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绩效考核系统采购合同公告(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230001]ZBGJ[DY]20250010
二、合同名称:黑龙江省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系统项目
三、项目编号:[230001]ZBGJ[DY]20250010
四、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系统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6号
联系方式:82103751
供应商(乙方):哈尔滨点动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革新街186号16号楼1单元-1层102号
联系方式:1500468199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黑龙江省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系统项目
1(项)
¥270,000.00
¥270,000.00
【无】
合同金额: 27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10月27日
履约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e24036a7501448cdae4865a2d1d2f401.pdf
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2025年10月22日
政府采购服务类采购合同(试行)采购单位(甲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采购计划号:黑政采计划[2025]21053供应商(乙方):哈尔滨点动科技有限公司招标编号:[230001]ZBGJ[DY]20250010签订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签订时间:2025年10月22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黑龙江省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系统项目项目(招标编号:[230001]ZBGJ[DY]20250010)的采购文件及中标(成交)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等,确定乙方为甲方黑龙江省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系统项目项目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文件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采购文件、澄清和答疑文件等;2、乙方投标(响应)文件等;3、乙方书面承诺等;4、中标(成交)通知书。二、合同标的标的名称采购需求数量单价(元)金额(元)备注黑龙江省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系统项目满足采购人具体服务要求1270000270000.0000合计¥27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元整)三、服务项目及要求1.系统通过三级等保测评要求协助采购单位编写《定级报告》、《备案表》等合规性文档。完成采购单位黑龙江省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系统三级系统的等级保护测评工作。需从安全物理环境、安全通信网络、安全区域边界、安全计算环境、安全管理中心、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建设管理、安全运维管理等10个安全层面开展测评工作;需根据等级保护安全管理层面相关标准要求,协助采购单位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确定安全管理目标和安全策略,针对信息系统各类管理活动,制定和完善人员安全管理制度、系统建设管理制度、系统运维管理制度、管理人员操作规程、定期巡检制度、应急预案等信息安全管理制度;依据现场测评结果为采购单位出具《网络安全等级保护测评报告》。2.实施进度要求总体建设周期为7日。3日内完成黑龙江省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系统更新部署的技术支持工作。中标3日内完成新需求的修改、调试、试运行和整体培训工作。项目服务期间,甲方提出的需求修改,经商定后,乙方需在协商日期内修改完成。3.个性化免费服务支持在服务期内,根据国家政策变化、省中医药管理局的要求,结合系统实际情况,按照用户方的合理意见,定期支持对系统功能服务完善和个性化功能的免费定制开发。对全省的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文件中要求的全部指标数据进行提取、质控、反馈、分析、汇总、上报至国家局,并随国家政策随时调整指标及上报次数,负责省内平台使用培训答疑,含与国家考核平台接口费。根据中医药管理局管理后续需要,系统服务方需配合完成每半年、每季度、每月度绩效考核上报、质控、分析需要。4.免费维护期项目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承建商需在服务期一年内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5.系统服务架设要求承建商需配合省中医病案质控中心和省中医药数据中心,将黑龙江省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系统服务架设在省中医药数据中心本地。6.服务响应提供至少1名专业技术人员在国家及省级数据上报、指标复核周期内以及其他必须到场时提供不少于90个工作日的驻场服务,负责专业的日常运维服务,不经用户同意不得更换。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技术人员应实时响应,2小时内作出反应、24小时内提供出解决方案。7.使用培训在各医院上报之前,承建方需提供相应配置环境培训、使用操作培训、维护培训等相关培训,培训的组织形式包括现场培训、远程培训和多媒体培训。确保相关人员能够正确操作系统。需建立微信群或QQ群等医院与服务方的沟通途径,实时解答培训问题及需求。并建立资料库或电子档案,存放相关操作文档及视频。8.技术支持与售后服务政策结合实际需求,在合同期内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具体包括:(1)咨询系统服务期内,向省中医病案质控中心和省中医药数据中心提供各种与产品相关的免费技术咨询服务(包括热线服务),包括热线电话,电子邮件(7×24)等方式。承诺最迟在2小时以内做出反应、24小时内提出解决方案。(2)软件迁移与二次安装:主要针对硬件环境变更或其他原因需要重新安装、软件迁移时,可在异地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等其他方式配合完成所供应软件的二次安装;也可以经双方协商后,达成共识,由系统的承建商派出技术工程师作现场技术指导安装或直接安装。(3)软件升级在服务期内,免费提供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服务期满后,提供对相关软件升级提醒服务,协助制订升级计划,提供关于新版本改进性能的培训,远程或现场指导软件升级。(4)优化系统虽然在系统安装调试时做过性能优化,但在实际运行时,系统的承建商还将根据业务运行情况、网络情况继续对应用软件平台的系统参数提供优化建议,确保系统随着业务的发展能够持续、稳定、高效地运行。9.提供国家局绩效考核数据分析支持提供对过往年份国家局返回确定的二级、三级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数据进行数据清洗、分析等服务,具体分析标准及分析细节按照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黑龙江省中医病案质控中心的要求进行,为决策提供数据支撑。10.提供绩效考核技术支持为现运行的黑龙江公立中医医院绩效考核系统提供持续性技术支持服务,业务要求专业性高,且维护过程中对涉及敏感数据进行严格保密,提供可靠性技术支持服务。11、提供其他调研数据收集服务根据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黑龙江省-第1页-中医病案质控中心的业务变化要求,服务方需提供对省内二级、三级中医医院其他相关调研数据收集的服务,如有需要,服务方需配合支持相关医院上报,并提供质控、分析服务12、其他除上述服务外,服务方需配合完成黑龙江省中医药管理局、黑龙江省中医病案质控中心交办的其他相关绩效考核工作。13.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技术服务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甲方无故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3‰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60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3‰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4)、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5)、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质量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6)、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四、合同期限(任选其一)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2025年10月28日至2026年10月27日,共365天。本项目服务期限采用1+1+1方式,采购结果,年有效。合同一年一签,是否续签,由甲方视财政预算安排及对乙方提供服务的绩效考核等情况确定。本合同期限起止时间,。五、合同金额及结算方式1、资金性质:财政性资金。(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自筹资金:0。)2、合同金额:本合同有效期内服务价款金额:270000元(大写:贰拾柒万元整);3、付款方式:分期付款4、付款期数:二期5、结算方式:序号项目阶段具体内容及交付结果付款金额(元)付款期限(天)计划支付时间1合同签订后合同签订后支付,付款合同全款的80%21600022025-10-302验收合格后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二期款,合同全款的20%5400032025-11-176、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普通发票,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开具发票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六、双方权利义务和质量保证(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有权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要求获取乙方所提供的专业化服务;2、甲方保证服务期间,对乙方工作给予支持,提供采购需求必须的基础工作条件;3、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按期支付服务费。4、无。(二)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为完成本次服务所需的相关材料和相关信息;2、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取服务费;3、乙方应恪守职业道德,充分利用其专业知识和业务资源保证完成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明的工作内容;4、乙方必须在双方议定的时间、地点完成本次服务工作;5、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期间,严格做好安全防护措施,并为提供服务的员工按法律规定办理工伤、意外保险,并承担相关费用。服务期间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乙方人员或者第三方损失的,乙方承担全部赔偿;6、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一旦出现侵权、索赔或诉讼,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保证提供的服务不存在危及人身及财产安全的隐患,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要求的有关安全条款,否则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第2页-7、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8、无。七、知识产权归属本合同所约定的工作内容中,本项目正式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将项目情况用于商业用途,如乙方在学术、文化交流及出版物方面需介绍该项目时,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的书面认可。八、保密条款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给乙方的任何资料和信息,以及乙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信息,属甲方的保密信息和甲方拥有所有权的财产,乙方应对该资料和信息严格保密,除为履行本合同约定服务需要向行政机关作出的披露外,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用于本合同约定服务以外的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或公开,并保证在本合同约定服务履行完毕后,将所有资料和信息归还甲方。本保密条款不因双方合同终止而无效,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相关信息已经被公开或事实上一方违反本条款不会给对方造成任何形式的损害时止,本保密条款对双方仍具有约束力。乙方如有失密或泄密行为,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无论甲方是否解除合同,乙方均应当向甲方支付3000违约金,并赔偿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九、合同履约、验收政府采购合同的履约适用于民法典的规定,合同签订双方应当严格按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履行各自权利和义务。1、合同签订后,乙方提供服务应当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如提供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文件及本合同约定要求的,甲方有权提出异议并拒绝接受服务;2、合同履约过程中,甲方对乙方提供服务有异议的,可以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予以解决,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参照本合同第十二条承担违约责任;3、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日历日内交货。交货地点: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3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逾期不验收的,乙方可视同验收合格。验收合格后由甲乙双方签署货物验收单并加盖采购单位公章,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政府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十、履约保证金履约担保: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形式:银行转账收取履约保证金金额:27000履约担保期限:自2025年10月28日起至2026年10月27日止履约保证金退还:27000十一、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合同的变更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可以在合同价款10%的范围内追加相同的合同标的,并就此与乙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2、合同的中止(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的,可以中止合同的履行。(2)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乙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1.经营状况严重恶化;2.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3.丧失商业信誉;4.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约能力的其他情形,乙方有义务及时告知甲方。甲方有权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中止合同并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消除相关情形或者提供适当担保。乙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合同继续履行;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约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拒绝继续履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3)乙方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乙方没有及时告知甲方,致使合同履行发生困难的,甲方可以中止合同履行并要求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甲方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为由中止合同。3、合同的终止(1)合同因有效期限届满而终止;(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构成根本性违约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4、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十二、违约责任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天灾、水灾、地震或其他灾难战争或暴乱,以及其他在受影响的一方合理控制范围以外且经该方合理努力后也不能防止或避免的类似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而不能履行合同或延迟履行合同的一方可视不可抗力的实际影响免除部分或全部违约责任。但受不-第3页-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7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以便对方审查、确认;3、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对方,不可抗力事件终止或消除后7日内出示相关的主管部门签发的证明文件确认不可抗力事件的终止或消除;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应就扩大的损失负赔偿责任。十三、合同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的,按下列方式解决: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四、补充条款1、投标人承诺具体事项:由乙方,履行以下承诺要求:1、承诺完全按招标文件规定的编制周期、编制质量完成本项目。2、服务期间承诺:出现质量或技术问题,当在两小时解决。详见服务项目及要求第八条。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乙方制定本次项目质量保证服务方案。售后服务承诺乙方提供所有人工服务均按合同签订时间完成,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均为乙方技术人员按照标准程序进行服务。3、保修期责任:免费维护期项目以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承建商需在服务期一年内提供免费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4、其他具体事顶:无十五、合同文件组成1、政府采购采购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响应)文件;3、甲方提供工程清单;4、投标(响应)承诺书:5、评标记录;6、中标(成交)通知书。本甲乙双方电子签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合同(电子版)通过政府采购管理平台上传至本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纸质版合同根据甲乙双方需要自行签订留存)。甲方(章)乙方(章)签订时间:2025年10月22日签订时间:2025年10月22日签订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签订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单位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和平路26号单位地址:革新街186号16号楼1单元-1层102号法定(或授权)代表人:李书霖法定(或授权)代表人:展朝晖委托代理人:王玥委托代理人:陈莉莉电话:82103751电话:15004681996电子邮箱:HLG_caigouban@163.com电子邮箱:490496821@qq.com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哈尔滨动力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学府支行账号:231000736018010002070账号:23050186523600000062账号名称: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账号名称:哈尔滨点动科技有限公司邮政编码:150040邮政编码:150000-第5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绩效考核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黑龙江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