理、有具体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的得5分;②方案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整、表述清晰,有保障措施,有针对性的得4分;0-5分第31页共71页③方案满足项目要求,内容完整,考虑了保障措施,保障措施及解决方案出现非专门针对本项目内容的得3分;④方案满足项目要求但有矛盾点、可行性受影响,对各个环节的保障措施、解决方案等缺项或关键点缺失的得2分;⑤未提供不得分。内部管理制度(技术部分)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包括公众制度、企业内部岗位责任制、服务质量的检查与考核办法、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制度等)进行综合评分:①内容健全,完整详细,突出重点,实施措施完善,可行性、实用性、有针对性,得5分;②内容完整,有实施措施,具有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得4分;③内容简单,可行性、实用性和针对性有待改善,得3分;④内容粗糙,条理不清晰,存在不足,得2分;⑤未提供不得分。0-5分综合协调方案(技术部分)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制定的综合协调方案,充分考虑服务范围内复杂的各类人群关系,如工作人员、考试人员、业务办理人员等,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以上内容综合评分:①方案编制全面,对项目理解准确、符合程度高、分析透彻、完整、科学合理、思路清晰明了、充分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5分;②方案编制内容完整、思路清晰、满足项目采购需求、满足项目实施要求的得4分;③方案编制内容简单、思路无明显逻辑错误、尚可实施但存在与项目要求不贴合或矛盾的地方的得3分;0-5分第32页共71页④方案编制内容缺失、思路混乱、缺乏实施性的得2分;⑤未提供的不得分。服务承诺(技术部分)监控管理措施、质量保证措施、确保服务周期、后期服务配合等做出承诺。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以上内容的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审:①方案切合实际情况,各部分有深入的表述,服务承诺合理、有具体切实可行的保障措施的得5分;②方案符合实际情况,内容完整、表述清晰,有保障措施,有针对性的得4分;③方案满足项目要求,内容完整,保障措施及解决方案不具体的得3分;④方案满足项目要求但有矛盾点、可行性受影响,对各个环节的保障措施、解决方案等缺项或关键点缺失的得2分;⑤未提供不得分。0-5分重难点分析(技术部分)针对本项目提出重点、难点分析,并提出切实应对措施。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文件提供的以上内容进行综合评审:①对本项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透彻、准确,并有针对性的实施策略和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的,得4分;②对本项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合理,提供应对的解决措施,得3分;③对本项目工作重点、难点分析不准确,缺乏理解的,得2分;④方案编制内容缺失、思路混乱、缺乏实施性的得1分;⑤方案与需求无关或不提供的不得分。0-4分第33页共71页投标人业绩(资信部分)自2019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驾驶人考试(考场)辅助服务项目业绩的,每提供一个得2分,最高得4分。注:①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若合同无法体现签订时间、服务内容等关键评审因素的,需另附招标人(合同甲方)证明材料的扫描件。②提供的项目业绩只计算评标分值对应的项目数量,按照排列顺序从首个业绩开始评审至对应数量,超出部分不进行评审。对应数量内业绩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不得分的,不再补充评审超出部分业绩。如:提供2个业绩即得满分的,按照投标文件排序评审第一、第二项业绩,其余超出部分不再评审。0-4分人员配备(资信部分)(1)项目负责人(2分)a.具有A1机动车驾驶证的,得2分。(2)安全员(不含项目负责人)(25分)a.每具有1个A1或A2机动车驾驶证的得2分,本条最高得10分;b.每具有1个C1机动车驾驶证的得1.5分,本条最高得15分。注:上述人员不得兼任。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1、上述人员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扫描件;2、上述人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月的养老保险证明(含官网在线打印件,证明文件两个月内有效),或投标人提供承诺已为上述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证明的承诺书(格式自拟)。0-27分价格分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20分)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2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1002.3.3分值汇总(1)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取各位评委评分之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数,得到该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2)将投标人的技术资信分加上根据上述标准计算出的价格分,即为该投标人的综合总得分。三、无效投标条款3.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投标文件拒收:(1)未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上招标投标系统递交有效电子投标文件的,开标系统不予接收,投标将被拒绝。(2)投标企业接到远程解密指令后,须在规定时间内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投标文件无效;解密时间:从本项目解密程序开始时计时,至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2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后其投标作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人为本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2)投标人与在本项目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的;(3)招标公告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提供的货物非中小企业制造的;(4)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采购活动,投标人非联合体或者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未达到应当达到的比例;(5)要求获得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向中小企业分包,投标人未提供分包意向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未达到应当达到的比例;(6)评标专家无法查看并检验电子投标文件中相关资料的;(7)联合体投标未提交联合体协议的;(8)责令停产停业的;(9)暂停或者取消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资格的;(10)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第35页共71页位的;(1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和特定资格条件中有一项及以上不符合要求的;(12)开标时查询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文件创建标识码及造价软件加密锁号。若存在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或创建标识码或造价软件加密锁号信息与其他投标人雷同的,投标无效、进行信用信息披露,行政监管部门将依据线索依法查处;(13)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14)投标人投标MAC地址或投标人联系人或联系电话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并报告监管部门作不良行为处理和进一步调查;(15)投标人单方面出现其他投标人材料的;(16)招标公告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1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3.3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符合性审查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全,经评标委员会一致认定对开评标内容有实质性影响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导致实质性内容不全以及实质上不响应,或者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3)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4)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5)投标报价超出规定的投标限价或公布的采购预算的或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各项单价高于招标文件给定的单价最高限价;(6)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或者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的投标报价的。(7)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8)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3.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详细评审后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1)投标产品不符合必须强制执行的国家标准的;(2)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第36页共71页(3)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4)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且不能证明报价合理性的投标无效;(5)拒不确认评标委员会评审修正的投标无效;(6)其它情形,经评标委员会委提出按无效投标处理,并经公共资源交易监督部门核准的;(7)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无效投标情形。第37页共71页第五章政府采购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参考范本(服务类)第一部分合同书项目名称:滁州车管所驾考中心考试辅助服务项目项目编号:甲方(采购人):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乙方(中标人):签订地:滁州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签订日期:年月日第38页共71页滁州车管所驾考中心考试辅助服务项目(以下简称:甲方)通过滁州市诚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组织的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活动,经评标委员会评定,(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约定以下合同条款,以兹共同遵守、全面履行。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中标通知书;1.1.3投标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招标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滁州车管所驾考中心考试辅助服务项目;1.2.2服务内容: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全部内容;1.2.3服务质量: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满足考核相关要求。1.3价款本合同一年总价为:¥,元(大写:人民币,元)。分项价格:序号分项名称分项价格123……总价1.4付款方式和发票开具方式1.4.1付款方式:服务费按月度支付,考核合格后,采购人按月支付服务费;考核不合格,采购人依据考核情况酌情扣减服务费且同步进行整改。若整改仍不第39页共71页合格的终止合同;1.4.2发票开具方式: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1.5.2服务地点:;1.5.3服务方式:。1.6违约责任1.6.1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和方式履行,那么甲方可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履行一日的应提供而未提供服务价格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履行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甲方有权在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1.6.2除不可抗力外,如果甲方没有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那么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迟延付款一日的应付而未付款的1%计算,最高限额为本合同总价的5%;迟延付款的违约金计算数额达到前述最高限额之日起,乙方有权在要求甲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书面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1.6.3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或者任何一方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或者任何一方有腐败行为(即:提供或给予或接受或索取任何财物或其他好处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或者欺诈行为(即:以谎报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来影响对方当事人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合同;1.6.4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采取补救措施,并有权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任何一方按照前述约定要求解除本合同的同时,仍有权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和按照己方实际损失情况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且守约方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5除前述约定外,除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对方当事人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且对方当事人行使的任何权利救济方式均不视为其放弃了其他法定或者约定的权利救济方式;1.6.6如果出现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处理投诉事项期间,书面通知甲方第40页共71页暂停采购活动的情形,或者询问或质疑事项可能影响中标结果的,导致甲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情形,均不视为甲方违约。1.6.7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未按合同约定受领标的物、擅自解除合同、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导致乙方遭受的直接损失,乙方可向甲方申请赔偿,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一致;针对因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或解除合同时,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情形,可以给予乙方合理补偿,补偿金额不得超过乙方的直接损失。1.7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7.1将争议提交滁州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1.7.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8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盖章时生效。甲方:(单位盖章),乙方:(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授权代表(签字):时间:年月日,时间:年月日乙方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银行:第41页共71页第二部分合同一般条款2.1定义本合同中的下列词语应按以下内容进行解释:2.1.1“合同”系指采购人和中标人签订的载明双方当事人所达成的协议,并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2.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中标人在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采购人应支付给中标人的价格。2.1.3“服务”系指中标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向采购人履行的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包括采购人自身需要的服务和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2.1.4“甲方”系指与中标人签署合同的采购人;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其与乙方签订合同的,采购人的授权委托书作为合同附件。2.1.5“乙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中标人;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的,联合体各方均应为乙方或者与乙方相同地位的合同当事人,并就合同约定的事项对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6“现场”系指合同约定提供服务的地点。2.2技术规范货物所应遵守的技术规范应与采购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如果有的话)及其技术规范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相一致;如果采购文件中没有技术规范的相应说明,那么应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和规范为准。2.3知识产权2.3.1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服务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起诉;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那么乙方须与该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赔偿;2.3.2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等货物的知识产权归属,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4履约检查和问题反馈2.4.1甲方有权在其认为必要时,对乙方是否能够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进行履约检查,以确保乙方所提供的服务能够依约满足甲方项目需求,但不得因履第42页共71页约检查妨碍乙方的正常工作,乙方应予积极配合;2.4.2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有权将履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反馈给乙方,双方当事人应以书面形式约定需要完善和改进的内容。2.5结算方式和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专用条款。2.6技术资料和保密义务2.6.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约定和项目需要,向甲方了解有关情况,调阅有关资料等,甲方应予积极配合;2.6.2乙方有义务妥善保管和保护由甲方提供的前款信息和资料等;2.6.3除非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应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披露有关合同的或者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任何未公开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情报、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和商业信息等,并采取一切合理和必要措施和方式防止任何第三方接触到对方当事人的上述保密信息和资料。2.7质量保证2.7.1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履行合同的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并提供相关内部规章制度给甲方,以便甲方进行监督检查;2.7.2乙方应保证履行合同的人员数量和素质、软件和硬件设备的配置、场地、环境和设施等满足全面履行合同的要求,并应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2.8延迟履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提供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以书面形式酌情同意乙方可以延长履行的具体时间。2.9合同变更2.9.1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签订书面补充合同的形式变更合同,但不得违背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2.9.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0合同转让和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依法不得转让,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第43页共71页履行合同,即:依法可以将合同项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且乙方应就分包项目向甲方负责,并与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向甲方承担连带责任。2.11不可抗力2.11.1如果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2.11.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时间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2税费与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缴纳。2.13乙方破产如果乙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和赔偿,但合同的终止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的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2.14合同中止、终止2.14.1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中止或者终止合同;2.14.2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当事人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2.15检验和验收2.15.1乙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进行定期验收;2.15.2合同期满或者履行完毕后,甲方有权组织(包括依法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对乙方履约的验收,即: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的验收,并出具验收书;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项目,验收时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并出具意见,验收结果应当向社会公告;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详见合同专第44页共71页用条款。2.16合同使用的文字和适用的法律2.16.1合同使用汉语书就、变更和解释;2.16.2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17履约保证金2.17.1采购文件要求乙方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方式,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2.17.2履约保证金在合同专用条款约定期间内不予退还或者应完全有效,前述约定期间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甲方逾期退还履约保证金应承担违约责任。2.17.3如果乙方不履行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约定全面履行义务,那么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或赔偿,同时不影响甲方要求乙方承担合同约定的超过履约保证金的违约责任的权利。2.18合同份数合同份数按合同专用条款规定,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45页共71页第三部分合同专用条款本部分是对前两部分的补充和修改,如果前两部分和本部分的约定不一致,应以本部分的约定为准。本部分的条款号应与前两部分的条款号保持对应;与前两部分无对应关系的内容可另行编制条款号。条款号约定内容2.11.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当事人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变更合同2.11.4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应在不可抗力发生的1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在1个工作日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对方当事人2.152.15.1乙方按照月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甲方按照在收到报告后,结合当月考核情况定期验收予以支付服务费用;2.15.3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等具体内容以及前述验收书的效力:验收书的内容以检验和验收标准、程序结合项目具体内容出具,以验收书作为结算依据2.17本项目不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2.18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四份。3乙方须在签订合同后完成与原服务单位的工作对接,以及投入工作的前期与甲方相关对接,做到全员上岗投入使用,不得出现缺岗或岗位缺人等现象,如出现,甲方不予支付任何费用,产生的损失由乙方自负。4服务期结束,因招标等原因无法确定新的中标供应商的,服务期可以顺延,服务费用按本项目中标价格执行。超期服务费不得超过原合同每年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5(签订合同时可补充)第46页共71页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一、资信证明格式文件资信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一)项目项目编号:投标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年月日第47页共71页目录(1)投标人资格声明书(格式见附件);(2)授权书(格式见附件);(3)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是非企业机构的,应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登记证书”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4)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见附件);(5)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格式见附件);(6)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如是);(7)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资信评审和资信评分的支持资料;(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信证明材料;(9)其他(如有)。第48页共71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考试辅助工作人员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