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美丽园区建设技术支撑 美丽园区建设评估采购合同公告(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广州(梅州)产业转移工业园管理委员会)2025)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美丽园区建设技术支撑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美丽园区建设技术支撑项目
采购项目编码:
4414007799633872509251209
项目业主: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服务机构:
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
合同名称: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美丽园区建设技术支撑项目
合同编号:
4414007799633872509251209
合同总金额:
¥330,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10月22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10月22日至2025年11月30日
服务内容:
(1)2025年10月31日前,开展数据收集和相关调研工作,梳理美丽园区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总结园区在绿色发展过程中的工作亮点和典型案例,剖析存在问题和短板弱项,形成《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美丽园区建设评估报告》阶段性成果; (2)2025年11月30日前,针对评估识别出的存在问题和短板弱项,提出具体任务措施方案以及重点工程清单,编制完成《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美丽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美丽园区建设标志性指标任务清单》阶段性成果。在此基础上充分征求园区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技术支撑成果后,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其他领域相关意见,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美丽园区建设评估报告》《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美丽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美丽园区建设标志性指标任务清单》完成成果验收工作。 (3)如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提供全部所需资料、支付服务费用等任何甲方原因或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导致乙方无法按时开展专项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则技术咨询服务进度顺延。
合同附件
美丽园区合同.pdf
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10-23
合同编号:技术咨询合同委托方(甲方):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住所地:梅州市梅县畲江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综合大楼法定代表人:谢海佳项目联系人:李锴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梅州市梅县畲江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综合大楼电话:0753-2486062传真电子信箱:mzgxqgjb@126.com受托方(乙方):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住所地:广州市黄埔区中新知识城知明路84、86号法定代表人:汪永红项目联系人:胡燕萍联系方式通讯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知识城知明路84号粤港澳生态环境科学中心2号楼电话:020-66382855传真:电子信箱:343739109@qq.com第1页/共8页本合同甲方拟委托乙方就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美丽园区建设技术支撑项目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服务报酬,乙方愿意接受甲方的委托。现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委托任务内容甲方委托乙方完成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美丽园区建设技术支撑项目委托任务。乙方应依据甲方提供该项目的相关背景资料及技术资料完成甲方委托任务。甲方委托的任务应当具有合法性。第二条履行时间、地点和方式1、服务地点:梅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2、服务期限:合同签署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或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成果;;3、服务进度:(1)2025年10月31日前,开展数据收集和相关调研工作,梳理美丽园区建设的相关政策要求,总结园区在绿色发展过程中的工作亮点和典型案例,剖析存在问题和短板弱项,形成《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美丽园区建设评估报告》阶段性成果;(2)2025年11月30日前,针对评估识别出的存在问题和短板弱项,提出具体任务措施方案以及重点工程清单,编制完成《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美丽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美丽园区建设标志性指标任务清单》阶段性成果。在此基础上充分征求园区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技术支撑成果后,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其他领域相关意见,对成果进行修改完善,形成《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美丽第2页/共8页园区建设评估报告》《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美丽园区建设实施方案》《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美丽园区建设标志性指标任务清单》完成成果验收工作。(3)如甲方不能按时向乙方提供全部所需资料、支付服务费用等任何甲方原因或有关部门的审查意见导致乙方无法按时开展专项技术咨询服务工作,则技术咨询服务进度顺延。,东第三条服务成果及标准乙方应提供的服务成果为:(1)《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美丽园区建设评估报告》89(2)《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美丽园区建设实施方案》(3)《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美丽园区建设标志性指标任务清单》以上成果盖章纸质材料各5份,电子版1份。服务成果应通过专家评审,符合国家和省相关政策要求。第四条甲方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具体以乙方出具的所需资料清单及补充资料清单为准。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和充分性,不存在不实或虚假陈述、描述、遗漏等瑕疵。2、提供工作条件:(1配合乙方做好园区现状调查。(2)项目相关事宜的组织协调,以及向政府和相关部门有关项目信息的报告。第五条服务费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叁万元整(小写:¥330,000.00)。2、服务费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第3页/共8页(1)双方签署本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20%,即人民币陆万陆仟元整(¥66,000.00);(2)乙方完成项目阶段性成果并提交甲方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40%,人民币壹拾叁万贰仟元整(¥132,000.00);(3)成果通过专家评审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总额的40%,即人民币壹拾叁万贰仟元整(¥132,000.00)。3、甲方未依约支付前一阶段服务费之前,乙方有权暂停提供服务。4、在本合同签订后项目进行的某一阶段内,如甲方单方要求解除或中止本合同,即使乙方尚未提交阶段性成果,甲方仍应根据乙方实际付出的工作量予以支付相应服务费。5、如乙方已完成报告阶段性成果及已完成所委托任务相关工作,只需等待甲方确定出具报告正式稿的时间,甲方因有关部门审查意见等任何原因不再要求乙方出具报告正式稿的,或因任何原因在乙方出具报告阶段性成果后3个月内仍不要求乙方出具报告正式稿的,甲方应在乙方出具报告阶段性成果后3个月内支付最后一期服务费用。6、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名: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吉祥支行银行帐号:3602000619200063966第六条保密义务1、保密信息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订立、履行本合同时一方从另一方获取的尚未公开的有关技术文件、相关资料信息、技术诀窍、商业秘密及已由一方明确列为保密信息的其他信息。2、保密义务:未经保密信息提供方事先书面同意,保密信息接收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提供或披露保密信息。第4页共8页但如下情形不适用保密义务约束:(1)保密信息提供方已豁免保密信息接收方保密义务或者已书面同意保密信息接收方对外提供或披露保密信息;(2)保密信息接收方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应披露保密信息,或者保密信息接收方被司法部门或有权部门依法要求披露保密信息。3、涉密人员范围:所有参与本合同履行中知悉保密信息的人员。4、保密期限:为保密信息提供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提前解除后2年。5、泄密责任: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第七条知识产权归属1、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按照约定应交付甲方的服务成果(包括相关数据和报告)归甲方所有,并由甲方为本项目的目的使用,但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中原属于乙方所有的技术及知识产权、以及新产生的技术及知识产权仍属于乙方所有。2、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但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中原属于乙方所有的知识产权仍属于乙方所有。3、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归乙方所有,但甲方提交的工作成果中原属于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仍属于甲方所有。第八条合同变更、合同中止或解除1、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书面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1)甲方临时变更委托内容;第5页共8页(2)乙方因甲方变更委托内容而提出变更服务费、履行期限或认为无法完成委托内容而拒绝接受变更;(3)一方发生不可抗力,要求变更合同履行条件。2、项目因故中止,直至本合同到期仍未重新启动,或项目因故顺延至本合同到期后一年仍未有实质性进展的,本合同自然终止,但对乙方已进行或完成的工作应支付相应费用;或者,双方可协商签署补充协议延长合同期限和费用调整。3、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本合同。若出现法定的解除合同情形的,甲、乙方有权依法提前解除本合同。4、若出现如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1)因甲方变更委托内容但甲乙双方未能就变更服务费、履行期限达成一致或乙方认为无法完成变更后委托内容的;(2)甲方在乙方提供本合同项下服务过程中要求乙方违规及/或违法操作、伪造或篡改数据及/或服务成果、或者以任何方式提供不实的或虚假的数据、资料及/或服务成果的;(3)甲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或甲方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其他义务的。出现上述(2)、(3)任一情形的,乙方同时有权追究甲方违约责任。第九条违约责任1、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赔偿因此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2、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当期应付未付金额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不得超过服务费总额的10%。甲方逾期达60日以上,甲方支付前述违约金的同时,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不再进行本合同约定的剩余工作,并有权追回应收费用,第6页/共8页已收服务费不退还。甲方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还应赔偿乙方损失。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要求多次修改但不依约审核确认)的,甲方除了应支付本合同项下余下未付的全部服务费之外,还应按照服务费总额的1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已收服务费不退还。4、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关于服务进度的约定,每逾期一日应按照当期甲方应付服务费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逾期达60日以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但因甲方委托的任务违法或违规,乙方无法继续提供服务的,或因甲方的任何原因导致乙方服务时间或进度拖延或推延的除外。5、乙方应对本项目服务出具的方案、评估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如因甲方使用乙方提供的方案等,造成侵犯案外人知识产权侵权责任或因乙方出具的方案真实性、合法性存在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维权产生的律师费、诉讼费、保全保险费等一切损失。第十条项目联系人1、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李锴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胡燕萍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提交、签收相关文件资料、报告;(2)督促合同按约定进度进行;(3)传达有关信息;(4)对项目突发情况作出临时决策或传达上级决定。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2、项目联系人怠于履行职责,或联系人被撤销授权后无新联系人的,则以各方在本合同第1页所确定的地址为收件地址,另一方可以特快专递第7页/共8页的方式邮寄有关文件。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梅州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其他事项1、乙方作为技术咨询服务机构,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规范向甲方提供有关服务,其提交的服务成果应符合国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政策及行业技术规范与标准。2、甲方对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提交的服务成果具有独立判断及自行决定是否使用的权利。3、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广东梅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盖章)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名)S2025年10月22日乙方:广东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盖章)V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签名):2025年10月22日第8页/共8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美丽园区建设技术支撑 美丽园区建设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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