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生态补偿费采购合同公告(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
一、合同编号:ZKXR-2024-0906
二、合同名称:2023年垃圾焚烧生态补偿费(2024年农村公厕建设)
三、项目编号:ZKXR-2024-0906
四、项目名称:2023年垃圾焚烧生态补偿费(2024年农村公厕建设)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西安市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本级)
地址:蓝田县体育路50号
联系方式:029-82752276
供应商(乙方):陕西盛世奥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梨园路御园温泉小区
联系方式:1778265366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8座公厕
1(批)
¥1,988,000.00
¥1,988,000.00
验收合格
合同金额: 1,98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玖拾捌万捌仟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9月30日至2025年01月30日
履约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4年09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公厕建设合同.pdf
西安市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局(本级)
2025年10月22日
第一部分协议书发包人(全称)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承包人(全称)陕西盛世奥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2023年垃圾焚烧生态补偿费(2024年农村公厕建设)工程地点:蓝田县二、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三、合同工期)日历天总日历天数120开工日期:2024年月30日竣工日期:202年1月30日四、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五、合同价款1.合同总价(大写):壹佰玖拾捌万捌仟圆整(人民币)1988,000.00元(小写)¥:六、组成合同的文件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1、本合同协议书本合同专用条款2、3、本合同通用条款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4、1合已运工王证设,设交价的合的有的的直2、日中有有责标设量理经的理金价价的的公公o1.进行结营:、合同中设有造用成类于设让业亚、现场签证的成合合位32、程上限投制价的的制限则编制出共合合价区中中标价与工工上限投业正077淫比例下浮,作为结算单价,4、因承包人原因发生的设计变更,合园价数不地调整,若因此给发包人造成的损失的,承包人应全额短1。28、工程预付款8发包人尚承包人预付工程款的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总额的比例:双方人商口中田吉付乙方合同总优30701123_17vL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比例和时间:本工程建筑工程安全防件叁4用工工一X29、工程量的确认之1尚T理饰报交已完程重报口1:30.工程款进度款结算与支付资为卡的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时间和比例是:工程竣工,骏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80%;(2)审计结束,累计支付合同总价款的97%(3)留合同总价款的3%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12个月后的7个工作日内支付。十、材料设备供应31、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31.4发包人供应的材科设备与一览表不符时,双方约定发包人承担责任如下:(1)材料设备单价与一览表不符有备的品、现:、型号、质量等级与览表不特(3)承包人可代为调剂串换的材料:(4)到货地点与一览表不符:(5)供应数量与一览表不符:()到货时间与一览表不符:3631.6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的结算方法:的电电公00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人认质、认价后,承包人方可采购。十一、工程变更程设有有合限中发包人要资工程质投标及及发业生来质性变更,由双方协商解决。十二、竣工验收与结算36、竣工验收36.1承包人提供竣工图的约定,工验收后一个月内,交工图及资科文件叁套。36.6中间交工工程的范围和竣工时间:37.竣工结算结算审查期限: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递交的单位单项工程竣工结算报告结算资料后,发包人应在60天以内进行审查,并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确认竣工结算报告后,在60天内一次付清除预留3%保修金外的全部工程尾款。十三、违约、索赔和争议39、违约39.1本合同中关于发包人违约的具体责任如下:证期件款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支付应付的利息并承提违约页仕。大人周用第905款约定发包人违约应承担的到贝任:执行通用条款30.5条款。、品+c定发包人违口一执行通用条款37.6条款。小廿约责仕:_。V子人1书日卡推迟一天按合同价的万分之五处训。37双方为行本合网的有关治南,变更等书面价议,文件视为本合同的成部分。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赋子的定义相同。八、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九、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十、合同生效10.1合同订立时间:304年9月28日10.2合同订立地点:10.3本合同双方约定蓝田县签字后生效。发包人:蓝田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盖章)承包人:陕西盛世奥莱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地址:蓝田县体育路50号(盖章)拓(签字或盖章)6101040344地址:趺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梨园路街园电话:029-82752276温泉小区第1幢1单元502室电话:17782653667账号:26105201040010108开户行中国农业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安梨园路支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垃圾焚烧生态补偿费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