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缮保护采购合同公告(绍兴文理学院2025)



宋六陵校园修缮保护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471322006202532202
二、合同名称:宋六陵校园修缮保护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2025]13401、13402号
四、项目名称:宋六陵校园修缮保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绍兴文理学院
地      址:环城西路508号
联系方式:0575-88341088
供应商(乙方):绍兴壹佳建设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府山街道越都商城馥馨阁F2-45号
联系方式:18368509631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宋六陵校园修缮保护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2204237.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本工程为宋六陵校园修缮保护项目。施工内容包括1-7#、2-14#、1-6#、1-1#楼的房屋修缮、室内外装饰、灯具安装及场外的园林、绿化等:施工工期:30日历天.项目经理:王胜蓉执业证书信息: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建造师:浙2332010202305824。

2.合同金额(元):2204237.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0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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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1.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绍兴文理学院承包人(全称):绍兴壹佳建设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宋六陵校园修缮保护项目工程地点:宋六陵攒宫校区工程内容:1-7#、2-14#、1-6#、1-1#楼的房屋修缮、室内外装饰、灯具安装及场外的园林、绿化等资金来源:财政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1-7#、2-14#、1-6#、1-1#楼的房屋修缮、室内外装饰、灯具安装及场外的园林、绿化等三、合同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30日历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合格.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贰佰贰拾万肆仟贰佰叁拾柒元(人民币)¥:2204237元(招标控制价(¥2691047元)下浮18.09%)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83十、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0月21日合同订立地点:绍兴市越域区本合同双后生效。发包承包人:(公章)住所少路508号住所:州兴市越城区府山道法定法定代表人:余晓委托代委托代表人:电话:88341088电话:0575-85085860传真:传真: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营业部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城东新区支行账号:0900000103106600010账号:1211016109200055606邮政编码:312000邮政编码:3120002.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本部分同GF—2017-0201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3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投标书及附件,4本合同去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和施工图会审纪要:8工程量清单,预算书:9、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协议和纪要以及签证、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招标沐》《生产安全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发包人派驻的项目现场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职权:负责工程进度、质量、造价控制,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等全过程工作。不实行监理的,发包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职权:负责工程进度、质量、造价控制,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组织协调等。2、项目经理姓名:王胜蓉职务:项目经理3、发包人工作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工作:4、承包人工作4.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2)、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过程中,未交付发包人验收之前的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合同未尽之处按《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中的编制说明执行。(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做好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必须确保校内的干净整洁(6)、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三、履约保证金1.发包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2.承包人在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发包人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3.承包人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拒收。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进度计划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发包人对其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工日内提供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代表在工日内批复。2工程开工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开工令后,应在_3日内开工。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延迟的,发包人有权对于延迟进场的做出罚款1000元/日。3工程工期合同工期以承包人的中标工期为准。4工期延误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4.1额外或附加的增加工程量超过合同造价20%以上。4.2由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4.3不可抗力。4.4非承包人的过失或造成的延误。5.工期履约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做出工期履约保证,未按时完工的,均视为违约,逾期每推迟一天,扣罚违约金每日1000元。五、施工材料及隐蔽工程检查1.施工材料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施工材料:为《后勤管理处维修工程施工材料库》中列入的相关施工材料。2.本工程建材采购须符合上级部门的相关绿色建材试点要求,凡纳入《绍兴市绿色建材集中采购目录》(详见http://www.zhucaicloud.com)的建材,承包人须按发包人指定的采购模式(即“甲定乙采”)执行并应用采购结果。3.本工程相关绿色材料在后期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布的关于绿色建材试点工作的各种文件,承包人均需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无条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对项目中使用的绿色建材的采购方式等进行调整,如由“甲定乙采”调整为“甲供”等内容。采用市场询价、定价原则,具体按相关办法执行。4.隐蔽工程检查关于隐蔽工程的特别约定:工程覆盖前,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后勤管理处项目管理员到场检查验收,并保存相关影像资料。六、质量与验收1.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及验收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工程、货物或服务,因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货物或服务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承包人必须作出质量履约保证,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合同签订同时交给发包人,竣工验收后及时退还。工程质量由发包人指定的单位或个人监管。1.1发包人对本工程质量的特殊要求:合格。2.工程质量等级承包人中标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2.1工程竣工后经质监单位或个人核验,不能达到要求质量等级的,作违约论处。2.2要求合格等级未达到的,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条件返工直至工程达到要求质量目标,承担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七、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的确定合同采用国发单价及中标下车不包,分同行期内单价及下评年不安,工量按实调整、本工程设设工站第上限件232元(加结第价少于上限价的技结算价计取,如第价商于上限价的按最商限价:20237元计),承包人在工程实过程中应注意事先对变更联系单进行报批。2.合同价款的调整2.1设计变更、重大现场技术措施调整等经发包人确认的工程变更联系单。2.2国家调价政策文件。2.3不可抗力发生。2.4工程量按实调整。2.5合同价款中包括的工作内容:完成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预算所包括的工程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劳务、机械、貭检(检测)、运输、装卸、维保期服务、缺陷修复、保险和管理费用、风险费用、利润和税金等所有有关费用。发包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2.6合同单价的确定:2.6.1发包人招标控制价中已经有项目综合单价的,其综合单价按发包人招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及中标下浮率结算。2.6.2新增及变更项目,发包人招标控制价中无该项目综合单价的,合同中没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采用招标控制价编制口径并按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结算。3.不可抗力发生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未验收前,由自然灾害引起的不可抗力产生的施工场地清理和返工工程量由承包人承担;验收后,由自然灾害引起的不可抗力产生的施工场地清理和返工工程量按实结算。4工程款支付4.1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相关部门审计并出具结算报告后成交人将结算审计价的1%作为保修押金交至采购人账户,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至结算审计价的100%。保修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保修押金(无息)。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应该承担的责任:按国家规定。:0小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应该承担的贡仕:八、设计变更1.设计变更1.1当本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应由设计方出具变更联系单,经发包人和委托监理方认可后签证。1.2变更费用按:(1)合同招标控制价中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可以参照招标控制价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确定。(2)合同中没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采用招标控制价编制口径并按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结算。九、竣工结算1.竣工结算应执行以下条款:1.1工程验收达到约定条件后,承包人应在15日内提供工程决算。发包人根据工程规模在国家法规允许时间内提供审核意见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审计。1.2承包人须按合同规定办理竣工结算,若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结算,由第三方审计审定的结果为准,承包人视同默认,不得追究发包人及审计责任,后果由承包人自负。十、保修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三年(其中防水卷材的质保期为四年)。保修期间若出现质量问题应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并承担一切费用。承包方未履行保修职责的,由招标人自行处理并在应退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所需费用。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后及时退还(如履约保证金在施工期间已经被扣除,则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不计利息。十一、争议解决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方式解决: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其它1.施工接水、接电按学校相关部门要求实施。施工用水、电,水电费按合同价的千分之五结算或经学校相关部门许可安装水电表,按照水电表计量收取费用,上交学校财务部门。2.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经发包人三次书面通知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发句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3.工程在实施前,应由承包人负责做好与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并按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承担相关费用。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做好环境保护,防止粉尘、噪声等污染情况发生。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未能按规定到位,发包人可视情节作相应处理,直至将承包人清退出场。5.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做好施工安全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杜绝用电事故,安全责任由承包人全权负责。6.承包人在中标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发包人统一安排,为其他项目的施工提供便利。7.承包人应及时告知甲方现场丈量隐蔽工程、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等工作量,并做好实测实量记录(必须有发包人三人以上签字确认),无及时提供实测实量记录或无影像资料的隐蔽工程、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等工作量不予认可,相关工程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因此造成相关损失发包人保留追责权利。8.保修期内,发生任何责任事故,由承包人负责。9.《绍兴文理学院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承诺书》。9.1承包人签订合同时,一并签署《绍兴文理学院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承诺书》。9.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遵守学校相关制度及《绍兴文理学院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承诺书》约定的相关要求。10.本项目涉及文物保护,中标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须按规定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定1.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绍兴文理学院承包人(全称):绍兴壹佳建设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宋六陵校园修缮保护项目工程地点:宋六陵攒宫校区工程内容:1-7#、2-14#、1-6#、1-1#楼的房屋修缮、室内外装饰、灯具安装及场外的园林、绿化等资金来源:财政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1-7#、2-14#、1-6#、1-1#楼的房屋修缮、室内外装饰、灯具安装及场外的园林、绿化等三、合同工期:具体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工期:30日历天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合格.五、合同价款金额(大写):贰佰贰拾万肆仟贰佰叁拾柒元(人民币)¥:2204237元(招标控制价(¥2691047元)下浮18.09%)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本合同专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8、工程量清单9、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183十、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10月21日合同订立地点:绍兴市越域区本合同双后生效。发包承包人:(公章)住所少路508号住所:州兴市越城区府山道法定法定代表人:余晓委托代委托代表人:电话:88341088电话:0575-85085860传真:传真: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营业部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绍兴城东新区支行账号:0900000103106600010账号:1211016109200055606邮政编码:312000邮政编码:3120002.第二部分通用条款本部分同GF—2017-0201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中的通用条款。3第三部分专用条款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1、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1、本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招标文件、投标书及附件,4本合同去用条款:5、本合同通用条款:6、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7、图纸和施工图会审纪要:8工程量清单,预算书:9、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协议和纪要以及签证、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2、适用法律和法规需要明示的法律、行政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建筑法》、《招标沐》《生产安全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相关的地方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条文。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1、发包人派驻的项目现场项目负责人姓名:职务:职权:负责工程进度、质量、造价控制,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组织协调、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等全过程工作。不实行监理的,发包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职权:负责工程进度、质量、造价控制,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合同管理,现场组织协调等。2、项目经理姓名:王胜蓉职务:项目经理3、发包人工作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工作:4、承包人工作4.1承包人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前三天提供施工组织设计及进度计划(2)、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3)、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施工过程中,未交付发包人验收之前的成品保护由承包人负责,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在竣工验收前使用,发生损坏的修理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合同未尽之处按《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中的编制说明执行。(4)、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做好邻近建筑物的保护和观测工作,因承包人的责任造成的财产和人身损失,由承包人承担相关费用。(5)、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必须确保校内的干净整洁(6)、双方约定承包人应做的其他工作:三、履约保证金1.发包人在签订合同的同时,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1%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息。2.承包人在履行完合同约定事项后,发包人应及时退还履约保证金。3.承包人以银行、保险公司出具保函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发包人不得拒收。四、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1.进度计划承包人投标文件中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发包人对其进度计划提出质疑和合理修正时,承包人应在签订合同后工日内提供修正后的施工组织设计,发包人代表在工日内批复。2工程开工承包人收到发包人开工令后,应在_3日内开工。如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延迟的,发包人有权对于延迟进场的做出罚款1000元/日。3工程工期合同工期以承包人的中标工期为准。4工期延误对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发包人代表确认后,合同工期相应顺延。4.1额外或附加的增加工程量超过合同造价20%以上。4.2由发包人原因造成的延误。4.3不可抗力。4.4非承包人的过失或造成的延误。5.工期履约承包人必须按合同规定做出工期履约保证,未按时完工的,均视为违约,逾期每推迟一天,扣罚违约金每日1000元。五、施工材料及隐蔽工程检查1.施工材料双方当事人约定的施工材料:为《后勤管理处维修工程施工材料库》中列入的相关施工材料。2.本工程建材采购须符合上级部门的相关绿色建材试点要求,凡纳入《绍兴市绿色建材集中采购目录》(详见http://www.zhucaicloud.com)的建材,承包人须按发包人指定的采购模式(即“甲定乙采”)执行并应用采购结果。3.本工程相关绿色材料在后期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发布的关于绿色建材试点工作的各种文件,承包人均需根据发包人的要求无条件执行,包括但不限于:发包人对项目中使用的绿色建材的采购方式等进行调整,如由“甲定乙采”调整为“甲供”等内容。采用市场询价、定价原则,具体按相关办法执行。4.隐蔽工程检查关于隐蔽工程的特别约定:工程覆盖前,施工单位应提前通知后勤管理处项目管理员到场检查验收,并保存相关影像资料。六、质量与验收1.质量标准承包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或行业技术及验收标准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工程、货物或服务,因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货物或服务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承包人应按现行的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评定标准进行施工,承包人必须作出质量履约保证,履约保证金在工程合同签订同时交给发包人,竣工验收后及时退还。工程质量由发包人指定的单位或个人监管。1.1发包人对本工程质量的特殊要求:合格。2.工程质量等级承包人中标的质量等级标准为本工程的合同约定条件。2.1工程竣工后经质监单位或个人核验,不能达到要求质量等级的,作违约论处。2.2要求合格等级未达到的,承担违约责任,并无条件返工直至工程达到要求质量目标,承担返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发包人的直接经济损失。七、合同价款与支付1.合同价款的确定合同采用国发单价及中标下车不包,分同行期内单价及下评年不安,工量按实调整、本工程设设工站第上限件232元(加结第价少于上限价的技结算价计取,如第价商于上限价的按最商限价:20237元计),承包人在工程实过程中应注意事先对变更联系单进行报批。2.合同价款的调整2.1设计变更、重大现场技术措施调整等经发包人确认的工程变更联系单。2.2国家调价政策文件。2.3不可抗力发生。2.4工程量按实调整。2.5合同价款中包括的工作内容:完成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预算所包括的工程项目所需的材料设备、劳务、机械、貭检(检测)、运输、装卸、维保期服务、缺陷修复、保险和管理费用、风险费用、利润和税金等所有有关费用。发包人不再承担其他任何费用。2.6合同单价的确定:2.6.1发包人招标控制价中已经有项目综合单价的,其综合单价按发包人招标控制价中的综合单价及中标下浮率结算。2.6.2新增及变更项目,发包人招标控制价中无该项目综合单价的,合同中没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采用招标控制价编制口径并按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结算。3.不可抗力发生的合同价格的调整未验收前,由自然灾害引起的不可抗力产生的施工场地清理和返工工程量由承包人承担;验收后,由自然灾害引起的不可抗力产生的施工场地清理和返工工程量按实结算。4工程款支付4.1工程款的支付方式:本项目预付款为合同金额的4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经相关部门审计并出具结算报告后成交人将结算审计价的1%作为保修押金交至采购人账户,采购人向成交人支付至结算审计价的100%。保修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保修押金(无息)。甲方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应该承担的责任:按国家规定。:0小不按约定支付工程款应该承担的贡仕:八、设计变更1.设计变更1.1当本工程设计需要变更时,应由设计方出具变更联系单,经发包人和委托监理方认可后签证。1.2变更费用按:(1)合同招标控制价中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可以参照招标控制价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计算确定。(2)合同中没有类似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采用招标控制价编制口径并按中标下浮率同比例下浮结算。九、竣工结算1.竣工结算应执行以下条款:1.1工程验收达到约定条件后,承包人应在15日内提供工程决算。发包人根据工程规模在国家法规允许时间内提供审核意见并报有关部门进行审计。1.2承包人须按合同规定办理竣工结算,若未按合同约定提供结算,由第三方审计审定的结果为准,承包人视同默认,不得追究发包人及审计责任,后果由承包人自负。十、保修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保修期为三年(其中防水卷材的质保期为四年)。保修期间若出现质量问题应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并承担一切费用。承包方未履行保修职责的,由招标人自行处理并在应退还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所需费用。履约保证金在竣工验收后及时退还(如履约保证金在施工期间已经被扣除,则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不计利息。十一、争议解决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方式解决:向绍兴市越城区人民法院起诉。十二、其它1.施工接水、接电按学校相关部门要求实施。施工用水、电,水电费按合同价的千分之五结算或经学校相关部门许可安装水电表,按照水电表计量收取费用,上交学校财务部门。2.在施工过程中若出现工程质量、进度等问题,经发包人三次书面通知后仍未采取有效措施的,发句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并保留索赔的权利。3.工程在实施前,应由承包人负责做好与相关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并按其要求做好相关工作、承担相关费用。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做好环境保护,防止粉尘、噪声等污染情况发生。4、承包人项目负责人未能按规定到位,发包人可视情节作相应处理,直至将承包人清退出场。5.工程在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做好施工安全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杜绝用电事故,安全责任由承包人全权负责。6.承包人在中标项目的施工过程中,必须服从发包人统一安排,为其他项目的施工提供便利。7.承包人应及时告知甲方现场丈量隐蔽工程、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等工作量,并做好实测实量记录(必须有发包人三人以上签字确认),无及时提供实测实量记录或无影像资料的隐蔽工程、土石方工程、拆除工程等工作量不予认可,相关工程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若因此造成相关损失发包人保留追责权利。8.保修期内,发生任何责任事故,由承包人负责。9.《绍兴文理学院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承诺书》。9.1承包人签订合同时,一并签署《绍兴文理学院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承诺书》。9.2承包人在工程施工期间遵守学校相关制度及《绍兴文理学院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承诺书》约定的相关要求。10.本项目涉及文物保护,中标供应商在施工过程中须按规定做好文物保护工作。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修缮保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