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防静电垫采购合同公告(黑龙江省商务学校2025)



一、合同编号:JD-20250927014126-91918

二、合同名称:JD-20250927014126-91918

三、项目编号:DD25092521620120

四、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商务学校其他机房辅助设备电子卖场直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省商务学校
地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496号
联系方式:18904604467
供应商(乙方):黑龙江集程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新华街革志小区3#楼一层带地下室东一门
联系方式:1923249071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贝傅特 防静电台垫0.8m*10m*3mm防静电垫
17(张)
¥96.00
¥1,632.00
防静电垫

合同金额: 1,632.00元,大写(人民币):壹仟陆佰叁拾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20日至2025年10月22日
履约地点:哈尔滨市
采购方式: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605eaf3a6ebc198e885595b8d709539a.pdf
黑龙江省商务学校
2025年10月21日

政府采购货物买卖合同(试行)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商务学校其他机房辅助设备电子卖场直购合同编号:JD-20250927014126-91918甲方:黑龙江省商务学校乙方:黑龙江集程科技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10月17日第一节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甲方(全称):黑龙江省商务学校(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定的合同甲方)乙方(全称):黑龙江集程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本采购项目的招标/谈判文件等采购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商务学校其他机房辅助设备电子卖场直购采购项目编号:DD25092521620120(2)采购计划编号:黑财购备字[2025]16850号(3)项目内容: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贝傅特防静电台垫0.8m*10m*3mm防静电垫贝傅特(BFT)贝傅特防静电台垫0.8m*10m*3mm17¥96.0000¥1632合计(大写):壹仟陆佰叁拾贰元整(小写):¥1632元采购标的的技术要求、商务要求具体见附件。①涉及信息类产品,请填写该产品关键部件的品牌、型号:是,标的名称: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关键部件:,品牌:,型号:否(注:关键部件是指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发布的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规定的需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指定的测评机构开展的安全可靠测评的软硬件,如CPU芯片、操作系统、数据库等。)(2)涉及车辆采购,请填写是否属于新能源汽车: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数量:,金额:否(4)政府采购组织形式: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集中采购分散采购不涉及-第1页-(5)政府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竞争性磋商框架协议其他:电子卖场-场内直购(注:在框架协议采购的第二阶段,可选择使用该合同文本)(6)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中小企业:是否本合同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合同(中小企业预留合同):是否若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否给予小微企业评审优惠: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是否中标(成交)采购标的制造商是否为监狱企业:是否(7)合同是否分包:是否分包主要内容:分包供应商/制造商名称(如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请分别填写):分包供应商/制造商类型(如果供应商和制造商不同,只填写制造商类型):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其他(8)中标(成交)供应商是否为外商投资企业:是否全部由外国投资者投资部分由外国投资者投资(9)是否涉及进口产品:是,《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底级品目名称:,金额:国别:,品牌:,规格型号:(10)是否涉及节能产品:是,《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是否涉及环境标志产品:是,《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是否涉及绿色产品:是,绿色产品政府采购相关政策确定的底级品目名称:强制采购优先采购(11)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是否参考《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明确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是否不涉及二、合同金额(1)合同金额小写:1632大写:壹仟陆佰叁拾贰元整分包金额(如有)小写:大写:(注:固定单价合同应填写单价和最高限价)(2)合同定价方式(采用组合定价方式的,可以勾选多项):固定总价固定单价固定费率成本补偿绩效激励其他(3)付款方式(按项目实际勾选填写):全额付款-第2页-付款期数:一期期数支付条件计划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1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100%2025-11-22100%1632元三、合同金额补充说明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款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四、合同履行(1)起始日期:2025年10月20日,完成日期:2025年10月22日(2)履约地点:黑龙江省商务学校(3)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履约担保期限:(4)分期履行要求:无(5)风险处置措施和替代方案:无五、合同履约补充说明1.交付地点:黑龙江省商务学校指定地点2.交付时间:2025年10月22日前3.包装运输:由乙方负责六、合同验收(1)验收组织方式:自行组织委托第三方组织验收主体:黑龙江省商务学校是否邀请本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专家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服务对象参加验收:是否是否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参加验收:是否是否进行抽查检测:是,否是否存在破坏性检测:是,否验收组织的其他事项:无(2)履约验收时间:2025年10月22日(3)履约验收方式:一次性验收分期/分项验收:(4)履约验收程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金额100%(5)履约验收的内容:本合同所提及的标的内容(6)履约验收标准:完整、符合采购方需求(7)是否以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作为参考:是否-第3页-(8)履约验收其他事项:无七、履约验收标准(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合同约定的品牌、规格型号、技术性能、配置、质量、数量等要求。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3)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4)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或服务指南等。上述文件应包装好随货物一同发运。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乙方应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备合同约定的性能。不能通过验收的,将按照退货处理,乙方应在甲方限定时间内予以更换符合要求的货物,乙方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八、发票约定(1)乙方应按规定向甲方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并承诺开具发票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甲方有权延迟支付乙方应付款项直至开具合法、合规发票之日且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如果乙方无法在合理时间内提供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在应支付的价款中扣除相应的抵扣税款。(2)发票开具后,乙方应在3日内及时送达甲方。如逾期送达导致延迟支付或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且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的损失。(3)在发票交付甲方之后,发生发票丢失、破损或逾期等情形,乙方应按规定协助办理增值税抵扣事项。(4)由于发生销售退回、应税服务中止或开票有误、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根据增值税相关规定执行,乙方需协助甲方重新开具合法合规的增值税发票、增值税红字专用发票。九、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支付货款,不得以内部人员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等为由,拒绝或迟延支付。2.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验收商品。3.甲方验收时发现商品不符合约定,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通知乙方。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时提交各阶段有关安排计划,并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货物数量、规格、质量等内容。甲方有权督促乙方工作并要求乙方更换不符合要求的货物。(2)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保证交付的商品没有权利瑕疵。乙方如为经销商应保证具有生产厂家合法授权,商品来源合法。2.乙方保证所提供的商品符合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规定。同时还应保证达到既定用途,由于工艺或材料及安装问题而导致商品质量等任何缺陷,乙方对此负全部责任。3.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保证其商品以不高于销售给第三方的价格供应。4.本合同项下乙方全部或部分权利义务,未经双方达成一致并签订书面补充合同不得转让。十、保修说明乙方应提供2年质保,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时,应协助甲方联系厂家获取保修。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或者乙方未按时按质交付商品的,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2)质量瑕疵的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修理、重作、更换,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2.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第4页-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质量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3)迟延交货的违约责任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影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2.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相关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实际损失执行。如果涉及公共利益,且赔偿金额无法弥补公共利益损失,甲方可要求继续履行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3.除不可抗力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甲方有权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一周按七日计算,不足七日按一周计算)赔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5%)。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以终止合同。4.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十二、保密条款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对对方的保密信息进行复制或以其他方式保存。并且在对方要求或在双方业务关系终止时,应立即向对方归还所有的保密信息及副本。任何一方对于保密信息的义务应延续至该等信息因合法的原因而成为公开信息。十三、合同变更、中止与终止(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乙方不得拒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甲乙双方可就合同履行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协商进行变更。协商一致后,双方签订书面的补充协议。除双方签署书面协议,并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更。(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5)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3.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者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4.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第5页-(6)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合同成立后,因政策调整或者市场供求关系异常变动等原因导致价格发生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涨跌,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或者对一方当事人显失公平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四、不可抗力(1)不可抗力是指合同双方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2)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但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3)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及时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及时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详细报告,以及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证据。十五、争议解决所有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双方不能达成一致,向甲方黑龙江省商务学校所在地哈尔滨市道外区人民法院起诉。十六、组成合同的文件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1)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及其变更、补充协议(2)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3)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4)采购文件(5)有关技术文件,图纸(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规定或合同约定的作为合同组成部分的其他文件十七、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十八、合同生效补充说明本合同任何条款被禁止或被认定无效或被撤销,该禁止、无效或撤销不得影响合同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继续实施。本合同所列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内容与本合同正文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正文为准。十九、法律适用(1)本合同的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解决,均适用法律、行政法规。(2)本合同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一致的,双方当事人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修改本合同的相关条款。二十、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6份,甲方执4份,乙方执2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0月17日合同订立地点:黑龙江省商务学校附件:具体标的及其技术要求和商务要求、联合协议、分包意向协议等。甲方(采购人、受采购人委托定的合同签订合同的单位或采购文件约甲方)乙方(供应商)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黑龙江省商务学校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黑龙江集程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王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范瑶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黑龙江省商务学校拥有者性别女住所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496号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新华街革志小区3#楼一层带地下室东一门联系人祝开冬联系人周宇航联系电话18904604467联系电话19232490717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外区南直路496号通信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新华街革志小区3#楼一层带地下室东一门邮政编码150056邮政编码150500电子邮箱无电子邮箱15245167771@163.com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黑龙江省商务学校开户名称黑龙江集程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黑龙江省商务学校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新区支行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黑龙江省商务学校银行账号174000637405注:涉及联合体或其他合同主体的信息应按上表格式加列。-第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防静电垫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