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服务工程采购合同公告(赣江上游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2025)
一、采购人名称: 赣江上游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 钜轩(崇义县)汽贸服务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 赣江上游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服务工程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 2261401000005505001
五、合同编号: 2025M1019369900000203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天
1.00
1200
12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无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 赣江上游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
联系人: 甘丽珠
联系电话: 1597978****
传真:
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张家围路8号
2、供应商名称: 钜轩(崇义县)汽贸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横水镇齐云山大道136号山水涧4号楼商铺110号
附件信息:
关于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的服务工程合同(2025M1019369900000203).pdf
江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合同合同编号:2025M1019369900000203,2025M1019369900000203采购单位(甲方):赣江上游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供货商(乙方):钜轩(崇义县)汽贸服务有限公司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服务类专区】-在线征集的项目-钜轩(崇义县)汽贸服务有限公司江西省本级服务工程项目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服务工程项目协议和承诺书,双方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采购标的金额单位:元序号商品名称品牌型号配置要求采购数量单位成交单价1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品牌:,服务区域:全国,特色服务:汽车租赁,服务周期:按需求提供,车辆类型:小型普通客车1天1200.00合同总价(元)1200.00合同总价(大写)壹仟贰佰元整注:合同总价包含商品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商品购置费、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技术服务费、培训费以及保修费、税费等。二、价款结算1、甲方应于合同验收合格后/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价款全部支付给乙方。2、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发票认证通过是付款的必要前提之一。3、1.租赁车辆按车辆类型收取租车费用,具体以用车单位实际租赁时间及公里数为准。2.甲方承担租赁期间的汽油费、路桥费、停车费。3.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向乙方交付技术状况良好的租赁车辆。4.甲方应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避免驾驶员疲劳驾驶。5.乙方提供租赁车辆并配备驾驶员,甲方支付相应租赁费,租赁费按日计算,租车总费用=租车费+里程费(已包含油费)+其他实际支出费用(路桥费、驾驶员时速、停车费等),租赁结束后,乙方开发票,甲方无异议后付款。6.协议价格:300公里内轿车350元1天,越野车350元1天,商务车580元1天;300-400公里轿车380元1天,越野车380元1天,商务车600元1天,400公里以上轿车400元1天,越野车420元1天,商务车620元1天,里程费用轿车、越野车1.5元/公里,商务车2.2元/公里。7.接近或达到合同总价时甲方按照协议约定根据实际产生的每次租赁车辆结算汇总相应的租赁费。三、履约保证金(如有)1、本合同签订后/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履约保证金,作为乙方认真履行合同条款的保证。2、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项下约定的责任和义务所需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及其他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履约保证金中不足以扣除的,甲方有权从任何一笔货款中扣除。剩余履约保证金(如有)自合同约定的质保期届满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1/43、/四、合同履约1、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地点和方式提供服务或推进工程项目。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服务时间或方式,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2、乙方在履约的同时需向甲方提供有关服务或工程的附随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商品目录、安装图纸、使用说明书、质量证明及其他技术资料(如有)。3、履约日期:按甲方要求时间。4、履约方式:按甲方指定方式或指定地点。5、收货人:崇义水文水资源监测大队;联系方式:159797898716、收货地址:江西省赣州市崇义县横水镇城北大道崇义水文站7、/五、合同验收1、安装调试(如有):乙方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按照甲方的要求完成合同相关货物的安装调试。乙方应严格遵守安全法律法规,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验收标准:详见服务工程项目协议书约定的验收标准或质量要求;3、验收时间: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4、最终验收(如有):履约完毕后,乙方应配合甲方进行最终验收,验收结果以甲方签署的验收证明为准。5、/六、售后服务1、合同质保期为/,自到货验收合格或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2、质保期内,乙方应当提供7×24小时电话支持服务。乙方接到甲方维保通知后/个小时内响应,/个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质保期内不能修复的产品/部件,乙方应在/个小时内免费更换备品备件。3、质保期届满后,乙方对本合同项下货物提供终身维修服务,且维修时只收取所需维修部件的成本费,服务内容应与质保期内的要求相一致。4、/七、知识产权及其他民事权利的保护1、乙方保证向甲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不会侵犯任何第三人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商业秘密、其他知识产权或者其他民事权利。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则乙方应负责消除甲方拥有并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软件、技术资料等所存在的全部法律障碍,并赔偿甲方的损失。2、/八、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支付(申请支付)合同款的,自逾期之日起,向乙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甲方无正当理由拒付合同款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2、乙方逾期履约的,自逾期之日起,向甲方每日偿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乙方逾期/日不能履约的,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违约金,并且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不再退还履约保证金(如有)。乙方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安装调试(如有)的,参照前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违反本合同和招投标文件约定的有关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等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元违约金。同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保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货物缺陷或乙方服务质量等问题造成甲方或任何人员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有关责任并作出相应赔偿。2/44、乙方没有按网上超市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的,甲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如有),同时,报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按照相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进行处罚。5、租赁期内,发生交通事故及其它意外事故,由乙方负完全责任,与甲方无关。如甲方人员自驾,应承担自驾期间所产生的交通违法行为。甲方自驾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予理赔和理赔不足的部分均由甲方全额承担,因甲方自驾造成租赁车辆停驶、修理期间的租金由甲方支付。九、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1、本合同的订立、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十、合同生效及其他1、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服务类专区】-在线征集的项目-钜轩(崇义县)汽贸服务有限公司江西省本级服务工程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签署的变更或补充协议(如有);(2)本合同;(3)服务工程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4)投标文件;(5)其他合同文件。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页无正文,为《江西省政府采购服务工程合同》之签章页)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地址:地址: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赣州银行崇义支行账号:账号: 2851000103010001586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3/4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服务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