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新增耕地土壤检测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江渔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25)
上东社区新三路和石围经济社新增耕地土壤检测(一期)
采购项目名称:
上东社区新三路和石围经济社新增耕地土壤检测(一期)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5MAD2QX4D62509040128
项目业主:
佛山市江渔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服务机构:
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上东社区新三路和石围经济社新增耕地土壤检测(一期)
合同编号:
440605MAD2QX4D62509040128
合同总金额:
¥6,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对位于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上东社区新三路和石围经济社连片鱼塘范围内进行土壤取样检测工作,
合同附件
委托检测服务合同--上东社区新三路和石围经济社新增耕地土壤检测(一期).pdf
佛山市江渔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2025-10-22
上东社区新三路和石围经济社新增耕地土壤检测(一期)委托检测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佛山市江渔盛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九江镇大伸工业区九江镇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办公楼3楼312办公室电话/传真:联系人:曹锦浩电子邮箱:15099882682乙方(受托方):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深海路17号瀚天科技城A区7号楼101单元电话/传真:0757-86086760/86086780电子邮箱:shangwu02@vz-testing.comAdd: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深海路17号瀚天科技城A区7号楼一楼101单元,1甲方就本合同所述的项目,委托乙方提供检测技术服务,甲乙双方现就委托检测内容、工作条件要求、费用支付、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等问题,在平等协商、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家有关监测、检测技术规范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第一条委托项目、检测时间1.1本次检测为委托检测,甲方委托乙方检测的具体项目为:上东社区新三路和石围经济社新增耕地土壤检测(一期)委托检测服务项目。1.2项目地址为:上东社区新三路和石围经济社新增耕地。1.3乙方应在完成采样或收到甲方提供的检测样品后及时完成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若国家有相应的检测时间要求的,最短不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检测周期。第二条委托服务方式2.1甲乙方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列(1)方式进行委托服务。(1)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和本合同约定的内容确认检测项目,并与甲方制订采样计划,由乙方进行现场采样,并出具检测报告。(2)甲方自行送样委托乙方进行检测及出具检测报告。2.2甲方指定曹锦浩为甲方项目联系人,电话:15099882682,乙方指定林绪强为乙方项目联系人,电话:18924537420;甲乙双方指定的项目联系人负责沟通本项目的所有事项及传达本项目的所有文件,有关通知、文件送达联系人的,视为送达。2.3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导致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责任。Add: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深海路17号瀚天科技城A区7号楼一楼101单元,22.4甲方确认合同首部载明的甲方信息为其材料及文件的送达地址,本条第2项指定的甲方项目联系人、电话为甲方收件人及收件电话。乙方按该地址送达的一切材料均视为甲方已签收。第三条检测费用及付款方式3.1本合同的检测费用为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如实际检测项目与本合同约定的检测项目内容不符的,检测费用以《报价明细表》约定的单价为准(若报价明细表中未约定单价的,以行业指导价为准),根据实际检测项目进行相应的调整。具体报价内容详见附件《报价明细表》。3.2付款方式(1)合同签订后30日内且乙方完成采样后,甲方将全部检测费用支付给乙方,即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付款可采用现金、支票或银行转账的方式。3.3乙方收款银行账户:户名:广东维中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佛山南海怡翠馨园支行账号:6405-6854-08893.4甲方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开票资料(包括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税号、开户银行、账号),因甲方提供的开票资料不全的,乙方可相应延迟提供发票。若甲方在乙方要求提供齐全的专用发票资料后3个工作日内仍无法提供的,则视为甲方无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乙方按增值税普通发票提供,甲方不得拒绝付款。第四条甲方责任4.1按照乙方要求,提供一切检测所必需的样品、资料和技术文件,Add: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深海路17号瀚天科技城A区7号楼一楼101单元,3并保证提供的一切资料应当是真实、完整、合法、有效的,以便乙方提供准确的检测报告;若因甲方提供的资料、样品不真实、不完整等因素,导致检测报告不准确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如需再次检测的,检测费用另计,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4.2如双方约定采用现场采样方式,甲方应提供一切必要的设备、资料以保证乙方采样的顺利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主要污染物、排污口状况、已知的或潜在危害(如放射性、有毒或爆炸性)、工艺设计方案等必要的资料;在实施采样前,甲方应明确告知乙方采样人员有关的规章制度,并采取一切必要的措施,确保乙方检测、采样的服务过程中的工作条件、场地(如提供检测用电(220V),合理的采样平台和采样监测口等)和装置的安全,并安排一名熟悉甲方情况的人员配合乙方进行现场采样。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及采样人员人身、财产受到伤害时,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4.3如果双方约定甲方送样的方式,甲方应保证其自行采样过程的规范性,否则,因甲方采样过程不规范导致检测报告不准确的,由此产生的后果由甲方承担,如需再次检测的,检测费用另计,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4.4送检样品中包含的任何已知的或潜在危害,如放射性、有毒或爆炸性的物品,甲方应事先声明或告知,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损害或后果均由甲方承担。4.5按本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检测费用。4.6乙方提供的监测报告的知识产权属甲方所有。第五条乙方责任5.1采用合适谨慎态度及科学准确的方法,以保证提供优质高效的检测服务。Add: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深海路17号瀚天科技城A区7号楼一楼101单元,45.2保证采用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进行检测,使用非标准方法进行检测的项目,应向甲方申明并取得甲方同意。5.3就检测报告的有关内容,接受甲方的咨询。5.4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仅对被送检样品和现场采取的样品负责。在任何情况下,乙方的责任不能超出乙方对样品作出的检测报告的范围。检测报告的使用、使用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损失,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5乙方采样人员在现场采样过程中应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因乙方人员不遵守甲方规章制度而导致自身、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5.6承诺现场采样人员在采样过程中严禁以任何形式索取好处费或存在其他约定之外的行为,保证廉洁检测。第六条保密6.1甲方应为乙方所提供的技术情报和资料及非正式出版物等承担保密义务,未经乙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6.2乙方应为甲方所提供的资料、产品技术、生产工艺等承担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允许,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6.3乙方应当对项目涉及的数据、文件,以及监测资料成果进行保密,但因政府主管部门要求、乙方学术研究及乙方常规业务资料除外。6.4保密信息以数据、文字及记载前述内容的资料、光盘、软件等有形媒介出现。无论该信息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6.5无论在双方合作期间或终止合作后,双方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即保密期限为无限期)。因泄密造成了对方损失的,泄密方需要无条件赔偿对方损失的相同金额。Add: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深海路17号瀚天科技城A区7号楼一楼101单元,5第七条免责声明在检测服务过程中,若出现非乙方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时,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甲方需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服务费,该等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以下:7.1发生不可抗力时;7.2由于甲方原因致使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完成检测服务或延期提供检测报告或报告不准确,从而造成甲方任何损失或损害时;7.3甲方单方面更改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或对乙方出具的检测报告进行取舍,由此造成损失或纠纷时;7.4由于甲方提供的样品、技术文件存在知识产权问题,由此造成损失或纠纷时。第八条报告异议的处理8.1甲方对检测结果如有异议,应在收到《检测报告》后15日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同时附上《检测报告》原件。如甲方对测试结果有异议而提出复检要求时,乙方仅限对原样品按原测试方法进行复检;如果甲方换用新的样品和/或提出改变方法进行测试,则视作新的委托要求,应重新支付相应测试费用。如复检结果与原结果在方法允许的误差范围内一致,则甲方需要支付与原测试项目收费标准等额的复检费用。如复检结果与原结果在方法允许的误差范围内不一致,则乙方对不收取复检费用并换发新的测试报告。8.2对下述情况,不受理复检:(1)样品已被甲方取回;(2)样品无法保存;(3)样品已用完;(4)样品剩余太少不足以复检;(5)样品超过保存期限已被销毁;(6)样品或其待测组分不稳定;(7)微生物检验项目等不可重复测试的项目。Add: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深海路17号瀚天科技城A区7号楼一楼101单元,6第九条违约责任9.1若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足额付款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检测费总额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乙方有权相应顺延提供检测报告的时间直至按期足额付款之日止。9.2若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采样前,甲方要求终止委托项目的,甲方已付乙方款项(如有)不再退回。9.3若乙方已完成采样工作或甲方已提供检测样品,甲方要求终止委托项目的,甲方应支付合同约定的所有的检测费用;若每次采样检测单独独立出具报告的,则须支付该次对应的检测费用。9.4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出具检测报告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检测费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最高不超过检测费的2%。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无法出具检测报告的除外。第十条合同的解除10.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本合同一方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1)因对方违约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没有必要继续履行;(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检测费用超过10日的;10.2甲方提供的样品不符合检测要求,甲方未按乙方要求再次提供也不同意乙方自行取样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仍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检测费用。10.3甲方要求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范要求更改检测数据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仍应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检测费用。Add: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深海路17号瀚天科技城A区7号楼一楼101单元,7第十一条其他11.1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附件《报价明细单》和经双方确认的其他规定、实施记录及有关备忘录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1.2在本合同履行的过程中,双方如存在未尽事宜,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修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订立并执行。11.3在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则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解决。一方违约的,违约方应承担守约方因维权所支付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单保函费、鉴定费、差旅费等。11.4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11.5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均认可通过传真件、扫描件方式签订本合同,传真件、扫描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签章页)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签字):代表(签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Add: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深海路17号瀚天科技城A区7号楼一楼101单元,8附件:1.报价明细单类别监测点监测项目点数频次/天周期单价小计土壤S1-S3(混合样)pH、镉、汞、砷、铅、铬、铜、镍、锌、有机质、容重、机械组成共11项31117505250现场人工采样及差旅费600含税(6%)合计6201含税优惠价6000Add: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深海路17号瀚天科技城A区7号楼一楼101单元,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新增耕地土壤检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