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音响改造采购合同公告(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12NB1537969J20251801
二、合同名称:自治区政协(同心会堂)会议楼常委厅、多功能厅音响改造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GXZC2025-C2-002732-KWZB
四、项目名称:自治区政协(同心会堂)会议楼常委厅、多功能厅音响改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南宁市民乐路1号
联系方式:0771-8802264
供应商(乙方):南宁市瑞声电子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48号南湖聚宝苑1层商场5号、2层商场5号
联系方式:18376758186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自治区政协(同心会堂)会议楼常委厅、多功能厅音响改造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483968.26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自治区政协(同心会堂)会议楼常委厅、多功能厅音响改造项目1项,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施工工期:50日历天项目经理:/执业证书信息:/
2.合同金额(元):1483968.26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10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10月2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自治区政协(同心会堂)会议楼常委厅、 多功能厅音响改造项目合同(公示版).pdf
广西政府采购云平台合同编号:自治区政协(同心会堂)会议楼常委厅、多功能厅音响改造项目合同采购项目编号:GXZC2025-C2-002732-KWZB采购计划编号:广西政采[2025]16687号采购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成交供应商:南宁市瑞声电子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0月20日1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二、合同工期三、质量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五、项目经理六、合同文件构成七、承诺八、词语含义九、签订时间十、签订地点十一、补充协议十二、合同生效十三、合同份数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2.发包人3.承包人4.监理人5.工程质量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7.工期和进度8.材料与设备9.试验与检验10.变更11.价格调整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3.验收和工程试车14.竣工结算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6.违约17.不可抗力18.保险19.争议解决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甲方):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承包人(乙方):南宁市瑞声电子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自治区政协(同心会堂)会议楼常委厅、多功能厅音响改造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自治区政协(同心会堂)会议楼常委厅、多功能厅音响改造项目。2.工程地点:南宁市五象新区凯旋路2号。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业主自筹。5.工程内容:自治区政协(同心会堂)会议楼常委厅、多功能厅音响改造项目1项。6.工程承包范围:自治区政协(同心会堂)会议楼常委厅、多功能厅音响改造项目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要求的内容。(详见:合同“附件2:投标总价工程量清单”、“附件3:投标产品配置清单表”)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暂定2025年月日。(具体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月日。工期总日历天数:5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质量应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肆拾捌万叁仟玖佰陆拾捌元贰角陆分(¥1483968.26元);最终结算价以安装调试完毕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后,以发包人选定的第三方机构审定价进行结算。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包工包料,固定综合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邓广初。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其附录、中标人承诺函;(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图纸(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违反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约定除外)。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月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签订。双方确认本合同首部或落款通讯地址作为文书送达地址,该通讯地址适用于包括双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各类通知、协议等文件以及就合同发生争议进入诉讼、仲裁程序阶段法律文书的送达。通讯地址需要变更时应当提前15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因提供或者确认的通讯地址不准确、通讯地址变更后未及时依程序告知对方或受送达方拒绝签收等原因,导致文书未能被实际接收的:邮寄送达的,以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电子邮件、传真、微信送达的,一经发送,即视为送达。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广西壮族自治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承包人:南宁市瑞声电子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50000MB1537969J(签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50100791330494U联系地址:南宁市民乐路1号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滨湖路48号邮政编码:530000邮政编码:530028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李凤喜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黄雪婧联系人:联系人:黄雪婧电话:电话:0771-5832636传真传真:0771-5832636电子信箱:电子信箱:om开户银行:建开户银行:广湖中支行账号:45003账号:08·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音响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西壮族自治区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