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联网技术应用实训中心建设 物联网智能应用实训系统 讲台及座椅 交换机 路由器 通讯机柜 教学督导系统采购合同公告(乌鲁木齐技师学院2025)
一、合同编号:11N457629837202322001
二、合同名称:2023年乌鲁木齐技师学院物联网技术应用实训中心建设采购项目的合同
三、项目编号:WZCG202301144
四、项目名称:2023年乌鲁木齐技师学院物联网技术应用实训中心建设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乌鲁木齐技师学院
地 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乌五公路1499号
联系方式:18099177344
供应商(乙方):新疆启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
联系方式:1357990673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物联网技术应用实训中心建设采购 数量:1.00 单价(元):43218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2.合同金额(元):43218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3年12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技师学院合同物联网签字合同.pdf
采购合同甲方(买方):乌鲁木齐技师学院乙方(卖方):新疆启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一、总则根据交易中心2023年11月1日关于“2023年乌鲁木齐技师学院物联网技术应用实训中心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WZCG202301144)”招标项目的中标通知书要求,接受了卖方新疆启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中标人名称)为本项目所做的投标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1、本合同中提到的货物和服务以中标人所提交的经交易中心评标确认的投标文件为依据。2、乙方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应满足本合同的各项条款的要求。3、乙方在合同签订后为履行合同的真实性负责,甲方有权对合同的履行、项目的实施提出质疑,甲方提出质疑后,乙方必须在二日内做出书面答疑和澄清。4、明确双方违约责任。5、适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进行解释。二、合同文件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1、合同基本条款。2、特殊条款。3、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一览表和售后服务承诺。4、供货一览表和产品技术规格说明书。5、中标通知书。三、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四、货物采购和服务内容本合同所涉及的买方应提供的货物或服务内容详见“供货一览表”(或“分项价格表”)和本合同条款。第一页共五十三页五、合同金额根据交易中心所签发的中标通知书的中标内容,合同的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肆佰叁拾贰万壹仟捌佰元(小写:¥4321800.00元)人民币。该价款已包括货物的运输、安装调试、材料施工等全部费用及税金。六、付款方式本合同的付款方式采用分期支付。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付款给乙方合同价款的50%,大写:贰佰壹拾陆万零玖佰元整(¥:2160900元):货物、材料全部进场后,甲方验证货品数量、质量无误后,付款给乙方合同价款的30%,大写:壹佰贰拾玖万陆仟伍佰肆拾元整(¥:1296540元):设备安装竣工验收合格后给乙方合同价款的20%,大写:捌拾陆万肆仟叁佰陆拾元整(¥:864360元)。2、发票:乙方向甲方提供设备总价4321800.00元的普通发票。七、交货时间和验收方法1、交货期:乙方应根据项目施工进度,在合同生效之日起的2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设备、材料交至甲方指定地点,并进行清点接收。2、交货地点:乌鲁木齐技师学院;3、交货方式:由甲方(买方)、乙方(卖方)双方人员进行现场设备检测验收,必要时邀请厂家人员参与现场设备检测验收。4、项目验收方式:验收工作由甲方组织进行,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乙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的履约情况。验收合格后在验收报告单上签字盖章。甲方认为必要时,可申请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抽取专家,成立验收小组配合甲方组织验收。5、乙方交付的所有设备包装应适用于长途运输和反复装卸,并且乙方应根据设备不同的特性和要求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设备安全无损到达现场。乙方承担运输中受损设备的更换责任及费用。6、本项目的完工期限在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正式进场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乙方提供的产品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要求及规定标准。7、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合同设备应通过测试和检验,并提供完整的质量合格证书。第二页共五十三页8、甲方如发现乙方所交付的外箱包装受损和设备件数不符,应在发现后通知乙方。甲方有权对合同设备的质量、规格等进行检验。如发现合同设备的质量、规格等不符,甲方向乙方提出不符情况,乙方应更换为合格的设备,并承担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9、如设备有短缺或损伤,方应补足或更换,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10、乙方补足或更换设备的交货期为自甲方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11、验收标准、期限和程序:按照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组织验收,验收程序为:乙方向甲方递交验收申请,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验收人员全部认可签字后方认为验收合格完成。2八、劳动力管理1、甲方提供场地供乙方施工,乙方施工人员人身安全及施工引起的一切纠纷事务由乙方负责。2、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进行核对。3、未经甲方许可,非工地施工人员不得在工地过夜。4、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项目场地出入证件。5、乙方指定由康龙为此项目建设负责人,康龙签署的一切与项目有关的文书和承诺,均视为乙方公司行为,对乙方产生法律效力。6、乙方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调换施工人员,项目实施期间必须保证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或替补负责人在场。7、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怠工。8、本项目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问题,由乙方负责。因施工引起的一些损失由乙方负责,对甲方及其所属人员财产、人身造成损害的,乙方应依法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九、设备质量保证及建设项目系统维护1、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设备的质量、性能、数量均符合本合同及其附件规定。2、乙方保证向甲方所提供的各种技术资料是详实、完整的。3、在法定保修期或各设备厂家规定的保修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内,设备出现故障或缺陷,乙方应提供免费维修或更换,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第三页共五十四页4、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保证继续为甲方提供设备的修理和更换,所涉费用由甲方支付。5、乙方保证合同主要设备必须在新疆有售后服务人员,整个建设项目系统乙方提供至少5年免费5×8小时响应,24小时上门技术服务。第十条项目要求1、乙方必须保证施工质量,发生施工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予以改正。如竣工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立即予以改正,未达到甲方的整改要求甲方有权拒付项目费。2、乙方施工人员在施工时对甲方原有设施及物品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处理。甲方对技术不达标的施工人员有权要求调换,乙方不得拖延。3、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计划组织施工,如需要停工或做重大调整,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获得甲方同意后再做实施。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交工时,则乙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迟延一日应向甲方支付总项目0.1%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如超过20个工作日仍无法向甲方交工,由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支付款项,则甲方应从逾期之日起,每迟延一日应向乙方支付总项目0.1%的违约金,此项违约金总额不超过合同总价款的10%。3、乙方交付的设备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交付合格的设备。如超过10个工作日仍无法交付合格的设备,乙方按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4、一方因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对支付违约金后仍不足以弥补损失的部分,仍负有赔偿义务。5、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尊重双方的知识产权,对知悉的双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如有违反,违反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6、乙方负责要求本方项目人员严格保守政府秘密,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四页共五十四页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可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比如:地震、骚乱、战争、一级疫情防控等双方均共同认可的不可抗力的情况。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时,应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的10日内通知本合同的其它方,并向其它方出具由当地公证机关公证的不可抗力证明。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的除外。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30日或30日以上时,双方就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进行协商。5、若一方违约在先,不得以此后发生的不可抗力为由免除其责任。第十四条合同的生效及其它事项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3、本合同签订之后,凡需对本合同条款进行修改,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后以书面方式明确。4、本合同所提日、天或期间的计算,未注明工作日或自然日的,均以自然日为准。5、本合同的签订地和履行地为甲方所在地。6、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若遇附件与主合同有冲突,以合同为准。7、合同的设备供货以合同附件为准,如有变更,双方另行协商。8、本合同生效后,各方均应全面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包括守约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律师费、诉讼费、送达.费、公证费、鉴定费等。9、合同各方一致确认通讯地址,为各方履行合同,解决合同争议时接收通知或司法机关法院诉讼文书送达的地址和联系方式。第五页共五十四页甲方名称及公章:乌鲁木齐技师学院乙方名称及公章:新疆启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AI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开户名称:I开户名称:新疆启光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人民路东支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65001610400052500746签字日期:7023、17.2签字日期:223、12122第六页共五十四页附1:分项价格表序号分项名称计量单位单价数量合计金额备注1物联网智能应用实训系统套150000101500000新大陆2讲台及座椅套245012450虹日3投影(含幕布)套18500118500索诺克4交换机个315013150华为5路由器个440014400华为6通讯机柜台140011400图腾7教学督导系统个185023700海康威视8实训直录播系统套2450001245000北京文香9物联网工程实施与运维实训平台(核心产品)套72000251800000新大陆10物联网工程实施与运维仿真平台套1800001180000新大陆11物联网工程实施与运维精品课程资源套1200001120000新大陆12讲台及座椅套245012450虹日13投影(含幕布)套18500118500索诺克14交换机个315013150华为15路由器个440014400华为16通讯机柜台140011400图腾17教学督导系统个185023700海康威视18实训直录播系统套2450001245000北京文香19集群服务器套1646001164600浪潮20合计4321809.00验收货物时数量和参数有出入地方,以乌鲁木齐技师学院物联网实训中心建设项目公示文件为主。第七页共五十四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联网技术应用实训中心建设 物联网智能应用实训系统 讲台及座椅 交换机 路由器 通讯机柜 教学督导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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