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物业管理服务 保安服务 安保执勤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2025)



合同编号:Y370211758001202500001_001_002

合同名称:采购便民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编码:SDGP370211000202501000398

项目名称:采购便民服务中心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

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月牙河路87号

联系方式:83191200

供应商(乙方):青岛泰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黄岛区大湾港路51号

联系方式:13863916997

合同签订日期:2024-08-31

合同金额:4.992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物业管理服务

规格型号:无

主要标的数量:3

主要标的单价:1.66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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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服务合同甲方:青岛市黄岛区隐珠街道办事处乙方:青岛泰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税号:11370211005175862T开户银行:农行隐珠分理处乙方:青岛泰宏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税号:91370211MA3W7NJ46W开户银行:青岛银行开发区支行账号:38130301040008653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月牙河路87号账号:802380201395345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大湾港路51号电话:67711098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电话:13863916997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保安服务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保安服务内容及地点1、服务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向甲方提供安保执勤服务,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安保队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安保执勤服务责任,为甲方提供门卫、守护、巡逻等任务。2、服务地点:黄岛区珠海中路110号隐珠公共服务中心。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暂定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第三条:保安服务付费标准及付费方式1、付费标准:每月每名保安队员服务费:¥4160元,共4人,¥16640元(大写:壹万陆仟陆佰肆拾元整)。2、合同总价款:¥199680元,(大写:壹拾玖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3、付费方式:转账/现金/支票,甲方以季度为结算时间向乙方付费,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安保费用结算单,甲方收到发票后土个工作日内按照发票金额将服务费转至乙方银行账户。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需要调整合同规定的保安队员人数时,需与乙方协商,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调配有关保安人员,保证甲方人员需求。1.2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提出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人员。1.3因乙方保安人员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有关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据,要求乙方给予赔偿。1.4甲方应尊重保安人员的工作,对保安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安排保安人员执行合同以外的工作,否则产生的不2税号:11370211005175862T税号:91370211MA3W7NJ46W开户银行:农行隐珠分理处开户银行:青岛银行开发区支行账号:38130301040008653账号:802380201395345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月牙河路87号地址:青岛市黄岛区大湾港路51号电话:67711098电话:1386391699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就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保安服务事宜自愿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保安服务内容及地点1、服务内容: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向甲方提供安保执勤服务,并按照乙方的管理模式对安保队员进行管理,依据双方确认的岗位职责要求,执行安全防范任务,承担相应的安保执勤服务责任,为甲方提供门卫、守护、巡逻等任务。2、服务地点:黄岛区珠海中路110号隐珠公共服务中心。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暂定自2024年9月1日起至2025年8月31日止。第三条:保安服务付费标准及付费方式1、付费标准:每月每名保安队员服务费:¥4160元,共4人,¥16640元(大写:壹万陆仟陆佰肆拾元整)。2、合同总价款:¥199680元,(大写:壹拾玖万玖仟陆佰捌拾元整)3、付费方式:转账/现金/支票,甲方以季度为结算时间向乙方付费,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安保费用结算单,甲方收到发票后土个工作日内按照发票金额将服务费转至乙方银行账户。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1甲方需要调整合同规定的保安队员人数时,需与乙方协商,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调配有关保安人员,保证甲方人员需求。1.2甲方有权对乙方保安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有权提出要求乙方调换不适合在甲方工作的保安人员。1.3因乙方保安人员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有权依据有关经济损失的相关证据,要求乙方给予赔偿。1.4甲方应尊重保安人员的工作,对保安人员履行职责的行为予以支持、配合。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安排保安人员执行合同以外的工作,否则产生的不2良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1.5甲方协助乙方保安人员在双方划定的执勤范围内执行安保任务,协调处理执勤范围内的相关争议,需要时乙方管理人员也应到现场参与处理。1.6制订并执行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教育甲方员工配合和支持乙方保安人员履行职责。甲方的安防、防盗、消防设施设备的设置与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和达到国家、地方法律、法规的规定标准及产品质量标准。重点部位按照有关部门规定设置安全防范措施和放置安全消防器材。1.7甲方应当为乙方保安人员提供履行职责所必须的工作条件。1.8乙方保安人员在维护甲方秩序、保护人身、财产安全过程时或在执行甲方安排的任务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和意外身亡的,全部由甲方承担。1.9甲方应指定一名责任人及时处理乙方安保人员随时上报的情况及做出相应的处置。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1乙方保证自己具有为甲方提供本协议保安服务的法定资质(营业执照、保安服务许可证等),乙方负责按照家法确定的安保执勤范围,为甲方提供安保执勤方案,就有关安保执勤点的设置、人员及装备配置、重大人员聚众闹事的人流疏散、突发事变、火灾火警等。2.2乙方保安人员应严格遵守甲方相关管理规章制度及保安公司制定的管理制度,实行双重管理,如乙方人员不符合条件甲方有权利更换。2.3在保安服务过程中,因保安人员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乙方根据过错责任给予经济理赔。保安人员与乙方存在劳动关系,产生的劳动争议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责任。2.4乙方应对保安员进行职业道德和保守秘密教育,加强风险控制,参与制安服定和组织防范突发事件演练,防范各类案件发生。2.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1)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军队、政府行为或其他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不负赔偿责任。(2)未能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以及延迟支付或未足额支付相关45622费用的情况。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续订和违约责任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若遇保安服务相关情况发生变化而影响本合同正常履行或一方需要修改、变更合同内容的,甲乙双方应进行协商,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遇有国家法律法规变化、自然灾害、政府行为、政治事件、战争状态等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双方无法履行协议的,双方都不负相应的法律责任,但双方应积极应对,降低损失,并于发生该种状况后第一时间通知对方,如一方消3极应对,致使损失扩大的,应赔偿相应损失。3、本合同期限届满,如继续履行合同,需重新签订书面合同,如合同到期前三十天内任何一方提出解除合同,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需向守约方支付数额为合同约定的壹个月安保服务费的违约金。第六条: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1、在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单方解除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合同约定的壹个月的保安服务费。2、甲方延迟支付乙方保安服务,每延迟一日,应按合同约定的壹个月保安服务费的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延迟支付保安服务费超过十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数额为合同约定的壹个月的保安服务费。乙方未按照合同履行义务,每出现一次乙方需支付违约金1000元,经提醒仍不纠正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同时乙方需按照年保安服务费(预计)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3、任何一方违约后都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拒不履行并因此而形成诉讼,违约方还需承担守约方因此而产生的实际损失。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向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甲乙双方特别约定第九条: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持贰份,乙方持贰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波孙甲方:乙方:印贤4552220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离杰签订日期:2024年8月31日签订日期:2024年8月31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物业管理服务 保安服务 安保执勤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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