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犬粮配送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四川省公安厅2025)
一、合同编号:N5100012023002737-2025
二、合同名称: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警犬基地犬粮配送服务(第三包))
三、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2737-2025
四、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警犬基地犬粮配送服务(第三包))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四川省公安厅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39号
联系方式:86302505
供应商(乙方):金牛区宠之源宠物用品经营部
地址:金牛区金鱼街7号附8号6栋5号
联系方式:1533245302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其他服务
1(项)
¥183,150.00
¥183,150.00
1
合同金额: 183,15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叁仟壹佰伍拾元整
履约期限:2026年01月0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黄甲大道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10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10月2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第三包工作犬犬粮合同.新合同.pdf
四川省公安厅
2025年10月22日
四川省公安厅警犬基地犬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第3包工作犬粮2026年采购合同(续签)项目:警犬基地犬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2737合同编号:签订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合同拟定时间:2025年10月16日三采购人(甲方):四川省公安厅供应商(乙方):金牛区宠之源宠物用品经营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四川省公安厅警犬基地犬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2737)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项目基本情况四川省公安厅刑侦局警犬基地位于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黄甲大道,占地70亩,现有各类种犬50余头,每年计划繁育和幼训小犬150余头,培训各类工作犬30余头犬。(预计配送幼犬犬粮用量11000千克,种犬粮用量9000千克,工作犬粮用量11100千克),用于四川省公安厅警犬基地种犬、幼犬和工作犬饲养。根据12023年11月16日招标结果对第3包工作犬粮11100千克订立合同。二、合同履行(1)服务期限:本项目一招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经年度考核合格,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续签。第一年合同,期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第二年合同,期限为:2025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本合同为续签合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2)履行地点:成都市双流区黄甲街道黄甲大道二段39号四川省公安厅警犬基地。(3)履约方式:由乙方按合同约定及甲方采购要求,乙方提供犬粮配送服务。甲方按季度对乙方履约成果进行考核,根据考评质量支付相应费用。(4)合同履行要求:在合同期限内,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技术要求”低于乙方投标文件技术要求1项及以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按甲方要求退出本项目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甲方为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三、服务内容及质量要求四川省公安厅警犬基地犬粮配送服务采购项目(二次);项目编号:N5100012023002737。(1)配送服务内容:包号:第3包(工作犬粮)品名规格单位品牌数量单价(元)/KG总价(万元)交货期怡威全价成犬犬粮15kg1×15kgkg怡威11100kg16.518.3151年2(2)服务质量及要求1、乙方按需提供犬粮产品的生产日期不得超过6个月,离失效期不得低于5个月;2、乙方应提供每次所配送犬粮的入库记录和保存情况;3、乙方所供产品包装规格为单袋15千克;4、乙方承诺对本项目有专门的配送人员和车辆;5、乙方承诺在采购方提出配送需求后五日内须配送到位;6、乙方承诺每次配送的犬粮产品无破、漏袋情况,若有应及时更换;7、乙方提供的产品拥有全面均衡营养和上佳口味,精选牛肉、鸡肉、鱼肉、玉米、大米、小麦等高品质原料,含有维生素、矿物质、及犬生长所需的其他营养素,能满足犬各阶段各品种力量、能量需求,增强犬抵抗力,符合健康生长发育等需要。乙方提供具有检验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复印件。8、乙方应定期回访,根据实际情况对饲养建议方案进行修改;9、乙方提供第三方犬粮检测报告质检报告;10、乙方提供生产厂商的饲料生产许可证;11、乙方商承诺犬粮的保质保鲜,犬粮的配送服务到位;12、乙方承诺因犬粮问题导致警犬中毒或死亡的应承担责任并且赔偿一切经济损失;13、乙方承诺提供犬粮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准。14、乙方在供货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配送的犬粮进行随机抽检,并送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测,若检测结果不满足合同要求,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将该虚假响应情况上报财政监管部门。检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3(3)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甲方定期与不定期对乙方犬粮配送服务进行考评(考评分值为100分,根据具体要求采取负向扣分制进行打分),若出现乙方获得总分在90分(不含)以下的,则在本季度犬粮配送费用中扣罚相应比例服务费用(扣减比例详见考核方式);若乙方连续两次考核获得总分在90分(不含)以下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考核检查评分细则表如下:考核项目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扣分分值服务质量乙方接到甲方犬粮配送要求后,无正当理由逾期或未准时送达,每预期或迟到一次扣3分。乙方配送犬粮时,有无专门的配送人员和车辆,无固定人员和车辆的,每次扣1分。乙方配送犬粮时,车辆须为封闭式或厢式货车,如否每次扣2分。乙方应提供每次所配送犬粮的入库记录和保存情况,不完整或未提供,每次扣1分。乙方犬粮配送人员应按甲方要求,将每次所配送犬粮安全、整齐码放到制定位置,未按要求完成,每次扣2分。乙方所配送的犬粮产品包装规格为单袋15-20千克,不符合要求,每次扣3分。乙方应按需提供犬粮产品的生产日期不得超过6个月,离失效期不得低于5个月,不符合要求,每次扣6分。乙方配送人员和车辆未按甲方要求,对甲方设施、设备、路面等造成损坏的,每处扣2分。服务安全乙方须提供犬粮相关经营许可证,无法提供扣20分。乙方须提供生产厂商的饲料生产许可证,无法提供扣20分。乙方每次提供犬粮的包装,如有破损、漏气情况,每袋扣2分。乙方每次提供的犬粮,如有腐烂、霉变情况,每袋扣6分。4第三方检测在供货期间,甲方有权对乙方配送的犬粮进行随机抽检,并送第三方机构进行检涮,若“技术要求”项目检测结果有一项或多项不满足投标文件要求,扣20分。(检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注:若检测结果为不满足,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将该虚假响应情况上报财政监管部门。合计得分(4)考核方式甲方对7方日常服务进行考核评价,采取考核评分方式对乙方的服务工作进行考评,考评内容包括如下:1.7方提交的全年、每期的管理服务计划、报告和专项服务标准。2、通过向全体民辅警、在职员工发放测评表等方式组织对乙方服务的各项工作进行抽查和评估;3、甲方每季度对乙方服务工作进行监督、考核。4、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所配送的犬粮进行检验检测。5、考核结果运用甲方对乙方考核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根据考核情况季度支付服务费用。考核成绩90分(含)以上为合格,全额支付当季服务费用:80(不含)—90分(不含)扣减当季度服务费用的10%;70(不含)—80分(含)扣减当季度服务费用的20%;70分(含)以下扣减当季度服务费用的30%。若乙方连续两次考核获得总分在90分(不含)以下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支付剩余费用,乙方按甲方要求退出本项目并承担全部损失。146、在合同期限内,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技术要求”低于乙方投标文件技术要求1项及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按甲方要求退出本项目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57、在合同期限内,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和赔偿甲方为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不低于全年合同价)。四、验收要求(1)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要求进行验收。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条款。(2)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响应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五、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用警犬基地犬粮配送服务(二次)(第3包工作犬粮)一年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捌万叁仟壹佰伍拾圆整(¥183,150.00)(2)付款方式服务费按季度支付,甲方每季度按考核结果支付一次服务费。4每季度按考核结果合格,按年合同费用总额183,150.00元的25%支付,即¥45,787.50元。每季度考核结果未合格的按本合同条款第三条第4款规定比例支付。甲方于次季度第1个月10个工作日之前支付上一季度乙方费用。乙方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发票后的30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服务费用。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或逾期支付对应服务费。28六、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6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权。七、无产权瑕疵条款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八、售后服务(1)乙方按照响应文件进行成品备货计划,按照提供人员提供配送服务,执行回访售后服务计划,提供犬粮质量检测服务。(2)乙方按照响应文件进行针对犬群进行饲喂方案建议,使用中标犬粮注意事项,如发群体性异常,比如腹泻、体质偏弱、繁殖机能异常等给出饲养方案建议。(3)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到场,48小时内采取措施、完成更换,并承担更换费用。如警犬因为饲料质量问题造成重病或死亡,乙方需赔偿甲方相应损失。(4)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九、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按本合同条款第三条第4款规定比例支付。(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7(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内管理及合理使用。(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投诉。(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和整改意见。(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十一、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签订合同后乙方不履行合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或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违约时应承担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乙方还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在合同期限内,经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技术要求”低于乙方投标文件技术要求1项及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按甲方要求退出本项目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8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解决争议的方法(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6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起效。甲方3份,乙江方1份,政府采购代理机构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治等法律效力。十五、附件9(1)项目招标文件。(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如有)。(3)项目响应文件。(4)中标通知书。(5)其他若有补充。甲方:四川省公安厅(盖章)乙方:金牛区宠之源宠物用品经营部(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小装地址:地址:金牛区金鱼街7号附8号6栋5号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岷江支行账号:账号:51001860836051556984电话:电话:15332453025传真:传真:签约日期:20年10月16日签约日期:2025年1°月16日Z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犬粮配送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四川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