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维保采购合同公告(常州市清潭中学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0400-FW2025-06916
二、合同名称: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维保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0400-FW2025-06916
四、项目名称: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维保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常州市清潭中学
联系方式:13861034325
供应商(乙方): 常州弘扬燃气报警安防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340008442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维保
项目编号:JSZC-320400-FW2025-06916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安保设备维修和保养服务
项目预算: ¥3200.0
项目地点: 常州市清潭中学
采购单位: 常州市清潭中学
联系人姓名: 常州市清潭中学
联系电话: 13861034325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32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6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10-1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10-22 16:12
燃气报警维保合同.pdf

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维保协议平:常市满(校区2校、北技2)乙方:常州弘扬燃气报警安防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标定检测维保项目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协议委托内容甲方将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标定检测作业委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所定的协议金额。乙方以甲方系统正常安全使用为目的进行标定检测工作。第二条:本协议有效期本协议302年10月16日至2026年10月15日有效。第三条:本协议金额及付款方式1协议金额:标的名称计量单位数量不含税单价(元)不含税总价(元)税金(元)含税总价(元)备注年标定检测维保费路75223018.8818.1232006%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冬件元整)2.付款方式:协议签订后,乙方开出正式发票,甲方一次性付款。第四条:双方责任一、乙方承担责任1.乙方每年壹次对甲方所有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进行测试,用标准气体对探测器进行测试,检查其报警点正确与否(采用标准气样浓度为60%的甲烷检测)。2.检查控制器电源、报警、故障指示灯并使其正常,测试探测器反应灵敏度,维护清洁主机。3.对紧急切断阀各项性能指标测试,清洁外壳及接线的坚固。4.对阀门操作盘及附属部件各项性能指标测试,清洁外壳及接线的坚固。5.检测探测器与控制器和紧急切断阀的联动情况。6.在常州市城区售后服务乙方承诺(已与港华报修热线96077联动)市内30-60分钟,市郊60-120分钟,本市以外(如武进、金坛、溧阳)90-180分钟到场。7.报警控制系统出现问题需上门服务时,厂方提供配件情况下,除需要更换的零配件材料费外,一律不再收取任何其他费用,在不产生费用的情况下,及时修复。如修复需产生费用,及时向甲方提出维修方案及报价,待甲方确认后及时修复。二、甲方承担责任1.配合乙方进行标定检测工作。2.按协议及时支付检测费用。3.在服务期内甲方有义务及时对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进行管理,保证设备完整性。4.承担损坏需要更换的零部件费用。5.维保期内未向乙方报检,或因甲方自行通过第三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及对设备正常运营造成影响的,责任由甲方承担。6.甲方有责任建立安全规范制度做好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运行情况台帐记录,每周进行自检确保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正常工作。第五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由当地法院裁决。2.如乙方违约,造成甲方设备丧失或部分丧失安全性能所产生的经济及人员损失,甲方有权追溯乙方经济责任并提前终止合同。第六条: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或附件等书面文件。补充协议、附件书面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构旺润.捆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16日期:日期:2025.ra/电话:138电话:0519-8886118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可燃气体报警控制系统维保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